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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教育網 (3)程度補語裏的『得』 在北京話裏,如果結果補語是主謂結構,前邊的『得』就有說de和dou的分歧,它們主要是因人而別的變化。說dou的人在非主謂結構的結果補語裏還是說de,這是沒有分歧的。這種語音現象很明顯,只是一般人對它完全習以為常了。小小的語音分歧可能是近幾百年語言演變的蛛絲馬跡,然而它就在我們面前出現,依然保存自己的生命力,因此是歷史事實中難得的有聲證據。從中發掘一定可以摸索出文獻資料無法再現的語言演變的脈搏來。
程度補語裏一個『得』說de,沒有什麼分歧,另一個『得』有分歧。說『得』有兩個來源,指的是有聲語言裏今天的/得/來自過去的/到/和/得/。在北京土話裏,它們分別是/dou/和/de/,書面上它們合用一個『得』。與此同時說/dou/的人減少,/de/取得了普通話裏公認的地位。文字使用上的這種變化,是語言演變在使用者中擴散到一定程度的反映。『得』字把『到』字一部分功能吞併以後,文字又可能反過來幫助有聲語言完成這一過程。
(4)結果補語和輕音
多數結果補語是不輕讀的,有幾個單音詞是例外。例外雖然不多,卻很重要,它們使用的頻度是很高的。按照輕重把結果補語列表如下:
是否輕讀
| 動補語例
| 作補語後的意義
| 加重後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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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輕讀
| 一般的結果補語
如: 吃飽 擦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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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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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輕讀
| 說成 變成 弄成
| 意義不變
| 加重後意義不變
| 輕 讀
| 看見 遇見
| 意義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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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見 聞見
| 意義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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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輕讀
| 站住 改掉
| 意義改變
| 加重後意義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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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死 走開 想到 買着
| 意義改變
| 加重後意義改變
| 從表中可以看出,與作主要動詞相比,作結果補語後意義不變的都是重讀的或能重讀的,只有『看・見、遇・見、碰・見』是例外。『看・見』是『聽・見』一類縱向類推後變成輕音的。總的來說,是否用作結果補語、用作這種補語後是否輕讀,要靠這兩方面來決定補語的意義是否改變。因此林燾先生指出:『這種現象足以說明語音和語法以及語義之間的密切關係,也正可以提醒我們絕對不能把語言的這三方面割裂開來孤立地進行研究。』
(5)『有・個說・法』和『說・個明・白』
『們、的、地、着、過』等總是輕讀,在句法結構中,它們的語音層次和語法層次有一定的統一性。但是在(a)『有・個說・法』(b)『說・個明・白』中,這種統一性很難確定。
從語法結構看,『有・個』和『・個說・法』或者『說・個』和『・個明・白』都不能單說。因此用切分後能否單說作出發點,還難以確定『・個』是向哪邊靠的。
在『有|一・個說・法』裏『一・個』是向後靠的。我們很難肯定地說,『有・個說・法』是它省略『一』。又如『買・個餅』可能實指一個餅,但是『買・個餅什・麼・的』裏的『・個』是指事件本身。從這裏可以看出,有沒有『一』,整個兒的意義有可能改變,『個』的性質也有了變化。『說・個明・白』裏不存在省略問題。它裏邊『個』的性質跟『有|一・個說・法』裏的也不會一樣。這樣, (a)和(b)裏的『個』就都有別於數量結構裏的用法。
我們可以拿『有種說・法』來跟『有・個說・法』作比較,說它們裏邊的『個、種』都是量詞的用法。在『說・個明・白』裏很難找到另一個量詞來替換。但是『明・白』跟『說・法』的性質不同,因此我們還不能說, (b)裏的『個』不是量詞。另外,『有種說・法』裏的『種』可以用語調輕音,『有・個說・法』的『・個』是結構輕音。它們在語義上的虛化程度不同,也會在性質上帶來差別。(a)和(b)裏『・個』的這種性質倒是一致的。
在語音結構上, (a)和(b)的『個』都向前靠,用結構輕音,它後邊還有個間頓,因此『有・個』和『說・個』組成節奏上的最小單元,這是發人深省的現象。與此同時在意義上,『說・法』的數量被忽略,『明・白』與數量無關。看來,那個量詞已經實體化,而又佔據了數量賓語或虛指賓語的地位。下例有兩個虛指賓語,它們的語義指向不一樣,『個』表動量,整個結構是:(((說・他)・個) (明・白))如果是這樣解析,我們就在語音和語法上找到了統一性,兩種性質的切分也就重合了:『有・個|說・法』和『說・個|明・白』。同時,我們也在『個』的性質上找到了一致性,在(a)和(b)中它們都用作賓語。
這一具體結論跟輕句一文裏的不同,僅供參考,不作定論。說它是賓語,牽扯的面很大,涉及省略是否成立、是否省略的界限在哪裏等一些問題。因此它還要靠語法專題討論來確證。
輕句一文的結論是: (a)是量詞前加不加『一』兩可的結構, (b)裏的『個』『算做助詞也許更妥當一些』。文中提到(a)的結論以省略為前提的話,似乎是在說一種缺憾。文中關於(a)還有『無論怎樣分析』的寬容度。可見林燾先生側重語音語法結合的分析方法,而不是那個具體結論。也就是說,我們應該重視語言系統各方面的配合關係,遇到語法結構與語音結構不一致的情況,就要把它看成是一種特殊現象。
(6)『住・在北京』『跑・到城裏』和『借・給我』
只從句法結構考慮,應該有兩種解析方法:
(a)『住|・在北京』
| (b)『住・在|北京』
| __________介|賓
| _____? |?
| _____述|___補
| _______述__|__賓
| 在這種結構裏『在、到、給』總是用結構輕音。把語音因素考慮進去,第二種解析比較合理,它在語法和語音上有統一性。輕句一文對此作了深入的討論,指出(b)裏的『在、到、給』是趨向補語裏的一個小類。(a)把『在北京』看成一個整體並不恰當。
『的、地、了、着』用於屬結構輕音的語法成分,有時它們可以省去,省去後詞組的基本結構不變,例如『你(・的)鞋・子真不錯・啊!』『看(・着)電視・吶!"如果句中其他詞已經把趨向意義表示出來了,『在、到、給』等也可以不說出來:『住(・在)家・裏比住(・在)旅館(・裏)舒・服』。按照(b)來解析,去掉這種輕音成分仍是述賓結構。按照(a)來解析,述補結構省略輕音成分要改稱述賓結構,這就把語法結構人為地複雜化了。
把這種結構跟趨向補語相比,它們不但語音結構相同,表趨向性質也是一致的。試比較:『跑・進城裏』――『跑・到城裏』。『借・到書』還有結果意義,儘管如此,兩個『到』的用法是一樣的,它們可以用插入『得』或『不』構成可能補語:『借・得・到書』『借・不到書』。從表趨向的性質來看,『到』比『在、給』明顯,但都不如一般趨向補語明顯。
用『給』的結構,有時可以說成:『借・給借・給我・吧!』它以『借・給』作單元重疊(『*借・借・給我・吧!』是罕見的說法,未必是可承認的形式。)
跟『住・在北京』相象的是『在北京|住』。後一種形式裏的『在』是單獨進入詞組結構的,能夠在動賓之間出現的『了』不能在它後邊出現。『住・在・了北京』能說,『*在・了北京住』不能說,兩個『在』確實不一樣。『住・在』是整體,後邊的『了』跟它組合,不是跟其中的『在』組合。
另外在北京口語中,兩個『在』的語音有明顯的差別――
『在北京住』的『在』說: (可以有語調輕音的變化)
zai4 zai3 ai1 han4
『住・在北京』的『在』說: (結構輕音)
zai dai dou de
這是兩個不同的『在』。因此很明顯,『住・在北京』和『在北京住』,並不是『在北京』和『住』簡單的倒裝。所以,在『住・在北京』和『在北京住』裏,把『在北京』看成是同一個整體單元,是絕對不行的。
文中說,跟『在、到、給』同類的『於、向、往』來自文言,因此不讀輕音。這是指『開往北京站』之類的例子。在九十年代的口語裏,它們用輕音已經是很普遍的現象了。由此可見,類推作用能夠使新的語音規律在詞彙中迅速擴散,它是通過選用新語音格式的人數和頻度增加來實現的。
(7)『桌・上』和『屋・裏』
輕句一文討論了方位詞問題,文中把方位詞組的性質確定為名補結構。方位詞裏只有『上、裏』常常輕讀,『下』有時輕讀,其他都不輕讀。一般地說,它們都表示方位。『上、裏、中、下』作引申用的時候,方位意義會減弱或喪失,在同一個方位詞組裏把它們交替着去使用,整個意義往往不受影響(書上=書中=書裏)。這時候的『上、裏』很抽象,以致在多音詞或詞組後用不用兩可。
方位詞單用有明顯的名詞性。文中指出,過分強調方位詞的名詞性,把方位詞組看成偏正結構,就忽略了它特有的方位作用、引申作用和輕音現象。舉例來說, 在中國共產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報告把其中方位詞組解析為偏正結構的話,輕讀的『・上』負荷太重,難以承擔中心詞的句法-語義功能。但是把它看成助詞或後置詞,又過於忽視它的名詞性,以致『上有父母,下有子女』裏的『上、下』還要另作名詞處理了。
文中提到,這種名補跟動補結構裏的趨向補語非常相象,它們都表示方向,都有引申用法,也都有一部分要輕讀。承認名補結構後,動詞、名詞和形容詞前加修飾成分都有偏正結構,後加補充成分都有補語結構,系統格局變得對當整齊,減少了空缺。
目前語言規範化和推廣普通話的工作越來越深入,對外漢語教學的規模不斷擴大,漢語語法的研究也已經接近爐火純青的地步。我們很可能以為漢語和北京話的語音已經研究得差不多了。其實不然,富有生命力的語言系統必定是特別複雜的,它從來都不可能是單相面的、僵化的、一成不變的。或者說,它決不是一個被理想化了的、跟時代、地域和社會因素脫離關係的、不受文字反作用影響的、自身沒有增殖能力的純淨系統。普通話和規範化不能脫離這一『不純淨』的土壤,只有不斷研究它全部複雜情形,我們才能把握規範過程真實的命脈。從這一點來說,北京話、北方話、整個漢語和它們全部歷史演變以及語言學理論,依然是開墾尚淺的土壤。尤其應該說到的是,北京話的語音遠遠不只是一個聲韻調表、一個音節表和一套排列組合的規則。林燾先生身體力行所做的,是撂荒地的再開墾。我想,這也是他希望青年學者去做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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