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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學術研究 二、本書的地域問題
書中取材,有如著者自述,是從『采捃經傳,爰及歌謠,詢之老成,驗之行事』等① 見【魏書】本傳。他死後孝莊帝敕令,還如此稱他。多方面獲得,尤其是著者從所生長的、或工作過、經行過的一些地方,向勞動人民調查總結而來。這些地方的風土物產和耕作栽培習慣,當然反映到本書方面,很有必要把它――地域問題,儘可能弄清楚一點。
(1)首先要弄清楚的是著者生長的地方,也就是他的『裏籍』問題。有人根據史書(【魏書】和【北史】)所載的、與他同時代的賈思伯、賈思同二人裏籍,認為他也是『齊郡益都人』①。按:這儘管是推測,但說對了。為什麼說它是『對了』呢?根據的論點是:A.據本書自注,賈思勰與劉仁之有交誼,年輩或稍晚於仁之;又據【魏書.劉仁之傳】,仁之與馮元興系深交;又據【魏書.馮元興傳】,元興與賈思伯同時為肅宗(公元516―526年在位)的侍讀或侍講,彼此頗相得。從這些跡象中,可想見思勰與思伯是有關係的,且彼此同時、同姓、又同以『思』字命名,很可能是同族的兄弟輩,都是益都人。B.據【魏書.儒林傳序】: 『晉世杜預注【左氏(傳)】,預玄孫坦,坦弟驥,於劉義隆(宋文帝)世,並為青州刺史,傳其家業。故齊地多習之……傳受講習者甚眾』。齊郡的賈思伯、思同兄弟,就是以精研【杜氏春秋】名噪一時。今考思勰在本書自序和本文中,都引及【春秋傳】和杜預注,當是淵源於家學。據此,可推知著者與思伯、思同的裏籍,同是『齊地』。C.著者自注引劉仁之的話,當是仁之在西兗州任內所說。其時,著者正家居『詢之老成,驗之行事』,寫書以『曉示家童』。當時,家住益都的他,或路經鄰境西兗州,或任職西兗州的劉仁之就近過訪賈家,兩者都有可能,因而彼此得以相晤,且因賈氏正着筆寫農書而連類談及『區田』事。西兗州在今定陶一帶,這也足作為著者是山東人的佐證。D.著者在本書所援引的例證,很少引用別地的,而往往舉山東的為說,如:述營田,引齊地大畝一頃當小畝三十五畝為例;述犁,引濟州以西習用長轅犁為例,又引齊人蔚犁為例;述蒜的風土,引山東穀子為例;述椒的品種,引『青州有蜀椒種……分佈栽移,略遍州境』為例;述棗的品種,引『青州有樂氏棗……父老相傳云:樂毅破齊時從燕齎來所種』為例,又引『齊郡西安、廣饒二縣所有名棗』為例;述作麥貌法,引『齊人喜當風^去黃衣』為例。其例相當多,是亦可證著者為山東人。E。本書有專篇述種桑柘和養蠶法,是現存較系統地述及這方面作業的最古文獻。查古代的桑蠶特別是柘蠶,以山東為較著、較盛、且較早,這也是旁證之一。F.葛v之在紹興十四年(u44)為此書作『後序』,稱:『【齊民要術】舊多行於東州』。其故可能因著者是東州即山東境人,垂老回鄉著述,所以其書也多行於其地。這也是旁證之一。至此,對著者的裏籍問題,包括他出生的、長大的和告休後家居的所在地,不妨肯定說:就在今山東省益都縣。
(2)其次要弄清楚的是著者工作過的地方問題。如所周知,他任過『太守』,是無疑的。但任哪一郡太守?卻有不同說法:一說是高陽太守,【直齋書錄解題】和本書最初刻本(崇文院版)以次各種版本題署,均如是作;一說是高平太守,【四庫總目提要】如是作,(袁昶為本書漸西村舍刻本作序,稱著者為『賈高平』,近代編印的【四部備要書目提要】稱著者『官高平太守』,都沿此說);一說是襄陽太守,【鄭堂讀書記】如是作。今按:三說中,『高平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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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
守』、『襄陽太守』兩說都屬後起,又未說明所據,不足憑。可能是繕寫或刊刻偶誤,以訛傳訛所致。應該肯定是『高陽太守』。但查後魏行政區,有兩個高陽郡:一屬瀛州所領,在今河北省境;一屬青州所領,在今山東省境(【魏書.地形志】)。著者所官,究屬哪一個『高陽』?仍有不同意見。本文認為以前者、即瀛州領的為是。理由是:A.書中自述,曾親歷『井陘以東』地區。井陘屬今河北省境,可能就是當著者赴任時從山西東北行所經。B.本書【白醪曲篇】提到『皇甫吏部』,很可能是皇甫`(見上文)。此人為元雍的女婿。元雍受封高陽,封地在青州境還是在瀛州境?雖史無明文,但結合他當時為鎮北(後遷『征北』)將軍和都督冀、瀛等州諸軍事的任務推測,則其封地當是瀛州高陽郡。其時元雍家屬,可能部分居洛陽,部分居瀛州或其鄰州。皇甫場也可能一度居其地(瀛州一帶),他作白醪曲的『家法』,如果是著者蒞官高陽時就地查詢所得的話,那就更有力地說明著者所官的高陽是瀛州境而非青州境。C.從本書述及『今自河以北……杜葛亂後……數州之內……』的話推測:當時杜洛周、葛榮的活動,正在這一高陽郡及其鄰境,包括冀、定、滄、瀛、殷五州(【魏書.世宗紀】)。高陽在瀛州算是較大的郡(領縣九),大概杜、葛失敗後,著者才來此任太守,所以有此反映。這一設想如屬不錯,則他到任時,最早應在永安元年(公元528)九月(繼杜失敗後,是月葛又失敗。見【魏書】)以後,這可能是他仕途中最後一任官,大概三數年後便告老歸田,從
事寫作了。此外,他工作過的地方,當然不只河北高陽,其他還有不少,估計當時政治重心的洛陽、後魏發祥地的大同以至山西的某些地區,可能都工作過(似在山西任職較久)。但曾任何職?文獻無證。
(3)其次要弄清楚的是著者經行過的地方問題。著者多年遊宦,足跡所涉頗廣。單從書中述及的看,除他生長和歸田所在的益都和任太守所在的高陽外,其他地方,如:今河南境的朝歌(淇縣);陝西境的茂陵;山西境南部的壺關、上黨,北部的代(大同及其附近),中部的並(太原及其附近),東部的遼(昔陽);河北境的井陘、漁陽(密雲);以至山東境的西兗州(定陶及其附近),濟州(茌平及其附近),青州(臨淄及其附近),齊郡(歷城,當時青州所轄郡)。西安、廣饒(並當時齊郡所轄縣)等等,都可能或經行過或工作過。這些,只是書中偶爾提及的部分地方,此外,書中未提及的,當還不少,那就無可考了。又,本書兩次提到吳地,似曾親歷。但其他向屬南朝所轄,如果不是著者偶爾經過的話,可能就是與吳人交往而有所了解。――根據上面所述(包括著者生長、工作和經行過地區),對本書的地域問題,略可窺見一斑。至此,可以總括一句:本書所反映的,主要是當時黃河中下游流域方面農業生產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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