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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研究] 『王安石字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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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受學 發表於 2012-5-7 15:4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 侯體健

  對於王安石,大家並不陌生。這位北宋文化名人,不僅在文學領域成就卓越(唐宋八大家之一),在政治領域也曾大顯身手(『王安石變法』)。而他所組織草定並頒布的『三經新義』更是影響了趙宋乃至後來中國很長一段時間的士人風氣。當有人問及這位名人的字號時,稍有文史常識的人都會脫口而出:『王安石,字介甫。』若是對他再熟悉一點,便會更詳細地指出:『王安石,晚號半山,又號荊公。』這些都沒錯。因爲白紙黑字都寫著呢,【宋史・王安石傳】開篇即云:『王安石字介甫,撫州臨川人。』其他諸書似乎從無異辭。可是,事情果真如此嗎?『王安石字介甫』就一定是鐵板釘釘的事?就一定毫無可議之處嗎?我看未必。
  古人的名和字之間都是相關聯的,【白虎通義・姓名】說:『或旁其名爲之字者,聞名即知其字,聞字即知其名。』王安石的名和字之間也是如此。【易經・豫卦】曰:『六二:介於石,不終日,貞吉。』孔穎達疏云:『守志耿介似於石。』王安石的名和字都從此出,二者互訓,所謂『名以正體,字以表德』(【顏氏家訓・風操】)者也。『石』字與『介』字之間的關係十分明確,所以『介甫』的『介』字,沒有絲毫可懷疑的。但是後面『甫』字的存留替換與否,則遠非穩當之事。首先指出這一問題的人,是南宋吳曾。他在所著【能改齋漫錄】(至遲成書於1157年)卷一四『曾子固懷友寄荊公』條下記載:
  王荊公初官揚州幕職,曾南豐尚未第,與公甚相好也。嘗作【懷友】一首寄公,公遂作【同學】一首別之,【荊公集】具有其文,其中云『固作【懷友】一首遺予,其大略欲相扳以乎中庸而後已』云云。然【懷友】一首,【南豐集】竟逸去,豈少作刪之耶?其曰『介卿』者,荊公少字介卿,後易介甫。【同學一首別子固】現存【臨川先生文集】卷七一,而曾鞏的【懷友一首寄介卿】不存【元豐類稿】中,吳曾在上段材料之後錄下了【懷友】全文,文後云:『作【懷友書】兩通,一自藏,一納介卿家。』吳曾認爲,曾鞏在詩文交往中之所以稱王安石爲『介卿』,是因爲王安石少年時的字就是『介卿』,後來才改成了『介甫』。不知是受吳曾影響,還是英雄所見略同,理學大家朱熹在遇到曾鞏詩文『介卿』、『介甫』兩見的問題時,也認爲『介卿』是王安石年輕時的字。【朱子語類】卷四五記云:『觀曾子固【送黃生序】,以其威儀似介卿。介卿,渠(指王安石)舊字也,故名其序曰「喜似」。』兩人都看到了曾鞏與王安石交往時出現的特別稱呼,又以同樣的方式處理這個矛盾。他們的說法影響很大,後來凡是提到這一問題的人,基本都這樣解釋。如較吳、朱二人稍晚一點的吳子良(1197―約1257)就在他的【荊溪林下偶談】卷一里直接以『王介甫初字介卿』作小標題,並言:
  【王深甫集】有【臨河寄介卿】詩,【曾南豐集】亦有【寄王介卿】詩。【能改齋漫錄】載南豐【懷友篇】,蓋集中所遺者,其篇末:『作【懷友書】兩通,一自藏,一納介卿家。』吳子良在這裡不但堅持認爲『介卿』是王安石早年時的字,而且還補充了另外兩條材料,特別是提到了王安石的另一好友――王深甫。王深甫(1023―1065),即王回,字深甫。他與王安石十分要好,大家熟悉的【游褒禪山記》裡就曾提及王回。王回去世後,王安石爲其撰寫祭文和墓志銘,可見他們交情之深。王回稱王安石也作『介卿』,這似乎爲『王介甫初字介卿』的說法提供了更爲可靠的證據。可惜的是,王回的集子已經亡佚,【臨河寄介卿】詩也隨之散佚了。
  南宋之後,明方以智【通雅】(卷二)、清王士禎【池北偶談】(卷二五)、何焯【義門讀書記】(卷四)等,都承襲前人觀點,認爲王安石早年字『介卿』。這些博雅學者的結論,如此一致地認同『王介甫初字介卿』,讓此說幾成定讞。問題似乎已經圓滿地解決了,可事實真是這樣嗎?顯然值得商榷。至少有三條材料與此結論相悖:
  第一,據清顧棟高【王荊國文公年譜】(【王安石年譜三種】)載王安石在親兄弟之中排行第三,兩位哥哥分別爲:王安仁,字常甫;王安道,字勤甫。弟弟中也全用『甫』爲字,若王安石單用『卿』字顯然不符合規矩。
  第二,曾鞏初識王安石在景v三年(1036),雖然吳子良提到的曾鞏所作【寄王介卿】詩大概是此後不久就作出了,但是據【宋文六大家活動編年】、【曾鞏年譜】我們可以看出,吳曾提到的【懷友一首寄介卿】、朱熹提到的【喜似贈黃生序】,分別作於慶曆二年(1042)和慶曆七年(1047),而在此稍前或同時,曾鞏就作有【之南豐道上寄介甫】(1042)、【酬介甫還自舅家書所感】(1043)等作品了。另據【王荊國文公年譜】,王安石與王回定交乃在慶曆五年(1045),王回所作【臨河寄介卿】自然也是此後的事,然而大量作品都能說明,在1045年之前『介甫』之稱已是十分常見的了。可見『介卿』、『介甫』的稱呼並無先後,所謂『初字介甫』說,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
  第三,韓維(1017―1098)【南陽集】卷四存【次韻和平甫同介甫當世過飲見招】一詩,詩有『介卿後至語閒暇,偃載戈甲韜旌幢』之句。詩題中的『平甫』即王安石弟弟王安國。韓維次王安國之韻,詩題徑稱王安石爲『介甫』,詩句則又稱『介卿』,二稱並存,無先無後,怎麼能說『介卿』是舊字,『介甫』是新字呢?況且該詩爲古體,並不存在『卿』、『甫』音律平仄上的遷就問題。
  矛盾出現了,王安石的字究竟是什麼?若是『介甫』,那麼應該如何解釋『介卿』的並存情況?若不是,又將作何解釋?針對第一種假設,我想大概能給出兩種解釋:
  第一,親密稱呼。這種解釋是最容易想到的。也就是說,王安石的字本來就是『介甫』,但是朋友之間爲了表示親切,便改『甫』爲『卿』,稱『介卿』。曾鞏、王回與王安石交情篤厚,以此說解釋之,似亦通。
  第二,戲謔稱呼。與第一種解釋一樣,這一解釋也承認王安石本字介甫,只是朋友之間玩笑戲稱其爲『介卿』。因爲『介卿』一詞,上古早已有之。【左傳・昭公四年】有:『南遺謂季孫曰:「叔孫未乘路,葬焉用之?且冢卿無路,介卿以葬,不亦左乎?」』杜預註:『介,次也。』所謂『介卿』,就是次卿,也叫亞卿,是兩周時卿制的第二級。年輕時的王安石,小官小位甚至無權無位,但是因其字『介甫』,朋友之間便戲用古語『介卿』稱之,或亦有祝福意味。這一解釋似乎也能說通,而且也可解釋爲什麼『介卿』一語只是在王安石年輕時被人使用,因爲成年了、官位高了,便不再適合用這樣的戲謔稱呼。
  以上兩說均似有理,但又都找不到學理上的依據,倒是第二種假設值得細細琢磨。陸游【老學庵筆記】卷一記云:
  錢勰字穆,范祖禹字淳,皆一字。交友以其難呼,故增『父』字,非其本也。
  這條材料說,錢勰字非『穆父』(『父』、『甫』、『夫』相通)而是單字『穆』;范祖禹字非『淳父』,而是單字『淳』,因爲稱呼時音節的需要,而添『父』字。依照此理,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說『王安石字介,因一字難呼故增「甫」、「卿」諸字』呢?單此一條,總還讓人難以接受。再看另一條材料,則此說的合理性就更強了。費袞【梁G漫志】卷三『范淳父字』條記云:
  范淳父內翰之母,夢鄧禹來而生淳父,故名祖禹,字夢得。溫公與之帖云:『按【鄧仲華傳】:「仲華內文明,篤行淳備。」輒欲更表德曰「淳備」,既協吉夢,又可止訛,且與令德相應,未審可否?』次日復一帖云:『昨夕再思,「淳備」字太顯而盡,不若單字「淳」,臨時配以甫、子而稱之,五十則稱伯、仲,亦猶子路或稱季路是也,如何如何?』予因是推之,劉仲原父、貢父、錢穆父,皆只一字。或謂仲原父用程伯休父三字之法,非也。伯休父亦只一字耳,蓋伯、仲與甫之類本語助,特後世以便於稱謂,非以表其德也。凡今以伯、仲、甫、子之類爲助者,皆取單字,蓋亦古之遺意焉爾。費袞在此不但重申范祖禹乃單字『淳』,而且還援引司馬光之說,以爲『甫』、『子』諸字乃臨時搭配。費氏推而廣之,認爲時人取字有『伯、仲、甫、子』之類的都是後來添上爲助語,以便稱呼,而這些人所取的其實都是單字。他甚至把前人認爲的『三字』法(如程伯休父)也歸結爲『單字』,並以爲這些都是『古之遺意焉爾』。由此而推之,則『王安石單字介』之說,應是可以成立的。也許有人針對費袞的說法要提出質疑,但費氏之說並非自己標榜的『古之遺意』,實乃確爲『古之遺意』。對於中國古人的取字之法,【儀禮】所記應是最具權威性的,費袞的說法其實就是依它而來。【儀禮・士冠禮】記載古人取字的禮儀時云:
  字辭曰:『禮儀既備,令月吉日,昭告爾字。爰字孔嘉,髦士攸宜。宜之於假,永受保之,曰伯某甫。』仲、叔、季,唯其所當。依照【儀禮】上文及鄭玄注、賈公彥疏所云,則成人取字之時,只取一個字,即上文所言的『伯某甫』的『某』字,而『伯』則隨兄弟排行而變(【禮記・檀弓】云『五十以伯仲』。亦即前文司馬光語之出處);『甫』乃『丈夫之美稱』,作『父』、『夫』之類亦可。因而,費袞提到的程伯休父、劉仲原父一類是遵守這一取字格式最爲嚴格者,可算作『正體』。有正體,自然就有『變體』,後人取字則往往依『變體』,截『正體』三字爲兩字,或成『伯某』一類,或成『某甫』一類,不管如何,作爲表德的字則常爲一個字。如孔子,名丘,表德之字曰『尼』一字耳。有稱作『仲尼』者,也有稱作『尼甫』者。至於後來出現的兩字表德者,就是已經忘掉或者不顧『古之遺意』了。
  【春秋Y梁傳・隱公元年】在經文『公及邾儀父盟於蔑』下云:『儀,字也。父猶傅也,男子之美稱也。』既然如此,那麼王安石字介,臨時輔以『甫』、『卿』諸字,實在是尊重『古之遺意』的一種說法。只是『卿』字不常用,而『甫』字則慢慢固定了而已。另外還可提到的是,古人字裡非表德的那些配字,有時也省略。如項籍,字羽。而【史記索隱】按云:『下【序傳】籍字子羽也。』再如【漢書・古今人表】有南容,顏師古注曰:『南宮也,字子容。』其中的『子』字都省略了。因此,依學理而言,我們自然可以說:『王安石,字介。』但是,我們又不得不承認,這樣的說法是不符合約定俗成的規定的。本文提出此說,並不是想顛覆舊說,而只是認爲提出這一問題,或有助於更深入地了解古人的社會習俗與文化心理。
  (作者單位:復旦大學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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