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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史] 秦二世十二歲即位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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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章 發表於 2011-12-14 10:4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華文史網
可供佐證的是,【史記】卷88【蒙恬列傳】載始皇寵臣、蒙恬弟毅死前對胡亥使者言:『太子獨從,周旋天下,去諸公子絕遠,臣無所疑矣。』據日人瀧川資言【史記會注考證】引日藏元板彭寅翁本【史記】作『太子獨少,從,週遊天下』(註:[日]瀧川資言考證、水澤利忠校補【史記會注考證附校補】,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4月第1版,頁1587。)。獨少,意即唯一的小兒子。此語與『少子胡亥愛,請從』義近,與『秦人愛小兒』亦符,頗疑當為【史記】原文。上引【李斯列傳】載趙高又言『諸公子盡帝兄』,也同樣說明了這一事實。始皇言分封之弊『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對周代大封子弟親貴持明確的否定態度,則其對成年兒子當亦有防範心理,軍國政事不欲其子干預,扶蘇因不合時宜地批評過他的一些措施,便遭怒逐出京城。上節所引始皇同意胡亥隨巡而『餘子莫從』,也可窺見一斑。然觀此處蒙毅『無所疑』語,則始皇對胡亥未有防範心理及舉措,也應反映胡亥當時尚未成年。
    胡亥初即位,自稱『朕年少』(註:【史記】卷6【秦始皇本紀】。);後受趙高挑唆,又指斥李斯:『丞相豈少我哉!』(註:【史記】卷87【李斯列傳】。)『少我』,意即『以我為少』,言下之意是李斯『欺我年幼』。可供參照者,漢惠帝二年,曹參為相,『不治事』,時年十七的惠帝劉盈也曾對參子抱怨其父『豈少朕歟?』唐顏師古註:『言豈以我為年少故也。』而司馬貞【索隱】釋『少』為『不足』,恐屬牽強;因為曹歸家後轉告其父之語恰為『高帝新棄群臣,帝富於春秋』,正是指惠帝年齡而言。【史記】卷6 【秦始皇本紀】趙高對二世言『今陛下富於春秋』,與漢惠帝同怨的胡亥也是『富於春秋』者。而『富於春秋』正是群臣對年幼君主的敬語,謂其在位年限尚長,春秋歲月還有富餘。胡亥發此語,旨在恚恨李斯欺其年幼無知;殊不知趙高恰恰利用了他未成年可供愚弄這一點。
    另外還可指出,若秦二世二十一歲即位,又非『最小的兒子』,那麼,依人情世故,對年長於他的秦公子,或需防範甚至誅殺;但對小於他的秦國公子,似無必要濫行誅戮。如眾周知,我國封建社會中原則上實行嫡長子繼承制,小於國君的諸弟,對皇權的威脅並不十分嚴重。即便是同為『二世而亡』的隋二世楊廣,也只誅殺了對其皇位有直接威脅的兄長楊勇,其餘均未加害,甚至連公然起兵圖謀篡位的幼弟楊諒,群臣皆曰可殺,楊廣仍以『終鮮兄弟,情不忍言』為名而寬宥(註:【隋書】卷45【楊諒傳】。)。胡亥若非幼子,何以要對群公子盡行誅除?除了他實為幼子而面臨諸兄的現實威脅,恐怕我們很難找出合理的解釋。
        四、指鹿為馬難欺成人
    『指鹿為馬』這一典故,國人幾乎家喻戶曉。或許我們還應提出這樣的疑問:若非天生白痴,什麼年齡段的人才有可能馬、鹿不分?
    傳世典籍中,『指鹿為馬』源出陸賈【新語・辨惑】:
    秦二世之時,趙高駕鹿而從行,王曰:『丞相何為駕鹿?』高曰:『馬也。』王曰:『丞相誤邪,以鹿為馬也。』高曰:『乃馬也。陛下以臣之言為不然,願問群臣。』於是乃問群臣,群臣半言馬半言鹿。當此之時,秦王不能自信其直曰,而從邪臣之言。
    【史記】卷67【李斯列傳】則記作:
    李斯已死,二世拜趙高為中丞相,事無大小輒決於高。高自知權重,乃獻鹿,謂之馬。二世問左右:『此乃鹿也?』左右皆曰『馬也』。二世驚,自以為惑。
    【新語】作者陸賈,秦漢之際人,早於司馬遷一百餘年。陸賈曾為秦臣,故其說或近真;司馬遷的記載,則有可能得自民間『放失舊聞』而走調。兩處記載雖小有出入,但趙高『指鹿為馬』以愚二世之跡並無二致。這裏首先需要弄清的一點是,指鹿為馬的動機何在?據【史記】,趙高此舉用意十分明確,即向群臣展示其淫威,強迫他們阿附自己。他之所以敢如此,應正是充分考慮到了胡亥可以被欺騙這一前提條件。結果也正如趙高之願,胡亥被愚弄,群臣遭控制。這裏我們不妨作一假設,如果胡亥已經成人,具備正確判斷事物之能力,那些說出真相的大臣似無必要冒着生命危險再來指出這一點;而他們之所以要說出真相,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希望二世能夠早日明辨事理,以便挽救朝廷危機。
    秦人以養馬起家,【史記】卷5【秦本紀】載周孝王曰:『昔伯翳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賜姓贏。今其後世亦為朕息馬,朕其分土為附庸。』是為秦國發跡之起點。以一成年秦國公子而不識馬,實在令人難以置信。而一個十二三歲的少年,在眾人的誘導之下,卻有可能受到愚弄。史載趙高指鹿為馬,『二世驚,自以為惑』,恐怕只能解釋為『童稚可欺』。
    還應指出,如眾周知,秦法至酷,欺君之罪,不但本人當死,甚至會遭到族誅。【秦本紀】載孟說與武王舉鼎,並非主觀故意的欺騙,仍遭滅族之禍;若胡亥真是能夠明辨馬鹿的二十二歲成年人,那麼趙高所冒的風險也實在太大了。
    其實,史傳所見趙高愚弄胡亥之端還不止此,鄭玄注【禮記】說:『秦二世時,趙高欲作亂,或以青為黑,黑為黃。』(註:引自清・孫希旦【禮記集解】,沈嘯寰、王星賢點校,中華書局1989年2月初版,頁653。)【後漢書】卷80上【文苑・崔琦傳】:『玄黃改色,馬鹿易形』。【文選】載西晉潘岳【西征賦】:『野蒲變而成脯,苑鹿化以為馬』。【新唐書】卷112【蘇安恆傳】則說趙高『指馬獻蒲,先害忠良』(註:以上諸條,清人梁玉繩曾作過考辨,見其【史記志疑】,中華書局1981年4月版,頁186。)。二世之愚,竟至黑、黃不分,馬、鹿不辨,蒲、脯不識,這些記載的最早出處已難確考,也有可能經民間流傳而有所附益變形,但由上引指鹿為馬例,仍應保留了真實史事之痕跡,而它們均反映胡亥生活常識過於淺薄。
       五、胡亥童趣未泯思路幼稚
    【史記】卷126【滑稽列傳】:『二世立,又欲漆其城』。將偌大的咸陽城牆刷上油漆,這樣的奇思妙想,恐怕也只有十二三歲的少年才能具有。
    又據【新序・雜事】:
    秦二世胡亥之為公子也,昆弟數人,詔置酒饗群臣,召諸子,諸子賜食先罷,胡亥下階,視群臣陳履狀善者,因行踐敗而去。諸子聞見之者,莫不太息。
    此事年代雖難確考,但『諸子』先退,胡亥後下,且獨行此『劣跡』而『諸子』『莫不太息』,也反映其在『昆弟』中年齡最小且童趣未泯。
    秦二世的言論也給人一種很膚淺的印象,他曾對將相大臣公開宣稱:『凡所為貴有天下者,得肆意極欲。……吾欲造千乘之駕,萬乘之屬,充吾號名。』竟似毫無政治素養,就連欺騙民眾的手腕也不具備,這樣的言論,不大可能出自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成年統治者之口,以致班固斥其『人頭畜鳴』(註:【史記】卷6【秦始皇本紀】尾引班固論。)。趙高曾公然對胡亥言:『陛下富於春秋,未必盡通諸事』,『天子稱朕,固不聞聲』,由此架空二世,獨攬朝政,而胡亥竟毫不覺悟。班固又言『胡亥極愚』(註:【史記】卷6【秦始皇本紀】尾引班固論。),縱觀史傳所載胡亥言行,確實給人如此印象。
    王夫之【讀通鑑論】讀到李斯對二世言『明主滅仁義之途,絕諫爭之辯,犖然行恣睢之心』,也深感詫異,認為:『盡古今、概賢不肖,無有忍言此者,而昌言之不忌。嗚呼!亦何至此哉!斯亦嘗學於荀卿氏矣,亦嘗與始皇謀天下而天下並矣。』(註:王夫之【讀通鑑論】,中華書局1975年7月初版,頁4。)按李斯於秦王政十年二十二歲時上【諫逐客書】,直言逐客之弊,深獲賞識;而對同為『二十二歲』的胡亥,卻有如此荒謬絕倫之說教,相去何異霄壤。合理的解釋恐怕只能是,李斯面對的君主年齡不同:一位是心理成熟的理智青年,另一位則是心智未開的愚昧少年,李斯為邀寵固位,只能『因材施教』。
    如前所析,司馬遷是認同二十一歲即位說的,所以他在敘述史事時,自覺不自覺地將胡亥作為成人來描述,如【秦始皇本紀】載二世臨死言:『願與妻子為黔首,比諸公子。』【李斯列傳】又謂『趙高待二世方燕樂,婦女居前』時讓李斯進諫,以激怒胡亥。似乎胡亥已娶妻生子,然史傳中卻無相應的明確記載。再就宗法制下繼承序列而論,胡亥之子顯然較子嬰更具優先權,況以年齡推斷也更利於趙高操縱。此等事例史不絕書,王莽欲篡漢,虛扶孺子嬰;楊堅欲代周,偽佐宇文闡;即晚清之慈禧,兩挾童稚,均得售其奸。若胡亥此年確已二十二歲並有『妻、子』,趙高何以捨近求遠,舍幼取長,舍易就難,並最終為此斷送了性命?
    可供佐證的是,【史記】卷6【秦始皇本紀】載二世曰:『先帝皇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死者甚眾。按秦自獻公『止從死』,從制度上廢除了這一陋習,其後便不見大規模人殉記載;間有如宣太后遺令其面首魏丑夫為殉,亦為臣下諫止。(註:【戰國策・秦策二】。)秦始皇剛橫暴戾,然似亦能遵祖訓,秦始皇陵雖未開掘,但從周圍諸多陪葬墓中所見人、馬俑推測,他並無以活人大規模殉葬之意向,舉世矚目的兵馬俑更為明證。而這些數以萬計且製作精緻的陶質、木質乃至金屬俑具,顯然不是短期內完成的,應自始皇在世較長時期內燒制,表明贏政自始未重人殉。我們似乎只能認為,胡亥令宮人殉葬,除說明他缺乏對社會趨勢的起碼了解外,亦反映他對女色不感興趣,而這似也與其尚未成年有關。
    綜上所析,我們或可認為:司馬遷距秦亡已有百餘年,對胡亥事跡也不甚明了。【史記】中敘述秦二世之語,頗可反映司馬遷認同二十一歲即位說;但他在引用【秦記】等原始資料時,又自覺或不自覺地記錄了一些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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