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童蒙學制,多在兒童3、4歲時若欲換算成周歲,當減1歲即在家中教其識認單個漢字。至七八歲發蒙,始入蒙館讀書,是爲小學。至十五歲左右,升入經館或書院,是爲大學。 蒙館中功課則有認字、寫字、背書、講書、屬對、作文等。目標要求則語言方面能認字寫字、能閱讀文言、會作詩作文。 做人知識方面明白初步之做人道理,學會灑掃應對養成各種良好的生活習慣等。經館則以義理爲主,主要功課是解經。 目標要求:於經書中內聖外王之道的義理能融會貫通之、並實踐之、練習之、體會之。大體言之,蒙館階段,當今日之基礎教育,經館書院階段,當今日之高等教育。 故所述國學教育原有步驟,詳於蒙館中功課,於經館書院則較略。 蒙館中之教學進程,大致分爲三條線: 1)字學教學(認字、寫字、解字三方面); 2)蒙書(包括學前)教學(背書、閱讀訓練、屬對、作詩、作文等。) 3)經史教學(以背誦爲主,兼顧文義。) 附論: 字學乃全部語言、做人、知識教育之根本。 A、據徐通鏘先生之高論:漢語言乃是字本位。 B、字中亦有做人、知識之本。 1)字學 在字學教學方面,古人與今人大異。古人是將認字(見字形能知讀音即可)、寫字與解字分開的;今人則完全不分,自始至終學字必同時求其能認能解能寫。
古人先教兒童大量集中認字,寫解則稍晚方行。後來認字速度漸放慢,寫解則逐漸加快。終至趕上認字,而三者會合。 (1)大量集中認字 漢字之特點乃表義不表音,音形不一致,而漢字常用字較少,便於集中識認。爲讓孩子能儘早讀書,故於蒙學伊始,先讓兒童大量集中識字。 1、要不要集中 漢字不是拼音文字。學習漢語漢文,不能象歐美的兒童那樣,學會了二三十個字母以後,可以一邊識字,一邊很快就能成句地乃至成段地閱讀。學漢字,必須一個一個地認,一個一個地記;在認識一定數量的漢字之前,是無法整句整段地閱讀的。不閱讀,不跟語言實際聯繫起來,識字的效果又會受到影響,難於致用,難於鞏固。這是個矛盾。前人採取了集中識字的辦法來解決這個矛盾。 另一方面,漢語語法,字的形態變化很少,名詞也罷,動詞也罷,形容詞也罷,沒有什麼特殊的形態變化,字的安排可以不受語法的限制,完全依照識字的需要來辦。這使集中識字具備了可能性。此外,漢字一小部分是單體字,絕大部分是合體字,而合體字之中,大部分是形聲字。偏旁部首,造字的規律,相當明顯,即使是七八歲的兒童,也很容易領會。運用比較類推的方法,完全可能成堆成批地認字。這又爲集中識字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這就表明,漢語漢字的特點,使集中識字有了必要性,也有了可能性。 如果不集中識字,過早地讓兒童學習成句的話,成段成篇的文章,一方面,兒童認得的字太少,內容勢必受到文字的限制,貧乏單調,落後於兒童的智力發展,不能滿足兒童的學習欲望;另一方面,文字的出現又勢必受到內容的限制,不能照顧到文字本身的規律性,這樣就無從發揮比較類推的作用,兒童不容易領會到文字的規律,學的字就比較模糊,既不容易記住,又會產生錯字別字的毛病。字既學得不牢固,不快,就會回過頭去影響閱讀能力的發展。換言之,不集中識字而過早地教兒童讀書,其結果是識字教育和知識、思想教育兩敗俱傷。前人的作法恰是充分運用了集中識字的有利條件,排除了分散識字的缺點。 集中識字有必要,有可能,進一步的問題是識字的數量。太少,不夠用;太多,兒童記不住,而且曠日持久,也會挫傷兒童的學習積極性,當時農村里大多學識字的兒童更沒有太多的時間可用。王筠說兩千字。從傳統的經驗看,這個估計不是沒有根據的。 前邊說到過,跟史游【急就篇】先後同時的識字課本還有好幾種,主要是合【蒼頡】【爰歷】【博學】而成的【蒼頡篇】,楊雄的【訓纂篇】和班固的【訓纂篇】續編。據【漢書·藝文志】記載,【蒼頡篇】55章,每章60字,一共應該是3300字;楊雄的【訓篡篇】擴充【蒼頡篇】成爲89章,班固的續編又有增補,成爲102章,則楊雄、班固之書估計會有五六千字以上。史游的【急就篇】字數最少,只有2016字。楊雄、班固,都比史游的地位高,比他的名氣大,可是他們的書很早就失傳了,惟有【急就篇】沿用到隋唐,並且保存下來。什麼原因呢?除了編法上和別的可能的因素之外,會不會還因爲【急就篇】字數適當,所以大家一直採用,而【蒼頡】【訓纂】字數太多,不適合作啟蒙教材呢?看來這個可能是很大的。因爲別的幾種書,也有類似的情況。 【千字文】一直流傳,而所謂三千字文,五千字文,萬字文,都不流傳;【百家姓】流傳,而經政府頒行的【千家姓】不流傳。另一方面,單是一本【千字文】,人們顯然感到不夠,所以選來選去,還是選中了一本【三字經】,一本【百家姓】,跟【千字文】配合起來,以足兩千字左右之數。按:三百千不二字實爲一千四百五十餘字,數量並不足兩千這些事實似乎足以說明,前人在實踐中得出的結論是,兩千字左右才合適,超乎這個數目過多,不足這個數目就太少。 今天,我們可以參考前人的這條經驗,作得更科學一點。比如說,我們可以選定若干種兒童必讀書,作一個字彙統計,看看這些書使用的字彙有多大,這些字的出現情祝怎麼樣,從而確定一個最低限度的字彙表。這項工作,應該是沒有多大困難的。 ——張志公【傳統語文教育初探集中識字】
古人集中識字有兩種方法:通用的是背書調字識字法,此法通行甚久,年齡只限定於六七歲有一定理解力之後。然並非最佳方法。且此法認字效率較低,導致在孩子閱讀力形成關鍵期,所識字量太少,難以養成自主閱讀習慣。另一種是字塊認字法,此法較前法優點甚多,一認字清切;二效率很高,只要每日堅持識認十字左右,一年下來即可認識三千字;三年齡可提前至3、4歲口齒清楚後即可行之。 當然此法優點是能迅速記憶大量字,缺點是容易遺忘。故古人又設有種種複習之法。如1不斷溫習已識之字塊;2進一步在認識兩千字塊後,採用書上識字的辦法來複習鞏固,教之以三百千等簡短韻語教材,老師加以講解帶讀後,令兒童自己看書念誦,念熟後自然能背。不僅有效地複習鞏固了以前所學之字,更起到解字並理解學習初淺文言文的作用。 字塊認字乃古人字學教學之精髓,亦是整個蒙學的精髓之一,吾人極當重視之。以下引印光大師、唐彪、崔學古、宏遠謨齋等相關論述以明之。 唐彪曰:凡教童蒙,清晨不可即上書,須先令認字;認不清切,須令再認,不必急急上書也。何也?凡書必僅學生自己多讀,然後能背。苟字不能認,雖讀而不能;讀且未能,烏能背也?初入學半年,不令讀書,專令認字,尤爲妙法。 唐彪曰:先生教讀書,不過五六遍,至多不過十餘遍止矣。而童蒙心散,不會用心,先生教彼時,彼心已不在書,不過隨先生之口,述而念之。資性鈍者,既到案頭,不句且不記,任先生催促,彼終不讀,非不欲讀也,不識字也。在童蒙,幼稚無知,但畏書之難讀,疾書如仇,而不知由於不識字之故;在先生,更不深思,但咎學謂方枘(榫)圓鑿(孔)兩不相入也。若先教令認字,字既能認,雖教三遍四遍,彼到案頭亦能按字口誦。讀至百遍外,雖甚拙者,亦能記能背矣。 唐彪曰:餘子正心,自六歲入學,因書不能成誦,三歲歷三師,至四年無可如何,不復易矣。其歲,則甲寅1674年也。因兵亂,避居山中,適有朱兩生設帳其地,因令就學。從游至五月,所讀新書,不減於前三載,且於前三載不成誦之書,無不極熟。彪敬問其故,答曰:『吾無他術,惟令認字清切而已。令郎非鈍資,止因一二句中,字認不清,不敢放心讀去,則此一二句便不熟;因一二句不熟,通體皆不成誦矣。又嘗試驗之,童蒙苟非先生強令之認字,必不肯認;認過而仍忘者,苟非強令之來問,必不肯問。止皆先生所當知者也。』彪思:讀書在認字,甚爲淺近,何以前三師見不及此?乃知甚明之理,未經人指現,未易知也。 唐彪曰:教童蒙泛然令之認字,不能記也。凡相似而難辨者,宜拆開分別教之。凡見易混淆之字,即當引其相似者證之,曰:此宜分別熟記者也。如此,始能記憶,無訛誤遺忘之患矣。此教認字之法。更有令彼覆認之法:將認過之字,難記者,以厚紙鑽小隙露其字,令認之;或寫於他處令認之。倘十不能認六者,薄懲以示儆,庶可令其用心記憶雲。 ——【父師善誘法童子最先認字並認字法】
識字必裁方寸紙,依正體書之,背面寫篆獨體字,非篆不可識,合體則可略。既背一授,則識此一授之字,三授皆然。合讀三授,又總識之。三日溫書,亦仿此法。勿憚煩,積至五十字作一包。頭一遍溫,仍仿此法。可以無不識者矣,即逐字解之。解至三遍,可以無不解者矣,而後令其自解。每日一包。此無上下文,必須逐字解到茁實,異日作文,必能逐字嚼出汁漿,不至滑過。既能解,則爲之橫解:同此一字,在某句作何解,在某句又作何解,或引伸,或假借,使之分別劃然,即使之輾轉流通也。 ——王筠【教童子法】
……爲今之計,子女當能言語知人事時,即於家庭先令認字塊。(女子雖不必令其造大學問、斷不可不識字、不通文理、母尚宜胎教、若識字通文理、則所生子女、便易爲學矣。)每一塊紙方,祇寫一字,不可兩面俱寫。若兩面寫,則便同記口歌矣。日限幾字,每日將認過熟字,又須遍認一二過。不上年余,便認許多。後讀書時,凡讀過者,通皆認得,不致有祇記口歌之弊。 ——印光大師【增廣文鈔卷一復永嘉某居士書四】
。先截紙骨。方廣一寸二分。將所讀書中字,楷書紙骨上。紙背再書同音,如文之與聞。張之與章之類。一一識之。又遇姿敏者,擇易講字面。粗粗解說。識後用線穿之。每日溫理十字,或數十字。周而復始。至千字外,方用後法。教書讀至上論。方去紙骨。大約識完四書總字足矣。凡教字時,勿教以某字某字。如教大學之道。只教以大,教以學,教以之,教以道。如夾雜一音,便格格不下。何爲書上識字?凡教生書,先令本生,就書上字。逐字挨認。遇不識字。用硃筆圈出。又用黑筆寫在書頭。最爲易記。又有辨字一法。如形之與刑。揚之與楊,聲之與同而筆劃邊旁不同。己之與巳,行與之行杭音正,焉之與焉(燕音)。女之與女(汝音),字同而用之不同。又星之與心,登之與孰,聲近而用舌用齒又不同。諸如此類。必細辨之。 ——崔學古【幼訓】
八歲未入塾前,讀【性理字訓】。按:程氏【字訓綱】,原本今罕見。歙朱氏升會以方蛟峰逢辰【名物蒙求】、陳定宇櫟【歷代蒙求】、黃成性繼善【史學提要】暨程勿齋若庸【性理字訓】,合注爲【小四書】五卷。當湖陸稼書先生嘗欲重梓,以廣其傳。及門雲間趙鳳翔慎徽伯仲,承師命校刊,【四書】乃復顯、愚謂訓蒙之書,未有善於此者也。六、七歲時,父兄即以此授之。更削方寸木數萬(或用白絹綾夾穀皮紙褾作,必須兩面,一律可以書楷),每方楷書【十三經集字】,仍附【說文】篆、籀體於下(無者缺之),背面註明本字音、義,或一字數音數義,亦分別詳書。日令識仞若干字,解說若干字。識仞由少加多,解說由淺至深。汲汲而毋欲速,循循而毋敢懈。蒙養之功,其在是乎(以百方爲一包,千方爲一篋,十篋即萬字矣。周流熟仞,固藏勿失)。 ——【宏遠謨齋】
談到兒時讀書經歷,首當感激的自然是我的父親和母親。先父諱廷元,字舜庸,幼承家學,熟讀古籍,其後考入北京大學之英文系。畢業後任職於航空署,從事譯介西方有關航空之著作,及至中國航空公司正式成立,先父遂進入航空公司服務,曾歷任人,事科長等職。先母李氏諱玉潔,字立方,自幼年接受良好之家庭教育,青年時代曾在一所女子職業學校任教,結婚後乃辭去教職,侍奉翁姑,相夫理家。我是父母的長女,大弟小我二歲,小弟則小我有八歲之多。 大約在我三四歲時,父母乃開始教我讀方塊字,那時叫做認字號。先父工於書法,字號是以毛筆正楷寫在裁爲一寸見方的黃表紙上。若有一字可讀多音之破讀宇,父親則以硃筆按平上去入四聲,分別畫小朱圈於此字的上下左右。舉例而言,如『數』字作爲名詞『數目』的意思來用時,應讀爲去聲如『樹』字之音,就在字的右上角畫一個朱圈;若作爲動詞『計算』的意思來用時,應讀爲上聲如『蜀』字之音,就在字的左上角也畫一個圈,另外這個字還可以作爲副詞『屢次』的意思來用,如此就應讀爲入聲如『朔』字之音,於是就在字的右下角也畫一個朱圈;而這個字還可以作爲形容詞『繁密』的意思來用,如此就應讀爲另一個入聲如『促』字之音,於是就在字的右下角再多畫一個朱圈。而『促』音的讀法與用法都並不常見,這時父親就會把這種讀法的出處也告訴我,說這是出於【孟子·梁惠王】篇,有『數罟不入洿池』之句,『罟』是捕魚的網,『數罟不入洿池』是說不要把眼孔細密的網放到深洿的池水中去捕魚,以求保全幼魚的繁殖,也就是勸梁惠王要行仁政的意思。 我當時對這些深義雖然不甚了了,但父親教我認字號時那黃紙黑字朱圈的形象,卻給我留下了深刻的記憶。古人說『讀書當從識字始』,父親教我認字號時的嚴格教導,對我以後的爲學,無疑產生過深遠的影響。當我以後開始學英語時,父親又曾將這種多音字的多音讀法,與英語做過一番比較。說中國字的多音讀法,與英文動詞可以加ing或ed而作爲動名詞或形容詞來使用的情況是一樣的。只不過因爲英文是拼音字,所以當一個字的詞性有了變化時,就在語尾的拼音字母方面有所變化,而中國字是獨體單音,因此當詞性變化時就只能在讀音方面有所變化。所以如果把中國字的聲音讀錯,就如同把英文字拼錯一樣,是一種不可原諒的錯誤。 父親的教訓使我一生受益匪淺。而現在我卻經常聽到.電視與廣播中的演員及播音員將中文字音讀錯,而卻把英文的變化分別得很清楚,其實二者道理相通,若能把外國文字的變化分辨清楚,怎麼會不能把本國文字的讀音分辨清楚呢?而這種識字的教育,當然該從童幼年時就開始注意才對。不過父母雖嚴格教我識字,卻並未將我送入小學去讀書。因爲我的父母有一種想法,他們都以爲童幼年時記憶力好,應該多讀些有久遠價值和意義的古書,而不必浪費時間去小學裡學些什麼『大狗叫小狗跳』之類淺薄無聊的語文。 因此遂決定爲我及小我兩歲的大弟嘉謀合請了一位家庭教師,這位教師也並非外人,那就是小我母親兩歲的我的一位姨母。姨母諱玉潤,字樹滋,幼年時曾與我母親同承家教,其後曾在京滬各地任教職。姨母每天中午飯後來我家,教我和弟弟語文、算術和習字,當時我開蒙所讀的是【論語】,弟弟讀的是【三字經】。記得開蒙那天,我們不但對姨母行了拜師禮,同時還給一尊寫有『大成至聖先師孔子』的牌位也行了叩首禮。目前看來,這些雖可能都已被認爲是一些封建的禮節,但我現在回想起來,卻覺得這些禮節對我當時幼小的心靈,卻確實曾經產生了一些尊師敬道的影響。 我當時所讀的【論語】,用的是朱熹的【集注】,姨母的講解則是要言不煩,並不重視文字方面繁雜的箋釋,而主要以學習其中的道理爲主,並且重視背誦。直到今日,【論語】也仍是我背誦得最熟的一冊經書。而且年齡愈大,對書中的人生哲理也就愈有更深入的體悟。雖然因爲時代的局限,孔子的思想也自不免有其局限之處,但整體說來,孔子實在是位了不起的哲人和聖者。『哲』是就其思想智慧方面而食,『聖』是就其修養品德方面而言。 對於『儒學』的意義和價值,以及應如何使之更新振起,自然並不是本文所能闡述,但我在開蒙時所讀的【論語】,以後曾使我受益匪淺,則是我要在此誠實地記寫下來的。而且【論語】中有不少論<詩>的話,曾使我在學詩方面獲得了很大的啟發,直到現在,我在爲文與講課之際,還經常喜歡引用【論語】中論詩之言,這就是我在爲學與爲人方面都曾受到過【論語】之影響的一個最好的證明。 ——叶韻瑩【我的詩歌道路前言】
其中崔學古對字塊識字之介紹最有義理,最爲精詳,分析如下: 其一,字卡所收字當以四書不二字(共計二千三百三十五字)爲准。 其二,他告訴我們字塊認字止於何時。字塊識字止於讀完大學中庸,始讀論語之時。 其三,認字與讀書平行,上書始於何時。交待得相當清楚矣!極有參考價值。
童蒙教育的落實
(2)解字 先說解字,訓詁之學也,是義理之本,是做人教育之本。宏遠謨齋解字一段說的很好,陳子褒字課,亦大有參考價值也。 讀書以識字爲本,百字又非徒能識已也。必明其形、聲、訓詁,以【爾雅】爲權輿,而通諸【廣雅】、【說文】,與夫【廣韻】、【韻會】之屬,復衷以【經典釋文】,識字源流,大概已備。有此爲根柢,而後讀昭代顧氏【音學五書】、邵氏【爾雅正義】、郝氏【爾雅義疏】、段氏【說文解字注】、王氏【廣雅疏證】暨阮氏【經籍纂詁】等書,乃克知其得失所在,而並爲讀群經之寶筏珠船。才敏子弟,更能參考金石文字,其益尤多。塾師於每日課經之餘,必爲考證二、三十字,錄之於冊,積久有得,通貫不窮。雖以之讀中秘書可矣。 ——【宏遠謨齋家塾課程條錄】
(3)寫字與解字 以下是志公先生【傳統語文教育初探】認和寫一小節。吾意:此三(認寫解),或稍早或稍晚,然一直都沿至蒙館結束時仍習之! 前人重視書法,從兒童入學就教寫字,可是所寫的並不是按照『三,百,干』里字的順序,而是另有寫的一套。【百家姓】開頭的『趙,錢,孫,李』,【三字經】開頭兩句里的『初,善』,【千字文】開頭兩句里的『地,黃,荒』等等,都要到很久以後才寫得到。兒童開始學寫字,寫的是『上大人,丘(也作『孔」)乙己』。 這個辦法,也有很久的歷史。敦煌遺籍中就有一葉這樣的東西,是這麼一串字: 上大夫丘乙已化三千七十二女小生八九子牛羊萬日舍屯(見【敦煌掇瑣】,編者有按語:『以下字跡模糊,不可讀。』可見還不止這些字。) 清初人褚人獲有這樣的說法: 小兒習字,必令書『上大人,丘乙己,化三千,七十士,爾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禮』也。天下同然,不知何起。【水東日記】言,宋學士晚年喜寫此,必知所自。又,【說郛】中亦記之。大抵取筆劃稀少,童子易於識認耳。(【堅瓠集】壬集卷四) 寫『上大人丘乙己』還分幾個步驟。第一步寫大字。首先描紅(有的還先把腕,就是老師拿著兒童的手來寫),描仿影,進一步是寫『米』字格,再進一步臨帖。大字寫得有點基礎才寫小字。反正,始終跟識字走的不是一條路。 這個辦法也是值得研究。 從一方面講,寫字和認字一致,可以收相輔相成,互相鞏固之效。寫認得的字,因爲學過它,大體知道它的意思和偏旁形體,寫起來容易些,進而又可以加深和鞏固對它的認識。如果認字和寫字互不相謀,就收不到這個效果。但是,從另一面講,爲了集中識字,教材里的字就不能完全按照筆劃的多少難易來安排,而爲了學寫字,卻必須從基本筆劃,基本字形,基本結構練起。如果一定要求認了就得會寫,那就必須從最簡單的字認起,並且大大放慢認字的速度,因爲最簡單的字是沒有多少的,也就是說,必須基本上取消集中識字或者改變集中的程度。如果要集中識字,也要跟著識字的進度學寫字,那就使兒童一開始就學寫很多字,並且學寫難字,這恐怕也有困難。看起來,如果肯定了集中識字,肯定了學寫字應該從基本筆劃人手,並且大致按照漢字的構造規律逐步地練,那麼,寫字和認字的步調不完全一致,恐怕是難於避免。 『上大人丘乙己』未必是最合理的安排,他們的步驟也未必是最合適的。然而,不讓識字和寫字互相干擾,互相牽制;教兒童寫字從有依傍(把腕、描紅、描影、臨帖)到無依傍;先大後小:這三條卻顯然是跟漢字的特點相合的。近幾十年來,初學寫字不用毛筆而用石筆和鉛筆,描紅、描仿影的辦法作起來有困難,用石筆、鉛筆寫大字也成問題。再加上一般地要求認字和寫字並進,於是不得不讓初入學的兒童一開始就捏著小手,毫無依傍地把筆劃繁多的字裝在小小的方格里。這,實在有點難爲孩子。難爲一點也罷,這樣入手學寫字,恐怕是終究學不好而不得不養成馬虎潦草習慣的一個原因。 前人的作法似乎該給我們這樣一個啟發:我們十分迫切地需要根據今天的情況研究出一套比較科學的、切合實際的訓練寫字的辦法來,甚至還需要設計一種專供初學兒童學字用的工具,既有鉛筆鋼筆在製作、攜帶、使用上的便利,又有毛筆適於初學寫字的優點。 還應該提到,就前人的作法來著,仿佛他們有這樣一種經驗。認字,記字,開頭可以快,但是到了一定的限度(比如兩千多字),再繼續多記新字,速度就不能那麼快了。懂字義,懂用法,開頭只能慢,到了後來,認的字越來越多,思想越來越開竅,這方面會快起來。寫字,也這樣。漢字難寫,開頭只能慢,但是等到基本筆劃練熟了,基本字形掌握了,學寫也會快起來。於是,前人就肯定這三個方面的差別,開頭教兒童多認多記,多到遠遠超過他們能講能寫的地步,而讓講和寫慢慢追上來,追到集中識字階段完成,乃至進入下一階段之後,認,講,寫,用終於會師。 根據漢語漢字的特點來考慮,根據兒童學習能力的發展來考慮,前人這個經驗似乎不無可資參考、值得深入研究之處。 張志公【傳統語文教育初探認和寫】:『在集中識字階段,爲了便於兒童記誦,前人採用了整齊韻語的辦法。這個辦法,一直到下一階段還繼續使用,我們留到下一章再去探討。』 ——摘自孟曉路【中國世界觀看世界及中華文明復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