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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和』、『與』、『及』都能做連詞,請問在表示詞語之間的聯合關係的時候,使用『和』、『與』、『及』有什麼不同?(林宇)
連詞『和』、『與』、『及』比較起來,『和』用得最廣泛,口語和書面語中都很常見。
『和』可以連接名詞性成分,也可以連接動詞性或形容詞性成分,表平等聯合。
例如:①老師和學生都贊成這個意見。②這件事情還要進一步調查和了解。③他的話是那樣明確和有力。
表示3項以上成分的平等聯合時,『和』要放在最後兩項之間,前面的成分用頓號連接。
例如:①北京、天津、上海和廣州都進行了這項工作。②一切事物都有發生、發展和消亡的過程。
另外,在連接較長的詞組時,『和』的前面可以有一個停頓,書面上用逗號隔開。
例如:是根據歷史發展行程提出基本的政治口號,和為了實現這種口號而提出關於每一發展階段……的動員口號。
『與』較多連接名詞性詞語,也可連接動詞性、形容詞性詞語,多用於書面語,書名、標題中常見。
例如:①工業與農業的發展都依賴科學技術的進步。②批評與自我批評是消除分歧,增強團結的有力措施。③偉大與渺小的事物都值得我們關注。④實現和平與鞏固和平是兩件事。
『及』一般連接並列的名詞性成分,多用於書面語。跟『和』相同,連接3項以上成分時,
『及』要用在最後兩項之間。值得注意的是,『及』連接的成分往往有主次之分,『及』後的成分是次要的。
例如:①本次試驗用的主要設備及各種備用件均已備齊。②醫生們決定,聯合本市所有醫院的醫護人員及社會各界人士,為孤殘兒童獻愛心。③圖書、儀器及其他物品已經搬進了新教學樓。(杜永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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