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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言文學] 文學言語的私有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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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元之治 發表於 2011-8-25 10: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文學網
文學言語的私有性是一個極易引起爭議的界定。語言是公共的,正如我國著名教育家葉聖陶先生所言,『語言好比通貨,通貨不能個人發個人的,必須是大家公認的通貨才有價值。』(註:魯樞元:【超越語言】,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第64頁。)論文論述語言的私有性並不是為了論證在公共語言之外還並行存在一個供個人使用的私人語言,這種假設本身是毫無意義的。伽達默爾認為,語言是『對話性』的。語言只要用於對話,它就必須是人所共有而非個人私有。『講話並不屬於「我」的領域,而屬於「我們」的領域』,『語言的精神現實就是把我和你統一起來的精神』。(註:伽達默爾:【哲學與解釋學】,上海譯文出版社,1994年,第65頁。)這是語言的基本特徵之一――語言的『無我性』。探討文學言語的私有性只是為了尋找一條觀照文學語言與個體生命的內在關聯的途徑,在這條路上,我們可以從生命本體論的角度探討文學的本真存在:文學與個體生命的內在關聯,具體體現在文學言語的私有性特徵之上。

  
  一、文學言語私有性探討之原由

  
  文學與個體生命的內在關聯,或文學中的『主體性』問題由來已久。我們從『文學是人學』這個著名的命題就可窺見一斑。早在十七世紀,英國哲學家托馬斯•霍布斯就在他著名的格言中提及:詩人的個人經驗是詩歌的源泉。浪漫主義文學理論對想象力、情感表現以及獨創性等問題的討論也表明傳統文論對『主體性』的關注。但西方傳統文學理論對文學語言的研究更多地注重語言的修辭學研究。從這條語言途徑踏入文學的世界,我們將發現,對『真實性』的追求取代了文學的『主體性』,無論是創作主體、接收主體,還是人物的生命個體都處於一種身心分裂的狀態。僅從工具論的語言觀對文學語言進行修辭學的研究不但不能解決文學所面臨的內容與形式的割裂,也不能有效地解除文學創作主體的『語言之痛』,更沒有真正關注文學與個體生命的整體性存在的關聯。(註:詳見拙著【主體的殘缺――淺析西方傳統文論中的主體性問題】,【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5期。)受現代語言學的影響,從語言的角度研究文學的實驗(從形式主義到結構主義)似乎也沒有為文學帶來太多前進的動力,相反,科學化的研究方法與目的將文學簡化為一堆可拆卸組裝的結構與零件。現代語言學將語言從思維的載體這一工具性地位提升到意義的生產者的本體性地位,語言似乎取代了理性,獲得了至高無上的地位,語言具有神聖的力量,成為解決哲學終極目標的有效途徑,但人的意識概念和自我中心都被從他原先的中心位置上趕了下來。文學本體論中的文學主體的消解,也遮蔽了文學與個體生命之關聯的文學『主體性』因素。在文學研究領域,文學的主體性仍被文學的真實性和文學的外在結構模式所掩蓋,個體生命存在的心靈世界和精神狀態似乎一直由於語言的局限而未能進入『澄明的存在』。


  儘管如此,從語言通向文學的這扇大門似乎不應就此關閉。因為,語言並非僅是現代語言學對象化語言,是一套由習慣形成的規則與結構。語言具有生命。當我們從文學語言的修辭學研究和形式主義研究的十字路口原路返回後,我們將發現,在索緒爾為我們指引的『語言』入口對面還有一條『言語』的道路。正如杜夫海納所言,由規則和結構組成的語言只是語言構成的中間地帶,在它的下面與上面分別存在一個語言的漩渦。他命其為『次語言』和『超語言』(註:杜夫海納:【美學與哲學】,孫非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5年,第79頁。)。語言的這兩個構成部分與個體的生命活動,特別是個體生命的心靈世界與精神領域密切相關。也正是這一點啟發我們從文學語言的私有性角度揭秘文學與人、文學與個體生命之間隱秘的關聯之奧妙。如在【超越語言】一書中,魯樞元教授將文學創作動機之萌動、文學文本的產生與接受的整個文學過程理解為一種言語活動,並將文學言語的重要特性概括為『個體性、心靈性、創化性』,並從文藝心理學、語言發生學以及闡釋學等角度探討文學言語與個體生命的關聯,探討文學言語的內在性與私有性的問題。


  語言的私有性問題是一個哲學問題。維特根斯坦在後期的語言哲學中曾花費了大量的精力來論證『私人語言』的不可能性,因為『私人語言』表達的是個體生命的私人感覺部分,屬於公共語言不可言及的黑暗王國。依照維特根斯坦的理論,我們只能對此保持沉默,以維護公共語言的可流通性。維特根斯坦反對『私人語言』的理論依據之一就是私人語言的不可交流性。但維特根斯坦在『私人語言』不可能性論證中提及的『私人感覺』的表達問題卻隱含了語言與生命的內在關聯,具有強烈的吸引力,使我寧願頂着忤逆不恭的大忌,從語言的私有性角度來探索文學與個體生命的內在關聯,因為作為個體生命的組成部分,私人感覺是否應該獲得完整的表達、以及如何獲得完整的表達,關係到個體生命在世界中存在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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