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充【論衡】卷34程材篇詩解1文吏理煩職判功立不能守身輔將儒生長於匡救將相傾側諫難不懼 題文詩:
論者多謂,儒生不及,彼文吏見,文吏利便, 儒生陸落,詆訾儒生,以爲淺短,稱譽文吏, 謂之深長.是不知儒,不知文吏.儒生文吏, 皆有材智,而非文吏,材高而儒,生智下也, 文吏更事,儒生不習.而謂文吏,更事儒生, 不習可也;謂文吏深,長儒生淺,短乃妄矣. 世俗共短,儒生之徒,儒生亦自,相少何則? 由並好仕,學宦用吏,爲繩表也.儒生有闕, 俗共短之;文吏有過,俗不敢訾.歸非於儒, 付是文吏.儒生材非,下於文吏,所習之業, 非所當爲,然世俗共,短之者見,將不好用. 不好用之,者由事多,己不能理,順文吏以, 領之也夫,論善謀材,施用累能,期於有益. 文吏理煩,身役於職,職判功立,將尊其能. 儒生慄慄,不能當劇,將有煩疑,不能效力. 力無益於,時則官不,及其身將,以官課材, 以官爲驗,是故世俗,常高文吏,賤下儒生. 儒生之下,文吏之高,由將不能.世俗之論, 緣將好惡.今世之將,材高知深,通達眾凡, 舉綱持領,事無不定,其置文吏,備數滿員, 足輔己志.志在修德,務在立化,則夫文吏, 以爲瓦石,儒生珠玉.夫文吏能,破堅理煩, 不能守身,身亦不能,輔將儒生,不習於職, 長於匡救,將相傾側,諫難不懼.案世間能, 建蹇蹇節,成三諫議,令將檢身,自敕不敢, 邪曲也者,率多儒生.阿意苟取,容幸將欲, 放佚低嘿,不言也者,率多文吏.文吏事勝, 而以忠負;儒以節優,而以職劣.二者長短, 各有所宜,世之將相,各有所取.取儒者必, 軌德立化;取文吏者,其必優事,理亂者也.
【原文】
34·1論者多謂儒生不及彼文吏(1),見文吏利便而儒生陸落(2),則詆訾儒生以爲淺短(3),稱譽文吏謂之深長。是不知儒生,亦不知文吏也。儒生、文吏皆有材智,非文吏材高而儒生智下也,文吏更事,儒生不習也。謂文吏更事,儒生不習,可也;謂文吏深長,儒生淺短,知妄矣(4)。
【注釋】
(1)文吏:掌管和熟悉文書、法令的官吏。
(2)陸落:沉論。這裡指失意。
(3)訾(ǐ紫):毀謗。
(4)知:疑是衍文。『可也』與『妄矣』相對成義,可證。
【譯文】 評論的人很多都認爲儒生趕不上文吏,因爲看見文吏處境順利而儒生不得志,就詆毀儒生認爲他們才智低下,稱讚文吏認爲他們才智高超。這是不了解儒生,也不了解文吏。其實,儒生和文吏都有才智,並不是文吏才智高超而儒生才智低下,只是文吏經歷的事情多,而儒生沒有做過罷了。認爲文吏經歷的事情多,儒生沒有做過,是可以的;認爲文吏才智高超,儒生才智低下,就荒謬了。
【原文】
34·2世俗共短儒生,儒生之徒亦自相少。何則?並好仕學宦,用吏爲繩表也。儒生有闕(1),俗共短之;文吏有過,俗不敢訾。歸非於儒生,付是於文吏也。夫儒生材非下於文吏,又非所習之業非所當爲也(2),然世俗共短之者,見將不好用也(3)。將之不好用之者,事多己不能理,順文吏以領之也(4)。夫論善謀材(5),施用累能(6),期於有益。文吏理煩,身役於職(7),職判功立(8),將尊其能。儒生慄慄(9),不能當劇(10),將有煩疑,不能效力。力無益於時,則官不及其身也。將以官課材(11),材以官爲驗,是故世俗常高文吏,賤下儒生。儒生之下,文吏之高,本由不能之將。世俗之論,緣將好惡。
【注釋】
(1)闕:通『缺』。(2)非所當爲:不該學習的。
(3)將:郡將,作地方長官講。(4)領:率領。這裡是主持的意思。
(5)論:評論。這裡是衡量的意思。謀:商量。這裡是選擇的意思。
(6)施(yì義):通『貤』。這裡是區別輕重的意思。用:本領,才能。累:數。
(7)役:驅使。
(8)職判:這裡指本職工作做得好。
(9)慄慄:即『慄慄』,因恐懼而肢體發抖。
(10)劇:繁難。(11)課:考核。
【譯文】
社會上一般人都詆毀儒生,儒生們也自己互相瞧不起。爲什麼呢?因爲他們都想做官並學習當官的本領,而且以文吏作爲標準。儒生一有缺點,一般人就一起詆毀他們;文吏有過錯,一般人都不敢去詆毀。把錯的東西歸罪給儒生,把對的東西歸給文吏。其實,儒生的才能不比文吏低下,也不是他們學習的本事沒有用處,而社會上一般人都詆毀他們,是因爲看見地方長官不喜歡任用他們的緣故。地方長官不喜歡任用他們,是因爲很多事情自己不能親自處理,需要文吏來主持辦理。於是衡量和選擇人材,區別他們能力大小,希望對辦事有好處。文吏善於處理煩雜事務盡力於自己職務,做好本職工作建立功績,所以地方長官愛重他們的能力。儒生事事小心翼翼戰戰兢兢,不能擔當繁雜的工作,地方長官有煩難疑問,不能效力。他們的能力對於處理時事沒有用處,那麼當官就輪不到他們身上。地方長官用做官的標準來考核人的才能,人的才能大小又以當官作證明,所以社會上一般人常常看重文吏,看不起儒生。儒生被輕視,文吏被重視,根源在於無能的地方長官。可見社會上一般人的評論,都順著地方長官的喜歡與厭惡。
【原文】
34·3今世之將(1),材高知深(2),通達眾凡,舉綱持領,事無不定,其置文吏也,備數滿員,足以輔己志。志在修德,務在立化,則夫文吏瓦石,儒生珠玉也。夫文吏能破堅理煩,不能守身,身則亦不能輔將(3)。儒生不習於職,長於匡救(4),將相傾側(5),諫難不懼(6)。案世間能建蹇蹇之節(7),成三諫之議(8),令將檢身自敕(9),不敢邪曲者,率多儒生。阿意苟取容幸(10),將欲放失(11),低嘿不言者(12),率多文吏。文吏以事勝,以忠負;儒生以節優,以職劣。二者長短,各有所宜,世之將相,各有所取。取儒生者,必軌德立化者也(13);取文吏者,必優事理亂者也。 【注釋】
(1)今:若。(2)知:通『智』。
(3)身:根據文意,疑是衍文。遞修本無此字,可證。
(4)匡:正。
(5)相:官名。漢時中央王國與侯國的主要官吏,相當於郡太守、縣令之類。這裡和『將』連用,是泛指地方長官。
(6)諫難:指冒著危險進行規勸。(7)蹇(jiǎn儉)蹇:忠誠,正直。
(8)議:根據文意,疑作『義』,同音形近而誤。三諫之義:【公羊傳·莊公二十四年】記載,春秋時,曹國大夫曹羈三次規勸曹國君主,不被採納,便離開了曹國。儒家認爲這合符『君臣之義』。
(9)敕(chì赤):通『飭』,約束。(10)取容:取悅。
(11)失(yì義):通『佚』,放蕩。
(12)嘿(mò莫):同『默』。(13)軌:符合。
【譯文】 像當今的地方長官,才智高深,地位顯貴,起著綱領作用,事情沒有不由他們作決定的,他們設置文吏,是爲了填滿名額,足以輔助自己實現志向。如果他們的志向在於修養道德,致力於提倡教化,那麼文吏就會被看成瓦石,儒生就會被看成珠玉。文吏能解決困難問題,處理煩雜事務,卻不能保持住自身的節操,那麼也就不能輔助地方長官。儒生沒有學習過文職工作,卻善長於糾正過失,地方長官爲非作歹,冒危險規勸也不懼怕。考察社會上能樹立忠心耿耿節操的,實現三諫之義的,使地方長官檢點自身,約束自己,不敢不正直的,大多是儒生。而迎合地方長官意志,不擇手段討喜歡和爭寵幸的,地方長官想放縱,低頭沉默不說話的,大多是文吏。文吏以處理事務占優勢,在忠誠正直方面欠缺;儒生以保持節操占優勢,在處理文職事務方面欠缺。二者都有長處與短處,各有合適的工作,當今的地方官吏,對二者都各有所取的。選取儒生的人,一定是講究道德和提倡教化者;選取文吏的人,一定是注重事務和重視處理煩雜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