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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技] 麋鹿和原始稻作及中華文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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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舟 發表於 2012-1-16 11:0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文史網
麋鹿在中國早期古籍中單稱鹿。甲骨文的鹿字,即是麋鹿的象形描繪,突出雄麋的一對大的分叉之角,引人注目的大眼睛,和四條善奔跑的腿。現在楷書的鹿字,其上部的『廣』,看不出是麋鹿角的變形,下部的『比』還可以理解是四條腿的變形,中間是單側大眼睛的象形,總的看,還可以使人聯想到它與甲骨文的鹿字有一脈相承的關係。需要指出的是,古籍中的單詞鹿雖即麋,但麋字出現以後,單獨的鹿,既可指麋,也可指其他的鹿。
麋鹿的學名Elaphurus davidianus,中譯達氏麋鹿。所謂達氏是1866年法國傳教士阿爾曼・大衛(達氏和大衛是David的同音異譯)在北京麋鹿苑看到麋鹿以後所定的學名。麋鹿只產於中國,大衛是第一個歐洲人看到麋鹿,讓世界首次知道中國有這種鹿科動物。確切地說,麋鹿的學名應定作Elaphurus sinensis(中國)才名正言順,但大衛定名在先,約定俗成,是不好改變的。
麋鹿與原始稻作農業的關係十分密切,同時在中華文明孕育中起有特殊的作用和深遠的影響。
一、麋鹿與原始農業及蹄耕
考古發掘的新石器時代遺址表明,北起黑龍江、遼寧,山東,東部的江蘇浙江,南到海南的沿海一帶,都有鹿角的遺存發現,長江中游的湖南和黃河流域的陝西也有發現。
1956年時,浙江桐鄉羅家角村的農民在水田開溝勞動時,發現好些動物遺骨,因為從來沒有看到過,誤傳為龍骨,農民將其拿到中藥鋪出售,後來越掘越多,中藥鋪不收購了,轉賣給廢品收購站,經收購站向文物部門反映,派人去羅家角實地考察,確認是一處新石器時代遺址,當時因人力不夠,沒有立即發掘,只加以保護。到1979年才正式開掘,發掘的結果表明,這是一處很重要的新石器時代稻作遺址,時間經測定,距今已在7000年以上,與河姆渡遺址同時略早。出土的遺存物中,有碳化的稻米,及許多動物骨骼,如狗、水牛等,其中即有鹿的骨。經鑑定,是麋鹿和梅花鹿(Cervus nippon Temminck)的角。鹿角是用來製作勾勒器之用。[1](P43-53,圖版2)此外,將鹿角加工成的鹿角鋤,在陝西長安客省莊、黑龍江寧安鶯歌嶺、山東大汶口等遺址都有發現。最近(2004年)浙江餘姚田螺山發現較河姆渡遺址略早的新石時代遺址,出土的實物較河姆渡更豐富,其中即有大量的鹿角,鹿角中有大而分叉的,有可能是麋角,但要等鑑定的結果證實。
各地新石器遺址出土的動物遺骨中,以豬和麋鹿最多,豬是馴化的家畜,而麋鹿則是狩獵物,反映了原始農業時期狩獵還佔很大的比重。
麋鹿與原始稻作農業的密切關係,是與麋鹿的生境條件不可分的,古籍文獻上很簡單地說麋『性喜澤』或『麋,水獸也。』現代人觀察,麋鹿的主蹄寬大,能分開,趾間有皮健膜,側蹄發達,所以適宜在沼澤地行走,又善游泳,橫渡長江,輕而易舉。麋鹿是草食動物,取食沼澤地的多種禾草、苔草及鮮嫩樹葉。麋鹿所處的這種生態環境,恰好也是種植水稻的適宜環境。
傳統農業的稻田要有整齊的溝渠系統,稻田要經過細緻的耕、耙、耖,保持水面平整,以利排水和灌水等。但早期的水田完全不同,原始稻田是利用麋鹿踐踏過的沼澤地,用來播種(不是插秧),因為那些麋鹿吃剩的葉子草根等都被麋鹿踩踏在泥裏了,水和土一片粘糊,民間稱之為麋田。【越絕書】中提到:『播種五穀,必以手足,大越濱海之民,獨以鳥田。……當禹之時,舜死蒼梧,象為民田也。』[2](卷8)東漢的王充認為這種說法是不足信的,他指出『蒼梧多象之地,會稽眾鳥所居,……象自踏土,鳥自食苹,土蹶草盡,若耕田狀,壤麋泥易,人隨種之。……又舉海陵麋田為例反駁說:『海陵麋田,為象耕狀,何嘗帝王葬海陵者耶?』王充用『壤麋泥易』形容土壤的糊軟。[3](卷四『書虛』篇)所謂海陵麋田,【博物志】有較詳細的描述:『海陵縣扶江接海,多麋鹿,千百為群,掘食草根,其處成泥,名曰麋X,民人隨此而略,種稻不耕而獲其利,所收百倍。』[4](筆者按:『X』的左旁應加『田』,字庫未收。此字音及義皆同軟,指泥土經麋鹿踩踏後很鬆軟。)海陵在東漢時屬廣陵郡,今江蘇省泰州一帶。【博物志】是一部文獻的分類抄編,成書在晉朝,所說的麋鹿踩踏現象是漢朝的記載,當然其時間比漢更早。
20世紀末,在江蘇大豐(現在國家三大麋鹿養殖場之一,漢時屬廣陵郡)附近發掘出土了大批千餘年前的麋鹿遺骨,可以證明【博物志】所言非虛。將這些麋鹿遺骨的長度、直徑、質量等的數據,與現在繁殖的麋鹿角骨標本進行比較,基本上沒有什麼變化。
麋鹿的性情溫和善良,極容易獵取,它的皮、肉、骨、角(茸)、胎都富有利用價值,這使得麋口不斷減少,可以利用的『麋田』越來越少。同時,人口增長促使開闢更多的稻田,將沼澤地改作稻田是首選,在這種情況下,依賴麋耕已經不切實際。先民們顯然從麋鹿的踩踏中得到啟發,改為利用牛力(水牛)踩踏,把田土踩踏爛糊以後,播種水稻,也可以收到同樣的效果。從此,原始的稻作農業進入一個現今已很陌生的蹄耕階段。
蹄耕,或稱踏耕(Trampling tillage)就是驅使十幾頭水牛同時在水田裏來回踩踏,把田土踩糊,然後直播稻穀。蹄耕在中國東南沿海一帶、即原先有麋耕的地方,曾是一種常見的現象,它是畜力牛耕以前的一種比較普遍的形式,蹄耕受到麋田的啟迪而發明,牛力踩踏更便於廣泛推廣應用,因而蹄耕陸續向中國東南周邊的島嶼國傳播。東南麋耕的地區,正是古越族分佈地區,古越人在秦漢時即不斷向日本移民,更早的時候,百越即已南下到達印尼、菲律賓島嶼,帶去了稻作農業和銅鼓文化。踏耕從東南亞的日本九州南部起,經沖繩、琉球、宮古島等島嶼及台灣,一直向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越南、斯裏蘭卡、加裏曼丹等,都有分佈。[5]海南島的黎族、雲南的傣族及泰國也有踏耕。麋鹿與水稻還有這麼一段密切的關係,為大多數人們所不知。中國在漢以前,冶鐵業都集中在北方,牛力犁耕先在黃河流域推廣,然後隨着北方農民的陸續南下,把犁耕技術帶到南方,才結束了南方的踏耕和火耕水耨的稻作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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