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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經濟網 從萬曆初年起,明朝政府已處於明顯的癱瘓狀態,再加上明中葉以後商品經濟的發展,給封建統治者提供了較豐富的物質條件,因此,他們在生活上更加奢侈、淫逸和腐化。僅皇帝的伙食費這一項開支,就從嘉靖時的每年17萬兩增加到萬曆中期的每年30萬兩 。封建統治者爲了顯示威風大興土木,僅皇宮中三大殿建築工程的采木一項就費銀930多萬兩 。如此巨大的宮庭開支,是國家財政收入所難以承受的,更加促使已經枯竭的國家財政陷入全面危機的深淵。統治者爲了扭轉國家的財政危機,必然加緊對人民的瘋狂掠奪,上面提到的田賦加派等賦役剝削的加重,只是其剝奪勞動人民的手段之一。此外,明對清戰爭的費用,鎮壓農民起義的消耗等等,也都轉嫁給了人民。
由於統治者的腐敗和政治機構的癱瘓,黃淮長年失修,水患不斷發生。廣大農民因爲生活日益貧困,無力抵禦自然災害,從而出現了嚴重的饑荒現象。從萬曆到崇禎的70多年間,全國出現自然災害年份較嚴重的就有60多個。如崇禎元年(1628年)陝北大旱,草木枯焦,災民爭相採食山間的蓬草、榆樹皮和石粉,甚至『煮人肉以爲食』,哀鴻遍野,『死者枕藉,臭氣薰天』。人禍天災,迫使廣大人民死亡逃散,農業生產力遭到嚴重破壞。
明政府的殘暴統治,使社會生產力遭到極度摧殘和破壞,社會經濟陷入絕境。崇禎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五日,崇禎皇帝命趙士錦盤點國庫,存銀不滿四千兩,國庫處於極度空虛的狀態。在城鎮,曾經極度繁華的市井衰敗。由於明政府的橫徵暴斂,城鎮工商業遭到嚴重破壞,出現手工業生產停滯,商業蕭條的局面。如嘉定的外岡鎮,在萬曆初年時還是『四方之巨賈富駔,貿易花布者皆集於此』的『雄鎮』,到了崇禎年間則『殆不可爲鎮』。隨著農業和手工業生產的萎縮,商人的減少,商品奇缺,物價騰貴。崇禎年間各地的米價,比明中葉時上漲了數倍以至百倍。而統治者爲了彌補財政虧空,大量發行銅錢,且粗製濫造又促使私錢盛行,結果造成金融混亂,信用呆滯。城鎮人口卻由於城鎮官僚地主的增加,特別是大量破產農民的流入而不斷增加,致使城鎮人口中非生產人口和失業隊伍擴大。那些被生活所迫流入城市的流民,有的賣兒賣女,有的淪爲娼妓,依然生活無著。在農村,農業產量急遽下降,殘酷的封建剝削和嚴重的自然災害,迫使廣大農民的生活日益貧困化,到處流離失所,瀕臨絕境。正是由於全國性的生產萎縮,社會經濟的凋敝,廣大人民欲生不得,只有揭竿而起,導致社會危機的總爆發。明末各地農民起義風起雲湧,震撼並最終推翻了明王朝的封建統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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