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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經濟網 一、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政治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統一六國以後就着手建立和健全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制度,以鞏固其對全國的統治。
皇帝制 秦王政統一全國後,認為自己德高三皇,功超五帝,王的稱號已不能顯示他的至高無上的權勢和地位,於是更改名號,把古代傳說中的三皇、五帝的稱號合而為一,號稱"皇帝"。從此,皇帝便成為封建國家最高統治者的稱號。此外,還規定皇帝自稱"朕",命稱"制",令稱"詔",印稱"璽"。廢除子議父、臣議君的"諡法",規定皇帝按照世代排列,第一代稱始皇帝,後世以二世、三世計,以至"傳之無窮"。這些規定都表明皇帝的神聖地位和至高無上的權力。
三公九卿制 秦朝的中央機關實"三公九卿"制。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政務、軍事和監察。三公之間互不統屬,相互制約,都直接為皇帝負責,使權力集中於皇帝一身。三公之下設九卿,具體是:奉常,掌管宗廟禮儀;衛尉,掌管皇宮保衛;郎中令,掌管宮廷警衛;太僕,掌管宮廷車馬;典客,處理少數民族事務及外交;廷尉,負責司法;治粟內史,掌全國財政稅收;宗正,管理皇室親族內部事務;少府,掌管全國山河湖海稅收和手工業製造。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概不世襲。
郡縣制 在地方行政機構上,秦始皇徹底廢除了古代的分封制度,把戰國時期已經實行的郡縣制推行到全國。郡設郡守、郡尉和監御史,分別掌管政務、軍事和監察。一郡之內轄若干縣,縣設縣令或縣長,此外還有縣尉、縣丞。一縣之內再分為若干鄉,鄉之下有亭、裏等,構成了一套嚴密的地方機構。
秦始皇所創立的上述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制度,基本上被後代的封建統治者所繼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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