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路使子羔爲費宰。子曰:『賊夫人之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爲學?』子曰:『是故惡夫佞者。』
白話譯文 子路讓子羔做費地的長官。孔子說:『你這是害別人家的孩子。』子路說:『有百姓在那裡,有社稷神在那裡,何必讀了書之後才算是學習呢?』孔子說:『正是因此,我厭惡那些利口善辯的人。』
注釋 子路使子羔爲費宰:子路爲季氏宰,而舉薦子羔。 賊夫人之子:賊,害。夫,音扶。夫人之子,即別人家的孩子。朱子:『言子羔質美而未學,遽使治民,適以害之。』 社稷:社,土神。稷,穀神。古時二者共祀於一壇,後分壇祭;由地方長官主祭。 【白虎通·社稷篇】:『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土地廣博,不可遍敬也,五穀眾多,不可一一而祭也,故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稷,五穀之長,故立稷而祭之也。稷者,得陰陽中和之氣,而用尤多,故爲長也。歲再祭之何?春求秋報之義也。』 何必讀書,然後爲學:費邑有人民可以管理,有社稷之神可以奉事,子路認爲作爲官宰治民事神,也是學習,不必只讀書才算學習。 惡夫侫者:惡,厭惡。佞,花言巧語,佞者以善辯(口給)應人。子路對孔子隨口應變,有似於利口給,故而孔子隨機教導之。
先賢註疏 【論語註疏】曰:此章勉人學也。孔子之意以爲,子羔學未熟習,而使爲政,必累其身,所以爲賊害也。 孔安國曰:(子路)言治民事神,於是而習之,亦學也。(孔子)疾其以口給應,遂己非而不知窮。 朱子曰:治民事神,固學者事,然必學之已成,然後可仕以行其學。若初未嘗學,而使之即仕以爲學,其不至於慢神而虐民者幾希矣。子路之言,非其本意,但理屈辭窮,而取辨於口以御人耳。故夫子不斥其非,而特惡其佞也。 范氏曰:古者學而後入政,未聞以政學者也。蓋道之本在於修身,而後及於治人,其說具於方冊。讀而知之,然後能行。何可以不讀書也?子路乃欲使子羔以政爲學,失先後本末之序矣。 張栻曰:子羔學未充而遽使爲宰,其本不立而置之事物酬酢之地,將反戕賊其心矣,故夫子有『賊夫人之子』之嘆。夫民人、社稷固無非學,而學固不獨在於書籍之間,然學必貴於讀書者,以夫多識前言往行,古之人所以畜德者,實有賴乎是。德立於己,而後可以言無事而非學也。如子路之言,將使學者以聰明爲可恃,而無復敦篤潛泳之功,其甚至於廢古而任意,爲敝有不可勝言者。 鄭汝諧曰:言足以折人之口,而不足以服人之心,皆佞也,非德言也。 陳祥道曰:夫有才而不聞道,猶足以殺身;則不學而仕者,不能無害,故曰『賊夫人之子』。子產論尹何爲邑,亦猶是也。 【左傳】子產曰:今吾子愛人則以政,猶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其傷實多。子之愛人,傷之而已,其誰敢求愛於子?僑聞學而後入政,未聞以政學者也。 【韓詩外傳】曰:哀公問於子夏曰:『必學然後可以安國保民乎?』子夏曰:『不學而能安國保民者,未之有也。』 康有爲曰:孔子惡其顛倒本末,故斥爲佞也。子思言尊德性而道問學,合斯二者,其義最備。考孔門之學,當以爲主焉。其有專主德性而不主讀書,專主讀書而不知德性者,皆非孔門之全義也。 【四書解義】曰:此一章書見學乃爲政之本也。古者,學古入官,必先從事於學,而後於修齊治平之理持之有本,而施之有漸,有天下國家之責者,誠不可不以典學爲要務也。 【附錄】 劉宗周曰:由求之仕季氏,非出處之正也;復使子羔,既以自賊,又以賊人。而子路不達夫子之意,以爲學貴用世,如民人社稷之施亦學之實也,何必讀書然後爲學乎?夫子終有難顯斥子路者(按:見下段之論),故但辟之爲佞口,謂其口給以求伸,其言近理,終暗於大道也。 【石鼓論語答問】曰:竊謂費季氏之邑,爲費宰固季氏所親信之臣也。以子路之果、冉有之藝,猶陷溺於季氏;若使子羔而爲季氏宰,使不從季氏則必得罪於季氏矣,故曰賊夫人之子。子路不悟此意,直與夫子論學。夫讀書固未必便是學,然不讀書直於社稷人民上學,莫誤人否。聖人之意,子路已失之,故不暇與之論是非曲直。曰是故惡夫佞者,謂其不聽人說話、一向用口給御人,且是教訓不入也。 【朱子文集】曰:子路非謂不學而可以爲政,但謂爲學不必讀書耳。上古未有文字之時,學者固無書可讀,而中人以上,固有不待讀書而自得者。但自聖賢有作,則道之載於經者詳矣,雖孔子之聖,不能離是以爲學也。舍是不求而欲以政學,既失之矣,況又責之中材之人乎?
【本章參考書目】 【論語集解】【論語註疏】【論語集注】【論語集說】【論語學案】【論語新解】【癸巳論語解】【論語意原】【論語集釋】【論語注】【論語全解】【石鼓論語答問】【白虎通】【左傳】【韓詩外傳】【朱子文集】【四書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