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摘自 華強遠古史研究 作者 一個理科學者的思考
甲骨文字中有一個很值得研究的部首就是戈部首。戈本是商人的一種武器,但是戈作為部首創造了一類甲骨文字——戈,肇,戎,戣,戍,或,戕,,武,戠,戉,戔,我,義等等。凡和武器、武力、殺戮相關的字都採用了這個戈部首。我們知道即使在夏商時代,武器是多種多樣的,為什麼商人採用戈作為造字的部首呢? 甲骨文戈 首先,它說明商代的戈至少在晚商時期已經得到廣泛的應用。【說文】『戈,平頭戟也。從戈,一橫之,象形。』說明戈是一種常用兵器。一器兩用,可刺可砍,殺傷力很強。在商代的遺址中出土了大量的戈和其它的青銅鑄造的兵器。奇怪的是在夏代的遺址中很少出土戈。這說明商代青銅器的鑄造水平已經提高到了較高水平,而夏代僅僅用於鑄造禮器。用青銅來製造兵器也許是商人的發明創造。這一點可以得出一個初步結論:夏亡於青銅製造的兵器——戈。 和戈字密切相關的另一個甲骨文字是:我。如圖:
商人在甲骨卜辭中常常自稱我。如:『貞勿合我吏步』侵我啚田『』 『沚震告曰:「土方征於我東啚。」』(菁2)等等。在【詩經】中,周人也是以我自稱: 【大雅·皇矣】『無矢我陵,我陵我阿。無飲我泉,我泉我池。』 【大雅·召旻】『不自我先,不自我後。』 【大雅·瞻卬】『我居圉卒荒』 當然,周自稱為我起源於商。而商為什麼要用我來稱呼自己呢?為什麼我的造字歸於戈部首呢?這似乎是一個謎。要解開這個謎,甲骨文和金文的戈和我都無法提供正確的答案。【說文】對我的解釋是:『我,施身自謂也……一曰古殺字。』我們看到在許慎編纂【說文】的東漢時代,我字的本義已經迷失。許慎的對我的解釋就是今天的『施身自謂』,即第一人稱自稱。 秦統一文字之前的春秋戰國時期,在周王朝以外的諸侯國流行他們自己創造的古文,這是一種以甲骨文和金文為基礎的諸侯國專用文字。其中,目前留存下來的唯一的我字的古文寫作:
從這個古文"我"字中,本人發現了春秋戰國時代人們對我字本義的理解,因為這是我們目前為止可以找到的和甲骨文有聯繫的最早的文字,所以春秋戰國時代人們對我的本義的理解應該可以被相信。那麼,春秋戰國時代的人們對我字的本義的理解是什麼? 如圖:
古文 我 這個古文我字有上部的戈部首和下部的爪組成。其中的爪和甲骨文一模一樣。據此,我們推理出甲骨文的我字也應該是由『戈』和『爪』兩個字組合而成的。 甲骨文我字的會意應該是以手持戈(古文本義同)。 現在,我們又回到了本文的開始的問題:為什麼商人採用戈和爪作為我字的組合呢?答案只有一個:戈是商人發明創造的一種戰鬥力很強的武器。因為是商人專用,所以『以手持戈』者都是商人,是自己人。所以商人很自豪地用我來指稱:商。 我的本義是:以手持戈者。引申為:我們大邑商。 後來的西周和春秋戰國和諸侯國兵器已經發達並多樣化,但是他們沿用了這個我字作為自稱。今天我們還是用這個我字稱呼自己。雖然它略帶一點殺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