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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考古:我國漢唐時期西域栽培水稻疏議內容提要:從文獻記載來看,漢唐時期我國西域栽培水稻的地域分布大致在今:一、塔里木盆地北部的焉耆、輪台、沙雅、拜城、阿克蘇、新和等地。二、塔里木盆地西部的喀什、疏勒、疏附、伽師、英吉沙、岳普阿、阿圖什、烏恰、阿克陶、塔什庫爾乾等縣市。三、塔里木盆地南沿的和田、皮山、墨玉、洛浦、策勒、于闐、民豐等縣市。有關西域栽培水稻的考古發現,僅1901年斯坦因在漢扌於彌城故地喀拉墩遺址一例。1995年11―12月新疆文物考古所在尉犁縣營盤墓地19號墓中發現的一把保存完好的稻草,發掘者認爲是野生的。筆者認爲:漢晉時,山國栽培水稻是具備條件的,營盤墓地出土的稻草完全屬人工栽培的粳稻是有可能的。吐魯番地區唐代以前並不栽培水稻,其民間食粽所用的糯米只能是取自鄰近地區龜茲或焉耆所產的糯稻。唐政府規定:凡實行屯田的地區『上地五十畝,瘠地二十畝,稻田八十畝,則給牛一』,曆年來,在西域發現了許多漢唐時期的屯田遺址和灌溉系統遺蹟。種種跡象表明:西域在漢唐時期的屯墾過程中其水利事業的發展是空前的。水利事業的蓬勃發展,爲西域農墾種植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同時也爲栽培水稻創造了必備的條件。唐朝政府鼓勵墾區種稻、分配耕牛的政策,在安西都護府駐地龜茲(今庫車)和北庭都護府駐地(今吉木薩爾)、疏勒(今喀什)、焉耆等地,肯定推行過。因爲這裡不僅是漢唐時期的重點屯墾區,而且是漢唐時期的水稻栽培區,現在這些地方仍然是西域水稻的主產區,這說明漢唐時期西域屯墾區內一定有水稻栽培,且具一定規模。
關鍵詞:漢唐、西域、栽培水稻
筆者所言的西域,是狹義上的西域。是指漢、唐王朝中央政府管轄、已納入中國版圖的西域。【漢書】以其名列傳:『西域以孝武時始通,本三十六國,其後稍分至五十餘,皆在匈奴之西、烏孫之南。(1)』漢武帝太初四年(公元前101年),在輪台和渠犁設立了使者校尉,這是中原王朝在西域設官之始。漢宣帝神爵二年(公元前60年),漢朝在西域設都護府,統一了西域『三十』多個『城郭』國。統轄範圍西邊包括蔥嶺及費爾干納盆地、西北到巴爾喀什湖。東漢後期至魏晉時期,設西域長史和戊已校尉管轄西域。東晉咸和二年(公元327年),前涼政權除沿襲魏晉建置外,又設高昌郡(今吐魯番),使郡縣制首次在西域實施。前秦、後涼、西涼、北涼繼承此制。北魏設鄯善鎮、焉耆鎮。此後,西域出現了一個漢人建立的高昌政權。同時突厥興起,逐占據西域,隋設鄯善郡、且末郡、伊吾郡及西域校尉。唐設伊、西、庭三州和安西、北庭兩都護府,管轄範圍包括巴爾喀什湖、楚河流域,遠
至鹹海和阿姆河西,以及帕米爾在內的西域廣大地區。我國西域自古就是一個以烏孫、月氏、塞種、匈奴、鮮卑、柔然、亞噠、突厥、回紇、黠戛斯、契丹、蒙古等多民族活動的地區。而這些民族中有不少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但這裡農耕種植的發生,也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時代晚期,相當於內地的商周時期,也就是說,在大約三千年以前,這裡的游牧部落也開始轉向定居,形成了農牧兼營的社會生產結構。曆年來,在天山以南的諸遺址中,如哈密五堡(2)、巴里坤南灣(3)、孔雀河下游的羅布淖爾地區(4),以及天山中的阿拉溝(5),都先後發現了三千年以前的小麥、青稞、糜粒、谷杆、谷穗、粟餅及木耒、木耜、木犁、方頭木銑等生產工具。即便是表現以牧業經濟文化爲特點的察吾呼溝文化,其成批的陶器以及儲存其中的穀物(6),也說明農耕定居生活對察吾呼溝人並不陌生。本文題爲:『我國漢唐時期西域栽培水稻疏議。』旨在通過對文獻資料的搜括、考古發現的舉證,把漢唐時期我國西域栽培水稻的狀況勾勒出一個基本輪廓。由於資料所限,能否達此目的,敬請學界同仁共鑒。
一、文獻對西域栽培水稻的記載
關於西域何時栽培水稻,【史記・大宛列傳】載:『大宛之跡,見自張騫。』『大宛在匈奴西南,在漢正西,去漢可萬里。其俗土著、耕田、田稻麥。』『大月氏在大宛西可二三千里,居媯水北。』『安息在大月氏西可數千里。其俗土著、耕田、田稻麥、蒲陶酒。』『條枝在安息西數千里,臨西海,暑濕。耕田、田稻。』【史記・大宛列傳】所載是張騫出使西域所見到的情景,說明在公元前一世紀以前西域即有水稻栽培。漢宣帝統一西域後,『自且末以往皆種五穀、土地草木、畜產作兵、略與漢同。』(7)具體來說:有且末國、小宛國、精絕國、戎盧國、扌於彌國、渠勒國、于闐國、皮山國、烏禾乇國、難兜國、Y賓國、烏弋山離國、條支國、安息國、大宛國、莎車國、疏勒國、姑墨國、溫宿國、龜茲國、尉犁國、危須國、焉耆國、烏貪訾離國、卑陸國、卑陸後國、郁立師國、單桓國、蒲類國、蒲類後國、西且彌國、東且彌國、劫國、狐胡國、山國、車師前國、車師後國、車師都尉國、車師後城長國。上述諸國的居民皆爲土著,『皆種五穀』,過著農耕生活,或半農半牧生活。【漢書・西域傳】明確指出:田稻或生稻的上述國家有:Y賓國:『Y賓地平、溫和,有目宿、雜草奇木、檀、槐、梓、竹、漆。種五穀、蒲陶諸果。糞治園田,地下濕,生稻,冬食生菜。』條支國:『國臨西海,暑濕、田稻。』烏弋山離國:『地暑熱莽平,其草木、畜產、五穀、果菜、食飲、宮室、市列、錢貨、兵器、金珠之屬,皆與Y賓同。』安息國:『東與烏弋山離,西與條支接。土地風氣,物類所有,民俗與烏弋、Y賓同。』Y賓國:即今阿富汗東南部、巴基斯坦北部及克什米爾西北部地區。烏弋山離國:今阿富汗西北部的赫拉特一帶。西海:條支海,即今巴爾喀什湖。未言明田稻或生稻的國家占大多數。關於『五穀』的概念,【辭源】上解釋爲五種穀物,或『麻、菽、麥、稷、黍』或『黍、稷、菽、麥、稻』。筆者認爲:【漢書・西域傳】所言且末以往所種的五穀,當是穀物的統稱,其中當包括有稻。否則,不會在【魏書・西域傳】、【隋書・西域】等文獻中,言明『漢時舊國』焉耆、龜茲、疏勒、于闐『谷有稻粟菽麥』或『土產稻粟麻麥』。【魏書・西域傳】云:『焉耆國,在車師南,都員渠城,白山南七十里,漢時舊國也。……氣候寒、土田良沃、谷有稻粟菽麥,畜有駝馬。』『龜茲國,在尉犁西北,白山之南一百七十里,都延城,漢時國也……物產與焉耆略同』(斯按:說明也栽培水稻)。『疏勒國,在姑默西,白山南百餘里,漢時舊國也。……土多稻、粟、麻、麥。』【隋書・西域】載:『龜茲國,都白山南百七十里,漢時舊國也……土多稻,粟菽。』『疏勒國,都白山南百餘里,漢時舊國也……土多稻,粟麻。』『于闐國,都蔥嶺之北二百餘里,……土多麻、麥、粟、稻、五果、多園林。』【唐書・西域上】:『龜茲,一曰屈茲……橫千里,縱六百里,土宜麻、麥、p稻、蒲陶、出黃金。』【大唐西域記・卷一】:『屈支國東西千餘里,南北六百餘里,國大都城周十七八里。宜糜麥、有粳稻、出葡萄、石榴。多梨、李、桃、杏。』
從文獻記載來看,漢唐時期,我國西域栽培水稻的地域分布大致在今:一、塔里木盆地北部的焉耆、輪台、庫車、沙雅、拜城、阿克蘇、新和等地(8)。二、塔里木盆地西部的喀什、疏勒、疏附、伽師、英吉沙、岳普阿、阿圖什、烏恰、阿克陶、塔什庫爾乾等縣市(9)。三、塔里木盆地南沿的和田、皮山、墨玉、洛浦、策勒、于闐、民豐等縣市(10)。栽培和食用水稻的民族主要爲操印歐語系『吐火羅語』的焉耆――龜茲人、和操印歐語系伊朗語族東伊朗語支的于闐塞種人,以及極具民族音樂特色的疏勒人。同時還有從內地調集移入的、在此地開墾屯田的士卒、人犯和普通百姓。從文獻語言用詞的排序來看,稻在『焉耆國、龜茲國、疏勒國』農作物種植結構中,占主導地位,其比重比較大,排在五穀之首。而在于闐國的農作物種植結構中,地位稍次,排在麻、麥、粟之後。這恐怕不是治史修志人的隨意之筆,而是歷史情況的真實記錄。1908年英人斯坦因第二次到塔里木盆地南緣活動,沿和田河北上,至麻扎塔格一帶,在南距和田市約185公里的麻扎達格廢堡旁發掘出一本帳冊殘頁。此帳冊殘頁,裝在緊縫的綢袋內,記載盛唐時期某年最後三個月和次年元月某座佛寺的日常開支。日人池田溫所編【中國古代籍帳研究・錄文】部分,稱此爲『唐(開元九年,721年)于闐某寺支出簿。』『據帳目記載,當時這座寺院供給僧眾的伙食以粟、麥,特別是以粟爲主。粟、麥皆可煮飯,也可磨麵作餅。所列面胡餅腳十五文一(斗)、與粟同價,必系粟面無疑。【梁書・諸夷傳】稱,于闐「宜稻麥蒲桃」,實際上稻米產量極少,稻穀花即大米三十文一勝(升),爲粟價二十倍,麥價十倍,非常人和一般僧侶所能食用。在帳目所載的四
個月中,買稻穀花只有一次,用以招待官僚觀燈、節日也未購買作僧眾飯食(11)。』公元938年後晉使者高居海至于闐時,見于闐王李聖天所食是『粳沃以蜜,粟沃以酪』,即大米飯拌蜂蜜(亦或爲湯),小米飯加奶子。可見,稻米不是一般人能經常吃到的,說明稻米在唐代于闐的產量是比較少的。
二、有關西域栽培水稻的考古發現
筆者曾對西域農業考古方面的發現進行過文獻檢索,編著有【西域農業考古資料索引】,而在該【索引】中收錄的農作物有麥、粟(谷)、稷、糜、黍、高梁、黑豆、芝麻、葫蘆、瓜、蘿蔔、蔓青、小茴香、麻、棉、桑、葡萄、梨、核桃、棗、杏、李等數十種(12),唯不見當今世界第一主糧『稻』。這是爲什麼?因爲在筆者所能接觸到的西域考古資料中,關於水稻方面的考古發現僅此一例,而且還是從他人轉錄資料中發現的。故【索引】中未能收錄。即:1901年斯坦因在發掘喀拉墩遺址時,曾在一座四方形堡壘建築內,發現保留有大米、小麥、燕麥等各種穀物(13)。喀拉墩遺址即漢扌於彌城故地。這一發現是漢代西域栽培水稻的唯一證據。是不是考古學就再沒有這方面的發現呢?不!【文物】雜誌2002年第6期公布了一條資料:1995年11月―12月,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地處塔里木河下游的三角洲西北緣,尉犁縣東南約150公里、羅布泊西側、庫魯克塔格山南麓、北距興地山口約7公里、南距孔雀河干河床5公里、東西爲遼闊的半沙漠、半戈壁地帶的營盤墓地,一座編號爲M19的古墓中,發現了一把保存完好的稻草,發掘者報告:『M19出土一把稻草,葉莖保存完好,不見果實。將其同現代栽培稻進行比較,除莖杆較低較矮,葉子較短窄外,葉舌、葉脈特徵基本相似。』『從其有限的出土數量推測,營盤稻似爲野生稻。』(14)與『稻草』同時出土的還有糜子、大麥、棉籽、麥草、麥穗等。營盤墓地使用年代上限到漢、下限到魏晉或略晚。其地理位置正好位於史籍中所載漢西域三十六國之一的山國(亦稱墨山國)境內。營盤墓地出土的稻草究竟屬人工栽培稻還是野生稻。筆者所持的態度與發掘報告者是完全相反的。筆者認爲漢晉時期中央朝廷在西域屯田、中原先進的農業生產技術傳入西陲,有力地促進了天山南北農業的發展。當時塔里木盆地西南部的農業發展已具相當規模,營盤墓地的發掘資料也揭示了這一信息。人們在這裡開墾荒地、修築渠道、靠孔雀河灌溉之便利發展農業,營盤古城西南發現有大片農田、灌溉渠道遺蹟。調查者在古城南側洪水沖溝中曾採集到一件鐵犁,形制與昭蘇波馬烏孫墓出土的鐵犁相同(15)。犁耕技術的應用與推廣,標誌著農業生產水平的提高。稻喜高溫,適於多水地區發育生長。【漢書・西域傳】:『山國,王去長安七千一百七十里。戶四百五十,口五千,勝兵千人。輔國侯,左右將,左右都尉,譯長各一人。西至尉犁二百四十里,西北至焉耆百六十里,西至危須二百六十里,東南與鄯善、且末接。山出鐵,民山居,寄田e谷於焉耆、危須。』從『寄田e谷於焉耆、危須』這條記載看,漢時山國所產的糧食有可能自給不足,但並不是不產五穀。從營盤墓地出土的稻草外觀上看,其應該屬粳稻,因爲粳稻的莖杆較低較矮,葉脈較短窄。山國北靠焉耆、南連且末,而焉耆、且末在漢晉時期都是西域水稻栽培地區。故從營盤墓地的出土農作物標本和營盤故城附近發現的相關遺蹟遺物來看,漢晉時,山國栽培水稻是具備條件的,營盤墓地出土的稻草完全屬人工栽培的粳稻是有可能的。
種水稻與吃水稻之間存在不存在一定的關係呢?從常規上講,種水稻的人必然吃水稻,而吃水稻的人不一定種水稻。從一個地區來說,某地種水稻、產水稻,這裡的人必然吃水稻。而另外一個地區的人也許都吃水稻,但他們那裡不一定產水稻。當然吃水稻而不種水稻的地區客觀上是不能夠滿足或適應水稻的生長環境與條件的。有人懷疑,唐代以前吐魯番地區也曾栽培過水稻,【隋書・西域】:『高昌國者,則漢車師前王庭也,去敦煌十三日行。其境東西三百里,南北五百里,四面多大山……氣候溫暖,谷麥再熟,宜蠶、多五果。』【宋史・高昌傳】載:王延德說『高昌地產五穀』。故而郭平梁先生對【西域番國志】所記的『水稻不生』產生懷疑,他提出:『【西域番國志】說「水稻不生」,這裡說明元以前產水稻,明以後絕種了呢?還是說這個記載本身有誤呢?』(16)筆者認爲,這個記載本身無誤,因爲從筆者接觸到屬吐魯番地區曆年出土的高昌至唐時期的數千件漢文書中,儘管有數以百計的文書與農業有關,但其中涉及到栽培水稻的文書沒有一件(至少是目前還未發現一件),這不可能是一種偶然現象。吐魯番地區唐代以前並不栽培水稻,但並不等於這一區地區的民族不吃水稻。1994年3月,旅順博物館的工作人員在整理由日本大谷光瑞派遣的『中亞探險隊』先後三次(1902―1904年;1908―1909年;1910―1914年)在我國新疆吐魯番一帶採集和發掘的唐代出土文書碎片時,發現了一件草編粽子,『粽子採用草篾編制而成,大小共5枚,均呈等腰三角形,與今日北方部分地區民間食用的粽子形狀如出一轍。大者底長1.37,高1.35厘米;小者底長1.1,高1.01厘米。5枚粽子由一根手捻棉線穿掛一起,線的端打有一結。由於粽子系用類似麥秸杆這樣一種草植物,從中剖開後,以趕角套疊的方式編制而成,因此表面仍保留草秸杆自身的光澤,而且工藝非常精緻和逼真。』發現者認爲:『從這件草編粽子的形式上看,應該是懸掛於兒童身上的吉祥飾物。』『旅順博物館收藏的吐魯番出土木乃伊中恰恰有一具兒童木乃伊,或許可以說明些問題。』(17)大家知道,粽子通常是以糯米爲主料的一種食品,糯米是糯稻加工出來的。粽子是我國民間習俗端午節的傳統食品,其歷史可以追溯到春秋戰國時代,甚至更早。端午吃粽子這一民俗何時傳入新疆雖無據可查,但至遲在唐代已經流傳應無置疑。從吐魯番地區出土的大量考古資料來看,其風俗習慣在唐代已與內地有著很多的一致性。這與漢代以後,漢王朝政權對西域的控制和內地漢人的移入有很大的關係。但是,在這裡我們不是著重考證粽子傳入西域的時間,而是想弄清吐魯番人當時所吃粽子的主料――糯米是哪裡來的,是取自內地的江南,還是取自當地的焉耆、龜茲、疏勒或是于闐。若從當時的交通運輸條件考慮,『高昌直京師西四千里而贏。』如此遠程運米是不可能的,這就是說,吐魯番民間食粽所用的糯米,只能是取自鄰近地區龜茲或焉耆所產的糯稻。
三、漢唐時期西域屯墾區內是否栽培水稻
據【新唐書・食貨志】記載,唐朝政府規定,凡是實行屯田的地區『上地五十畝,瘠地二十畝,稻田八十畝,則給牛一』。有人認爲:『很可能西域的屯墾戍卒,也是依照這個原則領取耕牛的(18)。』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將告訴人們一個十分重要的事實,即唐代在西域的屯墾區內曾大面積栽培過水稻。水稻是墾區內的主要糧食作物。大家知道,從公元前101年,漢在西域設立使者校尉,率領數百士卒在輪台、渠犁一帶屯田,在天山以南開闢第一個屯田點,到唐太宗以伊州(今哈密地區)爲基地,經多年經營,由東向西,先南後北,『開軍府以捍要衝,因隙地置營田,』大興屯田。『以善農者爲屯官,屯副』。『邊土西舉高昌、龜茲、焉耆、小勃律、北抵薛延陀故地,緣邊數十州戍重兵,營田』(19)。特別是設立『安西四鎮』之後,『歲調山東(今陝西華山以東)丁男爲戍卒,繒帛爲軍資,有屯田以資糗糧,牧使以娩羊馬,大軍萬人,小軍千人,烽戍邏卒,萬里相繼(20)。』據【唐六典・河西道】粗略統計,唐在西域的屯田點,安西都護府駐地龜茲(今庫車)有20屯;疏勒(今喀什)有7屯;焉耆有7屯;北庭都護府駐地(今吉木薩爾)有20屯;伊州(今哈密地區)有1屯;西州(今吐魯番地區)有1屯;共有56屯。尚不包括烏壘(今輪台縣策大雅鄉)屯田和于闐(今和田附近)屯田。一屯是多少?唐在開元二十五年(737年)曾命令諸屯說『西州鎮諸軍者,每50頃爲1屯』(【通典・屯田】)。1頃折合100畝,50頃爲1屯,即5000畝。所開
56屯,即耕地2800頃(28萬畝)。使西域屯田範圍東起巴里坤草原,西達楚河之畔,南抵崑崙山麓,北到準噶爾盆地,遍布天山南北,分布空前廣泛。其屯田的範圍包括了我們前面所提到的漢唐時期西域栽培水稻的所有地區。
曆年來,考古發現也證實了漢唐時期在西域屯田的具體位置,當年屯田所留下的遺址遺蹟畢畢皆是。今新疆輪台縣東南25公里卓爾庫特古城即爲漢代的屯田校尉城(21)。在輪台縣默沁克孜爾河畔(22)、果特沁舊城南及城東(23)、米蘭城遺址附近(24)、巴楚縣恰爾巴格鄉七里達合村東北約13公里處(25)、新和縣大尤都斯鄉西南米合買協爾古城西北、北、東三面(26)、瑪納斯縣烽火台村烽火台西(27)、喀什地區疏附縣東部(28)等都發現了當時『屯田』所留下的田界、田埂、田壟遺蹟。很多地方還發現了灌溉系統――渠道。據不完全統計,漢代灌溉系統在西域地區發現的地點有:今新疆且末縣城西5公里玉姆拉克開特買遺址(29)、于田縣喀拉墩古城南北兩側(30)、尼雅遺址(31)、且末縣英吾斯唐附近(32)、輪台縣著果特沁舊城南(33)、輪台縣柯尤克沁古城外西北向南(34)、古且末河谷那勒克遺址(35)、巴楚縣東北脫庫孜莎來古城西北別里塔合(36)、沙雅縣英業古城東北黑太也拉克(37)、米蘭農場以東7、8公里處(38)。唐代灌溉系統在西域地區發現的地點有:今新疆伽師縣達布達爾鄉西南12.5公里處(39)、
伽師縣英阿瓦提喀拉墩遺址(40)和該縣城東南32.5公里處(41)、阿圖什市阿扎克鄉庫木薩克村
東南6公里處(42)、巴楚縣恰爾巴格爾鄉阿曼托合拉村北約10公里處(43)、恰爾巴格爾鄉七里達合村東北約13公里處(44),及該縣的來歷塔合阿勒代遺址附近(45)、羅布淖爾北岸(46)等等。其中沙雅縣英業古城東北的羊達克沁、阿克沁、滿瑪克沁、黑太沁、於什格提等古城一帶發現的(黑太也拉克)漢代人工渠長100多公里,寬約6米(47)。羅布淖爾北岸直通於河的古渠道寬丈余、高約二尺(48)。于田縣喀拉墩古城南北兩側的漢代渠道『寬1米左右,它們似乎構成了一個網狀結構――即並行的若干主渠道與分流的密集的支渠相連,縱橫成網,排列有序』(49)。米蘭農場以東7、8公里處發現的漢唐時期灌溉渠道系統。『由一條總乾渠,七條支渠和許多斗渠、毛渠所組成,呈一扇形由南向北展開,所灌範圍東西約6公里,南北約5公里。總乾渠高大、筆直、整齊,長約8公里,寬約10―20米(包括堤寬),高約10米左右。其上端開口於古米蘭河河東支故道,渠首已被今米蘭河沖毀,下端接支渠。七條支渠屈曲蜿蜒,各寬約3―5米,高約2―4米,其長度自西向東分別約爲3、4、4.5、5、5和4.5公里。除西面第一支渠外,其餘幾條支渠均在總乾渠末端集中分水。每條支渠上都有許多斗渠,每條斗渠上又有毛渠。斗渠多系雙向開口,即在支渠的兩側相對開設斗渠。總乾渠和所有支渠都是建在地形較高的位置上,所以整個扇形地面沒有不能上水的。』(50)
我國西域屬乾旱和半乾旱地區,綠州農業是西域農業的一大特點。從當今情況來看,3%的綠州上,集中了西域90%以上的人口,主要綠州分布在哈密、疏勒、阿克蘇、莎車、和田、庫車、塔城、博樂、焉耆等地。水利是農業的命脈,漢唐時期西域各農業『城郭』國,都十分重視水資源的的管理、分配和利用。在當地政府的主持下,有一套嚴格的灌溉管理制度。1979年吐魯番出土的一件【北涼緣禾十年高昌郡功曹白請改動行水官牒】文書和【吐魯番出土文書】第一冊中收錄的【建初二年功曹書佐謙、奏爲以散翟定□□補西部平水事】文書,說明十六國時期高昌郡的水利灌溉由『功曹』主管。『行水官』掌握具體分配民田灌溉用
水,『平水官』負責水利建設和具體辦理長年的水利事務。行水官是臨時的、季節性的。條任和改動行水官,任命平水官卻是由功曹具體辦理的。軍屯用水也要通過功曹(51)。種種跡象表明,西域在漢唐時期的屯墾過程中其水利事業的發展是空前的。
水利事業的蓬勃發展,爲西域農墾種植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同時也爲栽培水稻創造了必備的條件。那麼漢唐時期西域的屯墾區內是否栽培過水稻呢?從曆年來西域的考古發現,尤其是從考古發掘出土的漢文書、亻去盧文書、回鶻文書等資料來看,儘管不同語種文書中都有記錄西域當時農田灌溉的資料,但多見灌溉小麥、粟、糜、黍、麻、葡萄、果蔬,唯不見澆灌水稻的記錄。這是不是意味著當年西域屯墾區內就不曾栽培過水稻呢?對此,筆者是這樣認爲的:既然唐王朝『上地五十畝,瘠地二十畝,稻田八十畝,則給牛一』有如此之規定。唐時西域屯墾區內水利灌溉又如此之普遍,想必定有水稻栽培也是合乎情理的。這樣看來,史書上所記的漢唐西域『焉耆、龜茲、疏勒、于闐』,谷有『稻粟菽麥』或『土多稻粟麻麥』。就不僅僅指的是當地土著居民的物產,而是也包括當地的軍屯、民屯、犯屯田裡的物產,故水稻栽培也就在其中了。從現在西域地區栽培水稻的分布情況來看,仍然擺脫不了歷史的影子,現在西域栽培水稻的地方有:地處天山南麓塔克拉瑪干大沙漠北緣的阿克蘇地區、塔里木盆地西部的喀什地區、崑崙山北麓塔克拉瑪干大沙漠南緣的和田地區,以及地處天山北麓的準噶爾盆地西南部的石河子市、奎屯市、吉木薩爾一帶,伊犁河上游的伊寧市、塔城地區的額敏河流域等等(已出中國當今版圖的地方在此不敘)。其中以阿克蘇地區所產的水稻最爲著名。而這裡正是漢唐時期的重點墾區,漢代姑墨國、龜茲國即在此地。這說明阿克蘇地區栽培水稻是有其歷史源淵的。唐朝政府鼓勵墾區種稻、分配耕牛的政策,在西域其他墾區能否推行,但在安西都護府駐地龜茲(今庫車)和北庭都護府駐地(今吉木薩爾)、疏勒(今喀什)、焉耆等地肯定是推行過的。因爲這裡不僅是漢唐時期的重點屯墾區,而且是漢唐時期的水稻栽培區。現在這些地方仍然是西域水稻的主產區,這說明漢唐時期西域屯墾區內一定有水稻栽培,且具一定規模。生活於上述地區的土著居民不但栽培水稻,以稻爲糧,屯墾於上述地區的內地軍民也栽培水稻,以稻爲糧。同時,內地軍民還把內地先進的生產工具與技術,比如犁、耕牛、築壩修渠、鑿井技術等等帶入西域,與當地土著居民共同開發西域、建設西域,保障祖國領土完整做出了巨大貢獻。
四、結語
由於文獻史料對西域栽培水稻記載不詳,考古發現在此方面的資料甚少,目前尚不能對漢唐時期西域栽培水稻的歷史狀況有一個比較完整、客觀、公正的評價,題既爲『疏議』,也只能就筆者所見資料,舉案幾條議議而已。此乃一孔之見。實屬拋磚引玉,敬請方家教正。
(此文載【農業考古】2005年1期)
(1)【漢書・西域傳】。
(2)【新疆文物】1992年3期6―7頁。
(3)【農業考古】1989年1期328頁。
(4)【農業考古】1983年1期10頁。
(5)【新疆經濟開發史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2年9月版6頁。
(6)【新疆文物】1987年1期7頁。
(7)【漢書・西域傳】。
(8)【唐書・西域上】:焉耆國:『橫六百里,縱四百里,東高昌,西龜茲,南尉犁,北烏孫』。『龜茲,一曰丘茲,一曰屈茲,橫千里,縱六百里。』
(9)【唐書・西域上】:『疏勒,一日亻去沙,環五千里,距京師九千里而贏』,疏勒國強盛時轄境包括今喀什、疏勒、疏附、伽師、英吉沙、岳普阿、阿圖什、烏恰、阿克陶、塔什庫爾乾等縣市。【新疆各族歷史文化辭典】,中華書局出版,1996年9月版426頁。
(10)【唐書・西域上】:『于闐,或曰瞿薩旦那,亦曰渙那,曰屈丹、北狄曰於遁,諸胡曰豁旦。距京師九千七百里,瓜州贏四千里,並有漢戎盧、扌於彌、渠勒、皮山五國故地。』【魏書・西域】『其地方亘千里。』
(11)殷晴:【唐代于闐的社會經濟研究】、【新疆社會科學】、1989年6期69頁。斯坦因:【古代和闐】英文版443―446頁。
(12)拙著:【西域農業考古資料索引・第三編:農作物】、【農業考古】2004年3期269---285頁。
(13)殷晴:【湮埋在沙漠中的綠洲古國】,【新疆社會科學】、1985年第1期67頁。斯按:殷文引自斯坦因:【古代和闐】英文版443―446頁。
(14)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新疆尉犁縣營盤墓地1995年發掘簡報】、【文物】、2002年6期42頁。
(15)【新疆文物】1995年3期87頁。
(16)郭平梁:【從吐魯番出土回鶻文文書看高昌回鶻的社會經濟】、【吐魯番學研究專輯】、敦煌吐魯番學新疆研究資料中心編、1990年11月版243頁。
(17)王珍仁、孫慧珍:【吐魯番出土的草編粽子】、【文物】、1994年10期31頁。
(18)馬國榮:【唐代西域的軍屯】、【新疆社會科學】、1990年2期116―117頁。
(19)【新唐書・食貨志】。
(20)【舊唐書】。
(21)【新疆文物】1991年2期6頁。
(22)【新疆文物】1991年2期31頁。
(23)【新疆文物】1992年1期66頁。
(24)【新疆文物】1991年2期23―24頁。
(25)【新疆文物】1993年3期41頁。
(26)【新疆文物】1995年4期40頁。
(27)【新疆文物】1989年3期73頁。
(28)【新疆文物】1991年2期33頁。
(29)【新疆文物】1990年4期24頁。
(30)【考古】1998年12期32頁。
(31)【尼雅考古資料】烏魯木齊、1988年7月版、106頁。
(32)【新疆文物】1990年4期78頁。
(33)【新疆文物】1992年1期66頁。
(34)【新疆文物】1991年2期5頁。
(35)【新疆文物】1991年2期25頁。
(36)【新疆文物】1994年4期22頁。
(37)【新疆文物】1992年1期66頁。
(38)【新疆文物】1988年3期88頁;又【考古與文物】1984年6期91頁。
(39)【新疆文物】1993年3期34頁。
(40)(41)【新疆文物】1993年3期23頁。
(42)【新疆文物】1995年3期9頁。
(43)(44)【新疆文物】1993年3期41頁。
(45)【新疆文物】1993年3期40頁。
(46)【考古與文物】1984年6期93頁。
(47)黃文弼:【塔里木盆地考古記】、科學出版社、1958年、第25頁。
(48)黃文弼:【羅布淖爾考古記】、國立北京大學出版部、1948年、第111―112頁。
(47)伊弟利斯・阿不都熱蘇勒、張玉貴:【1993年以來新疆克里雅河流域考古述略】、【西域研究】1997年3期40―42頁。
(49)陳戈:【米蘭古灌溉渠道及其相關的一些問題】、【樓蘭文化研究論集】穆舜英、張平主編、新疆人民出版社、1995年9月版、253頁。
(50)柳洪亮:【新出吐魯番文書及其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7年4月版、336―337頁。
中國考古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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