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

百度

搜狗

360

搜狗

谷歌

搜狗
查看: 2213|回覆: 0

[制度研究] 西漢的中央官制

[複製連結]
沙舟 發表於 2007-7-19 15: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zh5000
西漢官僚機構的設置,基本上沿襲秦制而有所更新。中央政府的官員分爲三個部分:
第一,外朝官。包括自丞相以下至六百石官,在丞相府中有個百官朝會殿,皇帝有時也親臨朝會殿與丞相商議國事,或由丞相主持廷議,然後領銜上奏。
第二,內朝官。或稱中朝官。包括大司馬和左、右、前、後將軍,以及侍中、散騎、諸吏、諸郎、博士等。所謂內朝官或中朝官就是由皇帝直接差遣,而不專任行政職務的,與行政性質的正規官稱的外朝官相對而言的。
第三,宮廷官。包括詹事、內侍等。宮廷官依其職守是專門處理皇帝家庭事務的,但在皇權專制時期,這些官員實際上已介入了政治活動,掌握了部分權力,所以應該包括在中央政府的官僚機構中。
由此可見,西漢官制的重要特徵之一是:行政性質的與宮廷服務性質的兩套並立,而其間又有互相交叉互相關聯。關於這個問題,可以作如下的說明:
第一,中央最高政務機構掌握在丞相(相國)、太尉、御史大夫三人手中。丞相是最高行政長官,丞相有所請求,皇帝無不應允。由於丞相權位太重,威協了皇權,皇帝很不放心,所以自武帝以後,章奏的拆讀與審議,轉歸尚書。丞相若有過失,反由尚書問狀劾奏。從此,丞相的權力逐漸縮小,但是還保留著領銜上奏的形式。例如霍光以大將軍領尚書事,總攬朝政,但在廷議廢昌邑王時,還是以丞相楊敞領銜上奏。其後只有領尚書事才是掌握實權,不領尚書事,雖位至三公,也無實權。這是西漢政治重心轉移的一種趨勢。太尉是最高的軍事長官。御史大夫一方面爲丞相之副貳,一方面供內廷的差遣,同時又握有監察行政官吏的權力。丞相、太尉、御史大夫雖然都是政權實際的負責人,但三者品秩並不相同。丞相、太尉秩萬石,月俸六萬錢,率以列侯爲之。御史大夫秩中二千石,月俸四萬錢。御史大夫秩級在三者之中爲最低。武帝元狩四年,(前120年),罷太尉,置大司馬。成帝綏和元年(前8年),更名御史大夫爲大司空,其官俸提到與丞相同等。哀帝元壽二年(前1年),更名丞相爲大司徒。這時外戚王氏(皇后王政君諸弟)以大司馬秉政,地位反在大司徒之上。
第二,中央行政機關本身兼有業務。例如大司農是國家財政總匯,所管的有倉儲、水利、貨運及官賣的各種事業,甚至管治安的中尉(執金吾)也管造船,管祭祀的太常也管醫藥。這種相互交叉的關係在當時是怎樣調節,就不清楚了。
第三,漢代有一種無職務、無官署、無員額的官名,不在正規編制之內,而直接與皇帝接近,能起相當的政治作用。這些人都屬於郎的一類。郎是殿廷侍從的意思,其任務是護衛,陪從,隨時建議,備皇帝顧問及差遣。有議郎、中郎、侍郎、郎中之別。中郎、郎中的首腦稱將。中郎分別屬於五官中郎將,左中郎將,右中郎將,統謂之三署。郎中則有車、戶、騎三將。在此以上又有大中大夫、中大夫(光祿大夫),諫大夫等,則純以議論政事爲職。又有博士,爲學術顧問官性質,也有參加政事討論的義務,這些都可以作爲中朝官或內朝官的成員。
這些都說明西漢官制是有系統的,但也是不很明確的,在西漢二百餘年間(前206――公元8年),官制是不斷變革的,其中重大改革大約有四次:
第一次,在西漢建立之初,劉邦在蕭何、叔孫通等的輔佐下,制定了新官制,大體沿用秦制,但有所增減。這次改革是開國的草創階段,機構簡單,官員不多。
第二次,在漢景帝時,更改一些官名,如改『奉常』爲『太常』;改『衛尉』爲『中大夫令』;改『廷尉』爲『大理』;改『典客』爲『大行令』;改『治粟內史』爲『太農令』等。更重要的改革是在平定吳楚七國叛亂之後,【漢書・百官公卿表】載:『景帝中五年令諸侯不得復治國,天子爲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謁者、郎諸官長丞皆損其員。』這是一次加強中央集權,削弱諸侯勢力的重大改革。
第三次是在武帝時,這次改革的要點有:
(一)對一些官名作了更改,如改『中尉』爲『執金吾』,改『大行令』爲『大鴻臚』,改『郎中令』爲『光祿勛』等。
(二)增設一些官員,【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馬,以冠將軍之號。』設立十三部州刺史;設立大批的郎官;設立掌管水利(『水衡都尉』),山林、鐵官等掌管生產部門之官;設五經博士等。
(三)加強京城的軍事防衛力量,設司隸校尉和城門校尉,又設京城八校尉(中壘、屯騎、步兵、越騎、長水、胡騎、射聲、虎賁等八校尉),這些校尉品秩都很高(皆爲二千石)掌握駐京武裝力量。
(四)設立管理邊疆地區及少數民族之官(如在『典屬國』之後,設都尉、丞、侯、千人、九澤令等)。
這次的改革面比較廣,加強了朝廷對州郡的控制,也注意到生產部門。但有些官吏的設置較濫,改變也較頻繁。
第四次,在成帝、哀帝時,改革了一些官名。如哀帝時改『丞相』爲『大司徒』;成帝時改『御史大夫』爲『大司空』,改州『刺史』(秩六百石)爲州『牧』(秩二千石),這時各地人民起義漸多,故提高州官品秩、加強州官之權,以鎮壓起義的群眾。
漢代機構的名稱,除丞相府、御史大夫府外,一般只以其官署所在稱爲『寺』,不象後代先有一個機構名稱,然後設一個主官。所以往往官名即是機構之名。大概每一主官都有一個事務長,如丞相則有長史,御史大夫及其他則有丞。至於內部的屬官則不立專名,由長官自行徵辟任用,一般統稱掾屬。
漢代高級軍職多以校尉稱呼。如城門校尉、屯騎校尉等,各有所統之兵,皆隸於中央,而地方則無正式常設之兵。因此也就沒有地方之軍職。最高級的統帥稱將軍。將軍有兩種,一是常設將軍,如車騎將軍、衛將軍、前後左右將軍等,於掌軍之外兼參預政事。一爲臨時派遣出征之將軍,多在其上特加名號,如伏波將軍,度遼將軍之類,戰爭結束,名號隨之撤銷。
校尉中比較特別的是司隸校尉,本來也是一種督察官,職在察舉官吏的不法行爲,後來逐漸變成了京畿地區的高級行政督察官。
西漢官制不斷改革的原因有二:第一,由於商人地主與貴族地主的矛盾不斷加深,西漢政府爲了加強貴族地主的實力,所以不斷改革,增設某些官稱,變動官員機構的職權,以鞏固中央集權。尤其是武帝時,爲了重用外戚貴族,便廢棄太尉而以大司馬,大將軍的名義爲事實上的執政,丞相府就逐漸變成了只能奉行既定政策的機關。從此以後,外戚之權日重,而商人地主的實權日受侵奪;第二,西漢政府爲了鎮壓農民的反抗,就多次調整軍事設施,增強武裝力量。所以,西漢官職改革的一個重要特徵之一,就是加強武官和州官的實權,如以大將軍執政,改州刺史爲州牧,秩由六百石提高到二千石。
漢代官員是以俸祿多少來表明其職位之尊卑,所以官稱往往叫若干『石』(音d4n)【漢書・百官公卿表】顏師古註:
漢制三公稱『萬石』,其俸月各三百五十斛谷。其稱中二千石者月各百八十斛,二千石者百二十斛,比二千石者百斛,千石者九十斛,比千石者八十斛,六百石者七十斛,比六百石者六十斛,四百石者五十斛,比四百石者四十五斛,三百石者四十斛,比三百石者三十七斛,二百石者三十斛,比二百石者二十七斛,一百石者十六斛。所謂『谷』是指原糧,每石重約一百二十斤,如果以數量言,一石相當於一斛,一斛有十斗,一斗相當於現在的二千毫升。漢以石數爲官秩名,應是根據秦制而來的。一般說來,九卿是中二千石,郡守次一等,是二千石,其他再次一等的是比二千石。
西漢的中央政府,組織甚爲龐大,皇帝之下,內分三公、九卿、列卿、宮官四大部門。其中三公地位最高,九卿次之,列卿又次之,宮官爲皇帝御用的家奴。中央政府本爲最高的行政機關,但在漢初,因爲前有異姓諸侯王,後有同姓諸侯王的割據,中央政府的權力並不甚大。直至武帝時,由於集權政治的建立,才成爲最高的權力機關。
所謂三公,就是指總理庶政的丞相(又稱大司徒),總理軍政的太尉(又稱大司馬),主司糾察彈劾的御史大夫(又稱大司空)。
丞相,又稱相國,秦官,爲天子之丞,助理萬機。【漢書・百官公卿表】云:『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綬,掌丞天子助理萬機。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國,綠綬。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復置一丞相。有兩長史,秩千石。哀帝元壽二年更名大司徒。』漢王元年(前206年),以蕭何爲丞相,二年(前205年)以曹參爲假左丞相,屯兵關中。劉邦即帝位後,任命樊噲以相國名義出擊盧綰。【史記・蕭相國世家】載:漢十一年(前196年),『上已聞淮陰侯誅,使使拜丞相何爲相國,益封五千戶,令率五百人一都尉爲相國衛』。惠帝二年(前193年),蕭何死,以曹參爲相國。五年(前190年)曹參死,此後置左、右丞相,以右丞相爲首。文帝二年(前178年),再改丞相爲一人。武帝征和二年(前91年)。以劉屈游左丞相,分丞相長史爲兩府,意欲重擇一右丞相,但最終未能實現。
漢本以列侯爲丞相,而公孫弘以布衣爲御史大夫,後擢升爲丞相,武帝特封之爲平津侯。此後,便有先爲丞相後再封侯的慣例。凡丞相必爲列侯,故稱丞相爲君侯。因武帝封公孫弘爲列侯,食邑爲高成縣平津鄉,此鄉範圍很小,僅六百五十戶,從此有丞相封侯不過千戶的慣例。
皇帝對丞相禮遇隆重。凡拜相,天子臨朝,六百石以上的官員皆得朝會。凡丞相進見,皇帝得離坐;丞相病重,皇帝得親臨問疾,並遣使送藥;丞相死後,移歸私第,皇帝車駕往吊,並賜棺,賜葬地,賜冥器等。由此可見丞相地位之尊崇了。
丞相掌握選舉、任官、黜陟刑賞之權。如武帝時,田`爲相。他入朝奏事,皇帝言聽計從。文帝時,申屠嘉爲相,入朝,見鄧通在文帝旁邊禮節怠慢,他返回相府,立即寫檄文召通。鄧通至相府,免冠赤足,頓首謝罪。但申屠嘉還是不放過,說他戲弄殿廷,準備殺他,後來還是皇帝出面說情,鄧通才免於一死,可見丞相權力之大。
丞相對皇帝詔命若有不同意見,可拒絕執行或面折廷爭。【漢書・王陵傳】記載漢惠帝死後,呂后欲諸呂爲王,問右丞相王陵。陵曰:『高皇帝刑白馬而盟曰:「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今王呂氏,非約也。』當面抵制了呂后的違法主張。景帝欲封后兄王信爲侯,因丞相周亞夫的反對而作罷。哀帝想要加封董賢食邑二千戶,丞相王嘉封還詔書,拒不執行。這些都說明丞相權力之大。後來,政權逐漸移歸尚書。大臣有罪,由尚書劾奏;選任御史大夫,由尚書品定高下;官吏有功遷升,上報尚書;州郡官吏入朝奏事,則面見尚書。這樣,丞相的行政權力便大大削弱。
丞相之佐官有長史,司直,諸曹掾屬等。
長史,【漢書・百官公卿表】云:『文帝二年,復置一丞相,有兩長史,秩千石。』長史爲相府諸吏之長,職無不攬。丞相有事,則召長史付諸施行。
司直,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舉不法,職在監察官吏,位在司隸校尉之上。
諸曹掾屬,由丞相直接委任,任職期間若成績優異,丞相可薦舉於朝廷。據【漢書・翟方進傳】載,丞相掾多達三百餘人。掾是各曹的主官。屬,位居掾之下,【翟方進傳】注引【漢儀注】云:『東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屬比二百石。正曰掾,副曰屬。』三公開府,分閣下與諸曹,三公治事之處爲黃閣。設有主簿、省錄眾事,負責檢點收錄;閣下令史,負責威儀諸事(即儀仗執事之類);記事令史,負責奏報文書;門令史,負責府門。其餘令史,分別典管各曹文書。
諸曹,爲分曹辦事之所。各置掾屬,而以長史總置諸曹事。西曹主相府諸吏之任用,蕭何曾爲丞相西曹掾;東曹主二千石長吏之任用,嚴延年父曾爲丞相東曹掾;奏曹主奏章,陸賜曾居奏曹;議曹主參謀議,李尋曾爲議曹掾;侍曹主賓客;集曹主廷議記事。大車屬,主管車馬,鄭崇曾任其職。其他諸如辭訟、決獄、錢穀、盜賊、罪法諸務,也各有所主。有丞相征事,【漢書・功臣表五】云:『弋陽節侯任宮,以故丞相征事,手捕反者左將軍桀。』【漢儀注】:『征事,比六百石。』丞相史,尹咸、孫禁任其職,據【漢舊儀注】,秩四百石。丞相少史,王山壽、王禁曾任其職,【漢儀注】:『武帝又置丞相少史,秩四百石。』計相,【西漢會要・職官一】云:『張蒼爲計相一月,更以列侯爲主計四歲。蕭何爲相,令蒼以列侯居相府領郡國上計者。』其後,相府的主計(即計相)也有以列侯充任。宰士,【漢書・翟方進傳】師古註:『謂丞相掾史爲宰士者,言其宰相之屬官,而位爲士也。』
太尉,【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太尉,秦官,金印紫綬,掌武事。』【漢書・爰盎傳】云:『太尉本兵柄。』不常置,如果罷太尉,則以其職歸丞相。【史記・將相名臣年表】云:『高帝二年(前205年),太尉長安侯盧綰。』始以盧綰爲太尉。五年(前202年)罷太尉官,十一年(前196年)又以周勃爲太尉,以後便取消太尉官稱。直至惠帝六年(前189年)再以周勃爲太尉。文帝三年(前177年),又罷太尉,權歸丞相。其後或置或廢。或以大司馬大將軍掌軍政大權。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年)以大將軍衛青功多,特加大司馬稱號,以表尊崇。後元二年(前87年)以霍光爲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宣帝地節三年(前67年),置大司馬,不冠將軍,也無印綬官屬。成帝綏和元年(前8年)始賜大司馬金印紫綬,置官屬,祿比丞相,去將軍號。哀帝建平二年(前5年)再除去大司馬印綬,官屬依舊加將軍稱號。元壽二年(前1年)再賜大司馬印綬,置官屬,去將軍號,位在司徒之上,有長史秩千石。西漢末年,王氏相繼爲大司馬領尚書事,至王莽則藉此地位而篡漢奪權。
太尉職掌軍政,對武官的功過,至年終則課其殿最而行以賞罰。太尉的屬官除長史外,其他就極少見了,有時就根本不置屬官。太尉沒有調兵遣將主權。假如沒有皇帝的兵符,也不能統率軍隊。這從諸呂之亂太尉周勃所處的地位就可看出:當呂后死後,呂祿爲上將軍,居北軍;呂產爲相國,居南軍。周勃想要進北軍而不得入。後紀通持符節偽稱帝命,始納周勃入北軍。勃又使酈寄詭稱帝命要呂祿交出兵權,周勃才統率北軍。從這段史實便可看出太尉不能調兵,也不能統率軍隊,這個大權掌握在皇帝手裡。西漢太尉屬吏不多,但若大司馬領尚書事,則應設置管理行政的屬吏,若不領尚書事,則不開府置官屬;而冠將軍之號,則應有部曲(即軍隊的編制:大將軍營有五部,每部設校尉一人,部下有曲,曲設軍侯一人)。其屬吏有:
長史一人,【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太尉有長史,秩千石。』大司馬司直一人,【西漢會要・職官一】云:『平帝召金欽爲大司馬司直。』【漢舊儀】云:大司馬司直於『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大司馬史,張戎曾任。功曹,【西漢會要】載:大將軍王鳳除蕭育功曹。議曹史,【西漢會要】云:『大司馬史高辟匡衡爲議曹史。』門下史,【西漢會要】云:『大司馬車騎將軍召揚雄以爲門下史。』主簿,【西漢會要】云:『大司馬商除杜鄴爲主簿。』
御史大夫,【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副丞相。』成帝綏和元年(前8年),更名大司空,祿比丞相,哀帝建平二年(前5年),臀御史大夫。元壽二年(前1年)再改爲大司空。秩中二千石,【漢書・朱博傳】云:『故事,選郡守相高第爲中二千石,選中二千石爲御史大夫。』丞相位缺,往往以御史大夫繼其任。故俗稱丞相、御史大夫爲二府。張湯爲御史大夫,每奏事,直至日晚,天子忘食,而丞相則徒有虛名,天下事皆決於湯。甚至連皇帝的詔令也都由御史大夫下達,例如高帝十一年(前196年)下求賢詔:『御史大夫(周)昌下相國,相國侯下諸侯王,御史中執法下郡守。』文帝十三年(前167年)詔:『制詔御史,其除肉刑。』御史大夫又是最高的法官和監察官,例如有人盜發文帝陵園埋葬的錢,帝命御史大夫張湯治其事。又郡國所上的計簿不符實際,宣帝命御史覆核對簿籍。
御史大夫有兩丞,一個是御史丞,是御史大夫之助理。一個是御史中丞,【漢書・百官公卿表】云:『中丞,在殿中蘭台,掌圖籍秘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員十五人,受公卿奏事,舉劾按章。』中丞又叫中執法,【漢書・薛宣傳】云:『成帝初即位,宣爲中丞,執法殿中,外總部刺史。』對刺史和郡國守相所貶退和舉薦,涇渭分明,豪無徇私。御史大夫之所以是最高的執法官,就是其所屬的御史中丞的職掌所決定的。成帝綏和元年(前8年),改御史大夫爲大司空,金印紫綬,祿比丞相。哀帝建平二年(前5年),又恢復御史大夫的官稱。元壽二年(前1年),再改爲大司空,並改御史中丞爲御史長史,御史長史爲御史台之主官,而大司空就不是最高的執法官吏了。
御史大夫所領的侍御史15人,皇帝有時可派以特殊任務,如惠帝三年(前192年)派遣御史監三輔,稱爲監御史。也有特派監軍的,稱爲監軍御史。武帝時,曾派遣繡衣直指御史書討奸猾,治大獄。又有治書御史(皇帝齋戒時,命御史持書)、符璽御史,皆有印綬。這類御史官稱,隨事而設,廢置不定。
御史大夫的屬吏還有御史掾,西曹掾、主簿、少史、御史屬、柱下令等。
九卿
漢承秦制,在中樞機構設列卿,分別主管一部分事務。【西漢會要・職官一】引劉熙釋云:『漢置十二卿:一曰太常,二曰太僕,三曰衛尉,四曰光祿勛,五曰宗正,六曰執金吾,七曰大司農,八曰少府,九曰大鴻臚,十曰廷尉,十一曰大長秋,十二曰將作大匠。』劉熙認爲漢有十二卿,但據【漢書・百官公卿表】所列,自太常至執金吾計十卿,秩皆中二千石,丞皆千石。又【漢書・何武傳】及【朱博傳】都有九卿的說法。對於這個問題,韋昭辨云:『漢正卿九:一曰太常,二曰光祿,三曰衛尉,四曰太僕,五曰廷尉,六曰鴻臚,七曰宗正,八曰司農,九曰少府,是爲九卿。執金吾爲本故中尉,掌徼巡宮外,司執奸邪,至武帝更執金吾爲外卿,不在九卿之列。大匠,次金吾。長秋,自皇后宮,非天子卿員。』自韋昭辨析之後,便有正卿、外卿的提法。九卿之說,源於周代,但漢代的所謂九卿,既不是從職掌上區分,也不是從祿秩上區分,只是沿襲古稱而已,並無實際意義。
漢代的九卿,屬於行政性質的實在只有管刑獄的廷尉,管招待外賓的大鴻臚,管國家財務的大司農。其他都以皇室的禮樂、車馬、宗族、侍衛爲主要職務。所以宮廷服務的性質在漢代的官制中是非常突出的。九卿職掌如下:
一、太常,【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奉常,秦官,掌宗廟禮儀,有丞。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更名太常。』顏師古說:『太常,王者旌旗也。王有大事則建以行,禮官主奉持之,故曰奉常也。後改曰太常,尊大之義也。』據【漢書・叔孫通傳】載,漢七年(前200年)高帝命叔孫通制定朝儀禮樂。叔孫通受命召集了30人共同編排了一個十分隆重的朝禮儀式,並在長樂宮做了一次相當成功的彩排。高祖看了,覺得這樣才能正君臣之禮,十分高興,便拜叔孫通爲奉常,賜金五百斤。可見太常在漢代即是掌宗廟祭祀與禮儀。王莽時曾改爲秩宗。其屬官據【百官表】載有『太樂、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醫六令丞,又均官、都水兩長丞,又諸廟寢園食官令長丞,有b太宰,太祝令丞,五疇各一尉。』太丞令、丞,掌伎樂,國家有祭祀,請奏樂。太祝令丞,掌讀祝文及迎送神。太宰令丞,掌宰牲及饌具。太史令丞,掌天時星曆。太卜令丞,掌卜筮。太醫令丞,掌巫醫。令秩皆六百石。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更名太祝爲祠祀,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改稱廟祀,初置太卜。
太常機構龐雜,其屬吏掾史有:太常掾、太常掌故、太史掌故、史書令史、待詔、大典星、治歷、望氣、望氣佐、高廟僕射、廟郎、寢郎、園郎、禮官大夫、曲台署長、寫書官等,吏員多至二千人。
博士也隸屬太常,【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博土,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員多至數十人。』又據【史記・循吏列傳】載,公儀休爲魯博士。【漢書・賈山傳】載,賈山祖父祛,曾任魏王博士弟子。可見博士這一官稱六國時就已經有了。初期的博士掌望氣迎神和卜筮諸事。至武帝建元五年(前186年)立五經博士,專以講授經學,宣帝黃龍元年(前49年)員額增至12人。博士的考試也歸太常主持。武帝元光五年(前130年),詔征賢良文學,川推薦公孫弘。太常奏弘第居下,武帝擢弘爲第一。
二、光祿勛,【漢書・百官公卿表】云:『郎中令,秦官,掌宮殿掖門戶,有丞。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光祿勛。』王莽改名司中。秩中二千石。有丞一人,秩千石。高帝時,審食其當過郎中令,其屬官有大夫、郎、謁者,皆沿秦制。此外,還有期門、羽林,都是光祿勛的屬官。
大夫,【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大夫掌論議,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諫大夫,皆無員,多至數十人。』這些都是屬於參謀顧問之官,初由武士任職,後才改用文學之臣。諫大夫原爲秦官,漢初廢,至武帝元狩五年復置,秩比八百石。太初元年更名中大夫爲光祿大夫,秩比二千石。太中大夫秩比千石如故。當時朝政多下公卿、大夫、博士議論,法令政策也多由此作出。賈誼、晁錯、董仲舒、主父偃都曾任過大夫。
郎,【漢書・百官公卿表】云:『郎掌守門戶,出充車騎,有議郎、中郎、侍郎、郎中,皆無員,多至千人。議郎、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中郎有五官、左、右三將,秩皆比二千石。郎中有車、戶、騎三將,秩皆比千石。』除議郎外,皆主執戟宿衛。中郎三將分統三署諸郎。又有虎賁中郎將,羽林中郎將、分統虎賁、羽林諸郎。羽林有令、丞。
郎的屬官還有:外郎,也稱散郎或郎署長,馮唐曾任其職。車郎,主管車輛。輦郎、戶衛、騎郎將、郎中騎千人等。所以郎官的數量相當多。凡在殿中爲郎,常遞補長吏。【漢書・董仲舒傳】說:『長吏多出於郎中、中郎。』所以郎爲士人作官爲宦的一個階梯。
謁者,【漢書・百官公卿表】云:『謁者掌賓受事,員七十人,秩比六百石,有僕射,秩比千石。』【漢書・周勃傳】云:『(滕公)乃奉天子法駕,迎皇帝代邸,報曰:「宮謹除。」皇帝入未央宮,有謁者十人持戟衛端門。曰:「天子在也,足下何爲者?」不得入。太尉往喻,乃引兵去,皇帝遂入。』可見謁者除掌傳達,接待賓客外,還是宮廷的守衛。有時還受臨時差遣,【漢書・朱博傳】載,哀帝詔『假謁者節召丞相詣廷尉詔獄。』
期門,掌執兵送從,武帝建元三年(前138年)初置,多至千人,有僕射,秩比千石。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更名虎賁郎,置中郎將,秩比二千石。屬官有給事期門。
羽林,也掌送從,位僅次期門,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初置,名爲建章營騎,後改名羽林騎。又把從軍死事者的子孫養在羽林,進行訓練,號稱羽林孤兒。羽林有令丞。宣帝令中郎將、騎都尉監督羽林,秩比二千石。屬官有羽林黃頭郎。
僕射,秦官,侍中、尚書、博士、郎皆有設置。【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古者重武官,有主射以督課之,軍屯吏、騶、宰、永巷宮人皆有,取其領事之號。』孟康註:『皆有僕射,隨所領之事以爲號也。若軍屯吏則曰軍屯僕射,永巷則曰永巷僕射。』
三、衛尉,【漢書・百官公卿表】云:『衛尉,秦官,掌宮門衛屯兵,有丞。景帝初更名大夫令,後元元年(前143年)復爲衛尉。』衛尉秩中二千石;設丞一人,秩千石。武帝時李廣爲未央衛尉,程不識爲長樂衛尉。宣帝時范明友爲未央衛尉,鄧廣漢爲長樂衛尉。西漢只有未央宮常設衛尉,其他如長樂、建章、甘泉等宮則不常置。故【百官公卿表】所列僅未央宮之衛尉,其他宮則缺。屬官有公車司馬令、丞,掌守司馬門,凡天下奏事,四方貢獻和徵召均總領之。衛士令丞,掌守衛護從。旅賁令丞,專供奔走之役。令秩六百石。又諸屯衛侯,司馬二十二官員皆在其屬下。
四、太僕,【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太僕,秦官,掌輿馬,有兩丞。』王莽改名太御。秩中二千石。高帝時,夏侯嬰當過太僕。丞秩千石,掌乘輿並主馬政,有牧師諸苑三十六所,分置北邊、西邊,分養馬三十萬頭。景帝與武帝時爲伐匈奴,大量飼養馬匹,天下馬匹往來長安者,經常數以萬計。
中太僕,掌皇太后輿馬,不常置。
農官,據【漢書・食貨志】記載,武帝時水衡少府,太僕,大農各置農官,專司耕種官田。
此外,還有駿馬監、平樂監、刂屑唷⒕撬居和家車吏(掌漢王之家車,非軍國所用。)
五、廷尉,【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監,秩皆千石。景帝中元六年(前144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前137年)臀廷尉。宣帝地節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哀帝元壽二年(前1年)臀大理。王莽改曰作士。』應劭註:『聽獄必質諸朝廷,與眾共之,兵獄同制,故稱廷尉。『秩中二千石,爲最高司法官。朝廷每有大獄,皆由廷尉審理,又有『雜治』之法,相當於後代的會審。【漢書・刑法志】載:『高皇帝七年,制詔御史:「獄之疑者,吏或不敢決,有罪者久而不論,無罪者久系不決。自今以來,縣道官獄疑者,各讞所屬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以其罪名當報之。所不能決者,皆移廷尉,廷尉亦當報之。廷尉所不能決,謹具爲奏,傅所當比律令以聞。」上恩如此,吏猶不能奉宣。』這段記載說明了廷尉是審判全國疑難案件的最高機構,除個別特難案件上報皇帝裁決外,有終審裁判權。
屬吏有:廷尉史、奏曹掾、奏讞掾、從史、廷尉文學卒史、書佐等。
六、大鴻臚,【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典客,秦官,掌諸歸義蠻夷,有丞。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大鴻臚。』秩中二千石,丞秩千石。掌諸王列侯與內附部族之封拜、朝聘、宴饗、郊迎之禮儀。又接待地方上計諸吏。屬官有行人令、丞,譯官令、丞,別火(獄官)令、丞及郡邸長丞。武帝太初元年改行人爲大行令,初置別火。王莽改大鴻臚爲典樂。最初置郡國邸屬少府,繼而屬中尉,最後屬大鴻臚。
典屬國,【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典屬國,秦官,掌蠻夷降者。』秩二千石,置都尉、丞、侯、千人。凡邊疆各族降服於漢,仍保存其國號者,稱爲屬國。由典屬國掌管其事。蘇武從匈奴回漢後曾任此職。武帝元狩三年匈奴昆邪王降,設置五個屬國以處之。宣帝神爵二年(前51年)爲降羌置金城屬國,王鳳三年(前55年)置西河、北地屬國,處理匈奴降者之政事。據【漢書・地理志】載:安定屬國都尉治三水;天水屬國都尉治勇士;上郡屬國都尉治龜茲;西河屬國都尉治美稷;五原屬國都尉治蒲澤。此外又有張掖屬國都尉、居延屬國都尉,成帝河平元年(前28年)省典屬國,併入大鴻臚。屬官有九澤令,主客,大鴻臚文學,大行治禮,大行卒史等。
七、宗正,【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宗正,秦官,掌親屬,有丞。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年)更名宗伯……王莽並其官於秩宗。』秩中二千石,丞一人,秩千石。掌序h王國m庶六次,及諸宗室親屬遠近,郡國歲因計上宗室名籍。若有犯法當髡者,先上宗正,由宗正上報後執行。屬官有都司空令丞、內官長丞。都司空令丞,掌治宗室罪人;內官長丞,【漢書・律曆志】云:『主分寸尺丈引,所以度長短也。』諸公主家令、門尉皆屬之。最初內官屬於少府,繼而屬於主爵,後來才歸宗正。平帝元始五年(公元五年),詔郡國置宗師,掌皇室宗族之散居郡國者,考察不從教令與有冤失職者,上之宗正。吏員有主傅、主府、舍人等。
八、大司農,【漢書・百官公卿表】云:『治粟內史,秦官,掌谷貨,有兩丞。景帝后元元年(前143年)更名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大司農……王莽改大司農曰羲和,後更爲納言。』秩中二千石。兩丞秩千石。掌谷貨,是主管財政之官。凡各地田祖口賦之收入、鹽酒專賣、鼓鑄的統制、平準、均輸與漕運的管理,以及各地物產的調度,國家的開支等,均由大司農掌管。據【漢書・食貨志下】載,武帝元狩中,桑弘羊曾任大司農中丞,管會計之事。在桑弘羊任職期間,提請置大司農部丞數十人,分部主郡國,均輸鹽酒事。平帝元年(公元1年)置大司農部丞13人,各主一州,勸課農桑。王莽時置部丞6人,分掌州農桑事。屬官有太倉,均輸、平準、都內,籍田五令、丞,斡官、鐵市兩長丞,又郡國諸倉農監、都水共65名官長,丞都爲其屬下。p粟都尉,武帝時掌軍中財政,不常置。其他吏員有大司農史,大司農斗食屬、治粟都尉(【食貨志】載,桑弘羊爲治粟都尉、領大司農,盡斡天下鹽鐵),農官(【食貨志】載,武帝水衡少府、太農、太僕,各置農官。)稻田使者,榷酤官(昭帝始元六年罷)等。
九、少府,【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少府,秦官,掌山海地澤之稅,以給供養,有六丞……王莽改少府曰共工。』秩中二千石,丞千石。凡皇帝衣食起居,醫藥供奉,園林遊興,器物製作,皆歸少府所領。其屬官甚多,據【百官公卿表】載有『尚書、符節、太醫、太官、陽官、導官、樂府、若R、考工室、左戈、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東織、西織、東園匠十六官令丞、又胞人,都水、均官三長丞,又上林中十池鹽,又中書謁者、黃門、^盾、尚方、御府、永巷、內者、宦者八官令丞。諸僕射、署長、中黃門皆屬焉。』
尚書令、丞,漢承秦制,置『六尚』,即尚書、尚冠、尚衣、尚沐、尚席、尚食(尚食後併入太官)。尚書掌收受章奏,出宣詔命。秦時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發書,稱爲尚書。依舊例,諸臣上書,都要分寫兩份,一份作爲副封。尚書受書後先拆看副封,若見文意不佳,便不予上奏。御史大夫魏相請廢除副封,以防止尚書從中徇私舞弊,欺矇呈上。對於頒發的詔令,尚書也留有底稿備查。如竇嬰自稱曾受景帝詔,說『事有不便,可上書天子』。武帝時,嬰上奏其事,武帝令尚書查閱存稿,卻不見景帝遺詔。大臣上奏,常使尚書讀奏,如大將軍霍光聯名上奏請廢昌邑王,使尚書讀奏。大臣有罪,也命尚書問狀。如元帝懷疑丞相朱博、御史趙玄受傅太后指使,就召趙玄到尚書問狀。武帝游宴後廷,用宦者主尚書,改稱中書謁者令,成帝時,罷去宦者,再用士人爲尚書,尚書之稱如故。據【漢舊儀】載,最初以尚書四人分爲四曹,常侍尚書主丞相御史事;二千石尚書主刺史二千石事;民曹尚書主庶
人上書事;主客尚書主外國事,成帝置五人,設三公曹主斷刑獄。
符節令丞,掌虎符竹符。文帝二年(前178年)初與郡守爲銅虎符,竹使符。調兵用銅虎符,其餘徵發用竹使符,各分其半,左與郡守,右在天子。遣使至郡,持半符節勘合以驗真偽。符節令丞即司其事。
太醫,主皇家醫藥;太官,主膳食;謁官,主餅餌;導官,主擇米;樂府,主宮廷樂律兼采民風;若盧,如諄註:『若盧,官名也。藏兵器』。【品令】載:『若盧郎中二十人,主弩射,【漢儀注】有若盧獄令,主治庫兵將相大臣』;考工室,主作器械;右弋,地名;東園匠,主作陵內器物;胞人,即庖人,主掌屠宰諸事;鈞盾,主近苑囿;尚方,主作禁器物;御府,主天子衣服。
中書謁者令,宦官。漢初中人有中謁者令。武帝加中謁者令爲中書謁者令,置僕射。宣帝時,任中書官弘恭爲令,石顯爲僕射。元帝即位數年,弘恭死,石顯代爲中書令,專權用事,成帝廢其官,從此由宦官專權。【漢書・霍光傳】載霍山語:『後上書者益黜,盡奏封事,輒下中書令出取之,不關尚書,益不信人。』可見中書、尚書是兩種官。【司馬遷傳】云:『遷既被刑之後,爲中書令,尊寵任職。』這就是武帝加中謁者令爲中書謁者令之徵象。【漢書・蕭望之傳】云:『望之以爲中書政本,宜以賢明之選。』說明中書地位的顯要,所以司馬遷出獄後任中書令,才稱爲『尊寵任職』。【佞幸傳】云:『尚書百官之本,國家樞機』,尚書即中尚書之略,也就是中書。
黃門令丞,宦者,掌省中宦官。有給事黃門,小黃門,皆以宦官任之。【後漢書・朱暉傳】載,朱穆因事進見皇帝,陳述說:『臣聞漢家舊典,置侍中、中常侍各一人,省尚書事。黃門侍郎一人,傳發書奏,皆用姓族。』可見西漢黃門侍郎的職掌是傳遞書奏,並關通禁省內外。給事黃門,黃門侍郎,位在郎將、大夫之下。成帝以孔光子男放爲侍郎,給事黃門。哀帝時李尋遷黃門侍郎。
其他吏員還有:尚書郎(西漢原置4人)、尚書御史、給事尚書、尚符璽郎,太醫監、侍醫、太官獻食丞、太官獻丞、食監、尚食、尚席、樂府音監、樂府游徼、令史、東織室令史、中書僕射、黃門倡、倡監、馬監、黃門駙馬(天子駙馬在黃門任職者)、狗監、給事狗監、鈞盾冗從、尚方待詔、掖庭獄丞、掖庭牛官令、掖庭戶衛、少內嗇夫、暴室丞、暴室嗇夫、農官、中謁者(閹人爲之)、中涓(主清潔灑掃之事)、協律都尉、海丞(主海稅)、果丞(掌諸果實)等。
執金吾,【漢書・百官公卿表】云:『中尉,秦官。掌徼循京師。有兩丞、候、司馬、千人。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秩中二千石,丞千石。掌京師門內屯兵,爲京師巡邏以備盜賊。皇帝出巡則爲前導,儀仗威容甚壯。所以劉秀未當皇帝時說:做官當做執金吾。屬官有中壘、寺互、武庫、都船四令丞。都船、武庫有三丞,中壘兩尉。都船獄令,掌治水。寺互最初屬於少府,繼而屬主爵,最後屬執金吾(中尉)。
將作大匠,【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將作少府,秦官,掌治宮室,有兩丞,左、右中候。景帝中六年更名將作大匠。』秩二千石,丞秩六百石。主治宮室、宗廟、陵園、土木之事、屬官有石庫、東園主章、左右前後中校七令丞。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更名東園主章爲木工。成帝陽朔三年(前22年)罷中候及左右前後中校五丞。
水衡都尉,【漢書・百官公卿表】云:『水衡都尉,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年)初置,掌上林苑,有五丞。』秩二千石,應劭曰:『古山林之官曰衡,掌諸池苑,故稱水衡。』師古注;『衡,平也,主平其稅入』。【漢書・食貨志】載,自從楊可告緡打擊富商大賈,取得大量財物,充溢上林苑以後,就以水衡主管上林苑。此後水衡的職掌甚廣,不單是山林之官了。【漢書・龔遂傳】說:『水衡典上林禁苑,供張宮館,爲宗廟取牲,官職相近。』屬官有上林、均輸、御羞、禁圃、輯濯、鍾官、技巧、六廄、辨銅九官令丞。御羞,地名,在長安城南御宿川,其土肥沃,多出可供進貢的御物,故設官主之。羞,與宿字聲近,【揚雄傳】作『御宿』;輯濯,即揖濯,主行船:鍾官,主鑄錢;六廄,【漢舊儀】云:『天子六廄,未央、承華、P■、騎馬、輅C,大廄也,馬皆萬匹。』別設技巧之徒主六廄。此外又有衡官,水司空,都水,農倉等均屬之。上林有八丞十二尉,均輸四丞,御羞兩丞,都水三丞,禁圃兩尉,甘泉上林四丞,屬官還有虎圈嗇夫,輯濯士(主用輯及濯行船),農官,領護三輔都水。成帝建始二年(前31年),廢技巧、六廄官。王莽改水衡都尉爲予虞。
宮官
詹事,【漢書・百官公卿表】云:『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秩二千石。師古註:『皇后、太子家各置詹事,隨其所在以名官。』如長信宮詹事稱長信詹事。屬官有太子率更(掌知漏刻);家令丞(太子稱家,故曰家令。太子家令秩八百石);仆、中盾(主周衛徼道,秩四百石)、衛率(主門衛,秩千石)、廚廄長丞(掌膳食,廄馬諸事)。
皇后之官有中長秋、私府(主財物)、永巷、倉、廄、祠祀、食官令長丞及諸宦官。成帝鴻嘉三年(前18年),除皇后詹事,並屬大長秋。
長信詹事,秩中二千石,掌皇太后宮。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更名長信少府,平帝元始四年(公元4年)更名長樂少府。此後凡有太后,均置少府。諸公主家令隸屬宗正。
大長秋,【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將行,秦官,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長秋,或用中人,或用士人。』是皇后宮官,秩二千石。中人,即閹人,就是宦官。因是後宮官員故用閹人,偶用士人。
太子太傅、少傅,【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太子太傅、少傅,古官』,秩二千石。屬官有太子門大夫5人,秩六百石;庶子5人,秩六百石;洗馬16人,秩比六百石;舍人、太子中庶子、太子御驂乘、護太子家等。
黃門侍郎,秦官,漢代沿襲,無常員。【初學記】引董巴【漢書】曰:『禁門曰黃闥,中人主之,故號黃門令矣。然則黃門郎給事於黃闥之內,入侍禁中,故號曰黃門侍郎。』劉向【戒子歆書】云:『今若年少得黃門侍郎,要處也。』可見黃門侍郎地位之顯要。李尋、董賢並爲黃門侍郎。應劭說:『黃門郎每日暮向青瑣門拜,謂之夕郎。』又有給事黃門,揚雄、劉向均任過給事黃門。成帝以孔光子男放爲侍郎,給事黃門。
領尚書事,中朝官自大將軍以下,至於侍中,常侍,散騎以及光祿勛所屬,都是侍衛之臣,當時謂之宿衛。高帝死,陳平畏呂須讒言,固請宿衛。宿衛近在君主左右,故可以免受讒言。因丞相權勢發展,皇帝收其權於近臣,於是尚書權勢日增。但尚書權重而位卑,不能與外朝官抗衡,故常以大將軍以下諸將領尚書事,以參決政事。例如張安世以車騎將軍領尚書事,掌管機要。他以善於保密著稱,每參決大政,作出決定後,就稱病移居省外,聽說有詔令,佯作不知,派吏人去丞相府問明。所以大臣都不知道他參加議政。
『加官』是武帝時期官制改革的要點之一,【漢書・百官公卿表】說:『侍中,左右曹諸吏,散騎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將軍、卿大夫、將、都尉、尚書,大臣、太官令至郎中。亡員,多至數十人。』
侍中,【初學記】云:『古官也,黃帝時風后爲侍中,周時號常伯。』秦取古官置侍中之職,爲丞相史。丞相史五人來住殿內奏事,故謂之侍中,漢沿秦制,作爲加官。得出入禁中。【續漢志】引蔡質【漢儀】說:『侍中舊與中官俱止禁中,武帝時侍中莽何羅挾刃謀逆,由是侍中出禁外,有事乃入,畢即出。』其職掌據【初學記】引【齊職儀】云:『漢侍中掌乘輿服物,下至褻器虎子之屬。』當時侍中品類職守不一,大約有三種不同情況:(一)漢初用舊儒德高者任其職,以備切問近對。武帝時以孔安國爲侍中,兼掌皇帝唾壺,朝廷以之爲榮。因爲侍中兼侍候皇帝起居,是皇帝最爲親近的官員,所以時俗稱之爲『執虎子』。『虎子』就是褻器;(二)當時權貴子弟及幸臣以侍中爲榮,紛紛爭任其職。有的還在父母懷抱就授受這種寵位。如貴戚子弟有張辟強年十五,霍光年十八,金日■之子金賞、金建年八、九均受其職,與昭帝略同年,共臥起。洛陽賈人子桑弘羊年十三爲侍中,日夕與皇帝嬉戲。高帝時的籍孺、惠帝時的閎孺,文帝時的鄧通、哀帝時的董賢都任過侍中,西漢無常員,有多至10人的。
左右曹,【漢官儀】云:『左右曹受尚書事。』沈約【宋書】云:『漢使左右曹諸吏分堂,尚書奏事。』因爲尚書是在皇帝左右處理文書的官員,左右曹實際上就是分科辦事的尚書。
諸吏則是受特別委任察舉不法的官吏,職如御史中丞,武帝初置。孔光爲尚書令,周密謹慎,未嘗有過,故特加諸吏官。元帝時,太子少傅周堪爲諸吏、光祿大夫。
散騎常侍,本二官,皆秦置。【漢官儀】云:『秦置散騎,又置中常侍。』散騎,騎從乘輿車後,獻可替否。中常侍得出入禁中,常侍左右。漢因秦制,兼用士人,無常員。元帝時,劉向累遷散騎常侍,與蕭固大儒同侍左右。
給事中,【漢官儀】云:『給事中,秦官也,漢代沿襲,無常員,皆爲加官。』給事中就是在內廷行走的意思。【初學記】引【漢儀注】云:『上朝謁,平尚書奏事,以有事殿內,故曰給事中。』大夫、博士、議郎兼加之。掌顧問應對,位次中常侍。如孔光遷諸吏、光祿大夫、給事中領尚書事。大臣若加有這些名號,就以一身兼中朝外朝兩重身份。
文章來源:【歷代職官沿革史】

關於我們| 桂ICP備2022007496號-1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桂公網安備 45010302003000

小黑屋|手機版|舉報|網站地圖|華韻國學網|國學經典

掃一掃微信:Chinulture|投稿:admin@chinulture.co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