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 京華時報 近日,安徽省利辛縣公安、工商部門根據群眾舉報,聯手偵破一起製售甲醛超標400多倍的『甲醛豬血』案。兩名黑心商人把豬血放入水池,兌入化學品甲醛浸泡兩三個小時,取出當『鴨血』銷售。一年多時間,10餘噸『甲醛豬血』流入市場無人察覺。近日,犯罪嫌疑人劉某夫婦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依法批准逮捕。
已售10餘噸甲醛豬血
近日,利辛縣工商局工作人員接到群眾舉報,稱該縣的順河路農貿市場內有2名經營戶銷售的『鴨血』有問題,舉報中明確指出是甲醛超標。
『因涉及食品安全問題,縣局立即作出安排部署。』利辛縣工商局副局長杜林亞說,第二天早晨6點鐘,5名執法人員前往市場,對經營戶李某、蘇某銷售的『鴨血』安排了專門抽檢,結果發現,所采兩個樣本中均含有甲醛成分,且分別超標422倍和247倍。
『鴨血』中竟然含有化學品甲醛成分,並且還嚴重超標,這引起了工商部門的高度重視。杜林亞表示,鑑於案情重大,縣局及時聯合縣公安局組成調查組,根據經營戶提供的線索,順藤摸瓜,先期對生產者劉某的加工場所產品進行抽檢,結果甲醛含量超標128倍。
在獲得確鑿的證據後,工商、公安兩部門聯合一舉搗毀製售窩點,對查獲的製售工具等全部收繳,並將製售者劉某、李某(女)及時抓獲。經查,犯罪嫌疑人劉某、李某系夫婦,利辛縣本地人。自2010年9月起,他們把從屠宰場購買的豬血煮好後,放在一個盛水的水池裏,之後往裏面放幾瓶蓋子福爾馬林液(主要成分是甲醛),泡兩三個小時後撈出來,『鴨血』即加工好了,然後上市銷售。
在利辛縣看守所,記者見到了犯罪嫌疑人劉某。據他交代,他和妻子從當地生豬屠宰場廉價大量購買豬血,在濉溪縣李某的教唆下,將豬血加工成『鴨血』,再高價銷給當地農貿市場的經營戶和小菜販。至案發的一年多時間內,他們累計銷售10餘噸『甲醛豬血』,涉案金額6萬餘元。
嫌犯每天淨賺300元
據了解,甲醛是一種無色、具有刺激性氣味且易溶於水的氣體,為較高毒性的物質,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和聯合國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已把甲醛列為已知人體致癌物質。
利辛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告訴記者,按照【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第1-5批匯總)】規定,『鴨血』的甲醛指標是『不得檢出』的。然而,此案中『鴨血』的甲醛含量最高超標400多倍,消費者食用後很可能會損害身體健康。既然如此,犯罪嫌疑人仍不惜鋌而走險,其背後離不開利益的驅動。
據介紹,犯罪嫌疑人劉某每天夜裏從生豬屠宰場進豬血,以1.5元的低價買進一頭豬的豬血約3公斤,加工成『鴨血』後,早晨四五點鐘用摩托車運到菜市場銷售,每斤可賣到0.6元-0.7元。劉某每天能生產500多公斤豬血,每天能純賺300多元。
源頭和流通監管存在空白
利辛縣公安局透露,該縣人民檢察院近日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將犯罪嫌疑人劉某夫婦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此案已經移送法院,將擇期開庭審理。
據了解,外形美觀,經營戶比較青睞,是製售『甲醛鴨血』的犯罪驅動力之一。利辛縣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股股長朱春宇說,跟普通豬血相比,劉某用福爾馬林液加工浸泡後的豬血外形好看,有光澤,不爛、可以防腐,受到菜市場和經營戶的歡迎,他也就一直用福爾馬林泡豬血。
生產和流通環節的監管薄弱,加大了食品安全方面的違法犯罪空間。利辛縣工商局副局長杜林亞表示,在生產環節上,劉某的加工車間位於城鄉接合部的偏僻地段,一般不容易察覺。而在市場流通環節,由於攤販流動性大,市場品種繁多,基層有限的執法人員難以對每一種商品進行檢查。『依此案為例,如果不是有群眾舉報,工商和公安部門將很難查處這個製售窩點。』
此外,使用甲醛的成本很低,據劉某交代,『開始是濉溪縣李某給我的,有5公斤多,後來都是我自己買的。』後來劉某從一個裝潢店買福爾馬林液,一瓶有1斤,需要5元錢,能用半個月。
此案暴露出食品安全方面的一些共性問題,如源頭監管還存在某些空白,流通環節的監管薄弱,消費者只是食品安全事件的『被動接受者』,而無法進行事前維權。
業內人士指出,市場流通環節監管也有待進一步加強。安徽省工商局市場規範管理處副處長方躍進說,很多食品安全事件出自源頭,但一般都反映在市場,而這種點多面廣、很多自發形成的市場給基層監管帶來了難度。『正因為此,基層監管部門今後要加強執法力量,配備相應的檢測設備,加大商品抽檢力度,減少和杜絕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隱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