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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學研究] 【韩军】内部“语言”模式的运用及其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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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酒当歌 發表於 2012-3-27 10:0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内部“语言”模式的运用及其突破
——宇文所安唐诗史研究中的“诗学”及其批评
韩军 汤文辉*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9;广西师大出版社,广西,桂林,514004)
摘要:宇文所安立足于诗歌文本形式分析,建立了他在唐诗史研究中的内部“语言”模式,并以此提供了一种新的整体理解唐诗史的方式。不过,在他把“语言”作为理解唐诗史基本结构的同时,也面临着“语言”与文化主体、与特定历史文化语境之间内部与外部、抽象与具体、方法与对象等诸种关系的矛盾,这除了有把中国诗歌文本客体化、对象化之后所带来的偏颇,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了他对唐代诗学理论本身的看待,以及对于诗歌文本的选择和阐释。宇文所安的成绩及问题说明,文学史研究应在形式分析、历史文化意识以及诗学观念的融合中,进入到更为恰切合理的学术探讨之中。
关键词:“语言” 抽象性 历史文化意识 诗学观念
Practice and Breakthrough of the Inner “Language” Mode
Abstract: Based on analysis of the form of poetry text, Stephen Owen founded an inner “language” mode in the studies of Tang poetry, and by which he provided a new unitary way to comprehend the Tang poetry. Whereas when he regarded “language” as the basic structure for the comprehension of Tang poetry’ history, he necessarily faced some difficulties in dealing with the relationships among “language” mode, cultural subjectivity and historical-cultural context. Both Stephen Owen’ achievements and questions represent that, the study about history of literature should be advanced in a amalgamation of formal analysis, historical cultural consciousness, and poetics.
Keyword: “language”; abstract; poetics concepts; historical-cultural consciousness
宇文所安受中国学界的关注,首先来自于他的唐诗史研究。从《初唐诗》、《盛唐诗》再到《中国“中世纪”的终结》,已然构成了独具特色的系列。对于这几本书,国内学界已经给予了广泛的关注以至赞誉,如傅璇琮在《初唐诗·序》就指出,在过去很长的时期中,初唐诗研究在中国学界是一个极为薄弱的环节,宇文氏作于1977年的这本著作,可以说在初唐诗演进规律的探讨上是先于中国学者作出了贡献。更进一步,他对盛唐诗的论述也与此相关联,他以“京城诗”对盛唐诗人所做的有趣分类也是直承初唐“宫体诗”而来,如把张说、张九龄、王维作为‘京城诗人’,把孟浩然等作为‘非京城诗人’,把王昌龄、高适、岑参作为处于两者之间的诗人,‘京城诗人’多用律体,‘非京城诗人’多用古体等等。[1](3-5)蒋寅对于宇文氏唐诗史研究的核心观点也曾予以清晰的梳理,他说按照宇文所安的描述,初唐诗就是以宫廷诗及其对立面——脱离宫廷诗——陈子昂——武后及中宗朝的宫廷诗——张说及过渡到盛唐这一过程展开的,宫廷乃是艺术趣味和艺术法则的中心,它在宫廷诗人和外部诗人之间设立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碍;“盛唐诗由一种我们称之为‘京城诗’的现象所主宰,这是上一世纪宫廷诗的直接衍生物。京城诗从来不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但它却具有惊人的牢固、一致、持续的文学标准。京城诗涉及京城上流社会所创作和欣赏的社交诗和应景诗的各种准则”,这些准则包括与交际对象的社会地位相联系的文体等级和相应的辞令风格。正是在这一平台上,宇文所安从京城诗的四种社会背景(宫廷、王府、权臣、朋辈)出发,展开了对盛唐诗由无声的变革到全过程的分析。[2](67-73)可以说,“宫体诗”和“京城诗”作为宇文氏建构唐诗史的核心,也正是区别于传统唐诗史认识的所在,其新颖独到以及围绕于此的细致文本分析都不乏启发和借鉴的价值。不过在此之下,也需要注意到宇文氏此后有意摆脱“史”的框架的学术理路变化,用他的话说,那就是“文学史”方式还存在着某些层面的不足,诗歌文本也还有不能为“文学史”所解释的层面。这种“文学史”与“诗歌文本”之间的出入究竟如何,宇文氏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解释,但是作为他唐诗史研究及学术理路的整体把握来说,则有对此加以厘清的必要。再者,他有关“京城诗”的看法也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争论,这主要是因为“京城诗”所带有的“惯例和标准”性质,在文本解析的具体性之外,事实上具有“内部的”和“抽象的”诗学建构的特点[3](39),作为诗学建构也需要面对合理性的考量。只有明确了这些问题,也才能真正达成某种有效的借鉴,并使之更为深刻地返回到我们自身的研究中。
一、内部“语言”模式的建立及其运用
《初唐诗》后面附录了《宫廷诗的“语法”》一文,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宇文氏唐诗研究中的“内部”“抽象”所在。他在文中指出:
宫廷诗的各种惯例、标准及法则组成了一个狭小的符号系统。这些可违犯的法则后来形成盛唐诗的基本“语言”。本书自始至终把宫廷诗作为一种“语言”来处理,试图从它的丰富多样的“言语”——个别的诗篇重建这一系统。阅读诗歌必须懂得它的“语言”,不仅指诗歌与其他口头的、书面的形式共用的广义语言,而且指它的结构语言。[4](323)
也就是说,“宫廷诗”之所以被宇文所安视为初唐诗(至盛唐则延续为“京城诗”)某种带有共性的文体,就在于“宫廷诗”能够为他提供建构这两个阶段诗歌的基本“语言”,而这种认识反过来也同时说明了他研究上的方法论背景。“语言”与“言语”的区分,来自于索绪尔的整体语言学,索绪尔不满于以往语言学研究中语法、语文学,以及比较语言学等方法,认为这些都不能抽象出语言的一般特征,于是从共时性考察出发,索绪尔对语言作出了包括“言语/语言”在内的一系列区分,以探求整体语言(language)的构成规律。在他看来,“言语”(parole)是个体的,“语言”(language)是约定俗成的社会整体的,个体的“言语”必须凭借整体的“语言”才能达成其群体的交流功能[5](32),语言学的任务也就是来发掘这一深隐在纷繁言语下的语言。借用语言学的这一区分,至少可以说明宇文氏唐诗史研究中或多或少的结构主义色彩,而且也就在文章最后,他还专门就“宫廷诗”与结构主义熟用的国际象棋类比进行了比较。不过,诗歌研究特别是诗歌史研究,毕竟不同于语言学研究,运用横向的语法来研究纵向之史,还要面对历史文化及诗人个体各种复杂的层面。他也意识到,他能够抽象出的“宫廷诗”的“语言”,也只适用于构建初唐之文本诗学范畴,与结构主义式的国际象棋规则不同,诗歌必然要“继续发明越来越多的法则,直至形式的可能性几乎耗尽。结果导致七世纪后半叶、八世纪开头几十年的‘语言’扩充,逐渐破坏限制法则,最终将其打破。到了八世纪中期,‘语言’和诗篇的‘言语’在所关注的目标上达到了平衡。”[6](326)由此,他就为我们建立了一个把握唐诗史动态发展的深层语言模式,不过,回到前面的问题,“诗学”和“文本”之间的出入究竟如何?这也就需要对他所勾勒出的“语言”作出必要的分析。
按照宇文氏的研究,“宫廷诗”的形式起源于二至三世纪的诗歌,到了七世纪后期,它被普遍地格式化于律诗中,并继续在大部分古代诗歌中起主导作用,依照这一认识来看,他之宫廷诗研究并不缺乏必要的历史意识,只是注意的焦点集中于诗歌文本的内部系统,是将研究中文体的相似性或关联性作为了“史”的深层结构,并由此对于诗歌语言形式作出了细致深入的系统化的语法分析。他将古典语言标准诗与宫廷诗的措词标准相区别,突出了隐晦用语、曲折句法、含蓄语义及形象化语言几种特定程式,并将此一时期大部分中国诗篇的基本模式描述为“三部式”,即由主题、描写式的展开和反应构成某种“位置语法”,在《宫廷诗的“语法”》一文中他又加上“题目”,构成了他语法研究的四个部分。应该承认,宇文所安对于“宫廷诗语法”每部分的结构性功能都有独到的分析,即如,题目指向题材,形成期待;三部式也是根据汉语的句式构成:主题加上阐释,二者又一起形成第二阐释的主题,阐释对主题的逻辑关系通常又是隐含的;在诗歌结构的宏观语言方面,这一主题—阐释结构基本是向后看的;这样,主题本身只是伴随的,比阐释还次要等等[7](8-10),这些也都能够对于诗歌语言的结构性功能作出有力的说明。值得注意的是,他的这种“语言”的敏感,有他特定的学术背景,一方面,他所根植的西方学术传统中,自英美新批评直至解构主义,都强调对于语言有深入细致的分析;再者,跨语际语境下的文化与文学交流,最根本的层面也在语言,而且由于语境的差异,交流过程中还经常会折射出原始语境下不曾意识到的问题,譬如中国诗歌传统中对于前代诗歌的学习,他即能从其中发现语言分析中的前后关联性要素[8](57),也正是在这种看待中,宇文氏建立了他之唐诗研究的“语言”系统以及分析方法。
客观地说,宇文氏的这种语法分析确实有助于我们更细致的来把握中国古典诗歌的美学特征,就像他对对偶的分析,极为细腻,“对偶对中国诗歌的语言有两个最重要的贡献:其一是使句法实验成为可能,其二是使词类转换便利,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使役动词、形容词、副词、名词等都可以根据它们在句子中的位置而自由转换词类,这是中国文学语言的奇特现象。”这种深入细致的形式分析在他的唐诗研究中的体现,也正映现出以往文学史研究中的某些不足。再者,按照他的看法,“诗歌的代不是历史的统一体,而是一种联系,不能单纯地按编年方式来界定”[9](191),在“语言”关联的层面上也为我们精心提供了一种崭新的唐诗史的整体理解方式,不同诗人的艺术创造围绕着这一“语言”的完善、融合新的语言法则、以及突破限制等诸多层面上得到细致的剖分,共同呈现出诗歌史内在、连续的面目。在他的视野下,传统唐诗史研究中诸多不为人所注意的诗人,以及某些被“权威观念”所压制的语言形式(如“宫廷诗”)得以发掘,笼罩在盛唐神话上的诸多问题,如把时代等同于大家名家、视时代风格为统一的实体以及切断其内在的发展历程等等得以某种程度的重新看待,在“语言”的联系中,诗歌史也被重构为那种自主的、多侧面的的形式样态。再次,宇文所安以敏锐的语言感受力而展开的文本细读,也为诗人艺术风格的把握提供了相对更为可靠的语言形式的基础,相对于那种印象式感悟式的评点,这也构成了艺术风格在批评的视野下加以认识的可能,在这一点上,宇文氏以他那些客观而严肃的讨论已经受到了广泛的称道。
但是,他所说的文学史某些层面的不足也正体现在这个“语言”的模式中,细加分析,辄不难发现他建构的这一“语言”模式的含混之处。
首先,作为这个抽象的“语言”模式,如他所说,是根据汉语的句式而得以构成,这就使之具有了普遍的诗学观照意义,而不是被限定于某一狭窄的文体范围或历史阶段之内,虽然说这一“语言”最好的体现就是律诗;其次,这一“语言”模式所具有的抽象性质,事实上并不必然地要被限定在“宫廷诗”的范围之内,只是由于这里的研究加上了“史”的色彩,其抽象也没有离开特定的历史阶段,因此这里的“语言”又有了相应的限定,即把“语法”和那种精工富丽的“修辞”联系起来,否则就可能陷入普泛化的危险;再次,作为“史”的考察的具体性和动态性,这一“语言”必然还要结合“历史”、“场域”(即“宫廷”以及后来的“京城”)的区分,这样才能对于不同诗人的不同艺术风格有所把握。这种纠缠于“抽象”与“具体”之间的复杂性,恰恰凸显了宇文所安力图为唐诗史研究提供某种具有决定性的语言结构时所面对的困难。其中的原因不难解释,在宇文所安把“语言”作为了理解唐诗史的基本结构的同时,已经体现了杰姆逊所说的那种“把语言模式置于首位”[10](3)的结构主义特点。而对于中国古代的诗人们来说,他们不仅仅生活于一个诗歌文本的传统中,同时还要借用诗歌文本来呈现其个体在特定历史文化语境中的生活与生命体验,即使作为语言惯例的学习来说,未始没有情景相生的新意,如杨柳之在《诗经》:“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唐王昌龄诗云:“忽见陌头杨柳色”,宋柳永词:“杨柳岸晓风残月”,杨柳虽经历代歌咏,但并不妨碍光景之常新。而作为我们的阅读来说,如果我们不是按照宇文所安在《瓠落的文学史》一文中的看法,把观念、物质、历史、及文化等因素视为是某种过滤的机制,那么,这些因素恰恰为诗歌文本提供了其基本的可以辨识的历史属性。更何况,就宇文所安自身的唐诗研究来说,他也没有把“语言”视为是确定不变的,“语言”同样也要被置于历史的过程之中,而且对于具体诗人具体文本的分析,也往往要超出这一“语言”的层面,而进入到他们更为复杂的历史存在之中。
二、“文本化”的阐释立场及其偏颇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宇文氏在此后的研究中,放弃了这种总体的抽象性,着力突出了那种文本化的具体抽象性,并认定以文本为核心可以拓立一个中国诗学的“诠释”传统,“西方有诠释学,而中国只有文本,而中国之所谓‘诠释传统’必须通过一手本文(诗)来呈现”[11](446-447)。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他在具体抽象性中所讨论的问题,如身份、欲望、主体性等,依然没有离开西方学术话语的范畴。对此,朱耀伟从宇文所安作为汉学家的身份焦虑入手,指出“他认为拓立中国诠释传统之必要时,无非为了将自己‘参与’那个传统的行为变得合法”,并对其深层论述逻辑进行了清理:首先,宇文所安通过宣称中、西之间,以至传统与现代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从而使中国人和西方人同样面对不能重构中国诗学的困境;在此前提下,汉学家就合法地担起了导游的使命,因为他们掌握着更为精熟的论述技术,而通过宣称“每篇文本都预期本身的诠释”,他之阅读也就具有了呈现中国诗学文本所隐含的诠释规则的功能;不过,这一论述显现的不过是宇文所安“在汉学论述机制的生产机制中所占的特有阅读位置”,这个地位是优越的,“他有权决定什么可以‘歪曲’(如西方批评术语)中国论述而将之边缘化,又有权决定什么可以通过他的阅读而自我呈现。其中的合法性完全在于他身在西方论述机制的汉学‘畴畛’(field)中的专有地位”;在这个意义上,“文本化”本身也与西方学术论述机制把中国“神秘化”“实质化”的诸种做法一脉相承,在某些情境下,中国诗歌文本往往也只是作为了西方学术话语的背景而存在,因为他知道什么背景可以吸引西方读者,什么论述可以符合论述生产机制的需求。[12](156)这些自然都是深刻之论,也可以提醒我们要对宇文所安的研究保持足够的警惕和批评意识。不过又如朱耀伟所说,我们当下的诗学研究有时又不得不借助于宇文所安的这双眼睛,那还是需要对于宇文所安究竟看到了什么有细致的分析,而这也就要求回到基本的诗学范围作具体深入的分析,以判定宇文氏研究中所可能具有的某些偏颇之处。
首先,宇文所安在以“语言”的关注提供了唐诗史中“另一种没有被意识到的可能性”的同时,还试图以这种“语言”来涵摄唐代的诗学理论,这在某种程度上不免忽视了这些诗学主张本身与唐诗创作某些层面的关联。以他所说的“对立诗学”而论,“宫廷诗”与“复古”理论被分别描述为两种对于诗体的不同要求,这不免有以二元对立意识来使之服从建构深层语法需要的嫌疑,况且他也没有对于复古理论的语法做出有如“宫廷诗”之“三部式”那样的具体分析。即使就“复古”来看,唐代之“复古”也因为历史语境的变迁,而与隋代的那种矫枉过正式的主张有了质的不同。以陈子昂的《修竹篇序》为例,他力主矫正六朝以来浮靡淫丽的诗风,而倡导恢复“风骨”、“兴寄”的传统,并非是就某种“语言”的对立意义上而言说的,而是要求重新赋予语言表达以深沉的历史人文意识以及劲健的个体情志,以将诗歌导向阔大高远境界的追求,这一点与“语言”的完成并不相悖,甚至可能是在唐诗史的发展中相互促动,并超越语言层面的。在这个意义上,“复古”理论的意义绝不仅仅限于与“宫廷诗”构成某种语言的二元对立关系,它在文化意识的贯通上也能为唐诗的发展提供更多层面的说明。而忽视这一层面,或者将其诗学主张等同于待分析的诗歌文本,则有可能抽空具体历史语境中文人们诗学言说的合法性,这种做法在宇文所安此后的研究中还有体现,《中国文论:英译及评论》开宗明义,就是一大段抽象的将诗学观念视为某种社会控制机制的论述,只是我们的研究尚没有对此予以足够的注意。
再者,借用宇文所安自己的说法,他在运用“语言”对唐诗史加以研究的同时,未始不存在对于诗歌文本的过滤现象,也就是说,这其中某些篇章可能是利于展开语言分析的,而有些篇章则可能被有意的忽略,从中所透露出的正是其文本“细读”方式的某些不足。从英美“新批评”的“细读”传统来看,出于对诗歌语言之丰富性与复杂性的强调,诗歌语言中诸如含混、悖论、张力、歧义等现象往往受到格外的关注和精细的分析,以下直至解构主义,也由对于语言学中一系列二元区分概念的运用,突出了语言现象的复杂性。宇文所安唐诗史研究中的诗歌文本选择,可以说也正具有这样的特点,适合文本分析的特别是能够体现“三部式”结构的篇章得到细致的讨论,而诸如王维、孟浩然、李白等那些朴素自然的语言近乎透明的诗篇以及我们所习见的诗歌“境界”的讨论则少见踪影,这在深层又折射出中、西诗学理论的某些差异。相对于西方之语言作为存在家园或牢笼的认识,中国诗学传统中素来有超越语言的诉求,中国古代文学创作,特别是诗词创作,总是试图追求语言之外的东西。所谓“味”、“韵”、“神”、“妙”、“趣”、“意思”之类的词语所指涉的都不是明确的事物或意义,而是一种活生生地感受和体验。[13](166-167)这一点呈现在诗歌文本中,也就有了浑化无迹纯任天然的诸种表达,这些显然是很难运用语言分析的方式来加以理解的。宇文所安对于这样的诗篇,在后来的研究中也找到了理解的视点,那就是运用质朴/伪饰、显现/遮蔽、简单/复杂等二元对立模式来展开话语式的分析,魏晋时期的陶渊明正是最好的个案。在宇文所安看来,陶渊明那种素朴自然的语言风格中,深层地隐藏着某种不自然的“自传”欲望,如他所分析的,真实性无疑是自传的首要关注,然而这种真实性却由于作者本人的出场——不是如其本然而是如其希望地出场——而遭到破坏;自传中塑造的自我形象因而始终是可疑的,他牵连着作者想要出现在读者面前的欲望,在这样的自我形象中,人不再是天性和行动的天然结合;他具有了双重性,其外在形象隐匿、遮掩、歪曲了某些真正隐蔽的天性。这样,在把陶渊明的诗读成“自传”的同时,宇文所安对它的真实性提出了疑问,并认为他作为农夫和隐士的自我形象不可避免地包含着“一种双重性——真实的自我和表面的角色”,以这样一种解读,陶渊明的语言完全不是什么平淡、质朴、透明的,它被看成是一种表面的手段——隐匿、遮掩、歪曲着诗人真正的天性;于是,读陶渊明的诗,就要穿透其表面的平淡质朴以便接触到诗人真正的、具有复杂多面性的自我。[14](110-122)对这种论述,张隆溪曾予以严厉的批评,认为,宇文所安在对陶渊明的淳朴加以怀疑的同时,对于自己的前提和设定却从未怀疑过,“它从未让‘双重性’这一概念经受同样严厉的质问,从未追问这种‘外在表面’和‘真正隐蔽的天性’之间的脱节是否事先假定了一个再现的概念即摹本与原版之间的吻合——或者,这种‘双重性’是否建立在把中国诗歌视为没有任何虚构介入的人生经验的真实记录这一奇怪的概念上。”[15](202)抛开这些不论,这种分析最容易忽视的就是体现在其中的人格与语言的真正融合,如果说,对于语言尚可以作表面的解析工作,而真正进入到诗人生命生活的境界之中,那就需要重视传统中之“体认”、“涵泳”的功夫,并由此达成古今之间精神世界的沟通。从这个角度看,宇文所安的“话语”分析似乎是具有某种置身研究客体之外的客观性和深刻性,但他缺少的恰恰是那种深入历史语境的“理解之同情”,如果按照他的说法,我们的研究是为了寻求传统在当下获得理解的途径,这种“话语”式的理解在切近了西方理论话语生产的同时,在将那种质朴恬淡的风格加以某种“解魅”之后,却也将活泼泼的诗学经验推入了历史的疑雾之中。
综上所述,我们也许要重新回到蒋寅曾提出的那个问题,“在宇文所安之后,如何写唐诗史?”而在此之外,在文化关联的意义上,另一个问题也需要回答,文学史对于我们自身究竟意味着什么?如果我们仅仅是把文学史视为是历史过程中遗存的文本资料,那么考证式的、形式分析的研究已经足够,他者视野中那些新、异的发现也正适合于那种“富于学术沉思的游戏”的需要,但是如果承认文学史依然可以为当下提供可资借鉴的文学经验以及可以沟通的意义和价值,那么,袁行霈主编的《中国文学史》四卷本中提倡的“守正出新”的做法,或许不失为一条稳妥而冷静的途径,而其研究方式也必然要在形式分析、历史文化意识以及诗学观念的融合中,而进入到更为恰切合理的学术探讨之中。可以说,立足于语言的文本分析确立的是批评的诗学研究的基础,而历史文化意识的贯通则能够真正达成文本之实践功能与意义的理解,而诗学观念的贯通,则能够在呈现文本及文本主体的理解历史过程的同时,为我们提供更为丰富的以及切近于中国历史文化自身的理解样态,三者正具有相互促进相互深入的关联。拓展来看,中国学界对于海外中国文学及文论研究的引介与研究,无疑带有对于他者在知识论、方法论上的借鉴目的,并希望使之成为我们重建传统的必要资源,不过作为借鉴的前提,我们也应该首先明确这些研究基于西方学术传统而形成的特定立场、方法以及观念,这样才能从中判定借鉴的层次和自身研究的取向。
(本文刊发于《东方丛刊》2008年第2辑)
* 作者简介:
1、韩军(1970- ),山东惠民人,文学博士,副教授,任教于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目前主要从事海外汉学及文学批评的研究。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52号),邮政编码:430079,电子信箱:bzhj1020@hotmail.com,联系电话:1517248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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