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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甲骨文網 漢字的結構 漢字自古至今都是方塊式的文字,有的是獨體字,有的是合體字。獨體字來源於圖畫式的象形字和指事字,合體字是以獨體字為基礎而構成的,包括會意字和形聲字。在漢字總體內,獨體字很少,合體字占90%以上,而合體字中又以形聲字占絕對多數。
合體字是把兩個已有的字組合在一起,組合的形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左右排列的形式,另一種是上下組合的形式。形聲字的結構是一半形旁,一半聲旁,形旁表意,聲旁表音。形旁和聲旁所擺的位置則有6種不同的方式:
①左形右聲。如:組、紅、語、提、伍、校、忙、江、城、附、唱、鯉、舫、狗、炬、神、迷、距。
②左聲右形。如:放、和、鴨、視、收、頸、翅、部、勃、額、劑、救、□、欽、敲。
③上形下聲。如:簡、花、室、草、定、覆、岌、麋、冕、岑、星、露。
④上聲下形。如:吾、常、裂、帛、含、盟、婆、斧、忽、摩、烹、費、翡、恭、貢、瞽、駕、忌、密、努。
⑤外形內聲。如:匡、衷、痕、病、廢、閨、弼、街、圃、匐。
⑥外聲內形。如:聞、悶、辨、問、贏。
這些不同的寫法,最初是為了書寫的方便和形式的美觀,以致形旁跟聲旁的位置有不同,後來同從一個形旁的字就大都有一定的格式。例如:『 亻、口、彳、氵、火、木、扌、土、犭、礻、糸、禾、米、蟲、酉、足、玉、巾、衤、日』等形旁一般都在左邊:『力、攴、殳、見、刂、戈、頁、欠、瓦、鳥、斤』等形旁都在右邊;『宀、穴、艹、□、□』等形旁都在上邊;『皿、子、心、灬(火)、黽』等形旁都在下邊。這些不同的形旁在字形結構中所處的位置看起來仿佛複雜,實際上具有一定的規律,對認字和書寫兩方面都有很大的方便。這種結構的形式從秦漢時期的篆書發展為隸書就已經固定下來了。書寫的筆順也必然要從左到右,從上到下,從外到內不能錯亂。
漢字與漢語的關係 漢字是一種表意注音的音節文字,每一個漢字代表語言裡的一個音節。在上古時代漢語有單音節詞,也有雙音節詞,而以單音節詞為主,一個漢字就是一個詞。自漢代以後,雙音節詞逐漸加多,一直發展到現代,漢語就變為以雙音節詞和多音節詞為主了。這樣,語言裡的詞大多數需要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字來表示,字跟詞的數目就不能相應。因此,一個字不一定就是一個詞,它可能只是構成一個詞的詞素(或稱語素),它只代表整個詞的一個音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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