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告密是小人行爲,那麼,相互隱瞞過錯,是不是也算小人行爲?親親相隱呢?官官相衛呢? 昨天,有網友在某個群里討論了關於『親親相隱』的話題,這個話題叫『父爲子隱』、『子爲父隱』。 這裡面有兩個問題:一、『隱』字在這裡是什麼涵義,二、應不應該『隱』。 這個話題出自【論語·子路篇】第十八章,原文是這樣的: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rǎng)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爲子隱,子爲父隱,直在其中矣。』 這段話有兩種翻譯: 第一種,主流的翻譯:葉公告訴孔子說:『我鄉里有躬行正直的人,父親盜竊別人的羊,兒子去指證。』孔子說,『我鄉里的正直之人,行爲和這種情況不同,父親爲兒子隱瞞過失,兒子爲父親隱瞞過失,正直就體現在這種行爲中了。』 第二種:葉公告訴孔子說:『我鄉里有躬行正直的人,父親盜竊別人的羊,兒子去指證。』孔子說,『我鄉里的正直之人,行爲和這種情況不同,父親替兒子頂包,兒子替父親頂包,仁義忠孝悌等正直品性就體現在這種行爲中了。』 那麼,哪種翻譯更加合理呢 第一種翻譯,將隱字解釋爲隱瞞,葉公的直和孔子的直都解釋爲正直,很明顯,隱瞞過失是有違仁德的,而且於公義也有違背,這種翻譯不合理;而且葉公的直和孔子的直解釋一樣,都是正直,但孔子說『吾黨之直者異於是』,說明葉公的直和孔子的直涵義不同,這樣就前後自相矛盾,進一步證明第一種翻譯不合理。 第二種翻譯將隱字解釋爲頂包,也就是把過失和責任都攬於自己身上,葉公的直解釋爲正直,孔子的直解釋爲仁義忠孝悌等儒學提倡的品德,頂包雖然隱瞞了父親的過失,但兒子承擔了責任,並沒有違背於公義,這樣也就不違背仁德,而且又體現出了忠孝悌的品德,那麼孔子的直,其內涵就不止於正直、公義了,還體現了仁、孝、悌、忠的品德。所以第二種翻譯是最合理最可取的。 借鑑到現實生活中,我們就會發現,還真就不應該在外人面前隨便指出或指證親友的過失和缺點。如果我們身上有這種違背了仁義忠孝悌的壞習性,就會導致嚴重的人際危機,爲什麼這樣說呢? 我們每個人都有各種親疏程度不同的圈子,比如兄弟親於親戚,親戚親於朋友,朋友親於陌生人,如果我們向較生疏的人指出或點評較親近的人,他的缺點或過失,我們就會失信、失仁、失義、失悌於較親近的人,然後被疏遠,被排擠。 舉個例子,我們幾個兄弟一起和外人合夥做生意,如果我們經常向合伙人指出其他兄弟的缺點或過失,是不是就會導致自己失信、失仁、失義、失悌於兄弟?然後被他們排擠疏遠,嚴重的還會導致自家兄弟內鬨,最後,發現自己只能與外人才能和諧相處。 更麻煩的是,當我們融入了外人的圈子,和外人越發親密之後,一旦和陌生圈子交往,又會失信、失仁、失義、失悌於陌生圈子,結果又被排擠。 所以說,我們不能向外人指出、指證親近的人,他的缺點和過失,反而要懂得相互守密,相互維護,私下引導他認識到錯誤就可以了,這樣才能得到越來越多的人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