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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漢字網 (二)『並』
居延漢簡『並』共出現47次:舊簡20次,新簡27次。[7]用法如下:
第一、用作範圍副詞,有26例。
1.與『凡』用法相近,用於統計數量。有19例。
(1)凡並重廿斤一兩半兩 25.7A
(2)戍卒魏郡貝丘里楊通 貰賣八 布八匹,匹直二百卅,並直千八百c。311.20
(3)二賈六十,檠繩十四賈廿八,萆一賈廿,白葦三利賈六。● 凡並直二百九十四……317.24
(4)第廿五燧卒唐熹自言貰賣白褥一領直千五百,交錢五百。●凡並直二千……EPT51.302
(5)……四尺、下廣丈二尺、深四尺,積卅二萬一千c八尺,秩程土並出人功四百c一尺六寸。EPT58.37
(6)恩糴大麥二石付業直六千,又到北部爲業賣肉十斤直谷一石,石三千,凡並爲錢二萬四千六百,皆在粟君所。EPF22.13- EPF22.14
這種用法的『並』還見於以下簡239.15;286.19A ;EPT50.58;EPT53.103;EPT59.401;EPT59.548A ;EPT59.858等。
用來統計數量的『並』與『凡』用法相同,『凡』、『並』同義可連用。居延漢簡中『凡並』連用的有7例。
另有1例殘簡『凡已得並……117.42』,其中『並』或可用作統計數量的範圍副詞。
『並』用於統計數量,在傳世文獻中不多見,現有虛詞辭典、古漢語語法方面的著作很少提及『並』的這種用法。
2.只用肀硎痙段У娜部,不統計數量,與『皆』、『俱』等用法相同,表示全部、完全之義。有7例。
(1)……百七十,謹並勞付吏等145.12
(2)出小囗付豐,嬰中有米七斗及鞏中皆並遣豐,願以寧卿印封之。287.15A
(3)併合和,以方寸匕……497.20
(4)臣謹案,令曰發卒戍田,縣侯國財令史將二千石官、令長吏並將至戍田所。EPT51.15
(5)放毋狀,當並坐叩頭死罪死罪。EPF22.201
這種用法的『並』還見於簡127.13A ; EPT11.6B
例(3)簡文列舉幾種藥物後,指出對這幾種藥物集中調和配製時用『並』,簡EPT56.228句式與之相同,副詞用『皆』:
……一分,栝樓、 眯四分,麥丈句厚各三分,皆和。以方寸匕取藥一,置杯酒中,飲之,出矢A。
『皆』、『並』同義,可連用。居延漢簡『皆並』連用見於簡287.15A。
第二,用作時間副詞,表示同時,有12例。
(1)令史三人並居第二燧89.18
(2)……腆毋狀,當並坐罪,當死……290.4
(3)臣謹案,令曰發卒戍田,縣侯國財令史將二千石官、令長吏並將至戍田所。EPT51.15
(4)長偏齋事,並將車父卒董利……EPT52.167
(5)放毋狀,當並坐叩頭死罪死罪。EPF22.201
時間副詞『並』還見於簡 EPT6.89;EPT57.64;EPF22.264;EPF22.265;EPF22.278;EPS4T1.3;EPS4T2.105
當強調多個主體同時進行某種動作時,『並』便由範圍副詞的用法引申出了時間副詞的用法。雖然『K』『並』都可以作時間副詞,但『K』尤其強調時間上的一致性,而『並』對時間共時性的要求不是很嚴格,只要在一個大的時間段內共同行動即可,如上例(1)『並居』,例(2)『並坐』等。其中『並居』,居延漢簡又作『俱居』(簡),說明『並』的時間副詞與範圍副詞之間關係的密切。
第三、用作連詞,有6例。
(1)今寫所治亭別被兵籍,並編移書到。光以籍閱具卒兵。7.7A
(2)恩到得賣魚盡,錢少,因賣黑牛,並以錢卅二萬付粟君妻業,少八(萬)。EPF22.10- EPF22.11
連詞『並』還見於簡EPT48.22AB ;EPF22.24;EPF22.27等。
第四、用作動詞,有1例。
漢兼天下,海內並廁 9.1C
此簡爲【倉頡篇】殘簡。
第五、文意不明,有2例。
(1)書甚並武77.59A
(2)……五斗二升廿七分升廿六術曰並上下……126.5
由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居延漢簡『並』『K』用法不同,『並』主要用作範圍副詞,『K』主要爲人名、地名用字。兩字同簡出現時,尤其能體現出它們的這種區別。如:
元壽二年十二月庚寅朔戊申,張掖居延都尉府博、庫守丞賢兼行丞事,謂甲渠鄣候,言候長楊f私使卒,並積一日,賣羊部吏故貴c五,不日跡一日以上;燧長張譚毋狀,請斥免。府書案:f私使卒,並積一日,燧長張。掾宣首屬長書佐K。 EPT59.548AB
此簡文是一份西漢哀帝時期的官文書,內容是張掖居延都尉博、庫守丞賢兼行丞事因候長楊褒犯有私自使用戍卒爲自己做私事、將羊以超過時價45錢的價格賣給部吏、不履行『日跡』職責,缺勤一天三項罪,而向甲渠鄣候請求『斥免』候長楊褒的一份報告。『並』、『K』同時出現在這枚簡的正反兩面,很明顯『K』是都尉府書佐的人名,『候長楊f私使卒並積一日』句中的『並』字,不是卒名,而是範圍副詞,與『凡』的用法相同。如:
卒蘇漢癸卯日跡盡壬子,積十日毋人馬蘭越塞天田出入跡,凡積卅日。EPT43.32
【居延漢簡人名編年】在敘述元壽年間人名時引有該段文字,作者認爲這段文字『居延都尉博、居延庫守丞賢、候長楊褒、燧長張譚、掾宣、守屬長、書作並等七人,同見於一枚紀年檢』。[11]沒有把前一『並』字當作戍卒的人名,這是很正確的。
即使同是作爲副詞,它們的意思也稍有差別,『並』強調的是歸總、範圍的全部或是動作大體上的同時進行;『K』強調動作的同時發生。例見上文。
不區分這兩個字,有時容易引起對句子的誤解,除上文已討論EPT59.548AB簡,我們再舉幾個例子。
以下二例中的『K』不用作範圍副詞:
第十候長忠將蕭K詣官三……123.24
將,帶領。此句不當在『蕭』後點斷,『蕭K』爲人名。
第十六燧長顧K已得七百一十,少三百九十180.38
此句『顧K』爲人名,『K』與『凡』用法不同,『K已得』不是『凡已得』的意思。
以下二例中的『並』不是人名用字。
令史三人並居第二燧89.18
【甲乙編】、【集成】作『並居』作『K居』,此句如果標點作『令史三人,K居第二燧。』則『K』依居延漢簡『K、並』二字的用法推測,有誤認爲人名的可能。
……囗 十七燧卒槐里常
……L趙匡並十七燧,爲吏卒載食EPT48.22AB
【集成】『並』作『K』。居延漢簡『K』字人名多槎字,三字人名的,也作『K』。如:簡178.24中的『張囗K』,敦煌漢簡2031的『周生K』。『趙匡』又見於簡71.6和EPF22.258,『趙匡』爲第三燧長。該句『並』爲連詞,是一起的意思,『十七燧』後省略『卒槐里常見』,該簡的意思是(第三燧長)趙匡與十七燧卒槐里常見一起爲吏卒運載糧食。
以下二例中的『K』不用作連詞。
謹驗問守候長就辭:燧長垣K、卒梁不示坐常相婢亡越囗部塞天田。133.11
『垣K』又於163.20,『垣K』槿嗣。
即日候長薌良、傅育、K妻、業責已決,遣。EPT4.1
【集成】『K』作『並』。此句『薌良、傅育、業』均爲人名,『K』槿嗣用字,不是B~。通過相關簡EPT4.44 ,EPT4.46,可知『K』即『張K』,『業』即『常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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