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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西漢宰相制度變化:一次適應中央集權發展的改革(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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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 發表於 2009-10-13 15:2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摘自【歷史研究】
再看第二個變化。
    西漢宰相制度真正在形式上也發生重大變化,是在成帝綏和元年(前8年)。在這之前,名為三公理政,實際上丞相權力獨重;在這之後,採納大臣何武建議,改革為三公鼎立制度,即丞相名稱不變,將御史大夫改稱大司空,與武帝時早已由太尉改名的大司馬一起,『增奉如丞相』。從此三公地位平等,丞相不再獨攬大權。這是一次依儒家學說實行的重大改革,後代的三公制嚴格說應始於此。
    為什麼進行這項改革?不少書也說是皇帝為了削弱、分散相權。然而正象漢武帝時一樣,這不符合歷史事實。
    首先,如前所述,成帝統治二十多年並不存在相權對君權的威脅。也就是說,沒有形成有意識削弱、分散相權這一指導思想的基礎。當然,主相之間矛盾是有的,但均與相權大小沒有關係。如匡衡因侵占國有土地,『專地盜土』,被免相。王商因與領尚書事王鳳矛盾,受他陷害而死,成帝為此還同情王商,對王鳳不滿。翟方進以『政事不治,災害並臻,百姓窮困』,恰逢天變,成帝歸咎於他,被迫自殺。至於薛宣,因經術淺為成帝所輕,後被藉口統治無能,鎮壓農民起義不力免相,與上面幾個人原來一直受信任和尊重有所不同,但在和成帝的矛盾主要不屬權力之爭這一點上,則是一致的。
    其次,何武建議本身也提供了不存在上述指導思想的有力證據。何武說,其所以應改革是因為『末俗文弊,政事煩多,宰相之材不能及古,而丞相獨兼三公之事,所以久廢而不治也。宜建三公官,定卿大夫之任,分職授政,以考功效』。就是說,是為了提高統治效率。考之成帝后期,政治腐敗,農民起義不斷爆發,到改革宰相制度的這一年,甚至連詔令也不得不承認『百姓怨望者眾』。面對這一局勢,封建政治家、思想家把它歸咎於宰相統治不力,想通過三公鼎立,分工負責,以挽救搖搖欲墜之統治,是可以理解的。
    再次,在這次改革後僅僅過了三年,於哀帝建平二年(前5年),因議者多以為這次改革『職事難分明,無益於治亂』,經大司空朱博奏請,又恢復了綏和以前舊制。如果原來確係出於皇帝削弱相權的意圖而改革,照說從武帝以來為此鬥爭了一百多年,好容易達到在制度上加以固定的目的,豈能剛過三年便又改回去呢?而且這時丞相是孔光,朱博和他有矛盾,正在設法排擠他,如非出於統治效率之考慮,就不會奏請此事,讓孔光擴大權力。
    哀帝恢復綏和以前舊制後,過了四年,至元壽二年(前1年)又重新實行三公鼎立制度,並進一步把丞相改稱大司徒,這又如何解釋呢?我認為從當時背景看,也不是出於君權、相權之爭,而是為了尊寵董賢的緣故。據【漢書】卷九三【佞幸董賢傳】,很早以來哀帝就寵幸他,後來又以他為大司馬,甚至想禪位給他,以侍中王閎諫作罷。而在舊制下,丞相地位高於大司馬,不符哀帝心意;董賢又年青,才二十多歲,西漢沒有年青人當丞相的先例。於是『正三公官分職』的辦法便被提了出來,不但恢復三公鼎立制度,而且把大司馬班在首位。不過把丞相地位壓到大司馬下面,和秦漢以來舊制衝突厲害,便又依儒家三公學說將丞相之名改為大司徒,巧妙地掩飾新制的缺陷。哀帝的心意,丞相孔光十分清楚,極力迎合。在這次改制前,哀帝讓董賢拜訪孔光,儘管董賢父親董恭當過孔光屬吏,董賢作為大司馬地位又在孔光之下,但孔光『知上欲尊寵賢』,竟放下丞相架子,『送迎甚謹,不敢以賓客均敵之禮』。王夫之曾痛斥孔光之行是『執臣主之禮』。然因哀帝高興,孔光不但穩固了自己官位,而且兩個侄子也因此得以拜官。由此可見,元壽二年的改制,表面上丞相權力分散,地位降低,然究哀帝之動機不但不是出於君權、相權之爭,恰恰相反,而是孔光為進一步討取哀帝歡心,一致尊寵董賢的結果。當然,這是一種衰世的不正常現象,也不能代表當時統治階級的意志。
    總之,漢成帝以後三公鼎立制度之建立,雖然和漢武帝之改革相比,歷史背景、國力強弱相差很大,具體措施也不一樣,但就其基本指導思想言,總的來說卻是相同的。即都不是出於統治集團內部權力之爭的需要,而是為了通過改革,加強統治,維護整個封建地主階級的政治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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