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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論鄭國七穆世卿政治的內部秩序及其特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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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知 發表於 2011-11-9 09: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核心提示:世卿政治是春秋時代各諸侯國最顯著的政治特點,以七穆集團為基礎而形成的鄭國世卿政治就是其中的代表。鄭七穆集團的形成過程、執政卿權的傳遞秩序,以及對權力的壟斷均具有『集體性』的特色。鄭國七穆世卿政治同中原各國相比,既有共性也有其鮮明的個性。


    自東周以降,中國大地上禮崩樂壞,周天子的勢力日漸衰微。而隨着諸侯國的漸次雄起和彼此之間爭霸戰爭的日益激烈,其政權組織形式也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即在當時的各個諸侯國內部,幾乎都形成了掌握政治權利的世卿集團,如晉國有出自三軍統帥的六卿集團;魯國有出自公族的三桓集團;齊國有國、高、田氏集團;宋國有桓、戴集團等等。列國的世卿集團作為統治支柱,在當時的政治舞台上扮演了重要角色,世卿政治是春秋時代最顯著的政治特點,對後世中央集權的形成產生了深遠影響。可以說,探究世卿政治,既是恢復春秋社會原貌的重要方面,也是全面認識中國早期專制政治制度形成及其演變過程的重要課題。同樣,七穆集團作為當時鄭國的施政主體,以及春秋時期典型的世卿集團之一,也是研究春秋政治時不應該被忽視的重要內容之一。因為鄭國地處天下要衝,是交通和戰略樞紐,在春秋時期的霸政格局中佔據着牽一髮而動全身的特殊地位,同時巧合的是,鄭國建國於公元前744年,即周平王東遷後26年,滅亡於公元前375年,即進入戰國後100年,其發展歷程與春秋時期的起止歷程大體相一致。因此,若對鄭七穆世卿集團進行系統的研究,將對了解春秋時期的歷史變遷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本文擬從鄭七穆集團內部權力傳遞的秩序規則和壟斷權力的特點切入,對鄭國世卿集團的政治運作進行探討,以就正於方家。


一、七穆內部執政卿權的傳遞秩序


    世卿集團的政治之所以被稱為世卿制,『首先是因為它本身含有一種較穩定的繼承方式,並已制度化。故而不同於執政者作為君主權臣時依靠君主之意確定,亦不同於卿大夫彼此相爭、強者掌權的情況。』世卿集團由幾個利益共存的大家族組成,實行聯合統治。為保證各家族利益和權力平衡,世卿集團規定了一定的秩序傳遞執政權,並以它為依據來分配和組織政治權力。


    晉國以上、中、下三軍將佐位序為六卿位序,中軍之將(元帥)為上卿,即執政之卿。魯國執政不出三桓,並主要是在季孫、叔孫二氏之間傳遞。鄭國的執政權則在七穆各氏之間傳遞,其表象正如朱鳳翰先生所認為的『依卿之次位傳遞』那樣。但這位次確定的依據是什麼?七穆各氏的實力升降使這種位序發生何種變遷?我們通過對有關材料的排比和分析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一)鄭執政卿傳承的基本原則


   【左傳】中關於七穆卿位排列的材料比較多。通過這些材料,我們可以窺見七穆內部世卿制運行的基本情況:


    子良為七穆元勛。子游是子良之弟,魯成公三年(前588年)始見,他先後帥師一次、請成一次、相鄭伯一次,參政比較活躍,是子良末年的得力助手。魯襄公二年(前571年),子罕當國,子駟為政,子國為司馬。魯襄公九年W,『將盟,鄭六卿,公子W、公子發、公子嘉、公孫輒、公孫蠆、公孫舍之及其大夫、門子,皆從鄭伯』,可見鄭卿位次排列是:子駟、子國、子孔、子耳、子蠕、子展。魯襄公十九年(前554年),『鄭人使子展當國,立子西聽政,子產為卿。』


    根據以上材料,並參照七穆爵位譜系表,七穆卿大夫成員位序排列如下:


    公子世代:子良、子游、子罕、子駟、子國、子孔
    公孫世代:子耳、子f、子展、子西、子產
    公孫之子世代:伯有、子太叔、子皮、子然、國參


    據上文七穆譜系可以看出,上述人物的位序若按卿位順序兩兩相對,則兩個世代中每一對應均為父子關係。這種有趣的現象當不是巧合,而是因它蘊涵着某種秩序。


    上述人物的公子世代中,參政先者卿位在前,很可能前者為兄,後者為弟。因為,先成年者先參政,長幼順序基本上符合參政先後的實際情況。更重要的是,以長幼順序確定卿之位次非常符合春秋時代以『順』為政的禮制要求。首先,『順』是禮的重要內容,『順』能維護政治清明。在周代強調『禮』的重要性,魯桓公二年(前710年)云:『禮以體政。』魯成公十二年(前579年)云:『政以禮成。』L7J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宣公四年(前605)亦云:『順謂長少。』魯隱公三年(前720年),石F日:『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可見,維護兄弟間的『愛敬』和長幼順序是政治清明的重要標誌之一。其次,在周代,『順』更是統治階級為政的基本原則之一。如魯昭公元年(前541年),子產曾以『不事其長』的罪名責難並流放了游楚(他與公孫黑同為七穆人物,二人爭妻,游楚將族兄公孫黑打傷)。這種責罰被游氏宗族及游楚本人所接受,說明維護長幼順序的禮制觀念在鄭國仍起到很強的約束作用。因此,我們認為,七穆在公子時代以長幼順序確定卿之位次當是合乎歷史實際的。


    那麼公孫世代中的位序則以其父輩的位序為基礎,父卒而子參政,參政先者卿位在前。在正常情況下,公子世代人物的長幼差距必然會造成公孫世代人物的長幼差距,這種情況合自然規律。基於此,在公孫世代中一般也當是參政先者為兄,後者為弟,也是以長幼順序來確定卿位的。


    基於上述原因,鄭七穆集團內才會出現上述那種有趣的對應關係,這種對應關系所蘊涵的秩序就是以長幼順序為基本原則的卿位排列,七穆各氏按其位次輪流擔任執政卿,同一世代輪流完畢,再延及下一世代。執政權的繼承基本上是按長幼秩序進行傳遞的,並形成了制度。


(二)傳遞秩序的變遷


    上述卿權傳遞的秩序是在社會穩定、各個家族力量均衡的情況下而保持的,但是,事物總是在運動發展着的,這種秩序在運行過程中偶爾會因為強勢人物的破壞而發生變遷。


    首先,良氏家族子耳、伯有的越位,不但造成身殺族衰,而且也最先破壞了這種傳遞秩序。魯襄公十年(前563年),『子駟當國,子國為司馬、子耳為司空,子孔為司徒。』子耳(公孫輒)為公孫世代,卿位卻在公子世代的子孔(公子嘉)之前,但魯襄公九年(前564年)時子耳之位尚在子孔之後。子耳的這次越位招致了子孔的嫉妒。魯襄公十年,子孑L暗中勾結尉止、司臣、侯晉、堵女父、子師仆等人,『晨攻執政於西宮之朝,殺子駟、子國、子耳,劫鄭伯以如北宮。』在這次西宮之亂中,子駟、子國、子耳被殺,子孔按照順序得居當國職位。魯襄公二十七年(前546年)卿之位次:子展、伯有、子西、子產、子大叔,二子石,子西之前有兩人,但據前文襄公十九年載,子西位前只有子展一人,伯有尚在子西之後,可見,在二十七年伯有的卿位超越了子西。但據譜系看來,伯有(良霄)為公孫之子世代,子西(公孫夏)為公孫世代,伯有的越位足見其勢力的膨脹。子耳、伯有兩代都有越位的舉動,這顯示了作為元勛子良的後人,良氏的勢力是多麼強大。但伯有因為越位,加重了自己的罪過,最終在魯襄公三十年(前543年)在以駟氏公孫黑挑頭,罕、駟、豐同生之族的群起攻之中被殺,從此其家族勢力一蹶不振。


    其次,罕氏世襲上卿之位的制度化,破壞了舊的傳遞秩序。在魯襄公二十七年、昭公元年和昭公十六年(前526年)的卿位記載中,罕氏的子展、子皮、子瘥等都高居上卿之位。魯襄公二十九年(前544年),『子展卒,子皮即位。』杜預註:『子皮代父為上卿。』杜氏總結說,罕氏之所以『常掌國政,以為上卿』,是因為,魯襄公二十九年,『於是鄭飢,而未及麥,民病。子皮以子展之命餼國人粟,戶一鍾,是以得鄭國之民,故罕氏常掌國政,以為上卿。』這種解釋是不全面的。因為罕氏的上卿之位得以確立,其重要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罕氏始祖子罕曾是鄭成公復位的功臣,是鄭國的首任當國,官職最高。二是子展逞智促成蕭魚之會,鄭國是以有了長期和平。三是子展當國後與子產率師入陳而後國有兵威,使鄭國的聲望大增,幾次建立了大功。在此基礎上,罕氏父子在鄭國人心目中的聲望、地位在子展這裏得到鞏固和加強。四是據魯襄公二十六年(前547年),鄭伯以上卿之禮賜子展,這應當是對其上卿之位的最直接確定。五是子展曾分子孔之室,又得國君賜邑,且罕氏兩代當國,罕氏家族在實力上是遠遠超過其他家族的。正因上述的種種原因,罕氏的實力和聲望既得到了國君和世人的公認,又遠非其他家族可以比擬,所以,罕氏才得以世襲上卿之位。
  

    罕氏世襲上卿之位,使得其他氏族成員的卿位只能在其後排列。襄公二十九年子皮即位上卿後,並未任鄭國執政卿官位,因為當時的執政卿是伯有。這說明鄭國的執政卿和上卿的官、爵並不是合一的,上卿不必然為執政卿。而伯有、子產等人居執政卿官位卻並未享有上卿爵位。因此,罕氏若任執政卿,官位當仍以長幼先後順序所確定的卿之位次輪值。


    到春秋後期,因各家族實力的升降,七穆內部卿位傳遞的秩序逐漸被打亂,其基本原則逐漸被僭越和拋棄。前文論述『六卿』之時曾涉及豐、印二氏的地位變化,但自魯昭公十六年(前526年)後二氏不復見,蓋其勢力衰落而被排擠出權力中心。


    第三,國、游家族的衰落。魯昭公十九年(前523年),駟偃卒,其弟駟乞參政,但自此年後不復見,可能已死去,故其子駟顓(子然)參政。昭公二十年(前522年),子產卒,子大叔為政,子產之子國參參政。據卿位確立的基本原則,同時依據魯昭公十六年記載:子瘥、子產、子大叔、子游(駟偃)、子旗(豐施)、子柳(印癸)這一位序,則子大叔為政之時的卿位排列應為:子瘥、子大叔、子然、國參。


    定公八年(前502年),駟顓(子然)『嗣子太叔為政』。子大叔死後,其子游速參政,故子然為政時卿位次序應為:子瘥、子然、國參、游速。罕達為子瘥之子,於定公十五年(前495年)始見,世襲上卿之位。因其參政晚於國參、游速,故子然卒後,執政卿以位序當是子然、國參或游速輪值,可事實上卻是罕達、駟顓在輪流執政,如魯哀公二年(前493年),齊人輸范氏粟,鄭子姚、子般送之;哀公九年(前486年),『鄭武子騰之嬖許暇求邑,無以與之,請外取,許之,故圍宋雍丘』,甚至引發了兩國軍隊交戰,直到哀公末年,游氏和國氏人員基本已經沒有掌握權力的記載,這種現象說明國、游二氏勢力的衰落,大概是被罕駟家族擠出了權力中心。


    第四,罕、駟家族壟斷國家的可能。據【左傳】記載,罕達執政後,游氏無載,大概其勢力已徹底衰落。關於國氏是否徹底衰落,弄清『桓子思』是國參抑或駟弘是十分關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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