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 中國論文網 【內容提要】春秋戰國的城市演變為工商業中心,是城市史上一次質的飛躍。根據當時城市的主要特徵,大致可以把它們分為與商業城市、大手城市、中小工商城市、文化城市四種類型。此一城鄉分離運動的發生,是與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分立局面的形成,技術的進步,城市本身的向心力作用等諸多因素密不可分的。這對於推動當時的社會進步和經濟繁榮是有積極作用的。
【關 鍵 詞】春秋戰國 城市 經濟特徵 類型城鄉分離運動
城市,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只有成為工商業中心才算得上真正的城市。這樣的城市在中國文明社會之初並未出現,因之城鄉分離運動遲遲不曾發生。三代的城市主要是政治領域中的工具,經濟職能十分微弱,所呈現的只是城鄉無差別統一的經濟面貌。然而,當時針指向春秋戰國之時,工商業城市卻如雨後春筍般地成長起來,從而揭開了中國城市經濟史上五彩繽紛的第一頁。本文擬就此時城市經濟特徵、類型以及城鄉分離運動發生的原因等問題略陳管見,以就教於專家學者。
一
一般說來,作為工商業中心的城市,總是比鄉村有更集中的人口,更集中的生產力,更高的消費要求,更高的文化水準等等。馬克思指出:『城市本身表明了人口、生產工具、資本、享樂和需求的集中,而在鄉村裏所看到的卻是完全相反的情況:孤立和分散。』[①]對春秋戰國時期的城市來說,這種商品經濟特徵有了普遍而充分的體現,從而使城市與鄉村經濟分離開來,完成了城市自身發展史上一次質的飛躍。下面分幾個方面來談。
1.城市數量的增多與規模的擴大
春秋戰國的城市,有的是在前代城址的基礎上增修而成,有的則是重新建築的。西周初年,『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②],其後還陸續建有封國。當時立國的一項根本大計就是營建城邑,所以西周先後有近百個城邑的營建應是沒有問題的。春秋時期,大國爭霸,戰事頻仍,各諸侯國莫不紛紛築城自衛,致使城市數量空前增加。美國學者PaHH Wheatly主要根據【左傳】的材料所繪春秋時代城邑分佈圖,有466個分佈點,比西周城邑圖多出375個點[③],反映了春秋的城市在先前西周的基礎上成四倍的增加。又據楊守敬【贏秦郡縣圖序】的估計,『秦縣當八九百矣』。秦統一的時間不長,其縣城應是在戰國原有的基礎上形成的,所以戰國的郡縣國都合起來也不會少於此數。這樣,戰國較之春秋的城市又有成倍的增加。
當時的城市不僅數量空前增多,而且規模也相當巨大。按照周禮的規定,各級貴族所封城邑大小是有一定的等級限制的。【考工記】載:『匠人營國,方九裏,旁三門。國中九經九緯,經塗九軌。左祖右社,面朝後市,市朝一夫』。此處講的是周王朝國都建築的規模和佈局,其面積為方9裏即81平方裏。又據【逸周書作雒】載:『乃作大邑成周於土中,立城方千七百(【藝文類聚】等引作六百為是)二十丈』。孔晁注『大邑成周』為『王城』是正確的。焦循以為『城方千六百二十丈,計每五步得三丈,每百八十丈得一裏,以九乘之,千六百二十丈,與【考工記】九裏正合,則謂天子之城九裏者是也。』[④]若以1周尺折合0.1991米來[⑤],天子之城『方九裏』約為今10.4平方公裏,與考古發掘洛陽王城遺址為10平方公裏[⑥]大致相合。是知天子之都以方9裏為建制規模應屬可信。至於諸侯國都和卿大夫都邑則要小於方9裏。【左傳】隱公元年載:『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這是說卿大夫的都邑不超過『百雉』,此『百雉』為諸侯國都的三分之一,是知諸侯國都當為三百雉,一雉長三丈,即方900丈,180丈為一裏,則為方五裏,約今3.2平方公裏。而卿大夫的都邑大者方300丈,次為方180丈或100丈,都在方二裏以下,總面積不足一平方公裏。此所謂『先王之制』不管在西周實行情況如何,但到了東周以後卻因『禮崩樂壞』的衝擊,轉眼也就成了歷史的陳跡。是時諸侯各國『城郭不必中規矩』[⑦],不少城市已大大超過王都之制的面積。據考古材料提供的數據看,超過10平方公裏的東周故城有:秦都雍城、魯都曲阜、秦都咸陽宮城、魏都安邑、齊都臨、楚都郢、趙都邯鄲、鄭韓故城、燕下都等。其中最小的秦都雍城面積是10.5平方公裏[⑧],居中的齊都臨為15平方公裏[⑨],最大的燕下都約為32平方公裏[⑩]。這些東周列國的國都,其建制已超過天子之城方九裏的規模,是當時頭等的大城市。次如考古發現的宜陽城、京襄城、軹城古城、櫟陽城、吳起城、宋國故城、薛城、侯馬晉故城、中山靈壽城,面積即在3.2―8平方公裏之間,屬於當時的中等城市。至於3.2平方公裏以下的小城市,其考古發現的數目更是不勝枚舉。總之,春秋戰國時期,大中小各類城市星羅棋佈,遍及全國,且有相當數量的城市已衝破禮制的束縛,其建築規模空前地擴大了。這雖然不能說明城市發展變化的本質,卻為城市發生本質變化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外部條件。
2.城市人口的大量集中
春秋時期有多少城市人口,還不好估計。戰國中期的城市人口,或可作出推算。【戰國策・齊策一】載:『臨之中七萬戶』,這句話出自蘇秦的遊說之辭,是否可靠有不少人懷疑。其實,從薛城7平方公裏尚有6萬人家來看,15平方公裏的臨城住有7萬戶並不是沒有可能。就是從當時城市人口的密度來分析,臨所能容納的城市人口也不會太少。反映先秦城市人口密度的材料有兩條:
(1)『且古者,四海之內,分為萬國,城雖大,無過三百丈者;人雖眾,無過三千家者(A)。……今千丈之城萬家之邑(B)相望也』。(【戰國策・趙三】)
(2)『率萬家而城方三裏』(C)。(【墨子・雜守篇】)
根據這兩條材料並以每家5口計,可算出3個城市人口密度的數據來:A42044人/km[2];B 12613人/km[2];C 43255人/km[2]。其中A與C相當接近,大概反映的是所謂『古者』即夏商時期的情況。而B所反映的則是趙奢所處戰國時代中等城市的人口密度。以此推來,15平方公裏的臨城通常可居住189195人亦即37839戶人家。但臨是當時特別繁華的大城市,街市之途,『車轂擊,人肩摩』[①①],人口密度應比一般中等城市為大,所以至少有四萬戶人家是決無問題的。那種以為臨只二三萬戶的估計是過於保守了。
在戰國時期,相當於臨這種規模的城市並不少。【鹽鐵論・通有篇】追述戰國時的大都市說:『燕之涿、薊,趙之邯鄲,魏之溫、軹,韓之滎陽,齊之臨,楚之宛丘,鄭之陽翟,三川之兩周,富冠海內,皆天下名都,非有助之耕其野而田其地者,居五諸侯之衢,跨街沖之路也。』上述諸城多因位居交通中心而成為天下名都,其中只有小部分兼具政治中心的功能如臨等。若加上後一類以及鑄幣城市,『全國的重要都會大約總數當在五六十個左右』[①②]。其中又以十個與齊臨城市人口相當來計算,全國則有二百萬人居住在頭等大城市中,余則以『萬家之邑』為標準,也當有二百多萬人居住在中等城市中。即使不把眾多小城市的人口計算在內,全國也當有四百多萬的城市人口。按一般認為戰國人口總數約兩千餘萬來推算,當時城市人口則佔全國總人口的20%左右。可見當時城市人口集中的程度是相當高的。
在城市人口增多的同時,城市居民的結構也發生了顯著的變化。由於士農工商紛紛移居城市,城市人口不再以統治集團純消費人口為絕對多數了。以齊國為例,管仲『制國以為二十一鄉:商工之鄉六,士農之鄉十五』[①③]。韋昭註:『國,國都城郭之域也,唯士、工、商而已,農不在也』。當然,齊都臨城內不可能全無農民居住,但工商之民已成城市居民的主體似可肯定。具體說來,『商工之鄉六』,以每鄉二千家計,城內工商居民可達六萬多人。這在春秋初期着實是個驚人的數目。這種情況表明,城市人口的集中,主要是工商居民的集中,它標誌着生產範圍和交換關係進一步擴大,有利於城市加速形成工商業中心。
3.城市經濟實力的增強
第一,資本在城市的相對集中。我們這裏所說的資本,與帶來剩餘價值的資本是不同的。對手工業者來說,『這些城市中的資本是自然形成的資本,它體現為住房,手工勞動工具和自然形成的世代相襲的主顧,……是與所有者的完全固定的勞動直接聯繫在一起的、完全不可分割的』[①④];對商人來說,是指前資本主義社會靠賤買貴賣以剝削小生產者剩餘產品的商業資本。這兩種資本在當時都比較發達,從而加速了城市貨幣財富的積累。城市個體手工業發展起來了,專業化程度也進一步提高,出現了『百工居肆,以成其事』的盛況。同時,還出現了不少經營鹽鐵業的大手工業者。諸如:『猗頓用W鹽起;而邯鄲郭縱以鐵冶成業,與王者埒富』;『蜀卓氏之先,趙人也,用鐵冶富』;『宛孔氏之先,梁人也,用鐵冶為業』;曹邴氏『以鐵冶起,富至巨萬』;『而巴寡婦清,其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數世,家亦不訾』[①⑤],等等。鹽鐵產品是農民生產和生活的必需品,自己不能生產便只有仰給市場的供求,這樣,城鄉人民之間『以粟易械器』,『陶冶亦以械器易粟』[①⑥],便產生了城鄉間對等的商品流通關係。於是『分工的進一步擴大表現為商業和生產的分離,表現為特殊的商人階級的形成。』[①⑦]如果說,春秋初期經商還不足以牟大利,有如管仲那樣僅能養家活口的話,那麼,從春秋中晚期直至戰國,經商就成為『用貧求富』的一條通衢大道了。在這個通衢大道上奔走着一個龐大的商人階級隊伍,其『家累千金』的佼佼者便成為商人資本最典型的代表人物。如絳之富商,『能金玉其車,文錯其服,能行諸侯之賄,而無尋尺之祿』[①⑧];完全靠自己的經營打出了天下。鄭商弦高在西市於周的途中,竟能以國君之禮,『以乘韋先,牛十二犒(秦)師』[①⑨],其財力之富厚可見。子貢『廢著鬻財於曹魯之間』,『家累千金』,以至『國君無不分庭與之抗禮』[②⑩]。范蠡棄官從商,『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故言富者皆稱陶朱公(范蠡)』[②①]。白圭經營絲漆穀物,生財有道,享有『天下言治生祖白圭』[②②]的盛譽。呂不韋『往來販賤賣貴,家累千金』[②③],以此從事政治交易,位極人臣。這些富商大賈以及大手工業者活躍在生產和流通領域,使城市積累起最初的資本,極大地增強了域市的經濟實力。
第二,官府手工業商品經濟色彩的日漸濃厚。春秋戰國時期,齊國對部分鹽鐵產品曾一度實行過專賣政策,糧食平糴政策也先後在齊、越、魏、秦、楚等國實行過[②④],這種由官府自行經商的活動,自不待言屬於商品經濟的範疇。我們這裏所要強調的是,在城市手工業中佔有相當比重的官府手工業,也從過去與市場經濟完全絕緣的狹小天地裏走了出來,開始涉足流通領域,從而使城市的經濟實力大為增強。在當時官府所經營的冶鐵、煮鹽、鑄幣等三大新興的骨幹手工業部門,都有不同程度的商品經濟成分的滲入。在東周列國的城市考古發掘中,其官營冶鐵作坊的出土文物除有統治者所需用具和武器外,還有一個現象曾多為學界所忽視,那就是為一般民眾所需生產和生活製品的出土,如刀、削、斧、幀⒃洹⒆丁錛、鋤、鏟、、鐮、犁鏵等。這些鐵器或鐵范,在燕下都、侯馬、鄭韓故城、中山靈壽故城、陽城、古薛城等官營冶鐵或銅器作坊遺址中,都有相當數量的發現。在河北興隆大副將溝曾發現大量戰國晚期鑄造農具的鐵范,有鋤、鐮、、斧,其次是鑿和車具范。在鐮、鑿、、斧等范上,都有『左廩』二字銘文。廩為糧倉,『左廩』說明這批鐵范是燕國地方官府糧倉下設的鐵農具作坊為生產鐵農具用的[②⑤]。據云夢秦簡【廄苑律】規定:『假借器,銷敝不勝而毀者,為用書,勿受責』。這裏的鐵器為官有鐵農具,並對那些無力購買農具的農戶實行借給制,只要在生產中逐漸損毀的,官方只需登記上帳並收下廢器,而借器人並不須賠償或受罰。這說明官營冶鐵作坊生產的鐵農具並非無償送給農民,即使借給也是有條件的,所以其主要目的應是向農民銷售,以發展生產,增強國力。這樣做就不免使官營冶鐵業部分地打上了商品經濟的烙印。官營煮鹽業也有這種情況。如齊景公時,晏子曾說到齊國,『藪之薪蒸,虞侯守之,海之鹽蜃,祈望守之,征斂無度,人民苦病。』[②⑥]杜預註:『言公專守山澤之利,不與民共』。這是說齊國一度把食鹽產銷之利都控制在政府手中。在秦並巴蜀之後,蜀守李冰『又識齊水脈,穿廣都(今四川雙流縣)鹽井陂池,蜀於是有養生之饒焉』[②⑦]。官府生產食鹽滿足民用,其商品經濟性質是明顯的。而鑄幣業更是當時官府手工業中一個特殊的商品生產部門。齊都臨城內即有『齊法化』鑄錢遺址一處[②⑧],燕下都的鑄錢作坊遺址面積約800平方米[②⑨]。從傳世幣上的文字來看,各國尚有不少的鑄幣城市。如見於魏國方足布、尖首布上的幣文就有梁邑、安陽、安邑陽、安邑陰、戈邑、皮氏、蒲陂、晉陽、共邑、平邑、山陽、虞、垣、平周、高都、宅陽等。官府控制這種特種商品的生產,既是一種營利手段,也對城市工商業的發展起了促進作用。從上述官營冶鐵業、煮鹽業、鑄幣業等方面可以看出,官府手工業之商品經濟色彩確是日漸濃厚起來,成為推動城市經濟實力增長的一個重要因素。
第三,市場交換活動的興盛。城市手工業的發展和部分農產品的商品化,直接促進了市場貿易的繁榮。春秋戰國時代,『前朝後市』的建築模式還依稀可以看到,如秦都雍城遺址,其城區中部偏南為宮殿宗廟區,秦市則位於城內北垣偏東300米處,其位置完全符合『前朝後市』的格局[③⑩]。『近三萬平方米的市場面積,以及咸陽器物長途販運到這裏交易,說明當時雍城的城市經濟十分繁榮,商品生產相當發達』[③①]。隨着商品經濟的發展,有些大都市的市場已開始突破傳統的『前朝後市』的建築模式,如臨的市置於非宮城所在的大城東北部[③②];紀南城楚郢都的市在城東部;鄭韓故城的市在郭城中段偏西處;燕下都的市在東城(內城)南部[③③]。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這時『多市制』已經產生。記載齊國存在『宮中七市』[③④]和『國之諸市』[③⑤]。齊國陶器還有『中市』、『右市』等印文,燕國亦有『左市』印文,『可知當時大都邑設有幾個市』[③⑥]。鄭國的都城內也有多處貿易市場,特別是『逵市』[③⑦]之稱尤饒興味,當是大道逐漸發展為商業區而得名。市場上『湫隘囂塵』[③⑧],從事商品交換的人相當多,『朝則滿,夕則虛』[③⑨]。『明旦,側肩爭門而入,日暮,過市朝者掉臂而不顧』[④⑩]。『楚之郢都,車轂擊,民肩摩,市路相排突,號為朝衣鮮而暮衣弊』[④①]。繁榮的市場貿易活動並不單純以滿足統治者的奢侈需求為限,而與人民大眾經濟生活緊密相連。齊景公時,以晏子之宅近市,每天髒亂嘈雜不堪,『欲更晏子之宅』,晏嬰拒絕說:『且小人近市,朝夕得所求,小人之利也。』[④②]這說明身為『小人』的平民大眾無日不與市場發生密切關係,即使象晏嬰這種自謂『小人』而實非的統治階級成員也是依賴於市場而生活的。不只如此,市場所得的工商業稅利即關市之徵,還成為政府的重要財源之一。當王室和各諸侯國相繼鑄造金屬貨幣以取代實物貨幣後,征取『關市之徵』也就有了便利的物質手段。過去『市廛而不稅,關譏而不征』[④③],現在一變而為『*[亻+甾]價之關,暴征其私』[④④]。晉文公『輕關易道』[④⑤],臧文仲『廢六關』[④⑥]之徵,都說明關市之徵有日漸加重的趨勢。齊桓公十九年,管仲『弛關市之徵,五十而取一』[④⑦]。這2%大概就是春秋時關市之徵的常例稅率。戰國時,有『什一,去關市之徵』[④⑧]的記載,表明稅率指標從2%提高到10%了。這就反映出當時市場交換關係的發達,使統治者要從中分肥的欲望比過去任何時候都強烈得多。
綜上所述,春秋戰國時期,城市數量增多,規模擴大,出現了『人口、生產工具、資本、享樂和需求的集中』,工商業日益繁榮,城市的經濟實力大為增強。只有到這時,城市才成為獨立的經濟實體而具備與鄉村經濟相分離的條件,真正發展為有大量8商品集散的經濟中心。( 杜 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