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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北宋榷茶制度下官府與商人的關係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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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鄰 發表於 2011-6-27 15:2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國讀史網
3.官府在與商人爭奪茶利鬥爭過程中的步步退讓,反映了北宋政府對豪商巨賈勢力依賴的加深。茶法自北宋『建國以來,法弊輒改。載詳改法之由,非有為國之實,皆商人協計,倒持利權,在更張,倍求奇羨。富人豪族坐以賈贏,薄販下估日皆睃削。』[52]豪商巨賈之所以穩穩地操縱了攘奪茶利鬥爭的主動權,根子就在於北宋政府在邊地入中問題上嚴重依賴他們。如仁宗時,河北『並邊十一州軍,歲計粟百八十萬石,為錢百六十萬緡,豆六十五萬石,芻三百七十萬圍,並邊租賦歲得粟豆芻計五十萬,其餘皆商人入中』[53]。這裡的商人入中竟占了全部物資的近92%,足見官府對商人依賴到何種程度。而真正有能力從事大規模入中並攫占虛估利潤的還是豪商巨賈。王安石一針見血地指出:『小賈不能入中,惟大賈能之。惟大賈始能則邊糴之權制於大賈,此所以糴價常高而官重費也。』[54]正是在這一背景下,當宋政府在入中和茶利兩者之間陷入熊掌和魚不可兼得的兩難境地時,一步步地向豪商巨賈對茶利的巧取豪奪做出退讓,也就成了宋政府既迫不得已,又勢所必然的選擇。

    在川陝榷茶期間,由於官營範圍的擴大,更重要的由於宋政府擺脫了在入中問題上對商人的依賴,爭奪茶利的主動權才真正轉移到了官府手中。下列官府川陝茶利表證明了這一點:

    年代 茶利錢(萬貫) 指數(%) 資料來源
    未榷前 30 100 【宋史】卷一八四【食貨志】
    熙寧七年 40 133 同上
    元豐元年 76.7 255 同上
    元豐二年至元豐五年 年均85.6 285 同上
    元豐五年後 100 333 同上

    主動權向官府手中的轉移,並不意味着商人與官府之間就只有矛盾鬥爭,沒有勾結利用了,相反,雙方不僅密切勾結,而且合夥對茶葉生產者進行的欺詐敲剝更加殘酷。如四川茶法規定官府向商人售茶時必須取息三分,於是,『客旅並牙子等,為見榷茶不許衷私買賣,一向邀難園戶。或稱官中高抬斤兩,或言多方退難,遂便於外面預先商量減價。其園戶各為畏法懼罪,且欲變貨營生,窮迫之間,勢不獲已。情願與商旅商議,每斤只收七分實錢,中賣於官,所餘三分,留在客人體上,用充買茶之息。才投場中賣了當,即時卻是客人明立姓名,正行請買。……(原註:假如茶一百斤,每斤合賣一百三十文,計價錢十三貫。其園戶既被邀難恐動,情願只作十貫賣與官場,即時卻是客人納錢一十三貫請買。文歷雖正,情弊則深)。如此則是園戶只得七分價錢,暗虧三分。官中雖得三分之息,自是園戶本錢,客人未曾出息。』[55]商人官吏狼狽為奸敲詐園戶的伎倆,僅憑這一條材料就可使我們一覽無餘了。

    四、 餘論

    第一,北宋榷茶制度下官府和商人共營、共利關係的結成有着深刻的經濟社會根源。漢武帝曾實行過的鹽鐵官營、均輸平準政策,到北宋時早已成為明日黃花。北宋除解鹽和川蜀官井鹽從生產、運輸到銷售全部由官府經營外,國家對其他的鹽以及茶、礬、進口的香藥等都採取了不直接進行生產而是控制資源再轉賣給商人銷售的方式,這是商品經濟空前發展的必然結果。龐大的商品流通體系,封建國家是難以完全包攬,獨家經營的。這個道理連歐陽修都認識到了:『今為國之利多者茶與鹽耳。』『商賈坐而權國利,其故非他,由興利廣也。夫興利廣則上難專,必與下而共之,然後流通而不滯。然為今議者,方欲奪商之利,一歸於公上而專之,故奪商之謀益深,則為國之利益損。……議者不知利不可專,欲專而反損。』因為『夫欲使十分之利皆歸於公,至其虧少,十不得三,不若與商共之,常得其五也。』所以『不惜共利而誘大商,此與商賈共利,取少而致多之術也。』[56]另一方面,隨着商品經濟的發展,商業資本的力量也空前壯大了,茶商有的擁資巨萬,數目驚人。前文所述一次買茶19萬斤的田昌、欠官府貼納錢14萬貫的李士宗等只是其中的代表。太宗至道年間,陳恕將立茶法,召茶商數十人使各陳利害[57]。此後茶法變革時徵詢茶商的意見似乎成了定製,就連對商人深惡痛絕的李諮在兩次實行貼射法前,也照例把商人請到三司衙門,『以訪利害』。除直接參與政府決策,興風作浪、左右政局更是大茶商的慣用伎倆,見錢貼射法的時行時廢便是明證。北宋茶商當官的例子也不勝枚舉。大茶商勢力的膨脹,是宋代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體化,共同成為封建統治支柱的重要渠道之一。惟其如此,北宋政府在推行政治經濟政策時就不得不依靠這股社會力量。

    第二,榷茶制度下官府和商人的相互利用,對穩定北宋封建國家的統治具有一定積極作用。北宋王朝始終存在着邊防危機警報長鳴、階級矛盾日益尖銳、財政狀況不斷惡化,也就是所謂『積貧積弱』的三大統治難題。這三者密切關聯,相互影響,在北宋前期邊地軍需物資如何解決的問題上有集中反映。榷茶交引法恰好一定程度地緩解了這些難題。首先,商人的入中使邊地『切於饋餉』的狀況明顯改觀,緩和了糧草供應的緊張局面,有利於鞏固北宋邊防。其次,邊防軍需的供應,倘完全由農民承擔,則勢必加重其負擔,影響農業生產的發展。如淳化五年柳開知豳州時,見州縣『調民送軍儲環州,歲已再運,民皆盪析產業,而轉運司復督運。民數千人入州署號訴,且曰:力所不逮,願就死矣!……今農蠶方作,再運已勞,老幼疲弊,畜乘困竭。』[58]此後通過入中制度的調節,便多少減輕了農民負擔,從而有利於緩和階級矛盾。再次,入中償茶,由於在糧草和茶葉折換的中間環節不再出現現錢這一中介物,既『不出都內錢』[59],使宋政府財政拮据窘況有所緩和,也便利了官府和商人雙方的交易,減少了東南地區茶葉的積壓,對促進茶葉貿易有所幫助。在這個過程中,宋政府儘管犧牲了局部的茶利,從穩定統治大局着眼卻一舉數得。所以,當天聖七年『上封者言,天下茶鹽課虧,請更議茶法』時,宋仁宗徵詢三司使寇{的意見,寇{說:『議者未知其要爾。河北入中兵食,皆仰給於商旅,若官盡其利,則商旅不行,而邊民困於饋運矣。法豈可數更?』仁宗深表同意[60]。

    第三,封建國家和豪商巨賈利用榷茶制度對茶葉流通領域的聯合壟斷,阻礙了新的經濟因素的生長。在長期的茶葉交換過程中,商人資本普遍運用預付貨款這一先進的商業信用方式,和茶葉生產者結成了較為穩固的供銷關係。如建州的壑源盛產臘茶,每年初春,『春雷一驚,筠籠才起,售者已擔簦挈橐於其(園戶)門。或先期散留金錢,或茶才入笪而爭酬所直,故壑源之茶常不足客所求。』[61]四川在官榷之前,更是『茶園人戶,多者歲出三五萬斤,少者只及一二百斤。自來隔年留下客放定錢,或指當茶苗,舉取債負。準備糧米,雇召夫工。……累世相承,恃以為業。』[62]商人預付貨款,意味着商人資本開始向生產資本轉化,意味着『包買商』的出現,這種情況越發展,越有可能從中孕育出資本主義的經濟關係。但榷茶制度的實施,一方面,至少在淮南和四川地區,官府向園戶的預付『本錢』取代了商人的預付貨款,從而切斷了商人資本與園戶的聯繫。另一方面,由於虛估日高、引價日跌,商人通過入中或在交引市場上用越來越少的支出就可以從官府那兒兌換到越來越多的茶葉,比起向園戶預付貨款來,更利於降低營銷成本,加快資金周轉。所有這些,都嚴重阻遏了商人資本向生產資本的轉化,其後果正如漆俠先生所指出的:『封建國家征榷制度越是嚴密,茶鹽等從生產到銷售便足能納諸封建主義軌道,商品貨幣關係的發展就越是受到阻礙,不利於新的經濟因素的生長。』[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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