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香港文汇报 “起义”一词最常用的词义应该是中学生都懂,近日社会上却忽然生起争议,怪哉!有人坚持己见、情绪激动,谅来难说之以理。然而“起义”是否涉及动武,当作语源和语义发展的分析,以明真相。
这个双音节词近代的用法是策动现有、或组织全新的武装力量“造反夺权”,对于现政府的当权者,轻则拘捕审讯、重则就地正法。事成便是“起义”,事败则为“叛乱”。但亦有人会将彻底失败的“造反”定性为“起义”。
“起义”本来是“起义兵”的省文,兵是军队,不是一两个兵丁。东汉末年董卓把持朝政、倒行逆施,引发关东各州郡地方官举兵讨伐。《三国志.袁绍传》引《先贤行状》:“袁绍起义,卑辞厚币以招致(田)丰。”《武帝纪》记载曹操在建安七年的令:“吾起义兵,为天下除暴乱。”十二年的令:“吾起义兵诛暴乱,于今十九年。”《曹洪传》:“太祖(指曹操)起义兵讨董卓。”所记为同一件事。
又如西晋八王之乱期间,赵王司马伦自立为帝,齐王司马j、成都王司马颖、河间王司马癃起兵讨伐。《晋书》行文亦是“起义”与“起义兵”交互使用,以配合文气。如《王戎传》、《卢志传》皆言:“齐王j起义。”《郑球传》:“成都王为大将军,起义讨赵王伦。”此言“起义”。《王敦传》:“会诸王起义兵。”《陈敏传》:“及赵王伦篡逆,三王起义兵。”此言“起义兵”。所述本为一事。
再有《旧唐书》记隋末唐高祖李渊、唐太宗李世民父子举兵。《刑法志》:“高祖初起义师于太原,即布宽大之令。”《刘政会传》:“太宗与刘文静谋起义兵。”《李靖传》:“公起义兵,本为天下除暴乱。”以上“起义师”与“起义兵”同义。另《太宗纪》:“朕于太原起义,遂定天下。”《刘文静传》:“起义之初,忝为司马。”《段志玄传》:“父偃师,……从高祖起义,官至郢州刺史。”以上省文为“起义”是修辞技巧,配合四字韵律。如不计衬字,前面的“初起义师”、“谋起义兵”、“公起义兵”则见“师”或“兵”凑成四字,与“太原起义”、“起义之初”、“高祖起义”同为四字句。
到了近代,“起义师”、“起义兵”等三音节词逐渐被淘汰,简化为双音节词“起义”。“起义”不能无兵,仍然解作“为正义起兵”,但较多用作形容“造反”,较少形容为拥护现政权而讨伐本在高位的专权者。“起义”可以是组织新的武装力量,企图推翻现政府,一八九五年兴中会第一次广州起义即属此类。“起义”也可以说策动现政府的军队叛变造反,一九一一年辛亥武昌起义即属此类。当然,一次“起义”经常会结合原政府军和民间的力量,但都少不得与现政府兵戎相见。
若强行曲解此一“起义”为“非暴力”,则仍未过得语义发展必须的“约定俗成”一关。不过“起义”一词亦有文解,却指“显露文意”,已成为生僻用词。如晋代杜预《春秋左氏传序》:“一曰微而显,文见于此,而起义在彼。”但这种“对艰深文章的内容起义”,并非国文水平庸劣之人所能为,更不可能成千上万人一同“起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