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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醫藥報
現代意義『證』的歷史,不超過60年。最初提出『證』,是爲了強調中醫學的『特色』和『優勢』,是一種規定或者約定。
『隨症治之』只是針對大原則顧及不到,需要靈活處理的『壞病』的對症治療,不能將它人爲地抬高,成爲『論治一切疾病的總方法』。所以,『隨症治之』是針對『壞病』的應急對症治療,並非【傷寒論】主流。
『觀其脈症,知犯何逆,隨症治之。』這是張仲景爲後人創立的治『壞病』的治則(註:現行很多書籍,此句中的『症』多爲『證』。二者的區別詳見後文)。而時下也有一種思潮很流行,即重視『方症對應』、『方病對應』等,關注方藥超過了對人與病的關注。
這種思潮的直接影響,就是『隨症治之』,對症候群用方被現在很多中醫學子、甚至中醫學者誤認爲是中醫『論治一切疾病的總方法』,但這是對中醫『臨症察機』、『見病知源』、『治病求本』主流和正確思維的歪曲和誤解,需要警惕。
是『隨症治之』而非『隨證治之』
理解古人先還文字原貌
筆者認爲,在刻意抬高『隨症治之』的過程中,有一個橋梁——辨證論治,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很多學者先假定了辨證論治的公理地位,然後在【傷寒論】中尋找理論依據,於是『隨症治之』便被選中,並命名爲『隨證治之』。
如果辨證論治不再擁有公理的地位,那麼對『隨證治之』的誤解便容易得到糾正。如果古人並沒有本質的、概括層面的『證』的概念,我們就應該還原古人本義的文字。只有還原了古人文章中的關鍵文字,我們才有可能更準確地理解古人所要表達的涵義。
有學者認爲,文字的問題,不必太認真,只要在當今中醫界形成共識,相互討論時可以明白對方在說什麼就可以了。
問題是中醫歷來強調『讀經典』,讀經典首先要做的就是讀懂經典,如果文字的古今變遷影響到對原文的理解,就需要引起格外重視。我們首先要關注的不是今人之間的交流,而是與古人之間的交流。【論語·子路篇】曰:『必也正名……名不正則言不順……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因此,關於『證』的『正名』問題,不可忽視。
症與證的淵源
【漢語大字典】釋『症』曰:『病象。有時也泛指疾病。也作「證」。』而對『證』、『證』、『證』的解釋則分別是:『證,病症。後作「症」。』『證,同「證」。』『證,「證」的簡化字。』由此可知:古代的『證』即現代的『症』,兩者並沒有實質的區別。也就是說,在古書中見到『證』,可以直接改爲『症』。這樣做,更利於讀懂古醫書。
現代意義『證』的概念,歷史究竟有多長?『證』和『症』有了明確區別,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
現代意義『證』的歷史,不超過60年。最初提出『證』,是爲了強調中醫學的『特色』和『優勢』,是一種規定或者約定,『不僅同傳統中醫學固有的概念和特點相牴觸,而且違背了語言學的規律。』
證、症的強行區分,發端於西學東漸之後,定型於20世紀50年代。談『證』這個具有特定時代意義的概念,我們應該明白一個前提:目前習以爲常、約定俗成的『中醫基礎理論學科』,是近代中醫學界爲溝通中西,適應時代潮流,以西醫學爲參照系,在『科學』化的背景下,將中醫學中的某些固有內容作另行規定的產物。『證』的概念即其一。
山東中醫藥大學張效霞所著的【回歸中醫——對中醫基礎理論的重新認識】一書認爲,『證』作爲一個固定概念出現,是在新中國成立後,『第二版中醫學院教材編寫之時』,並推測這樣做是爲了『儘量使中醫基礎理論沾染上「辯證唯物論」色彩的緣故。』
當前,如何評價辨證論治的歷史功過需要另當別論,我們可以直接去做的,就是在讀古書時見到『證』,可直接改爲『症』。『隨證治之』既然出現於【傷寒論】,直接統一爲『隨症治之』,當不存在異議。
『隨症治之』是應急之計並非【傷寒論】主流
【傷寒論】是將中醫理法和經驗方藥成功結合的奠基之作,所以對中醫臨床影響深遠,可以說是中醫臨床的源頭和範例。
很多學者在提出自己觀點的時候,都會在【傷寒論】中找依據。不過在更早的時候就有學者提醒,各取所需、斷章取義式的學習並不利於中醫經典的傳承。當前應該做的是『尋找本意讀傷寒』的工作,儘量還原本意然後從中挖掘仲景的思想,那才是真正的善學者。
談到『隨症治之』,先不要談它的意義如何大。而應先將之還原到仲景的文字中,先弄明白仲景的本意,在這個前提下,再去『兼聽則明』。
【傷寒論】中,關於『隨症治之』的直接表達和類似表達,有兩處:
一處爲16條:『太陽病三日,已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針,仍不解者,此爲壞病,桂枝不中與之也。觀其脈症,知犯何逆,隨症治之。』
另一處爲267條:『若已吐下、發汗、溫針,譫語,柴胡湯證罷,此爲壞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將此兩條合參,我們可以容易地得出:汗吐下、溫針等治療後,病不解者爲『壞病』,不能再用桂枝湯、柴胡湯。該怎麼辦呢?應該找到治療錯誤的『逆』處,做對症的處理。『汗……吐……下……溫針』與『壞病』、『逆』、『(隨症)治之』,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不能割裂開來看。『隨症治之』只是針對大原則顧及不到,需要靈活處理的『壞病』的對症治療,不能將它人爲地抬高,成爲『論治一切疾病的總方法』。所以,『隨症治之』是針對『壞病』的應急對症治療,並非【傷寒論】主流。
除了『隨症治之』的對症治療。【傷寒論】中還有哪些治療方法呢?
一是不厭其煩的日數表述,以及整齊劃一的『欲解時』,所昭示的是時空統一的中醫基本原理。(六經爲病位,時間和空間通過中醫『人與天地相應』的系統觀念,統一爲一個整體,於是出現了中醫的時間醫學。)根據這種原理的治療,是以人爲本、奉天承運的從理治療,很多情況可以不用藥。
二是49條『表里實,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58條『陰陽自和者,必自愈。』59條『勿治之,得……必自愈。』71條『欲得飲水者,少少與飲之,令胃氣和則愈。』93條『表里俱虛,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145條『此爲熱入血室,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341條『厥少熱多者,其病當愈。』376條『……不可治嘔,膿儘自愈。』398條『病新差,人強與谷……損谷則愈。』
【傷寒論】中如此眾多『愈』的表述,提示的是可以不用藥『候氣來復』的自愈,以及用藥要不傷人體、爲自愈掃清障礙、提供條件的健康治療。
三是【傷寒例】中講到『不知病源,爲治乃誤』;【傷寒論】序中講『平脈辨症……見病知源』。這兩個『源』能告訴我們什麼呢?是針對病因病機的綜合治療,與對症用方用藥治療有天壤之別。
以上三點,只是初探,一定有很多不全面、不準確的地方,但是中醫的精髓已經有所體現,這些才是中醫的主流。不識病,只求方,爲『執方欲加』者或爲尋找『方劑的使用證據』者,追求的是下醫之道。
中醫祖先對後人有治未病之病、欲病之病的更高層次的要求,【傷寒論】中已經做了很多明示。只要我們放下固執,便會看到一個更廣闊的傷寒理法世界、便會更多地關注人、關注人爲什麼得病以及如何可以不得病。中國中醫科學院仝小林教授講過一句話:『對疾病認識和把握的程度,決定了療效。』將關注的重點從方藥上移開,落實到人和病上,筆者非常贊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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