很痛心,生弒師,子弒父,臣弒君,不管是哪類事件,都折射出時境時情的人文崩塌。這類事件,對社會的道德秩序會形成嚴重的打擊,因此,筆者強調『時境時情』,這畢竟只是大千世界的極端個案。 西曆2017年11月12日,沅江市委宣傳部通報稱,羅生與班主任鮑師發生爭執後,拿出隨身攜帶的刀具刺傷對方,鮑師經搶救無效死亡。目前,該生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該生弒師後的冷靜令人吃驚。其在離開現場後,清洗了兇器,並將弒師的消息告訴與自己同班的鮑師的女兒。 該事件確實只是個案,前不久,我們還聽聞過學生不堪重負而跳樓自殺的新聞,同樣只是個案。各地各類的個案,我們無意歸咎於體制,或者社會人文關懷,但在資訊爆炸的今天,個案事件可能產生的蝴蝶效應,告訴我們不能保持沉默。 一,道德秩序上的缺憾 有人會說,抑制『師暴』,保護學生尊嚴,不就是出於人文關懷嗎? 誠然。但人文關懷是一項系統性的工作,不應偏頗於任何一方。 如果保護學生的尊嚴,以出賣教師的尊嚴作為代價,這種關懷,是將社會導向於崩壞,還是和諧?師生尊嚴,果真是兩不相和的嗎?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老師,在學生的命運塑造過程中,不可缺失。『天地國親師』,傳統上,歷代聖賢將老師確立為學生的第二父母,足見老師在學生生命中的分量。 既然如此,卻將老師的尊嚴置於學生尊嚴之下,豈非本末顛倒? 最重要,也最容易被忽略的一點是,學生尊嚴,在教育階段,是在塑造還是在破壞?如果學生的尊嚴,在教育階段是從無到有,那麼,我們的教育思路,就應該是在學生接受教育的過程中,確立尊嚴,而非保護。 學生尊嚴的確立,自然是教師的職責。尊嚴是什麼?咬文嚼字來看,尊嚴就是尊重而莊嚴。從社會人倫來看,似乎是要求他人對於個人做到尊重而莊嚴。然而,社會生活告訴我們,尊嚴=人格+才能。 人格,與才能,學生不會與生俱來,如果沒有老師,學生的命運與尊嚴會大打折扣。 師生關係,不是買賣交易關係,是恩情關係,僅次於親情關係。天地國親師,在現代人眼中極其重要的朋友關係,遠不見蹤影,而成長經歷也告訴我們,朋友關係,多數情況只是一種共贏的利益關係。 扯遠了。學生未能清晰認識到老師在其生命中的重要性之前,教師未能恢復其在師生關係中的傳統地位之前,枉談師生尊嚴,一切徒勞。 二,法制上的缺憾 任何社會事件,都可以從法制四則(超鏈)失衡中找到根由。 所謂法制四則,是指權、責、利、付。四者需要相互平衡,也就是陰陽五行平衡。 教師承擔着塑造學生命運的責任,卻在教學職權上受到諸多掣肘,雖然師暴是可恥的,有師德有能力的教師並不傾向師暴,但是,師暴的可恥,並不能作為剝奪教師對學生管教職權的理由。教師對學生施暴是管教方式的失當,教改思路應當側重於如何完善管教的方式,而不是因哽廢食,直接剝奪教師的管教職權。 現在的教師,對學生是批量化施教,可謂是桃李滿天下,而他們的收益,不管資本收益,還是學生回報,都無法與其所付出相匹配。有限的利益,甚至無法保障教師的生活,必須削減其身上的責任,而社會及學校卻同時又要求教師儘可能地付出。 這種惡性循環,不僅有損於教學的開展,更是令得師生關係日益惡化。 教育業,其實與醫療業,同樣都是需求彈性趨於零的產業,並不適合於規模化,工業化。如果國家意圖通過規模化辦學,實現教育普及,就必須承擔起更多的責任,補償教師從學生處所獲取不到的就得收益。 當然,國家如果無意承擔這些責任,就應當恢復教師的傳統地位,並放開民間私塾教育,建立私塾教育准入制度。 喜歡我們的文章,就關注我們吧,長按上面二維碼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