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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華讀書報 寫文章怎樣使用標點符號?這似乎太『小兒科』了!會寫文章的人,哪有不會使用標點符號的?然而不盡然,我就是一個經常『舉號不定』的人。譬如我寫本文開頭的兩句話,第一句,似乎既可用『,』又可用『?』;第二句,似乎既可用『。』又可用『!』。究竟用哪個好呢?我為此琢磨了差不多半小時,反覆改去改來,最後才下定決心,用了『?』和『!』。可這只是我的一廂情願,如果某家報刊雜誌發表時,編輯會不會改動?恐怕還是個『未知號』!編輯是幹什麼的?不就是修改文字和標點符號麼?誰的文章能一字不改和一號不動地發表?連毛澤東和鄧小平的文章,在正式發表和出版之前,就要先經號稱『中共中央一支筆』的胡喬木之手進行『斧正』哩!
看起來標點符號像一個個零部件,似乎只要按照教科書上的使用說明,就可以『對號入座』了。這完全是機械主義的認識。倘若機械化地把它們與文字組合在一起,寫出來的文章就一定是死板的『機器文』!其實標點符號也『有血有肉』,倘若人性化地把它們與文字配合在一起,寫出來的文章就一定是生動活潑的美文!
文如其人,標點符號也如其人。什麼樣的人,就喜歡使用什麼樣的標點符號。當官的寫官樣文章,就喜歡用『。』。句號四平八穩,與官話搭配簡直是超級『絕配』。譬如寫『認真研究』、『酌情考慮』之類,不用『。』用什麼?句號與它們正好有『異曲同工之妙』啊!作家寫抒情詩歌或散文,就喜歡用『!』。感嘆號激烈豪放,可以有助於作家把喜怒哀樂表現得酣暢淋漓。如光未然在【黃河大合唱】中寫的:『啊!黃河!怒吼吧!怒吼吧!怒吼吧!……』幾乎每句都用『!』,不如此就不足以『平民憤』啊!
我是『以號取文』―――愛看『多號並舉』、『文號並茂』的文章,魯迅的許多雜文篇章正是我的最愛。譬如著名的【『友邦驚詫』論】,當全國各地學生為反對蔣介石對日本侵略者實行不抵抗政策而到南京請願,結果遭到國民黨當局的指責,聲稱『友邦人士,莫名驚詫,長此以往,國將不國』了。魯迅不禁拍案而起:『好個國民黨政府的「友邦人士」!是些什麼東西!』魯迅的雜文像匕首,像投槍,不僅文字像,那一個個『!』,不更是形象化的匕首和投槍麼!
倘若一篇文章除了『,』就是『。』,我敢說這樣的文章(嚴謹的科研論文除外)是不忍卒讀的!胡喬木號稱『中共中央一支筆』,我原以為他經常寫『大官樣文章』,一定是那種嚴格、平穩、古板的老學究。可出乎我的意料,他居然也非常討厭『句號文章』!他在主管新聞宣傳工作時,曾多次批評【人民日報】的文章死氣沉沉。他認為海浪之所以能引起詩人的靈感,就因為它有起有伏,變化無窮。他說:『文章也應該這樣,有變化,有波浪。文章沒有衝擊,只有句號,絕不是好文章。句號是表示平穩的,人說話如果老用這種平穩的腔調,就可以起安眠藥的作用,文章也是這樣。一篇社論如果從頭到尾都是句號,句號前面都是「的」字:「這些困難是應該充分加以考慮的」「這些傾向是必須克服的」「我們認為錯誤是很明顯的」。「的」「的」「的」,一篇社論共有十段,每段結尾都是「的」字,這樣一個勁地「的」下去,不是會叫人打瞌睡嗎?』
不過,標點符號在文章里只是配角,文字才是主角。主角與配角密切配合,才能演出一台好戲。主角是起決定作用的,倘若主角演的是臭戲,配角演得再好也無濟於事。因此,『句號文章』的『罪過』,並不在句號身上;官話、套話、大話之類的文字,才是真正的『罪魁禍首』!『黨八股』的文章,無論使用什麼樣的標點符號,也還是『黨八股』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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