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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北方教育 本文討論漢語語法結構,用的是現代漢語的語料。
在漢語語法結構中,有一個十分值得注意的事實,這就是語義蘊含上的兼容性和形式選用上的趨簡性。
一 兼容性
同樣一個語法結構,可以包容多種意義。所謂『同樣一個語法結構』,有概括程度不同的種種情況。以簡單的短線結構為例來說。
(一)結構槽為XY
X和Y都是變項。前後槽框X和Y,它們所裝載的詞語是可變動的。這樣的結構槽,形成『主謂』『動賓』『動補』『定心』『狀心』等等結構。這是一類概括程度特別高的結構,X和Y之間的語義關係多得無法全部列舉。四十多年前,【中國語文】連載的【語法講話】中就指出:『動詞和賓語的關係是說不完的。』實際上,不僅動賓結構如此,動補、主謂、定心、狀心等結構何嘗不是如此?它們的語義關係都只能粗線條地描寫個大概。
(二)結構槽為XA
X是變項,A是常項。X在前,槽框裏的成分可以變化;A在後,槽框裏的成分固定不變。例如『X邊』,X是變項,『邊』是常項:
(1)司機和他的車停在路邊,他打一桶清水,兜頭潑在車上,車一下新了。(紅柯【奔馬】,【小說月報】)1996年第11期77頁)
(2)去什麼地方玩都可以,就是不能到河邊去玩,不能爬到樹上去玩。(余華【我的故事】,【小說月報】1996年第11期84頁)
『路邊』『河邊』有所不同:『路邊』是路上靠邊的位置,屬於路,車並沒有停到路的外邊;『河邊』是岸上或地上靠河的位置,不屬於河,人並沒有進入河水裏頭。
(三)結構槽為AX
A是常項,X是變項。A在前,槽框裏的成分固定不變;X在後,槽框裏的成分可以變化。比如『鏟X』,『鏟』是常項X,X是變項:
(3)深圳金鵬首場以一絕妙的傳球鏟球成功,獲得初勝。(徐勛林【沖甲之路】,【羊城體育】報1996年10月18-24日)
(4)第11分鐘,金鵬後衛鏟人犯規,被判任意球。(同上)
『鏟球』『鏟人』有所不同:『球』和『人』都是鏟這個動作所涉及的對象,但是,鏟球是倒地把球剷出,是攻防的一種方式;鏟人是把腳鏟到對方球員身上,是犯規的動作。再比較:
(5)書記三天兩頭跑縣城,說是跑項目,貸款花了幾大筆,可就沒見個影子。(韋曉光【摘貧帽】,【中篇小說選刊】1996年第5期72頁)
(6)裏面坐的,顯然是些常在那條公路上跑車的司機。(梁曉聲【司馬敦】,【中篇小說選刊】1996年第6期57頁)
上例都是『跑X』。『跑縣城』是往縣城跑,『縣城』表方所;『跑項目』是為獲得項目而奔跑,『項目』表目的;『跑車』是開着車跑來跑去,『跑』和『車』之間有使動關係。
(四)結構槽為AB
AB都是常項,槽框裏的成分都固定不變。例如:
a.
村裏1――村子裏頭。(村裏有幾棵棗樹。)
村裏2――村政府或村領導。(村裏不准他外出。)
b.
考司機1――考驗司機的水平或膽量。(在這路上開車,可要考司機了!)
考司機2――通過考試,成為司機。(我想考司機,將來開出租車養家餬口!)
c.
我的書畫1――我收藏的書畫。(我的書畫都是重金收購的。)
我的書畫2――我創作的書畫。(我的書畫都是離休後學着亂塗的。)
我的書畫3――我表演寫字畫畫。(一開始是他的魔術,接着是我的書畫。)
此類結構槽,採取同一語表形式,形成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結構關係,可是具體的語義內容有所不同。再比較下例中兩個『是的』:
(7)『你說,今天你們打牌,汪翠娟贏了錢是嗎?』『是的。不過,她只贏了幾千元,數目並不大。』(陳浩泉【選美前後】,【花城】1985年第3期207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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