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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漢學網 前面簡要的歷史回顧說明漢語語法研究中的『印歐語的眼光』的嚴重性和普遍性,由於它的影響和干擾,我們就難以根據漢語的特點而進行獨立的研究,只能是『外國的理論在那兒翻新,咱們也就跟着轉。這不是壞事,問題是不論什麼理論都得結合漢語的實際。可是「結合」二字談何容易。機械地搬用乃至削足適履的事情不是沒有發生過』(呂叔湘,1986)。印歐系語言的語法理論用來分析印歐語,固然可以得心應手,而用來研究漢語就會捉襟見肘,矛盾重重,其中最難解決的問題就是在『主語-謂語』結構框架下的詞類劃分以及詞類與句子成分之間的相互關係。這是『結合』中的最大難題,【馬氏文通】以來的語法論爭基本上就是圍繞着這條軸線展開的。為什麼?因為漢語以『字』為本位的結構與印歐系語言的語法理論之間的矛盾猶如南轅轍,難以調和。語言學家雖然想了很多辦法,提出各種各樣的假設,其中包括漢語語法的結構本位,但都難以調和兩類語言在結構上的矛盾而實現『結合、的目標。【馬氏文通】用『字』研究詞法,用『詞』研究句法,由於這裡的『字』對等於印歐系語言的word,所以是一種以詞為本位的語法研究(邵敬敏,1990,51)。【文通】憑語語義分詞類,由於『字無定義故無定類。而欲知其類,當先知上下之文以何如耳』,因而無法解決詞類以及它和句子成分的關係問題。此路不通,黎錦熙(1924,6,29)主張以句為本位來解決這個難題,提出『國語的詞類,在詞的本身上(即字的形體上)無從分別;必須看它在句中的位置、職務,才能認定這一個詞是屬於何種詞類:這是國語文法和西文法一個大不相同之點。所以本書以句法為本位,詞類多從句的成分上分別出來』,並把這些論述概括為『凡詞,依句辨品,離句無品』的著名論斷。這裡雖然已經發現漢語與印歐語語法理論之間的矛盾,但還是依照這種理論來研究漢語,給詞分類。句本位在印歐系語言的研究中是成立的,只要抓住由一致關系所維持的『主語-謂語』這種封閉性的結構就可以進行詞類和它與句子成分之間的關係的研究,但在漢語中這種理論是不成立的,因為漢語的句子是一種開放性的結構,一個句子能否成立,不決定於有無『主語』或『謂語』,也不決定於是一個『主語』和『謂語』還是幾個『主語』和『謂語』,而決定於一個事件的話題的相對完整的敘述(徐通鏘,1991,1994),因而無法把它納入『主語-謂語』的封閉性結構框架中去研究。語言學家發現這種理論-不能解決漢語的詞類問題,二不能解決詞類與句子成分之間的關係問題,只能放棄,另探新路。五十年代以後漢語語法研究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朱德熙,他用結構語言學的理論和方法來研究漢語語法,開創了一個新的局面。他沒有在結構本位問題上發表過明確的意見,但從他的研究實踐來看,前期偏重於語素,認為它是漢語的基本結構單位,而詞、詞組、句子等都只是語素的不同層次的序列;後期在理論上偏重於詞組,認為『漢語句子的構造原則跟詞組的構造原則基本上是一致的』可以以詞組的結構規則為『綱』來研究漢語的語法(朱德熙,1982,1985),後來人們把這一思想明確地概括為詞組本位,陸儉明(1992,127)還從四個方面對此進行了具體的解釋。語素有沒有成為一種『本位』,作者沒有說,學術界也無評論,我們也不必給它安上一頂『本位』的帽子,但語素在朱德熙的理論體系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這一點是沒有問題的。至於『詞組本位』的理論,它的是非曲直應該放到漢語語法研究的發展歷史中去考察。它是在詞本位、句本位無法解決漢語的詞類問題以及它與句子成分的關係問題之後提出來的一種新的理論假設。朱德熙想用這一理論來解決詞本位、句本位無法解決的矛盾:既要保持『主語一謂語』的結構框架,又要排除詞類和句子成分之間的一一對應關係。為此,他提出漢語語法的兩大特點:
第一,漢語詞類和句法成分之間的關係不像印歐語那樣一一對應(名詞和主賓語對應,動詞和謂語對應,形容詞和定語對應,副詞和狀語對應),而是呈現出錯綜複雜的對應(如動詞和形容詞不僅可做謂語,而且可以做主賓語……);第二,漢語句子的構造原則和詞組的構造原則基本上一致,這種一致性『還特別表現在主謂結構上。漢語的主謂結構獨立的時候相當於英語的句子,不獨立的時候相當於英語的子句』,『漢語的主謂結構實際上也是一種詞組,跟其他類型的詞組地位完全平等』(朱德熙1985,8)。這兩個特點,以『二』為體(本位),以『一』為用,這樣漢語句法結構的分析就可以限制在詞組的層次上,只要分析『主謂』『述賓』『述補』『偏正』『聯合』這些詞組的結構就行,詞類的劃分也是以此為基礎考察它的分布,不必考慮它與句子成分之間的關係。這是朱德熙的語法理論的一個發展,1982年的【語法講義】還把能否『作謂語』『作定語』作為劃分形容詞的一個標準,而到1985年的【語法答問】由於考慮到漢語的詞類與句成分的關係是一對多的錯綜『對應』,不能不放棄這種句法功能的標準,不然,『由於百分之八九十的動詞和形容詞可以做主賓語,能夠做定語的名詞百分比更高』,就會陷入『凡詞,依句辨品,離句無品』的詞無定類的泥潭。朱德熙的詞組本位理論在理論上是能夠自圓其說的,但不能反映漢語句法結構的本質,因而能夠運用的範圍很窄。漢語句法結構的最大特點是它的開放性,與印歐系語言以一致關係為標誌的封閉性的主謂結構形成鮮明的對照。詞組本位不僅不能反映漢語句法結構的開放性,而且還進一步把封閉性的句子結構縮小到詞組的結構,這就使語法研究的路子越走越窄,難以分析漢語以開放性為特點的句法結構。其次,朱德熙所說的漢語語法的兩大特點實際上都是用『印歐語的眼光』來觀察漢語的結構而得出來的結論,因為印歐語的詞類與句子成分的關係是一對一的對應,以此為準,漢語的『對應』就是一對多。一對一的對應是語言結構規律的反映,而一對多的所謂『對應』,這裡只能說不存在規律,不成規律的東西自然也就不能成為漢語語法結構的特點。【馬氏文通】以來的漢語語法研究的一大弊病就是要在這種不存在規律的地方找規律。總之,詞組本位象詞本位、句本位那樣,仍舊不能把握漢語語法結構的脈絡,難以有效地解決語法研究中的問題。
綜合前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漢語的語法研究一方面拋棄漢語特有的結構本位--『字』,而另一方面卻又在『印歐語的眼光』的支配下尋找它的本位,從語素、詞、詞組到句子,差不多各級『本位』都試過了,但都沒有達到預期的目標。這說明印歐系語言的語法理論適用於印歐系語言的研究,拿來研究漢語,由於語言的普遍特徵,在某些狹窄的領域內可能適用,但無法解決漢語研究的基本問題。一種語言的結構本位只能有一個,語音、語義、語彙和語法的研究都得以它為基礎,不可能是一個領域一個『本位』。漢語的研究還得繼承我們自己的傳統,以字為『本位』,研究句法的結構規則。這不是說我們不需要吸收西方語言學的理論和方法,不需要實現普通語言學的理論和方法與漢語實際的結合,而是說在『吸收』和『結合』的時候必須以漢語的結構本位--『字』為基礎,因我之需,為我所用,不要因『印歐語的眼光』的干擾而把漢語『結合』到印歐系語言理論中去研究。研究漢語的方法論原則還得立足漢語,參照科學思潮的發展,在漢語的研究中提煉相應的理論和原則,『張冠李戴』式的研究恐怕很難解決漢語語法研究中的難題。
四、『字』本位和漢語研究的方法論原則
前面從正、反兩個方面討論了『字』與漢語結構的關係,但要真正擺脫『印歐語的眼光』的束縛,還得弄清楚『字』與語言研究方法論的關係。語言是現實的編碼體系,語言的規則歸根結蒂都是現實規則的投射,不同語言的差異主要是因編碼視角的不同而形成的接受投射方式的差異。漢語以『字』為結構本位,其突出的特點是『一個字・一個音節・一個概念』的一一對應的強制性和頑強的表義性;它以『比類取象』為編碼的特定視角,直接接受現實規則的投射,不需經過特殊的形式規則的調整,因而語言範疇與概念範疇一致,與印歐系語言的兩類範疇既有聯繫又有矛盾的情況很不一樣。這些特點決定了漢語研究的獨特的方法論,這就是可以在語言規則和現實規則之間建立起對應的聯繫,用臨摹性(iconisity)原則來描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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