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想跟大家探討一個問題,記者權力的邊界在哪裡? 誰賦予了記者權力?是言論自由!用【未來簡史】的話來說言論自由本身就是一個綁定在自由人文主義上的成年童話,甚至說是神話,它本質上和所有的宗教故事沒有任何區別。 所有神話故事建立之初無疑是美好的,但是它必須要順着時代進行改革升級。 如果言論自由也是一個神話的話,那麼這個神話該怎麼講呢? 『先知』誕生: 一切的源頭來自北美,言論自由的神話比所有的其他神話都要來得晚一些,至少它是在報紙出現之後才出現的,285年前發生了一個轟動北美英屬殖民地的案件,一個善良的記者和強權鬥爭的故事。 就仿若『耶穌受難記』里的故事一樣,一個虔誠的信徒、一個良善者、一個先賢被迫害被關押,但最終被拯救。 男人的聲嘶力竭被後世無數的人記錄,他叫曾格,而這個案子就叫曾格案,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源頭。 曾格案發生在1734年,彼時的美國還在英國的殖民統治之中。 曾格案的主角約翰·彼得·曾格是一個德裔人士,早年跟隨父母生活在美國的北美殖民地。他最初只是一個印刷廠的學徒,但是由于敏銳的洞察力和較強的工作能力,他得到了老闆的賞識並終於在1733年創辦了自己的印刷廠,同時他也出品了一刊在後世極為出名的報紙,【紐約新聞周刊】。 【紐約新聞周刊】從建立之初就一直在用一種可以稱之為辛辣的諷刺筆法在抨擊殖民政府,對殖民政府關於北美的所有政策都指指點點,這讓【紐約新聞周刊】一度成為北美殖民地最受歡迎的報紙。 隨着報紙影響力的擴大,當局自然對曾格的行為極度不滿。在英國總督威廉科·斯比爵士的策劃之下,1734年11月17日下午,曾格以『煽動鬧事』的罪名被逮捕入獄。為了給這個煽動者一點教訓,殖民政府將案件的審理拖到了1735年的八月,但是隨後發生的事情卻讓殖民政府萬萬沒有想到。 先是費城的一位80歲高齡的律師安德魯·漢密爾頓主動為曾格進行辯護。隨後又是陪審團不顧法官的阻撓,將曾格無罪釋放。 曾格最終獲得了拯救,他就像是傳統神話里的『殉道者』一樣,而從曾格開始,言論自由的神話也開始擁有了他的傳道者,甚至是衛道者,他們高舉神話的大旗企圖打敗所有人,所有規則。 言論自由的神話第二幕,『矯枉過正』 在『殉道者』誕生的164年後,另外一件事發生了,一艘誕生於美國布魯克林海軍船廠的戰艦『緬因號』在當時的西班牙殖民地古巴哈瓦那爆炸了,這次爆炸直接炸毀了『緬因號』三分之一的船體,造成了266名美國大兵的死亡。 1889年1月爆炸發生,消息傳回美國國內,美國報業大亨赫斯特旗下的【新聞報】立刻做出了反應。在軍方尚在調查時,【新聞報】記者一口咬定已從軍政要員口中得到情報,『緬因號』的爆炸是西班牙人一手策劃和執行的。 事實尚未明了,記者的筆卻先動了起來。【新聞報】的發行量在一夜之間漲了數倍,一個小說作者描繪當時的情況寫到那幾個月每個美國人的家中都有一份【新聞報】。 報紙上的消息讓美國人群情激憤,反西情緒高漲,人們開始高呼『牢記緬因』,他們開始遊行,開始要挾政府,紛紛要求向西班牙開戰,時任美國總統威廉·麥金利不得不站出來指責西班牙,隨後更是在1989年4月於輿論的裹挾下向西班牙政府宣戰。 西班牙一臉懵逼,隨後被迫和美軍開戰,雙方在承受了極其慘重的代價之後美國最終取得了勝利,但是不出十年時間就有美國相關技術人員指出當初的事件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是西班牙所為,只是一場意外。 所以美西戰爭又經常會被諷刺為一支筆引發的戰爭,但是即使是東窗事發之後當時的報道者也沒有受到任何的處罰。或許你會說畢竟當時美國勝利了,還拿到了戰爭賠款和菲律賓的殖民地,所以處不處理記者並不重要。但是小編卻可以很肯定的說即使美國失敗了,這位記者依舊會安然無恙。因為美國的憲政精神上明確的寫着媒體有報道的自由、個人有言論的自由。而【新聞報】的記者不過是在行使美國憲法賦予它自由報道的權力而已,美國人想要否定他,就是在否定美國人的憲政精神,在否定當時存在了一百多年的美國本身,所以這是被默許的。 緬因號事件發生後刺激到了一個人敏銳的商業神經,這個人就是當時【新聞報】的幕後人物美國報業大亨赫斯特。 這位仁兄在緬因號事件的刺激下進一步的擴張了他的報業集團。 1895年他購入了【紐約日報】。隨後【紐約日報】在他的要求下增加插圖、彩色專刊和大字標題。並以聳人聽聞的手法,大量刊登犯罪、災禍、醜聞等報道,一時間赫斯特就成為了人們口中的黃色新聞大王。但是這並沒有阻礙到他的發展,他在1925年建立赫斯特報團,到1927年他已經在17個城市擁有25家日報,總發行量520萬份;17家星期日報,總發行量673.5萬份;還有24家雜誌;並擁有國際新聞社,金氏特稿辛迪加;12家廣播電台以及2家電影公司。 假新聞加上誇張的報道,赫斯特掌管的【紐約日報】為美國精英們不齒。但是他們不能阻止赫斯特甚至不能批判赫斯特,因為他們不能否認美國的憲政。 言論自由的弊端開始凸顯。 言論自由神話第三幕.反思。 還記得一個段子嗎?『你住嘴,我們在討論言論自由的事兒。』 當言論自由從一種追求發聲的行為轉變為一個符號的時候,問題也隨之而來。就像一個古典主義的宗教一樣,當『教義』被束之高閣,當信徒們忘記『信仰』的初衷,那麼宗教本身就變了味道。 所以當言論自由在西方世界從一個神話變成一個規則之後發生了什麼? 當為言論自由發聲的人從曾格這樣的弱勢搖身一變成為了一個龐大的記者集團。最終就告訴了我們一個亙古不變的道理,一隻羊領頭打倒了餓狼,而領頭的那隻羊則變成了新的餓狼。 看看這幾年一些媒體的統一口徑吧!這是記者的言論自由!這是媒體的新聞自由!這不是假新聞,這只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這不是誇張報道,這只是新聞自由的一部分!這不是在污衊和詆毀,這是記者神聖不可侵犯的個人權力!是質疑權貴的自由! 握着一支筆的記者一邊在不斷的『批判』特權階級,一邊又成為了新的特權階級,獨掌大權。最終所謂的言論自由變成了給媒體的東西,而不是給民眾的。 想來還是那句:自由啊,自由,多少邪惡借你之名。 為了噱頭,為了名聲,一些記者什麼都做得出來。電影【欲蓋彌彰】,講述的是一個新聞報紙旗下的記者靠着純杜撰的報道揚名立萬。 而這個事件本身卻是真實發生在美國的,這便是知名的『格拉斯事件』。 當一個記者以『言論自由』約束着民眾以及政府的時候,誰來約束他呢?用已經被記者掌控的輿論嗎? 當一個記者以『言論自由』做擋箭牌一通瞎寫的時候誰來制裁他呢?用已經被記者掌控的輿論嗎? 『言論自由』在我國現如今也被捧到別樣的高度,那麼我們是否可以容忍這個世界上有一些人,拿着筆就可以顛覆一件事,指鹿為馬、顛倒黑白,甚至是顛覆一個國家? 媒體時代裡記者是當之無愧的無冕之王。可惜啊,就像某些官員土豪忘記了他們手中的權利或金錢是源自老百姓的信任一樣,記者們也忘記了他們手中的筆也同樣是人民的信任所賦予的。當記者試圖愚弄人民的時候,短時間內的確會得逞,但從那一刻開始也就註定了其遲早必將被徹底拋棄和釘上恥辱柱!因為真相總會浮出水面的一天。 好了,接下來還是讓我們繼續欣賞漢服之美,聽這曲芳唱古韻中國風【遠情】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