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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漢字網 討論一種文字的性質,可以從哪些方面進行呢?對此學者們有不同的看法。這裏主要介紹三種很有影響的說法。
第一、二種是『三方面』說和『三相』說。提出『三方面』說的是王伯熙先生。他在【文字的分類和漢字的性質】[1]一文中指出,可以從『文字的符號與語言單位的對應關係』、『文字的符號形式』、『文字記錄語言的方式』這三方面去討論一種文字的性質。所謂『文字的符號與語言單位的對應關係』,是指文字記錄語言時、其獨立符號――往往是字――同什麼樣的語言單位發生對應關係,也就是看一個字所記錄的是一段話、一個詞、一個語素、一個音節,還是一個音素。『文字的符號形式』是指文字的外部形態、外形特徵。『文字記錄語言的方式』是指對於某種文字來說,大致是憑藉什麼樣的手段去記錄語言的,也就是說文字符號是直接記錄語言的音還是義。
『三相』說是周有光先生在【文字類型學初探】[2]一文提出來的。第一是『符號相』,這相當於王伯熙的『文字的符號形式』,這要看文字的外形究竟是圖符、字符還是字母。第二是『語段相』,這基本相當於王伯熙的『文字的符號與語言單位的對應關係』,這要看文字所表達的是篇章、章句(這兩者叫長語段)還是語詞、音節、音素(這三者叫短語段)。第三是『表達相』,這相當於王伯熙的『文字記錄語言的方式』,這要看文字所採取的方式是表形、表意還是表音。
第三種是兩方面說。這是裘錫圭先生在【文字學概要】[3](P14)一書中提出來的。裘錫圭認為,考察文字的性質,要從兩個方面進行。第一方面是看一種文字使用什麼字符。字符包括意符(包括形符、義符)、音符和記號。裘錫圭認為在漢字象形程度較高的早期階段,基本上是使用意符和音符的一種文字體系,後來隨着字形和語音、字義等方面的變化,逐漸演變成為使用意符、音符和記號的一種文字體系。第二方面即看文字是表達語言中的什麼單位,裘錫圭認為漢字應稱為語素――音節文字。裘錫圭提出的第二個方面,相當於王伯熙的『文字的符號與語言單位的對應關係』,相當於周有光的『語段相』。而裘錫圭提出的第一個方面,其實相當於王伯熙的『文字的符號形式』和『文字記錄語言的方式』之和,相當於周有光的『符號相』和『表達相』之和。
下面討論漢字性質時,基本採用『三方面』說,也就是說,這裏要從三個角度來討論漢字的性質。第一個角度,討論漢字中的一個獨立符號(字)跟什麼樣的語言單位對應,是詞、語素,還是音節?第二個角度,是討論漢字記錄語言的方式,看漢字是表形、表意、表音,還是區別(字符中的記號能把代表不同語素的文字區別開來)。以上兩個角度是着眼於文字的內容方面。第三個角度是漢字的符號形態,是用圖符、字符,還是用字母?這個角度着眼於文字的形式方面。
下面先從第一個角度來看漢字的性質,即漢字到底跟什麼樣的語言單位對應。考察一種文字的性質,首先要看這種文字表達語言中的何種要素。據此把人類的文字分為表詞文字、詞素文字、音節文字、音素文字等等。在考察文字表達何種要素時,究竟着眼於文字的何種單位呢?是一個字呢?還是字符呢?就這個問題,裘錫圭提出了他自己的看法。他說:『有的人是因為看到漢字裏一個字通常代表一個語素,稱漢字為語素文字的。像這樣撇開字符的性質,僅僅根據文字書寫的基本單位所代表的語言成分的性質來給文字體系定名,也是不妥的。』[3](P15)裘錫圭認為,給拼音文字定性時,是看一個字中的字母表達了語言的什麼成分;既然如此,給漢字定性也不能看一個字表示了什麼成分,而應看一個字中的字符跟語言中什麼成分發生關係。我們認為,這樣的看法是值得商榷的。在談論漢字性質時,不能把一個漢字跟西方拼音文字中的一個字等同。西方文字(如英文)中的一個字都是一個詞的書寫形式,比如kaiser是一個字。而現代漢語一個詞的書寫形式多數不是一個漢字,如『矛盾』中的『矛』不是詞的書寫形式。跟西方文字一個字相當的,是『人民』、『革命』、『布爾什維克』這類漢字組。一個個漢字,其實只跟西方文字中的一個個字母相當。理由如下:
第一、漢字體系中一個書寫單位是一個漢字,而西方拼音文字中一個書寫單元是一個字母。
第二、一個現代漢字來源於古代的一個表詞字,而現代西方文字的一個字母也來源於古代的一個表詞字。
第三、鑄造鉛字所佔用的面積來說,一個漢字也等同於西方文字的一個字母。
第四、西方文字以一個字母為基本單元跟語言要素發生聯繫;漢字體系以一個漢字為基本單元跟語言要素發生關係。
正因如此,以往考察文字性質時,都是把漢字、日本假名、英文字母這類符號放在同一層面上的。不這樣就說不清楚。如『花』中的只指示語素的意義,『化』只表示語素的聲音,兩者都不表達語素;表達語素的是『花』字整體。
總之,考察漢字表達語言中何種要素時,還應着眼於一個個漢字,而不是字符。那麼,漢字性質如何呢?
美國語言學家布龍菲爾德認為,漢字是表詞文字。[4](P360)這個概念意味着,漢字基本上都是用來表達語言中的詞的。這個概念,對記錄古代漢語的漢字來說是合適的,因為古代漢語的詞以單音節為主,特別是先秦兩漢時期更是這樣。然而,這一概念不適用於現代漢字。現代漢語中的詞以複音詞(特別是雙音詞)為主,而現代漢字的一個字並不記錄一個複音詞,而只表示它的一個音節。這樣看來,表詞文字這個概念並不能概括所有漢字。
美國的I・J・Gelb認為漢字是詞――音節文字,[5](P48)裘錫圭認為漢字應稱為語素――音節文字。[6](P16)這兩個概念差別並不大。語素是指語言中最小的有意義的單位,能夠獨立活動的語素就是詞。漢字是否可稱為語素文字下文要談。把漢字稱為詞/語素――音節文字是基於下述事實:古漢語中存在一些聯綿詞,這是單純詞,其中的單個音節沒有意義,兩個或幾個音節合在一起才表達意思,記錄這種詞時,一個漢字只表示一個音節;古今漢語中都有一些兩個以上音節的音譯外來詞,這種詞的每個音節也講不出什麼意思,而記錄這種詞時,一個漢字也只表示一個音節。
儘管存在這樣的事實,我們還是不能把漢字稱為語素/詞――音節文字。理由如下:
第一、音節文字這個概念有特定的含義,這種文字裏的一個符號記錄語音中的一個特定音節,如日本語中這個符號記錄這一音節,這個音節也只用這個符號。漢語中顯然沒有這種符號。表詞――音節文字也有特定的意義,這種文字既使用表詞字(獨立使用或用作定義符號),也使用這一類的音節符號。蘇美爾文字就是這樣(這種文字的音節符號尚不夠完善,有時一個音節有幾個不同的符號)。如果把漢字也稱為語素/詞――音節文字,那麼不但名不副實,而且也無從區別漢字與古蘇美爾後期文字。
第二、記錄聯綿詞、外來詞中音節的漢字常常被人們賦予意義。漢語聯綿詞和音譯外來詞的書寫形式常常是些假借字,這些文字表示的是沒有意義的音節,而不是有意義的語素。這就違背了漢字以形表義的通則。為了與通則相諧調,人們對這種漢字進行了改變,使之具有意義。第一種方法是增添提示意義的意符。如下列聯綿詞的書寫形式:『匍匐』、『繽紛』、『窈窕』、『嬋媛』、『蟋蟀』、『襤褸』、『憔悴』、『徘徊』、『逶迤』、『躊躇』;又如下引外來詞的書寫形式:『玻璃』、『駱駝』、『袈裟』、『嗩吶』、『箜篌』、『猛獁』、『氆氌』、『鴯鶓』、『胳肢』等。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整個詞才有意義、單個音節沒有意義,但是,表意偏旁卻加在每個表示音節的漢字上。這樣一來,這種字所表達的語言要素在人們的心目中就是有意義的了,也就是語素了。前蘇聯文字學家伊斯特林說得好:『用漢字表示的漢語多音節詞的單個部分不僅僅是表音單位――音節,甚至與其說是表音單位――音節,不如說是表意單位――根詞素。特別是漢字中使用「偏旁」的實踐證實了這點。在書寫由最初單音節詞疊合法產生的多音節詞時,「偏旁」常用來確定它每個用相應音詞字表示的單音節部分,而不是確定整個多音節詞。』[6](P39)
偏旁的加法對於我們確定漢字的性質確實很有啟發。第二種方法是選用接近外來詞詞義的漢字書寫音譯的多音節外來詞,如『邏輯』(logic)、『烏托邦』(Utopia)、『基因』(gene)、『繃帶』(bandage)、『聲納』(sonar)、『雅痞』(Yuppies)、『維他命』(Vitamin)、『休克』(chock)、『模特兒』(model)、『俱樂部』(club)等。有時,還選用跟外來詞詞義有着某一方面聯繫的漢字書寫音譯的多音節外來詞,如『席夢思』(shermons)、『香波』(shampoo)、『味美思』(vermeuth)、『霓虹(燈)』(neon)、『保齡(球)』(bowling)、『敵敵畏』(DDVP)等。這樣一來,上面這些記錄外來詞的漢字也被理解為表達語素的了。
第三、給一種文字體系定性往往看這種體系裏的絕大多數基本單元表達語言中的何種要素。例如埃及古王國時期一座陵墓上的銘文被看作是表詞文字的樣品,但是其中也有輔音音值的符號。阿茲特克文字被看作是圖畫文字,但其中也使用了意詞字和音詞字。漢字體系裏雖然有些字表達語言中沒有意義的音節,但這畢竟是少數,絕大多數字所表達的語言要素是有意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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