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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西安晚报 感言:征求意见的时间太短,形式太单一
先说时间。
《字表》的重要性,正如《关于〈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所说:《字表》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配套规范,是国家文字政策的体现,关系到国家文化、教育、科技的发展及信息化建设,关系到大众的日常生活。”如此重要的一个《字表》,连同公布的当天计算在内,征求意见的时间只有20天,的确是太短了。仅仅十多天,光是对44个“微调”字就展开了十分激烈的争论,而且反对意见占绝对多数。截至日期8月31日已到,但群众讨论的“热情”依然高涨。
当年,从拟定草案、征求意见到公布实施,《汉字简化方案》用了整整一年;光征求意见就用了“半年多时间”。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专门法律,具有里程碑意义。《字表》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配套规范”,其重要性不亚于《汉字简化方案》。而且,《字表》本来就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比起《汉字简化方案》要更为复杂),作为国家社会科学“十五”重大项目,集中了全国众多顶尖专家进行“攻关”,八年多才拿出初稿,怎么可以只留出连皮带毛的20天时间“征求意见”?其实,征求意见的时间长一些,讨论会更深入一些,实际上也是对《字表》更好地宣传,将来实施起来更有群众基础、更顺畅。
再说形式。
在征求意见的新闻发布会上,没有对征求意见的形式、组织、要求等提出具体安排,没有见到或听到向各省市自治区下发文件,提出具体要求,也没有见到或听说向全国各高校、出版系统、中小学基础教育系统作出安排,提出要求。总之,网络、电视“空中”来一下,报纸呢,也不像当年《汉字简化方案》那样,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上全文登载,而仅仅在《中国教育报》上登载。《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征求意见是,“下发30万份”“广泛开展讨论”,在“半年多的时间里20多万人参加讨论”,这次对《字表》征求意见,能不能也向群众下发几十万份《字表》,能不能也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开展讨论”?
汉字,既是中华文化的载体,又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鲜明标志,在我们祖国日益强大的今天,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一种使命感,全国上下,齐心协力,认真再认真,严谨再严谨,把《字表》修订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自己的贡献。(林允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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