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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史] 关于宋代在我国封建社会中所处地位的考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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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天道化 发表于 2012-2-23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中华文史网
其次,有宋一代出现的另一社会问题是土地买卖的机会增加,地权转移频繁,造成了双重的社会效果。
前面说过,迄于唐代,土地买卖还不是到处可见的,门阀地主的土地主要不是靠购买而得。至宋则不然,随着世族势力的衰亡和品官地主的兴起,地主阶级内部各阶层的流动和新陈代谢加快,做为主要生产资料的土地很难长期稳定在一定人员的手中,地权转移加快。同时,商品经济的发展,也日渐使土地卷入商品交换领域,进行买卖成了公开合法之事。顾炎武对此观察的很深刻,他说:汉代称兼并土地的人为“豪民”,唐称为“兼并之徒”,而宋以下,“则公然号为田主矣。”[19]由被指称“兼并之徒”到公然誉为“田主”,变化可谓昭然。地权转移加速,带来两种社会效果:一方面,是产生了新的土地兼并。北宋仁宗时,“承平寝久,势官富姓,占田无限,兼并冒伪,习以成俗,重禁莫能止焉。”[20]南宋时,情况更有发展,大将张浚,至少有田六十万亩。陆九渊说:“然在一邑中,……所谓农民者,非佃客庄,即佃官庄,其为下户,自有田者亦无几。所谓客庄,亦多侨寄官户,平时不能赡恤其农者也。”[21]土地兼并的结果,必然导致大量自耕农丧失土地,引起农民的反抗。宋代有些农民起义,即因此而发。另一方面,它又有助于消除以往的庄园农奴制,使地主与农民的关系朝着以租佃关系为主的方向发展。诚如漆侠同志所说:“由土地买卖而引起的土地转移的加剧,使一些老牌地主受到重大打击,一些握有雄厚货币力量的商人转化为地主,这对于破坏世世代代的主奴关系、发展封建租佃制是有利的。”[22]前面说过,宋代农民所受的封建束缚有所削弱,有了转佃的自由,就和这种土地商品化的趋势有直接关系。
关于农民起义提出的“均贫富”口号,我们也应作两面观。一方面,它说明宋代农民和整个封建社会的农民一样,受着相当沉重的奴役和剥削,他们难以维持起码的生活条件,因而提出如此大胆而响亮的口号。另一方面,我们也不难想见,这个口号在唐代是不可能提出的。那时,广大无地农民是门阀地主的部曲、徒附,全部人身都由庄园主支配,世世代代处于农奴地位,谈不上经济上有什么平等、独立的要求。迄于宋代,农民所受的封建人身束缚日渐松驰,他们在反抗地主剥削和压迫的斗争中进一步在经济领域提出要求,完全是合乎规律的事情。
总之,对于宋代社会出现的土地兼并及农民起义提出的新口号,应该看作是封建社会在发展进程中所出现的现象,它是封建社会基本矛盾在新历史阶段的表现,表明了宋代仍存在着严重的社会问题、存在着阶级的对抗。不过,我们没有理由把这些视为封建社会已“江河日下”的标志和征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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