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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知識] 禮樂人生-禮樂原典與君子人生之為禮樂文化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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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09-10-23 18:0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禮樂人生系列文章系摘自網絡

『以禮殺人』與『以理殺人
1919年11月1日,吳虞在【新青年】第6卷第6號上發表了【吃人與禮教】一文,他說:『我們如今應該明白了!吃人的就是講禮教的!講【新青年】禮教的就是吃人的呀!』把吃人和禮教這兩者直接畫了等號。在此後的近百年當中,『禮』不斷被人潑髒水,『積毀銷骨,眾口鑠金』,於是,禮教變成了上自黨政幹部、知識分子,下至販夫走卒、引車賣漿者,無人不曉的貶義詞。中國是舉世聞名的禮儀之邦,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是禮樂文化——每每簡稱為禮。如果吳虞的說法得以成立,則中華歷史就是一部吃人的歷史,如此野蠻的國家,豈能加以『文明古國』的桂冠?因此,對於禮的認識事關對於中華文明的基本評價,不可等閒視之,我們不可不明辨之。

什麼是禮教?
為禮樂文化正名,就必須從『禮教』這個詞開始。古人將『禮教』與『樂教』並提,它們的本義,不過是以禮為教、以樂為教。清代學者凌廷堪說過:『上古聖王所以治民者,後世聖賢之所以教民者,一禮字而已。』意思是說,上古聖王治理民眾的方針,以及後世聖賢教育民眾的孔子像方法,都可以最終歸納為『禮』這一個字。聖王治世的目標是建立大同世界,這是見諸於【禮記】的。聖賢教民,是要讓百姓懂得禮、遵守禮。凌氏的見解,非常精到。太古時代,人與禽獸為伍,【禮記•曲禮】說,為了讓人們懂得『自別於禽獸』,有聖人起來『為禮以教人,使人以有禮』(蠻夷有『弱肉強食』之謂,而今人以為禮與儒乃衰國之源,國弱之導,發其獸性而棄其人性,已不覓其人獸之別矣)。『為禮以教人』,就是制定了禮來教人。禮使人自覺地區別於禽獸,走向了文明。而聖人的歷史功績正是在於『為禮』和『教人』。那麼,禮又是什麼呢?回答這個問題,必須找出關於禮的解釋的源頭,這就需要從孔子及其弟子的相關論述中去尋求答案。

在【論語】裏,孔子談禮的地方在在多有,由於禮是一個內涵非常豐富的概念,所以在不同的場合,孔子對禮的所指,有不同的側重,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主題:
第一是指周禮,就是周公所制定的西周禮制。孔子特別推崇周公,他說:『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復夢見周公。』(【論語•述而】)他感嘆自己的年衰,居然許久沒有夢見周公了!程子說,由這句話可以知道,孔子盛年的時候,『寤寐長存周公之道』。孔子之所以崇拜周公,是因為周公手創的那套制度的文明和完美。他說:『周監於二代,鬱郁乎文哉!吾從周。』(【論語•八佾】)意思是說,周禮是在借鑑了夏、商兩代為政得失的基礎上制定的,典制粲然大備,足以為萬世龜鑑,所以他表示了『從周』的立場。

眾所周知,西周開國之初,周公制禮作樂,奠定了中國傳統文化的基調。這套制度之所以為後世所稱道,因為它是以道德為核心而建立起來的,由此確立了道德在治國理念中的主導地位,這對於中國歷史的發展方向,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到了春秋時期,由於種種原因,這套制度瓦解了,世道大亂,史稱『禮崩樂壞』。貴族們為了權和利,彼此征戰不息,所以自古有『春秋無義戰』的說法。孔子嚮往周公之禮,既是他對春秋亂世的不滿,也是他對西周道德禮制的嚮往,這是非常正常的,有什麼可以非議的呢!如果孔子持了相反的態度,讚美春秋亂世,那就有點匪夷所思了。

第二,禮是體現德治、仁政的途徑。周公最早提出『德治』的理念,孔子又提出了『仁』的思想,這在思想史上具有重要意義。但是,德和仁都是非常抽象的概念,無形、無色、無聲、無嗅,對於知識程度較低的人來說,甚至會覺得虛無縹緲。而禮就是把德和仁具體化的制度或者行為方式。

先秦歷史上有儒法之爭,爭論的焦點,是實行禮治還是法治。法家認為,政令的推行要依靠法,凡是不從令者,就用刑罰加以懲處,這樣,老百姓就不敢作亂了。而儒家則主張以道德教育為主,通過禮來規範和整齊民眾的行為。孔子評價這兩種治國之道時,說過一段非常有名的話:『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為政】)他認為,『道之以政,齊之以刑』的結果是『民免而無恥』,老百姓不去觸犯法律,是因為畏懼刑罰,他並沒有羞恥之心。而『道之以德,齊之以禮』,用禮來保證道德目標的實現,結果就不同了,老百姓因為有了羞恥之心,不僅不會去做壞事,而且還會『格』,就是有上進心。
禮是體現德和仁的具體形式,離開了德和仁,禮就不成其為禮。孔子說:『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論語•八佾】)一個內心沒有仁愛之心的人,怎麼會去推行禮和樂呢?就是說,推行禮的人首先應該是一名仁者,一名富於愛心的人。可見,禮與仁是互為依存,相輔相成的。

第三,禮是修身的手段。在人類社會中,如果任何人都可以放縱自己的行為,那麼,人就和禽獸沒有了區別,社會也就沒有了起碼的秩序,也就沒有辦法再維持下去。所以,儒家和法家,儘管政見不同,但都認為人的行為是需要約束的,雙方的分歧在於,究竟用什麼來約束人。孔子主張用內在的道德力量來約束自己,他說:『君子博學於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論語•雍也】)作為一名君子,一方面要『博學於文』,廣博地學習文獻,積累深厚的知識,同時要『約之以禮』,用禮來約束自己的言行,因為禮是根據道德原則制定出來的。只要在這兩方面都做好了,就一定可以做到『弗畔』,也就是不悖離道了。

人性都有天然的缺陷,每個人的性格都有弱點。因此,無論是哪種性格的人,如果不藉助於禮,都達不到理想的境界。孔子舉例說:『恭而無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葸(xǐ),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論語•泰伯】)意思是說,恭敬而不懂得禮的人,就會空自勞碌。謹慎而不懂得禮的人,就會顯得膽小。勇敢而不懂得禮的人,就會作亂。直率而不懂得禮的人,就會說出傷人的話。平心而論,恭、慎、勇、直這四種性格都不是什麼壞毛病,但只要離開了禮的指引,都不會結出『正果』。

類似的意思還可以舉出不少。例如,【論語•憲問】記載,子路問孔子,什麼樣的人才是『成人』(完美的人)?孔子在回答時,提到了臧武仲、公綽、卞莊子等三位魯國的大夫以及自己的學生冉求。臧武仲的智慧,公綽的沒有私慾,卞莊子的勇敢,冉求的學問,都是最為出色的。孔子說,要成為完美的人,僅僅把這四個人的優點集於一身是不夠的,還要『文之以禮樂』,將禮樂與上述四種優點完美結合。可見,禮樂是最重要的修身課目。
我們不可能把孔子談禮的文字全部提到,但是主要的部分已經都談到了。我們由此可以知道,【論語】中的禮,沒有一處是號召大家去殺人或者吃人的。孔子所說的禮,是指以道德為內涵的國家典制,是德與仁的具體表現,也是修身的法則,這些與凌廷堪關於聖王以禮為治,聖賢以禮為教的說法是完全吻合的。孔子關於禮的見解,不僅在當時是正確的、健康的,代表了社會的理性思潮,而且在兩千多年之後的今天,對我們還有重要的啟示,值得我們借鑑。

禮教殺人嗎?
吳虞說禮教殺人,半個多世紀之後,江青大張其說,聲稱孔子主張『克己復禮』,克己復禮就是復辟奴隸制。將禮直接等同於奴隸制,這是江青為了打倒孔子而編造的謊言,不可不辯論清楚。
『克己復禮』一詞,出自【論語】的【顏淵】篇。顏淵問孔子:什麼是仁?孔子說:『克己復禮為仁。一曰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意思是說,克制自己的行為,讓它回覆到禮,這就是仁。只要有一天大家都這樣做了,天下的人就都歸於仁了。所以說,做一個仁者,是要靠自己的,與別人有什麼相干呢?顏淵聽後,希望孔子再說一說克己復禮的細目。孔子說:『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意思是說,不符合禮的事情,不要去看、去聽、去說、去做。孔子的這些話,我們今天平心靜氣地讀一讀,就會明白當年的批判是何等的不講道理。人人懂得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行為不出格,難道不好嗎?這裏哪有復辟奴隸制的意思?難道是『瘌痢頭打傘,無法無天』才好嗎?

按照當時通行的說法,奴隸制度的主要特徵之一是用活人殉葬。這種現象在商代很盛行,但西周以後,人本主義的思想已經出現,並且日益成為社會思潮的主流,所以殉葬的現象已經不多見了,即使出現了,也會遭到有識之士的反對。於是,有些貴族就改用木俑殉葬。相比於用活人殉葬,這種做法已經前進了一大步。即便如此,孔子也不能容忍,他憤憤批評那些『始作俑者』,也就是發明木俑的人,說:『其無後乎!』意思是說這傢伙應該斷子絕孫吧!孔子反對人殉,是『仁者愛人』的表現,代表了時代的進步和人類的良知,如此寬厚的仁者,怎麼會喜歡奴隸制?
可以證明孔子的仁愛之心的,還有【禮記•檀弓下】裏的『苛政猛於虎』的典故。孔子和他的學生子路路過泰山,一位婦人在墓旁哭泣,孔子在車上聽到了,便讓子路上前詢問。子路說:『聽到你的哭聲,好像是有特別傷心的事吧?』婦人回答說:『這裏有老虎出沒,先是我的公公被老虎吃了,後來丈夫也被老虎吃了。如今,兒子又被老虎吃了。』孔子感到奇怪,說:『你為什麼不搬走呢?』婦人回答說:『這裏沒有苛政。』一家人為了躲避苛政,寧可死於猛虎。孔子聽後,感慨地對子路說:『年輕人要記住啊,苛政猛於虎啊。』孔子對苛政都如此深惡痛絕,怎麼會去號召大家殺人呢?

有學生對我說:『西周是奴隸制,孔子希望恢復西周的典制,這不就是復辟奴隸制嗎?』這位學生之所以會提出這樣的問題,原因有兩個,一是不了解古史分期的情況。西周是什麼性質的社會,學術界是有爭議的,但是,大多數學者認為西周已經進入封建社會。因此,不能把西周制度等同於奴隸制度。二是沒有讀過儒家的文獻。所以,我回答他說:『建議你回去讀讀【禮記】,這是了解儒家禮學思想最重要的文獻,如果你能在這本書裏找到儒家試圖復辟奴隸制的證據,請你告訴我。』【禮記】不僅不能為他找出一條證據,相反可以找出許許多多的反證。下面我們僅就【禮記•檀弓】所見舉一些例子。
齊國的大夫陳子車客死於衛國,他的妻子和家宰商量後,準備用活人來殉葬。陳子車的弟弟陳子亢到衛國奔喪,聞訊後,堅決反對,認為:『以殉葬,非禮也!』為制止他的嫂子和家宰的計劃,陳子亢對他倆說:『如果必須要用活人為我兄殉葬的話,那麼,你們二位才是最合適的人選!』於是,子車之妻和家宰不得不罷休。
此外,陳干昔在臨終之前,要求他的兒子為他做一口大棺材,要求將來讓他的兩個婢子一左一右地在他身邊殉葬。陳干昔死後,他的兒子沒有照他的要求辦,說:『以殉葬,非禮也!』

上面兩個例子都是反對殉葬的,反對的理由完全一樣:『以殉葬,非禮也!』認為殉葬是不符合禮的,絕對不可以去做。禮學家反對殉葬的立場是如此的鮮明。吳虞這些人都是從舊學出來的,不會沒讀過【禮記】。因此,他們對禮的抨擊,讓人非常驚訝。
不僅如此,凡是殘害無辜的不人道行為,也都在儒家的反對之列,【禮記】中相關的記載也相當之多。
某年,魯國發生大旱,魯穆公準備將國中的尪者抓來暴曬。所謂『尪者』,是指某些骨骼有毛病,面孔朝天的人。古代有人認為,天大旱的原因,是上天怕雨水會灌到他們的鼻子裏面,所以不忍心下雨。縣子聽說後堅決反對,說:『因天旱不雨而懲罰殘疾人,未免太過殘忍,斷然不能這樣做。』於是,魯穆公說:『那就不曬尪者了,改曬巫婆吧!』縣子認為這同樣是迂闊之舉,依然不可。魯穆公無奈,最後提出遷徙大的集市,縣子這才表示同意。

某年,吳王夫差率領軍隊入侵陳國,他們砍伐神社的樹木,殺死患有傳染病的百姓,所到之處,表現非常惡劣。吳軍回國時,陳國的太宰嚭奉命前往送行。夫差自以為得勝而歸,聲名顯赫,要太宰嚭評價吳軍的『軍聲』。太宰嚭說:『自古以來,攻伐有罪之國的仁義之師,都不會去砍伐該國神社的樹木,不殺害病人,也不俘虜頭髮花白的老者,為的是體現人道。如今貴軍連病人都殺,所以,可以稱你們為「殺害病人之師」。』夫差說:『如果我們歸還你們土地,釋放俘虜,你又將如何稱呼我的軍隊?』太宰嚭說:『君王討伐敝國犯下的罪行,但又憐憫我們而赦免之,還愁沒有好的軍聲嗎?』
【禮記•檀弓】裏的這兩個例子,讓我們走進了仁者的視野,我們由此可以看到,古代禮家是把仁愛作為判斷是非的重要標準的。我們無法想像,這些人怎麼會去吃人,怎麼會去復辟奴隸制?

古人把合於理的制度稱為『禮制』。【左傳】上有許多『君子曰』,都是一些思想家或者政治家品評歷史的話語。他們總是用『禮也』或者『非禮也』來做評定。所謂『禮也』,就是符合天理或者道德的做法;『非禮也』就是不符合天理或者道德的做法。以前,我們常常有一種成見,認為禮不過是維護統治階級利益的工具。但是,我們一條一條去查看這些評語前面的史事,就會發現恰恰相反,其中大量的評語是批評執政者的。例如,魯隱公五年,作為國君的隱公,居然要到棠這個地方去看人打魚,臧僖伯勸阻說,根據先祖相傳的制度,國君要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怎麼可以放下該做的事情不做,而去看打魚呢?隱公不聽,還是去了。結果史官就用『公矢魚於棠』這五個字記錄在案,作為警示。【左傳】用『非禮也』作為對這件事的評語。

我們再舉一個例子。根據春秋時期的禮制,諸侯宮廟的楹柱不施油漆,椽子不加雕刻。可是魯莊公為了迎娶夫人哀姜,先是『丹桓宮之楹』,就是把桓公之廟的楹柱都刷成了紅色。接着又『刻桓宮桷』,就是要雕鏤桓公之廟的椽子。大夫御孫勸諫說:我聽說這樣一句話:『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魯國的先君都有『共德』,而您居然做這種大惡之事,這恐怕不妥吧?御孫這句話裏面的『共』,是『洪』的假借字,洪是大的意思。『德之共』,就是德之洪,是德裏面的大者。而莊公的奢侈之舉,正是『惡之大』者。所以,魯國的史官把這兩件事都記了下來。【左傳】評論說,莊公做的這兩件事『皆非禮也』。
當時的政治家談到『禮』的時候,都是把道德作為它的註腳的,下面我們再來舉幾個例子。比如,【左傳】僖公二十七年,趙衰說:『說(悅)禮、樂而敦【詩】【書】。【詩】【書】,義之府也;禮、樂,德之則也;德、義,利之本也。』把禮樂看作是『德之則』。【左傳】襄公二十一年,叔向說:『會朝,禮之經也。禮,政之輿也。政,身之守也。怠禮,失政;失政,不立,是以亂也。』把禮看作是推行政令的車子,而政令則是以身相守的道德原則,丟了就會出亂子。【左傳】昭公二年,叔向說:『忠信,禮之器也;卑讓,禮之宗也。』則禮與忠信、謙讓又是互為表裏的東西。

禮的另一個重要特點是重視人與人之間的溫情,從某種意義來說,禮就是為了情感而製作的,所以【禮記】說『禮者,因人之人情為之節文』。例如,父母雙親去世,人雖然不在了,但是彼此的感情還在,所以子女每逢季節轉換,或者歲末的時候,應該通過祭祀的方式來追思自己的親人。祭祀的時候要誠敬,應該『事死如事生』,要像侍奉生者那樣侍奉死去的親人。所以【論語】上說,對待父母至親,要做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這是為了培養子女與父母之間的親情。

君臣之間雖無血緣關係,但長期共事,彼此的情誼非同一般,所以當一方死亡時,另一方在情感上有所表現,才是符合於禮的。晉國大夫智悼子(荀盈)死,尚未埋葬,晉平公即開懷飲酒,並命樂師師曠、近臣李調陪飲,又鼓鍾助興。杜蕢聽說後,直接進入寢門、上堂,斟酒命師曠喝下,又斟酒命李調喝下,然後自飲一杯,下堂欲走。晉平公怪而問其故。杜蕢說:紂王死於甲子日,夏桀流放於乙卯日,後來的君王無不把甲子、乙卯作為忌日,不敢奏樂。此時,晉國大臣智悼子的靈柩尚停在堂上,悲痛遠比甲子、乙卯之日為大。師曠身為晉國樂師,居然沒有提醒國君,所以,我讓他喝罰酒。而李調是國君的近臣,竟然貪此酒食而忘記國君的過錯,所以也要喝罰酒。晉平公問:可你自己也喝了罰酒,這又為何?杜簣說:我不過是執掌膳食的宰夫,卻超越職權,過問起國君的過失,所以也要受罰。於是,杜簣洗過酒爵,斟上酒,高高舉起。晉平公慚愧極了,對左右侍者說:『將來我死後,一定不要廢去這個酒爵,要永遠記住杜簣的勸戒。』後來,人們把宴會結束前的最後一次獻酒稱為『杜舉』,即緣於此。

儒家主張,父子之情為人間最為真摯的情感,應該超越政權、金錢等等。晉獻公死時,重耳(即晉文公)正在國外流亡。秦穆公派人前往弔唁,同時建議他利用獻公新亡,國中舉喪的機會,回國奪取政權。重耳聽從舅犯(即重耳的舅舅狐偃)的意見,拒絕了秦穆公的建議,對使者說:『我長久逃亡在外,父親去世而不能回國哭泣盡哀,哀慟無比,哪有心思去奪權?』說罷磕頭觸地,不敢拜客受吊,哭着起身,也不與使者說私話。使者回國向秦穆公報告出使經過。秦穆公稱讚重耳仁義,說:『重耳只磕頭觸地而不拜,說明他不敢以獻公的繼承人自居,所以也不敢拜客受吊。哭着起身,表明他對父親的真摯情感。不與使者說私話,說明他沒有趁喪奪權的念頭。』
以上史事哪裏有半點擁護奴隸制的影子?

『以理殺人』與『以禮殺人』
從上面列舉的材料不難看出,自古以來,人們都把禮作正確的行為準則,人性化的國家制度,檢驗為政得失的標尺,這是先秦人本主義思潮確立以後的必然結果,是一種歷史的進步。那麼,這麼先進的理念怎麼會與『吃人』扯到一起去呢?其中的原因,除了吳虞等人的激進之外,還與另一場學術爭論有關,這中間的過程,大家很少去深究。為了更好地說明問題,必須予以說明。
宋明理學家主張『存天理,滅人慾』,這是一個至今為人詬病的口號。但它並不是宋人憑空獨創的東西,而是有其來源的。天理、人慾這一對概念,最早見於【禮記】的【樂記】篇:『人化物也者,存天理而滅人慾者也。』儒家認為,天理是公理,人慾是私念,兩者是對立的。程頤說:『人之所以為人者,以有天理也。天理之不存,則與禽獸何異矣。』意思是說,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人的內心有天理,所以人懂得禮義廉恥,能夠遵守社會道德規範,如果人心中沒有了天理,人和禽獸就沒有區別了。然而,只要不是聖人,任何人的內心都是天理與私慾並存的,只是何者佔據主導地位罷了。程子認為,造成天理不明的主要原因是人慾的存在,因而主張彰顯天道,用道德規範來節制私慾。但是,程子的態度比較偏激,認為天理與人慾形同水火、無法調和,『不是天理,便是私慾』,『無人慾,即皆天理』。他的本意是希望『損人慾以復天理』,警示人們加強道德修養,不斷排棄私慾,弘揚天理。遺憾的是,他把天理與人慾的對立推向了極端,並且把男女尊卑之序比作天理,把害怕飢餓寒冷比作人慾,要求人們禁絕私慾,尤其反對寡婦再嫁。按照這一理論,連人的生理欲求都成了私慾,都失去了存在的理由,這種過於極端的理論,居然得到了包括朱熹在內的眾多理學家的認同。

清初,學術界出現了一股反理學的思潮,一些學者把明朝滅亡的原因,歸根為宋明學者成天空談心性理氣。清代學者戴震在他的【孟子字義疏證】一書中,對宋明理學家的天理、人慾的理論進行了猛烈的抨擊,認為天理就是自然,人慾是人的自然本性,天理和人慾不是對立的,而是一致的,天理就在人慾之中。『存天理,滅人慾』不僅在理論上是荒謬的,而且在社會生活層面上成了『忍而殘殺之具』。所以戴震認為宋明理學家是『以理殺人』。
平心而論,宋明理學盛行於當時,主要是在學術界,在實際生活的層面上,它並沒有得到全面的貫徹,反對寡婦再嫁也沒有成為法律,只要讀一讀明清的小說和史料就可以知道,明代社會生活中的婦女並沒有因為宋明理學的『存天理,滅人慾』的說法而受到特殊的壓抑,實際生活的現狀與宋明理學之間的距離是非常明顯的。

與理學的境遇相反,禮學並沒有受到清代學者的責難。由於滿族在入關南下之初,曾經採用非常野蠻的手段強迫漢人剃髮(即『留髪不留頭,留頭不留髪』,其出發點在去漢族之自我本性,以及滅漢而存滿),在文化上認同他們。清人的這些舉措,使得漢族知識分子痛心疾首,顧炎武一方面從事反清復明的鬥爭,一方面用『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口號來喚醒大眾。還有一些學者用學習和研究禮學,甚至在生活中按照漢人的禮儀行事的方式,暗中對抗清朝的文化。例如,山東濟陽學者張爾岐,其父為清軍所殺,所以終身不仕,而且抱定【儀禮】一書研究,母親去世後,葬禮完全按照【儀禮】中的喪禮儀軌來進行。所以,清代學者中,不僅沒有指責漢族傳統禮學的,而且傳統禮學的地位遠比宋明時代高,研究禮學成為熱潮,研究【周禮】【儀禮】【禮記】的學者,比以往任何一個朝代都要多。從清初的張爾岐開始,一直到清末的孫詒讓、黃以周,大家輩出,名著疊現。乾隆年間,清政府甚至出面羅致學者修【周禮義疏】【儀禮義疏】和【禮記義疏】,即所謂的『三禮義疏』。學術界對傳統禮學的評價都非常之高,從來沒有人說過『以禮殺人』的話。

吳虞等人把『以理殺人』偷偷改成了『以禮殺人』,輕輕一字的改動,似乎漫不經心,卻把整個中華文明歷史顛覆了!當年戴震批評理學家『以理殺人』,問題的邊界是非常清楚的,主要集中在『存天理,滅人慾』的議題上,如果再擴大一點,也不過是宋明理學。戴震從來就沒有顛覆中國文化的企圖,他對宋明理學的批評是學術性的。吳虞等人把矛頭指向了禮,問題的性質就完全不同了。禮的概念要比理大得多。我們曾經多次談到過,它幾乎包含了古代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從國家典制到行為方式,都在它的範圍之內。禮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而儒家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主體。把禮否定了,就把儒家思想的體系徹底否定了,也就把整個中國文化否定了。我們讀吳虞的文章,沒有多少學術性,而是謾罵式的。在吳虞的筆下,幾千年來,中國不僅殺人如麻,而且手段卑劣,越是講仁義道德的人,就越是殺人狂。我們實在不知道,吳虞在放出如此重話的時候,是否認真地掂過它的分量,它的後果。

五四運動時,北京大學學生在街頭演講
金耀基先生指出:『五四以來,中國思想文化界的主流是批判傳統,只看到傳統中壞的或極壞的因素,認為非打倒傳統不足以開啟現代化。五四新文化運動之批判精神是應該肯定的,在當代少有勇猛創新的氣象。但它對中國文化的評估是片面性,以此並未能提供一條現代化的路向,蓋在五四主流的思維架構下,導出「全盤西化」的結論是有必然性的。』(金耀基【中國現代化與知識分子】第250頁,台北時報出版社,1988)吳虞等人的言論生動地反映了當時的思想界在西方文化的衝擊之下,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固有信心已經崩潰。
不管怎麼說,『五四』以來,知識界批判封建文化,有其特定的時代背景,如果說吳虞等人把封建文化不分青紅皂白地一律罵倒,全部搞臭,他們的偏激,是矯枉過正,那還有可以讓人原諒的地方。在經歷一個世紀之後,他們拋棄傳統禮儀文化所帶來的消極影響,已經充分顯露出來。如果今天有人還是停留在吳虞的那些話上,繼續謾罵,全盤否定中華禮樂文化,那我們就沒有一絲可以原諒他們的理由了。
問道 發表於 2009-11-10 00:0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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