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馬棚失火燒掉了。孔子退朝回來,說:『傷人了嗎?』不問馬的情況怎麼樣。 10.13【☆君賜食,必正席先嘗之。君賜腥,必熟而薦之。君賜生,必畜之。伺食於君,君祭,先飯。】國君賜給熟食,孔子一定擺正座席先嘗一嘗。國君賜給生肉,一定煮熟了,先給祖宗上供。國君賜給活物,一定要飼養起來。同國君一道吃飯,在國君舉行飯前祭禮的時候,一定要先吃飯後吃菜。 10.14【★疾,君視之,東首,加朝服拖紳。君命召,不俟駕行矣。】孔子病了,國君來探視,他便頭朝東躺着,身上蓋上朝服,拖着大帶子。國君召見(孔子),他不等車馬駕好,就先步行走去了。 10.15【★入太廟,每事問。】見【論語.八佾】 10.16【★朋友死,無所歸,曰:『於我殯。』朋友之饋,雖車馬,非祭肉,不拜。】(孔子的)朋友死了,沒有親屬負責殮埋,孔子說:『喪事由我來辦。』朋友的饋贈,即使是車馬,如果不是祭肉,孔子也不行拜禮。在古人眼裡祭肉是神聖之物,也是精神載體,既是代表子孫後人的虔誠之心,也是代表上天先人的賜褔,所以孔子當然要拜之。 10.17【☆寢不屍,居不容。見齊衰者,雖狎必變。見冕者與瞽者,雖褻必以貌。凶服者式之,式負版者。有盛饌,必變色而作。迅雷風烈,必變。】睡覺不像死屍一樣挺着,平日家居也不像做客或接待客人時那樣莊重嚴肅。看見穿喪服的人,即使是關係很親密的,也一定要把態度變得嚴肅起來。看見當官的和盲人,即使是常在一起的,也一定要有禮貌。在乘車時遇見穿喪服的人,便俯伏在車前橫木上(以示同情)。遇見背負國家圖籍的人,也這樣做(以示敬意)。(做客時,)如果有豐盛的筵席,就神色一變,並站起來致謝。遇見迅雷大風,一定要改變神色(以示對上天的敬畏)。 10.18【☆升車,必正立執綏。車中,不內顧,不疾言,不親指。】上車時,一定先直立站好,然後拉着扶手帶上車。在車上,不回頭,不高聲說話,不用自己的手指指點點。大意是不要東張西望,不要高談闊論,不要指指點點的吧。 10.19【★色斯舉矣,翔而後集。曰:『山梁雌雉,時哉時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可能孔子和弟子在路上遇到被一群野雞。有的弟子對野雞『大聲以色』的驅趕,但是野雞飛上天空之後,過了一會兒仍然聚集到大家的周圍。於是,孔子說:『這些山梁上的母野雞,得其時呀!得其時呀!』子路向他們拱拱手,野雞便振一振翅膀,象是回禮一般,然後最終飛走了。 『嗅』按照一些解釋,疑作『狊(jù)』,指『張兩翅之貌』 末章是【論語】中的千古懸疑,往往是各執一詞,眾說紛紜。所謂『山梁雌雉,時哉時哉!』其實可能示意弟子由它去吧,不必哄趕了,古人對萬物生靈都有惜生的思想,在植物的生長季節和動物繁殖季節往往對它們是十分愛惜,唯恐傷之。這樣的事情見於史是相當多的。比方說,孔子的弟子宓子賤在單父當政三年,孔子派巫馬施前往觀察政績,巫馬施來單父碰到一個打魚者,見他打到魚,又放走一些,巫馬施問他緣故,打魚者回答:『大夫(指宓子賤)很愛它們,大夫想叫小魚長大,所以打到這種魚我們就放掉。』巫馬施回去告訴孔子說:『宓子賤的德行真是達到極處了,使得人們暗裡做事,好像有嚴厲的刑罰在身旁似的,他是用什麼方法達到的呢?』孔子說:『這一方面用了力,那一方面就能表現出來』。 所以孔子說『時哉!時哉!』這正是野雞的繁殖季節,就不要使它們驚恐吧。子路這個時候出來,對着野雞拱了拱手,也許是表示歉意吧。不料,這些野雞居然像也懂得禮數一樣,振動翅膀以示還禮,並飛走了。其實這一段話,多有附會之嫌,不過是【論語】編者想從『予懷明德,不大聲以色,不長夏以革』出發,渲染孔子『聲色之於以化民,末也。』的思想,強調以禮相待,禽獸都能明禮,何況是人呢? 通觀全篇,也是如此,如何斷章,如何編排,也是各有各的見解。在閱讀【論語】時,建議有勇氣對【論語】的編排進行調整。特別是對於這樣的篇章通過適當的斷章和組合,把孔門禮儀的教材和習禮的規定歸為一類。把對孔子本人行禮的描繪歸為一類。 正所謂『出則事公卿,入則事父兄,喪事不敢不勉,不為酒困』,應該說,這是【論語】重點反映孔子及弟子習禮、行禮規矩和情況的內容。【鄉黨】的本來主旨是想體現孔子及弟子在魯國國內的社會生活、政治生活中各種禮儀文化。但是難免在文字上顯得呆澀、教條。讓人費解的是篇中『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一句,貌似與全篇主旨無關。然而這恰恰是全篇的神來之筆、點睛之筆。禮以人為本,人以仁為本,是孔子的一貫思想。如果我們在崇禮、學禮、行禮之時,捨本逐末,買櫝還珠,徒具形式,附庸風雅,忘記了夫子『人而不仁,如禮何』的警醒之句,那麼這樣的禮儀搞得再鋪天蓋地、繁文縟節,也沒有任何意義。只不過是名禮實利,鋪張浪費,極盡奢靡,甚至會無端生事、無事生非、殃及百姓,禍害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