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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日書法史研討會論文集 二 甲骨文在書學史上的地位
甲骨文書法進入現代書藝行列,才不過短短幾十年曆程,但由於甲骨文遺物的出土,卻已使追溯中國書法藝術史之源,大大提早到三千多年以前的商代。
確立甲骨文在早期書學史上的地位,學術界存在着可與否兩種截然相左的意見。持否定說者,可舉黃簡和王宇信兩人的意見頗具代表性。黃簡在【中國古代書法史的分期和體系】一文(收入上海書畫出版社1985年版【書學論集】),認為甲骨文屬於應用工具的文字,不具備作為書法藝術文字的獨立性和追求書法美的自覺性,也不具備已成熟的書法標準,『中國古代書法史的上限,從嚴格的狹義上說,當在漢末桓、靈之際;從廣義上說,可推溯至春秋末期。早於這個時期不存在書法,或無所謂書法』。王字信在【甲骨學通論】一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9年版,445頁),認為書法『不是為了實用,主要是做為藝術品欣賞,所謂「法」,即法則、規範、效法。不能說,商代只有商王和少數幾個卜人能見到的卜辭就是書法創作。也不能說商代卜人教弟子捉刀代筆刻寫甲骨文就是有意識地把文字書寫作為一種藝術實踐。』他認為甲骨文金文雖以古樸、勁遒具有永恆的藝術勉力,堪稱『書法』之祖,但畢竟與有意識的藝術創作之書法不同,若從廣義方面理解書法,秦始皇靠行政命令統一文字,刻石紀功,命李斯寫【倉頡篇】、趙高寫【爰歷篇】、胡毋敬寫【博學篇】、以作全國範本,推行小篆,才是中國書法之始。
不過,這種將實用和藝術實踐及追求書法美相割裂開來,從而排除甲骨文在古代書法史上應占的席位,持論是乏力的。其實在古代書學史上,實用與藝術實踐欣賞從來就是有機統一體的兩大功能因素,舉凡為書學界公認的第一法書【蘭亭序】,何嘗不是緣起實用性的『修契事』而書,何嘗不是為『興懷』以便『後之攬者,亦將有感於斯文。』再如北魏墓誌,唐歐虞顏柳諸家書碑銘,乃至清鄭板橋的『判續』墨寶,又曷嘗屬於實用之外的作品。將書法純束之藝術創作一角,恐怕是雅士墨客專致化的觀念,其於古代未必適切,特別是早期書法,更與實用藝術難分割,況且三千年後的今人,又豈可貿然遽然判定三千年前人無有審美追求意識。我們認為,凡具備刀筆之技巧、字體間架結構之成規、章法佈局之宜變這三大中國書法要素的古代作品,通可在書學史上有其相應位置,於上古書法尤然,甲骨卜辭當在其列。
1937年郭沫若在【殷契萃編】序中即說:『卜辭契於龜骨,其契之精而字之美,每令吾輩數千載後人神往。文字作風且因人因世而異,大抵武丁之世,字多雄渾,帝乙之世,文咸秀麗。細考於方寸之片,刻文數十,壯者其一字之大,徑可運寸。而行之疏密,字之結構,迴環照應,井井有條。固亦間有草率急就者,多見於廩辛康丁之世,然雖潦倒而多姿,且亦自成一格。凡此均非精於其技者絕不能為。技欲其精,則練之須熟,今世用筆墨者猶然,何況用刀骨耶?『他還舉出一片習字骨,指出上有一行字精美整齊,其餘數行仿照者歪剩幾不能成字,但中間間有二三字甚精,與整齊一行風格一致,認為『蓋精美整齊者乃善書善刻者之範本,而歪刺不能成字者乃學書學刻者之摹仿也。刻鵠不成,為之師範者從旁捉刀助之,故間有二三字合乎規矩。師弟二人藹然相對之態,恍如目前,此實為饒有趣味之發現。且有此為證,足知存世契文,實一代法書,而書之契之者乃殷世之鐘王顏柳也。』這已明白無誤肯定了甲骨文在早期書學史上的固有地位。
事實上,海內外書學界大都均已把書法之源歸諸甲骨文。如董作賓【殷人之書與契】(1938年商務印書館【中國藝術論叢】)、丁文雋【書法精論】(1983年北京中國書店據1939年版影印本)、日本神田喜一郎【中國書道史】(1954年東京平凡社【書道全集第一卷・中國・殷周秦】)、呂佛庭【中國書畫源流】(1956年台北中華文化出版事業委員會)、懿恭【漫談甲骨文字的書法】(1957年【文物參考資料】第1期)、鄧散木【中國書法的來龍去脈】(1957年【新觀察】第11-13期)、殷伯衡和鄭涌先【漫談書法藝術】(1961年【中國青年】第18期)、日本三原研田【甲骨文字的書風】(1967-1968年【滋賀大學教育學部紀要】第17、18號,1969年【泊國】第8號)、李Α洞蛹墜俏目春鶴紙峁購褪櫸ū浠特徵】(1967年美國密執根州安伯市第28屆國際東方學會議論文)、美國蔣彝【中國書法】(1971年哈佛大學出版;又中譯本,1986年上海書畫出版社)、祝嘉【書學簡史】(1975年香港中華書局)、凌雲超【中國書法三千年】(1977年香港天風出版社)、日本伏見沖敬【中國書道史概述】(1977年東京角川書店【書道字典】附錄)、馮亦吾【書法探求】(1983年北京出版社)、祝敏申主編【大學書法】(1985年復旦大學出版社)、殷蓀【中國書法史話――夏商周書法】(1986年【書與畫】第3期)、海萌輝【甲骨文書法小史】(1989年12月 22日【中國文物報】)、朱歧祥【殷墟甲骨文字的藝術】(收入【甲骨學論叢】,1992年台灣學生書局出版)等等,大體均從各各的書學視角,肯定甲骨文為早期階段的書法作品。
1983年河北美術出版社出版的鐘明善著【中國書法簡史】,直截了當指出:『嚴格地講,只有到了甲骨文,才稱得上書法。因為甲骨文已具備了中國書法的三個基本要素:用筆、結字、章法。』1984的中華書局出版的蕭燕翼著【書法史話】、還進而分析說,甲骨文書法有前後期的不同風格,前期『純系自然狀態,全篇章法大小錯落,隨便不拘』,後期『漸漸地趨向分段方正,排行勻齊,每個字也大小均等,端正嚴整。這表明後期甲骨文已經開始注意字的修飾和美化了;這時書法藝術雖然還處於萌芽時期,但已可說是頗為精美的書法作品了。』另外,美國張光直【史前和商代的陶文――中國文字和早期書法史的一個側面】(1977年耶魯大學中國書法史討論會論文),還認為上古陶文在早期書法史上有其地位。許之微【略論書法藝術】一文(1982年【江海學刊】第5期),也認為陶刻符號和後來的甲骨文、鐘鼎文,可視為書法藝術的低級階段或原始階段,因為它們不只是作為書法藝術材料的漢字的前身,還反映了人類對於自然的審美關係。
儘管甲骨文屬於早期生成階段的書法,但其起點卻是不低的。宗白華【中國書法裏的美學思想】(1962年【哲學研究】第1期),即指出甲骨文書法『大小參差、牡牝相銜,以全體為一字,更能見到相管領與接應之美。』鄧以蟄【書法之欣賞】一文,謂『就(甲骨文)書之全體而論,一方面固純為橫豎轉折之筆畫所組成,若後之施於真書之「永字八法」,當然無此繁雜之筆調。他方面橫豎轉折卻有其結構之意,行次有其左行右行之分,又以上下字連貫之關係,儼然有其筆畫之可增可減,如後之行草書然者。至其是針垂韭之筆致,橫在轉折,安排緊湊,四方三角等之配合,空白疏密之調和,諸如此類,竟能給一段文字以全篇之美觀,此美莫非來自意境而為當時書家之精心結撰可知也。』(引自上述宗氏文)冼劍民【甲骨文的書法與美學思想】(1986年【書法研究】第4期)一文指出,甲骨文字形造型藝術,體現了漢民族的美學原則和共同心理,即平和穩重的審美觀,字體結構有上密下疏、左右均衡、大小參差、隨字異形等幾大共性,筆畫概有點、直筆、圓筆三種,點畫表現含蓄,直筆表現剛勁,圓筆表現溜走柔和風格,由此組合成強弱、遲速、輕重、快慢、節奏變化的旋律,其書法的章法佈局則應於甲骨生態的大小不同空間,據文辭長短不一,以全體為一字,字與字,行與行,取長補短,錯落有致,相互應接,布成一個意趣天成的格調。可以說,甲骨文雖屬早期生成階段的書法,然已以較高品位的審美意識和書刻技巧顯其早熟性。
甲骨文書作大致可分瘦削硬挺的細筆道和雄健渾重的粗筆道兩大類型。如孫杰在【從甲骨文的書契談及字體特色】(1983年【書法研究】第3期)一文有雲,甲骨文筆畫瘦硬挺直,平行規正,結構對稱平衡,形態端嚴方正而不苟且,這些特點的總和,構成了甲骨文的端嚴、莊重、肅穆的風格。不過,若細而折之,甲骨文書風實代有推移的。董作賓【甲骨文斷代研究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外編】第一種下冊,1935年)將甲骨文斷分為五期,論其書體書風說,一期大字氣勢磅礴,小字秀麗端莊,二期工整凝重,溫潤靜穆,三期頹靡草率,四期粗獷峭峻,欹側多姿,五期規整嚴肅,其作大字者峻偉豪放,作小字者雋秀瑩麗。楊魯安【甲骨文書體淺說】(1981年【書法】第6期),亦略同董說。上引冼劍民一文認為,一期有開創性之雄風,功深老到,氣魄偉渾,二期書風柔弱麗質,但在結構工整、用刀規範方面卻有藝術上的新開拓,三期風格脫卻華飾,又嘗試着草寫急就的探索,四期是甲骨文眾多書體及風格的溶合時期,五期用筆端莊勻稱,文字書寫定型化,其筆法上的一大突破則在於筆畫的豐滿圓潤,堪稱甲骨文書法全面趨向成熟時期。王慎行【卜辭書法的結體與佈局初探】(1992年陝西人民教育出版社【古文字與殷周文明】),除分期縷析了甲骨文書法的代變特徵,還縱論了其結體與章法的特點。所謂結體,在書學上是指單個字形按照分當布白的疏密、寬緊、開合聚散等間架結構原則織造成的字體造型美;所謂章法,在書學上是指通篇佈局設計、安排字與字、行與行之間的藝術處理方法。他認為甲骨文書法的結體,具有穩與險、疏與密、蹙與展三大對立統一的『破體』之妙,在章法上則擅運用錯落有致、縱中有斂、虛實相間的佈局,別育成種種節奏感和建築美的藝術魅力。行家裏手燭精剖微的眾多賞析和述評,誠難盡舉,好此者若能返歸甲骨文原片原拓原照細細揣摩,介身於斯學領地,自不難會有所體味鑑察。
甲骨文書法以其高起點和代有變宜的書風及技巧,表明中國早期書法自生成階段始,即因領受意匠深沉的悠久歷史文化積澱,而顯出早熟性的特色,並一舉具備了刀筆、結體、章法三大對後世書法流向始終相左右的要質,其書藝的本身即直接或間接影響着後世。1927年胡光煒在【說文古文考】一書(南京大學圖書館藏油印本),就曾認為,甲骨文之後,派別約分四途,一為殷派,下筆如楔而方折,為殷遺裔世守先代方勁之書風;二為周派,其書溫厚而圓轉,其結體或取從勢,或取沖勢,然使筆多不甚長;三為齊派,四為楚派,兩者同出於殷,用筆皆纖勁而多長其結體,多取從勢,所異者,齊書寬博,其季也,筆尚平直而流為莊嚴;楚書流麗,其季也,筆多冤曲而流為奇詭;兩者蓋又各有其前後期矣。前引丁文雋【書法精論】,亦以為:『商代書法見之殷契者為最多,商治尚質,故殷契書法質在簡古。齊近於殷代故地,質直之風未泯,故齊書多存殷契遺意,筆畫瘦直,結構嚴整,如【陳曼】、【陳純釜】之類是也。』1982年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推出的侯景昶著【書學論集】也說:『甲骨文直筆方折的質樸書風,影響深遠,春秋戰國時期的齊【陳曼】和當時的一些貨幣文,均受其直接影響。』總之,甲骨文遺物不僅是中國書法的『鼻祖』和源頭,其高起點、合規度、具變宜的書學素質,也是先聲正源而導流後世書法能陶冶D衡於較濃意趣境界和老有融古推新的原動因所在。
大凡說來,甲骨文書法格調高古,今之復作者欲以筆墨再得其刀筆神韻,還真需有相當的書法功底。楊英侯【篆書瑣談】(1983年【書法研究】第2期)即說:『契刻甲骨文字的人,無疑是當時的書家,而且有高度的篆刻技巧。它的筆法有方有圓,筆畫尖銳鋒利,結構秀勁簡古,從書法的整體來看總覺得它精神爽朗,古趣生新。用筆務求堅勁瘦硬,以紫毫、狼毫臨之,可得其精神,不宜筆毫太軟。』倘若要再創造出形式和內容均臻完美的今式甲骨文書法作品,僅有臨寫技巧或書法功底是遠遠不夠的,學養的自我升華和掌握一定的古文字學特別是甲骨學知識,乃尤為要緊。後者好在當今已有百多種甲骨文著錄書存世,有條件者如能揣摩一部【甲骨文合集】,幾乎可省去尋閱百集之勞;此外,還可充分利用斯學的一些工具書,如日本島邦男的【殷墟卜辭綜類】、姚孝遂主編的【殷墟甲骨刻辭類纂】、孫海波的【甲骨文編】、高明的【古文字類編】、徐中舒主編的【漢語古文字字形表】及【甲骨文字典】等。
近世為甲骨文書法者,已有許多成功的經驗,這方面的集子也出了不少,我們在前文已經列舉了一批,有此雅好者從中當能獲得種種啟迪。但也必須指出,書學界頗有相當一批甲骨文書法作品,困於原有甲骨文的缺少和釋字的不確,致弊病亦俯拾即是。陳煒湛【請正確書寫古文字】(1988年【書法】第5期),曾力陳彼界三大弊端,一是不循甲骨文書體規範,任意書寫,錯別字迭出,二是沿襲過去的誤釋,不能吸收新的確釋,以訛傳訛,落後於甲骨學的新進展,三是濫用通假,任意拼湊杜撰字形。陳紹新瓶,集甲骨文字書詩文聯句兼附今讀文辭於一幅,不失為新的書藝及功能兼備的書法形式,但既寓意於甲骨文的陳紹,則作品的用字當然應儘量限於甲骨文的字彙範圍,然命意遣辭畢竟不能總受字少不敷用的窘迫而無所施展,必要時當然可適當運用文字學上同音通假的原則,以同音字或同聲旁字相借代,也可合乎情理地『造』些字,即依據小篆、璽印文、金文、陶文等稍晚後文字的結構,用甲骨文的偏旁析形再組合,用甲骨文的刀筆技巧相書寫。但這類借代和造字,決不能濫而無法,應儘量少用,否則難免出現混亂,貽誤世俗。若不同時期甲骨文的結體和書風,能維妙維肖、唯神唯情系之於墨卷,則可謂更臻入上乘真境界了。
要之,甲骨文書法不啻曾直接或間接影響着晚後書學的流變,其近世的再度出土及大昭於世,抑且更導致了當代書法包括篆刻藝術的創新,於真、草、篆、隸、行書之外另闢其門。如今的甲骨文書法,已遂漸為眾多的書家學人所注重,所摹擬,所領受,所開發,大有眾彩紛呈之趨。以商周之遺物,為三千年之後的書學助波推瀾,為三千年之後的書壇添趣增輝,這在當初誰人能料及,然可以預料,這門嶄起的書藝,前景是無量的。
(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 宋鎮豪研究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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