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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研究] 明朝宮女都有哪七大悲慘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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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衣 發表於 2011-11-29 15:4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人民網
明朝皇帝大多與其他中國朝代皇帝一樣,建有龐大的後宮隊伍,這些花季少女,一旦步入了繁花什錦、亭台樓閣的後宮深宅大院,就猶如被投入了『牢籠』,再難有出頭之日,再難圓美好之夢。


   明朝後宮的人員補充,一般是通過舉辦宮廷的大型選美活動,在全國各地物色出十三歲至十六歲的未婚淑女以充後宮。試想,舉國美女經歷各省、府、縣的層層選拔,最後選中的不超過一百人,真可謂幾十萬里挑一,也就是說明代的宮女大都是人間頂尖美女。


    然而當這些美女一走進明朝皇宮那一刻起,便意味着失去了人身自由。她們不僅過着衣食菲薄、住所簡陋、終身苦役的宮廷生活,而且還要遭受不時的心理生理凌辱,甚至是被打被關的痛苦生活,有些人還將面臨殉葬、殺頭、凌遲的悲慘結局。


    據資料顯示,縱觀明朝二百多年的宮廷史,宮女們一般有七大悲慘結局:


    其一,宮女違規時被處以『提鈴』、『墩鎖』和『板著』之罰。


    明代的宮女們是被嚴格控制的。她們除了完成各種苦役之外,還要經常在知書女內官的教習下讀【女訓】、【女孝經】等書以扭曲她們的心靈,成為統治者的玩弄對象。宮女稍有違規者,將被處以『提鈴』、『墩鎖』和『板著』。所謂『提鈴』,就是受罰宮女每夜自明宮德乾清宮門到日精門、月華門,然後回到乾清宮前。徐行正步,風雨不阻,高唱天下太平,聲援而長,與鈴聲相應,這是一般的。所謂的『墩鎖』,是一個刑具的名字。它高約20厘米,一尺見方的木箱。上蓋有四個洞,分別鎖住手腳。由於宮女無法站立而得名。而『板著』就是受罰宮女面向北方立定,彎腰伸出雙臂來,用手扳住兩腳。不許身體彎曲,一直要持續一個時辰(即兩個小時),一般情況是受罰宮女必定頭暈目眩,僵仆臥地,甚至嘔吐成疾,最後殞命。


    其二,宮女一旦生病便處於無醫診治、自生自滅的境地。


    明朝規定:『宮嬪以下有疾,醫者不得入,以證取藥。』宮嬪尚且如此,宮女自不待言。據【明宮史】記載:在金鰲玉水橋西、欞星門迤北羊房夾道,也就是今天的養蜂夾道,有內安樂堂,其中『有掌司總其事者二三十人。凡宮人病老或有罪,先發此處,待年久方再發外之浣衣局也。』這就是說,宮人得了病,或是年老了,要和有罪的人一樣,發配到這裡靠自己的生命力延續時日,其實就是等死。


    其三,宮女若不幸死去,皆是死無葬所,火燒後屍灰填入枯井。


    明朝宮女一生鎖閉深宮,供帝王玩弄和役使,直到死亡。如果不是有名的宮女,都不會賜墓,而是火葬。火燒後將眾多屍灰一起填入枯井。到了嘉靖年間,有一個貴嬪捐錢買了幾畝民地,宮女不願其屍灰入井的,則埋此地中。據清代文人劉廷璣的【在園雜誌】卷三中說:『牆固壘壘,碑亦林立,……每於風雨之夜,或現形,或作聲,幽魂不散。』清初的文人沈椿也在他的【宛署雜記】中說,宮女臨死時,都遺言不要把棺材埋得太深,她們認為埋得越淺越可以早些轉世投胎,重新過個有生命、有意義的人生。


    其四,明代後宮殘忍變態的『性虐待』使宮女們不堪重負。


    許多人都知道,在中國歷史上,隋煬帝楊廣的荒淫無恥是最為臭名昭著的。然而明朝很多帝王更比隋煬帝還要厲害,他們性生活的糜爛、淫亂使他們的前輩望塵莫及。據史料記載,自明憲宗至明熹宗一百六十多年間,也就是公元1465年至1627年,皇帝和大臣們見面問政的次數屈指可數。憲宗在位二十三年,僅召見大學士萬安等問政一次,但是也就是說了幾句話之後便在山呼萬歲之聲中退朝了。武宗在位十六年,一次也沒有召見過朝中大臣。世宗、神宗在位都達四五十年,也都是二十年不視朝政,只是忙於淫樂,其間不知道有多少宮女遭受過各種殘酷的『性虐待』。


    明人筆記中,就記有神宗與宮女淫樂之事。筆記說:夏日,明月高懸之夜,與後宮嬉。令人自輕羅製成之囊中,放出流螢無數。再令宮女以輕羅團扇爭相撲捉,若流螢落於誰簪上,則是夜帝必幸之。故宮女爭以香水灑於簪上,以待流螢。秋日,帝題唐人王建宮詞前二句於紅葉上,令宮女題該詞後二句於另一紅葉,一起放入御溝,若遇兩葉相疊,令人取觀,如成全首宮詞,則書後二句之宮女,是夜必獲帝幸。冬日,於洛陽殿大池,注滿香湯,挑選柔肌雪膚之宮女,同浴於池,效鴛鴦戲水之樂。浴罷,則坐於錦繡上擁美飲酒,謂之『鴛鴦之會』。而明武宗更是荒淫無道。他讓當時的大太監劉瑾設置豹房。豹房就是修建的特定建築物,內設宮女和從外強來的民女等供帝王淫樂的場所,其『性虐待』之變態和殘酷實在令人髮指。


    其五,個別宮女即便能攀龍附鳳,位略有改變,但大多仍是始亂終棄,難得善終。


    前文我們提及被選入宮中少女,幾乎都是如花似玉,貌美如仙,但卻難得有人因此得到帝王寵愛,即使是一夕春風雨露,也難免被皇后嬪妃及其他宮女嫉妒陷害,甚至由此而傷了身體丟了性命。更何況,皇帝身邊美女如雲,祈求他們真正會去珍惜珍愛被寵幸過的宮女,十分難得,大多數不過是『天亮說分手』罷了。一旦被遺忘被排擠被拋棄,伴隨她們的就是幽閉深宮,了此一生。


    其六,明朝宮女還可能被殘酷殉葬,成為明朝皇帝的殉葬品。


    強迫女性殉葬的制度萌芽于氏族社會末期。進入奴隸社會後,女奴隸和男奴隸一樣被大量殺殉或生殉。春秋以後,人殉的事情不多見,但秦始皇死時又有上萬名宮女和工匠被逼殉葬。【漢武故事】中曾記載皇帝死後嬪妃守陵之事,不過這是守陵而非殉葬。但在明朝初期,又都再次出現了嬪妃殉葬的制度。


    明代皇帝死亡後,一些絕色宮女,便被欽點『殉葬』。明英宗以前的太祖、成祖、仁宗、宣宗和景帝時期,人殉是皇室公開的慣例,死於殉葬的嬪妃,總數達上百人之多。據有關史料記載:朱元璋死以後有四十名妃嬪殉葬,朱棣死時有三十多名妃嬪殉葬,明仁宗朱高熾執政不到一年,葬禮極為簡略,但是也有七名妃嬪殉葬,明宣宗朱瞻基有十個妃嬪殉葬。


   【明史・后妃傳】就記載了一個進宮僅二十天就被殉葬的宮女泣血寫詞的故事。民間少女郭愛被選入宮中僅二十天時,明宣宗就死了。當她得知自己被列入殉葬名單之後,便含淚泣血寫下了一首絕命詞:『修短有數兮,不足較也;生而如夢兮,死則覺也;失吾親而歸兮,不足較也;慚余之不孝也,心淒淒而莫能已兮,則可悼也。』


    此種做法,一直到1464年2月22日,明英宗臨終時作出了一個決定:從他開始,廢除這種制度。他的繼任皇帝憲宗在臨終前也再一次強調不要殉葬,以表達對先帝決定的尊重。兩代皇帝的堅持執行,終於給明初以來的人殉制度畫上了句號。


    其七,一些宮女還遭受的最殘酷的『凌遲』殺戮。


    幽閉深宮的宮女,長期忍受着明朝皇帝們非人的變態的殘忍的虐待,包括肌體、苦役、體罰、性虐待等殘酷折磨。據史書記載,僅嘉靖皇帝虐待致死的宮女多達二百多人。嘉靖二十一年(公元1542年的10月),終於飽受虐待、瀕於絕境的十幾名宮女,聯合起來,以柔弱素手干出了一件古今中外都不曾有過的驚天大案:試圖勒死皇帝,史稱『壬寅宮變』。當時,由於這些宮女缺乏經驗誤拴死結,並沒有把嘉靖皇帝勒死。但後來,這十幾名宮女都被凌遲(即『千刀萬剮』的酷刑)處死。


    一般說,歷史上宮女的地位低下,文獻上是從來不記載她們的名字,惟獨此案有一張被剮宮女的詳細名單。根據【明實錄】記載:她們是楊金英、薊川藥、楊玉香、邢翠蓮、姚淑翠、楊翠英、關梅秀、劉妙蓮、陳菊花、王秀蘭、張金蓮、徐秋花、鄧金香、張春景、黃玉蓮。就這樣,明朝的宮廷創造了中國歷史上最為殘酷絕殺宮女的又一千古悲劇。


    我們今天探討明朝宮女的悲慘結局,並不是僅僅羅列她們所受到的非人境遇,而是想告訴各位後人,封建社會『吃人不吐骨頭』的制度(僅以後宮女性為例),是多麼殘酷,是多麼悲劇。我們要珍惜好今天的幸福,維護好今天的快樂,讓輝煌的事業更加輝煌,使燦爛的笑容愈加燦爛。


    (作者:用心溝通  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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