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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給叛逆寶寶選擇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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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11-3-21 16:3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長到一兩歲,寶寶就進入了『2歲叛逆期』。在這個階段叛逆的表現一般有:1.你不讓幹的事情,他偏要干;2.不按他的意志行事,便發脾氣;3.有時候對父母不理不睬,不讓大人抱;4.什麼事情都想自己來。9 D! l- V& ?; N5 b5 z6 \
  從孩子一歲開始,這些事情就時有發生,在兩歲左右更加頻繁和激烈。隨着年齡的增長,孩子又會變得很『乖』,3~5歲的孩會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緒和行為。" X* h7 t2 `3 @. C- |5 x, B- R
  反抗行為是孩子成長過程中的必經階段。在這個階段,父母需要理解寶寶、尊重寶寶。寶寶開始喜歡跟父母說『不』是他們建立自我和自尊的第一步。寶寶這麼做的目的無非是為了要求和大人一樣的平等地位,此時父母對寶寶的行動不要輕易加以干涉,要以平等的姿態來徵詢孩子的意見,給孩子選擇的餘地。這樣做會讓寶寶覺得你們尊重他,維護了他的自尊,也就不會輕易跟你說反話了。寶寶之所以表現出頑強的『反抗性』其根本原因是想獨立,表面上看他是在與父母作對,但寶寶的內心仍然需要父母的情感支持和適時的鼓勵。
- S  d2 c9 z! \3 Y5 S+ F5 F   媽媽在給寶寶提要求的時候,可以使用選擇性的語句,如早上寶寶不肯穿衣服,媽媽可以問他:『你是想先穿上衣,還是先穿褲子?』這樣寶寶能夠感覺到做事受到尊重,有自主權。但絕不能嬌慣、放縱寶寶,對寶寶的不合理要求和不當行為要堅決而平靜地制止,不用講很多道理,也不要哄勸或威脅、厭煩,更不要以喊叫對待寶寶,給以必要的冷落並堅持到寶寶自己覺得無趣,停止哭鬧為止。這一點,家庭成員一定要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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