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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词典] “繁”还是“简”,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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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天道化 發表於 2010-6-1 15:5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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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家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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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行繁体字的台湾,简体字书也很受欢迎


    国民党退守台湾后,一些知识界人士主张推行简体字,以利消灭文盲。1953年程天放任“教育部长”时,便成立过简体字研究委员会。1954年,台湾发生了一场要不要使用简体字的论战。论战由“五四”时代的风云人物、时任“考试院”副院长的罗家伦引发,他发表的《简体字之提倡甚为必要》于1954年3月在台湾、香港各大报刊出,随之引发了一场极为激烈的争论。  


    罗家伦主张文字要简化的理由,“第一是为了要保全中国文字”。乍看起来,这是悖论,其实反过来看简化文字是有必要的。中国文字太复杂,不能适应时代的变化,因而有瞿秋白等人关于汉字是“最恶劣、最龌龊、最混蛋的中世纪毛坑”及“汉字不灭,中国必亡”一类的谬论,他们主张废除汉字,让中国文字拉丁化或全部改用拼音字。而改用简体字,正是有利于中国文字的保全,避免让汉字罗马化、拉丁化。第二个理由是节省时间。第三个理由是节省精力。第四个理由是为忙碌的民众着想,使他们“能以最便利的工具得到知识”。  


    随后,曾任国民党中宣部代部长的叶青写了《简化文字问题》一文,表示赞同罗家伦提出的采用已有的简体字再简化部首及偏旁的主张,另外,对当时的一些反对意见一一做了批驳。比如当时有些人认为“中国的文字即是代表中国的文化之象征,如存其意义,去其象征,破坏文字本身的组织,即等于贬低文化的本身之意义”,所以简化文字“这事关系民族意识和传统文化甚巨”。为防止其毁灭中国文化,要反对简化文字。叶青认为,中国文字只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只是代表中国文化的外形。简化文字虽是破坏文字本身的组织,但并不贬低文化本身的意义。历史上已有多次简化文字的事实,它在便于阅读方面反而有普及作用。所以简化文字无损于中国文化,而是有利于发扬中国文化的。“过去由甲骨文、金文而大小篆而隶书、楷书而草书,不是已破坏文字本身的组织很多次了吗?又何曾毁灭中国文化呢?”  


    反对简体字的人还喜欢给对方戴“红帽子”。他们说:“查大陆成立新政权以来,主张推行简体字,并设有中国文字改革协会,以吴玉章为头目。今罗家伦氏商由‘教育部’组设简体字研究委员会,主持文字变革事宜,其意义和作用岂不是和吴玉章等‘隔海和唱’?”对此,叶青认为,主张简体字的不仅有共产党人,也有国民党人,像吴稚辉、赵元任等,他们并不是共产主义者。“如果说,今天共产党主张简体字了,我们就不要再主张简体字,再主张简体字便是与共产党‘隔海和唱’,那么今天共产党说中国话,我们就不要再说中国话了,如果再说中国话,岂不是与共产党‘隔海和唱’吗?”  


    著名学者潘重规写有《论罗家伦所提倡之简体字》,先印成单行本,后在《台湾新生报》发表。在刊登前一天的“中国语文学会”集会上,胡适和罗家伦一再强调简体字推行之必要,希望大家响应。潘重规当即告诉罗家伦,他反对简体字,是因为“文字是民族文化的命脉,是千万世人的公共遗产,不容一世代一部分人专横独断”。  


    另一位著名学者胡秋原则写了《论政府不可颁行简化字》,但他在反驳罗家伦时自相矛盾:一方面不赞成文字简易化,可又说不反对简体字,“简体字是一事,这是无人反对的……我们天天在写简体字,即如我这篇文章,恐怕十个字中八个字是简体字”。由此可见简体字有多么强大的生命力,连反对的人都要采用它。至于罗家伦主张用简体字印古籍,胡秋原认为“消灭中国书的意图又何其显然”。原来,胡秋原主张简体字只可在个人书写中流行,而不能在学校教育、机关文书中推广。胡秋原赞成台湾当局通过行政手段,出台《文字制定程序法》反对简化文字。《文字制定程序法》主张在文件、报刊、公文等书面语言中,只能使用繁体字,不能使用简体字。当时“立法院”在讨论该法案时已获多数通过,在即将交付审查之际,叶青向“立法院”呼吁,不可通过该法案,并写了《论立法院不可通过文字制定程序法》,批评胡秋原。他认为反对简体字的只是少数知识分子,大多数人尤其是全中国四万万人都不主张文字复杂化、凝固化。文字必须改革,这才是人民的心声。  


    在论战接近尾声时,叶青再写《简化文字答客难》作为总结。此文重申简化汉字不是毁灭中国文字,更不是毁灭中国文化。叶青早年曾是共产党员,也许因此他始终不忘社会底层学文化的疾苦,尤其不主张“凡是共产党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这一点,体现了他的良知以及在论战中表现出来的渊博的文字学知识。  


    反对简体字一直是台湾的主流论述。有些官员明知简体字废止不了,但怕别人给自己戴上与共产党“隔海和唱”的帽子,只好违心地反对简体字的使用。另一些人反对简体字,还因为他们认为大陆有些简体字简得不合理。像“面条”的“面”本来左边有“麦”旁,现在一简化,与“面孔”的“面”混用,就会产生歧义。比如“刀削面”作为招牌写在餐馆的门面上,在两岸交流初期,有台胞调侃说:“刀砍面孔血淋淋的,怎么还可以做广告。看了这种招牌,哪里还会有食欲。”  


    关于是用繁体字还是简体字问题,完全可按“一国两制”的构想在两岸实行“一国两字”,即台湾用繁体字,大陆用简体字。在互相交流中,逐步做到繁中有简,简中有繁。台湾尽管有许多人反对简体字,但至少已有不少报刊采用大陆的横排方式,大陆书法家也用繁体居多,可见两岸可求同存异。  


(摘自《海峡两岸文学关系史》,作者古远清 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4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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