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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詞典] 文字起源與夷夏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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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丘 發表於 2009-1-14 06:0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中國考古網
    中國文字的起源研究能否擺脫『大一統』觀念的束縛,這是我們必須思考的問題。長期以來,人們似乎習慣於利用甲骨文作為解讀早期文字的惟一手段,這無異於承認以甲骨文為代表的漢字系統乃是早期社會通行的惟一文字。山東丁公龍山時代陶文的發現事實上已經使我們認識到在對待文字起源的問題時不能如此簡單,因為從字形結構分析,丁公陶文與商代甲骨文明顯不屬於同一系統,這意味着至少在以甲骨文為代表的漢字體系起源發展的同時,其他類型的文字依在存在。這種文字起源的多源性反映了古代族群的多樣性,因此,文字起源的探討與古代族群的探討是不能割裂的。
    丁公陶文與古彝文的關係我們已有討論(1)。這不僅因為11字陶文所構成的書面語形式明確證明了它們屬於早期的文字,而且字形與古彝文均對應無異,然而更重要的是,通過丁公陶文、古彝文與甲骨文的對比研究,彝族族稱得以認定。古彝文作為族稱的用字意為『人』,而甲骨文所記商人對於其時位居海岱地區的方伯的稱謂正是『人方』。『人』與『夷』古同字,西周金文屢見以地相稱的『淮夷』或『南淮夷』,族稱與地望均若合符契。這直接涉及到對新石器時代乃至商周時代分布或部分地分部於這一地區的先民族屬的認識。
    傅斯年先生早年提出的夷夏東西理論可以獲得今天考古學的印證。他認為,三代及近於三代之前期,古史大體有東、西不同的兩個系統,這兩個系統反映的事實,就是夏夷交勝,其中以地理為準,太行山作界,東方屬夷,西方屬夏(2)。而夷夏之爭的史實,【左傳】、古本【竹書紀年】等文獻所載甚詳。有鑑於丁公陶文與古彝文的密切關係,以及彝族族稱與商代人方的相合這些關鍵結論的取得,我們有理由將新石器時代及夏商時期位於東方的夷與後世居於西南的彝視為同一族群(彝族傳統文獻始終自以『夷』為族稱。新中國建立後,誤以『夷』有歧視之意,遂改為『彝』,但彝族對於族稱的改變至今仍多存異議)。彝語稱漢人為『夏人』,也可助證此點。
    夷既居東,與夷交勝的夏當居於西。以往對於夏文化的討論主要集中於晉南的陶寺文化和豫西的二里頭文化。如果僅從碳十四測年數據所反映的早期年代分析,陶寺文化約當公元前2400至前1800年,二里頭文化約當公元前1900至前1600年,都在傳統認為的夏代紀年範圍之內(3),而陶寺文化則相當於夏代的早期文化(4)。
    關於陶寺文化為夏文化,學者多有論列。2000年,陶寺遺址發現同時期的古城遺蹟,再次引起學術界的關注。學者根據臨汾古為平陽,史有堯都平陽之說,提出陶寺古城為堯都,並報導了早年發現的陶寺文化晚期朱書『文』字陶扁壺(圖一)(5)。『文』字的發現使我聯想到它與夏代始祖禹的關係,因為從古人建立的古史世系來看,【史記・殷本紀】所建構的殷王世系由於有甲骨文的印證,為我們基本相信太史公所建立的夏代世系提供了基礎,而五帝的存在則尚未有證據證明其為信史。2000年6月,承考古所資料中心主任李健民先生厚意,我仔細觀摹了書有『文』字的陶扁壺,並同他談及我對堯都的懷疑以及朱書『文』字與夏禹的關係的意見,因為古代文獻如【史記・夏本紀】、【大戴禮記・帝系】與【五帝德】等普遍以禹名『文命』。同年7月底,考古所為紀念建所五十周年,在北京金台飯店召開『21世紀中國考古學與世界考古學國際學術研討會』,我提交並宣讀了題為【夏社考】的論文(6),針對陶寺遺址在二十世紀七八十年代出土的大型蟠龍盤及朱書文字,從對夏社的研究入手,論證了陶寺文化與夏文化的關係。2001年1月,【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文明研究中心通訊】第1期出版,李健民先生撰文正式介紹了朱書『文』字扁壺,其中對於『文』字的解釋完全採納了我的觀點。
    誠然,關於句龍與夏禹的相似性似乎已漸漸被人淡忘了。句龍之名當然有龍捲如勾之意,而禹也為龍;句龍為古代平治水土之臣,而禹也以治水顯名;句龍為社神,而禹同樣配食官社。這使我們不能不將二者加以聯繫,並以此作為研究陶寺文化陶盤句龍銜木圖像的線索,進而證明這個圖像實際表現了真實的夏社。
    古代文獻不僅對夏代有社記載明確,而且夏社為句龍的事實也很清楚。古文字學研究可以解決『禹』字字形本由『蟲』演變的問題,這為將陶盤圖像的句龍解釋為禹提供了可能,而句龍口銜之木實即社木,相似的圖像在自新石器時代至漢代的遺物中多有存留。因此,以句龍銜木作為社神可以獲得古文字學、古文獻學和考古學的三重證據。
    晉南古有『夏墟』之稱,由於近年山西曲沃、翼城兩縣間天馬―曲村西周晉侯墓地的發掘,『夏墟』地望已得明辨,況陶寺文化的碳十四年代與傳統認為的夏代始年適相重疊,從而為據陶寺文化探討夏文化奠定了時空基礎。事實上,陶寺文化的諸多因素與夏文化的某些共性已大大加深了二者的聯繫,比如關於夏興於崇山、禹都陽城、夏墟範圍、夏俗尚黑等問題,都可以獲得考古學、古文字學和古文獻學的助證,特別是有關禹名文命的問題,考古學又提供了新的證據。據我觀察,陶壺朱書『文』字寫於扁壺正面的右側,壺的左半殘失,而殘斷處仍留有朱紅痕跡,可能左半原也有文字,如此則壺面本應寫有『文□』二字。考慮到早期文獻俱以『文命』為禹名,而據陸德明【經典釋文】,禹名文命實乃先儒通識。儘管史傳禹名未敢遽定,但相關記載確實反映了『文命』與夏禹具有密切的聯繫,而陶寺文化陶扁壺的朱書『文□』應該正表現了這種聯繫。顯然,基於這樣的背景而將陶寺文化句龍銜木圖像考定為夏社應是可以接受的結論。
    夏社的揭示使我們有更充分的理由相信陶寺文化應是早期的夏文化,這意味着龍山時代丁公文字與陶寺文化文字的發現已經使我們找到了夷、夏兩族的文字,這對於研究中國文明的起源與中國文字的起源具有重要的意義。
    陶寺文化的朱書文字明確顯示了其與商代甲骨文屬於同一體系的文字,因此它無疑應是以商代甲骨文為代表的漢字的直接祖先。這個事實明確證明了中國文字的起源至少具有兩個獨立的系統(巴蜀文字可能屬於另一新的系統),即以山東丁公龍山時代文字為代表的東方夷(彝)文字系統和以山西陶寺文化文字為代表的西方夏文字系統。其後殷承夏制,周承殷制,夏文字隨着夏、商、周三代政治勢力的強大,逐漸作為華夏民族的正統文字而得到強勁的發展。這清楚地表明,統治者在實現其政治擴張及王權統一的理想的過程中,文字充當了最主要的文治教化的工具。
 
注  
 

(1)馮時:【山東丁公龍山時代文字解讀】,【考古】1994年第1期。
(2)傅斯年:【夷夏東西說】,【慶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歲論文集】下冊,1935年。
(3)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中國考古學中碳十四年代數據集(1965-1991)】,文物出版社,1991年。
(4)新近測得的碳十四年代數據則普遍較原始數據後延300餘年。參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考古科技實驗研究中心碳十四實驗室:【放射性碳素測定年代報告(二八)】,【考古】2002年第7期。
(5)【陶寺建築基址是否城址定論尚早】,【光明日報】2000年6月14日A3版;梁星彭:【陶寺遺址發現夯土遺存】,【中國文物報】2000年7月16日1版。
(6)馮時:【夏社考】,【21世紀中國考古學與世界考古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
 
 
(責任編輯: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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