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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华文史网 卷一九八《北狄》五“突厥”中(5435)
长寿三年,率众寇灵州,杀掠人吏。武太后遣白马寺僧薛怀义为代北道行军大总管,领十八将军以讨之,既不遇贼,寻班师焉。
《旧唐书》卷一九四上《突厥传》同。据此,则唐军出兵未遇敌而还。按,《旧唐书》卷一八三《薛怀义传》:“长寿二年,默啜复犯塞,又以怀义为代北道行军大总管,以李多祚、苏宏晖为将。未行,改朔方道行军大总管,以内史李昭德为行军长史,凤阁侍郎、平章事苏味道为行军司马,契明、曹仁师、沙咤忠义等十八将军以讨之。未行虏退,乃止。”据《通鉴》卷二○五,延载元年二月庚午,以薛怀义为代北道行军大总管,三月甲申改朔方道大总管,“未行,虏退而止”。则唐兵未出而默啜已退,并未出兵。疑《突厥传》、《通典》误。又,《新唐书》卷二一五上《突厥传》亦称“不见虏,还”,疑从同一史源误。
又,点校本“校勘记”称:“代北道行军大总管,‘北’原作‘朔’,据《旧唐书・突厥传》上(五一六八页)、《太平寰宇记》卷一九六、《通鉴》卷二○五(六四九三页)改。按:《新唐书・突厥传》上(六○四五页)‘代北’作‘朔方’。”今按,据上引《旧唐书・薛怀义传》及《通鉴》,薛怀义初为代北道总管,后改称朔方道总管,“代北”、“朔方”,二说皆通。疑《通典》原文之“代朔道行军大总管”,为删削旧史未当而致。此存疑。
卷一九八《北狄》五“突厥”中(5435)
默啜俄遣使来朝,武太后大悦,册授左卫大将军,封归国公,赐物五千段。明年,复遣使请和,又加授迁善可汗。万岁通天元年,契丹首领李尽忠、孙万荣反叛,攻陷营府……
《旧唐书》卷一九四上《突厥传》同,惟“武太后”作“则天”。《通鉴》卷二○六神功元年附《考异》引《实录》载:“万岁通天元年,九月,丁卯,以默啜不同契丹之逆,遣阎知微册为迁善可汗。”《册府》卷九六四亦载:“万岁通天元年九月,则天以突厥默啜不同契丹之逆,遣左豹韬卫大将阎知微册授骠骑大将军、行左卫大将军、上柱国公、迁善可汗。”武则天因默啜不从契丹反叛而加以册封,“迁善”之称正是此义。李尽忠、孙万荣举兵事在万岁通天元年五月,《通典》置册封默啜于契丹反之前,必误。
稍加比较可知,《册府》的记载应即源于《实录》,惟与《考异》所引详略不一。《册府》之“骠骑大将军、行左卫大将军、上柱国公、迁善可汗”,保留了册授的官称和汗号;而《考异》所引《实录》则只保留了“迁善可汗”的汗号,略去了唐朝所授官职。《通典》称“册授左卫大将军,封归国公,赐物五千段。明年,复遣使请和,又加授迁善可汗”,唐朝不可能两次派人册授默啜同一官职,显然应从《实录》及《册府》,默啜在万岁通天元年九月同时接受了唐朝官职和汗号,《通典》误将一事析而为二。又,唐朝官称中无“上柱国公”,《册府》“上柱国公”之“国”下应据《通典》补“归国”二字,默啜封号全称应为“骠骑大将军、行左卫大将军、上柱国、归国公、迁善可汗”。《旧唐书》当与《通典》承同一史源误。
卷一九八《北狄》五“突厥”中(5436)
武太后令司农卿武重规为天兵中道大总管……
“司农卿“,《旧唐书》卷六《则天纪》、《旧唐书》卷一九四上《突厥传》、《新唐书》卷四《则天纪》、《新唐书》卷二一五上《突厥传》、《通鉴》卷二○六圣历元年俱作“司属卿”。按,则天改易官名,以宗正为司属,当从诸书,疑“司农”为后人妄改。
卷一九八《北狄》五“突厥”中(5438)
……六旬而三城俱就。本不置壅门及曲敌,或问之,仁愿曰:“兵法贵在攻取,不宜退守。寇若至此,即当并力出战,回顾望城,犹须斩之,何用守备,生其思归之心。”其后常元楷为朔方总管,始筑壅门。
按,“曲敌”不词。《唐会要》卷七三、《册府》卷四一○作“却敌”。《太平寰宇记》卷三九亦称:“初,三城不置壅门及却敌战具。”却敌指守城设施言。《太平寰宇记》卷五一引《冀州图》称太平城“城上埤垣却敌在内郭城”,《通典》卷一五二“守拒法”载:“却敌上建堠楼,以版跳出为橹,与四外烽戍,昼夜瞻视。”即此。“曲敌”当为“却敌”之误,疑涉“曲”“却”音近而讹。《旧唐书》卷九三《张仁传》、《新唐书》卷一一一《张仁愿传》俱作“曲敌”,当承同一史源而误。
卷一九八《北狄》五“突厥”中(5438)
开元二年,遣其子移涅可汗及同俄特勤、妹婿火拔颉利发、石阿失毕率精骑围逼北庭……火拔惧不敢归,携其妻来奔,制授左卫大将军,封燕北郡王。
《旧唐书》卷一九四上《突厥传》“火拔颉利发石阿失毕”连读,作一人,与《通典》断句不同。按,《旧唐书》卷八《玄宗纪》开元二年闰二月“癸亥,突厥默啜妹倩鸢悟±发石阿异失与妻来奔”[13],《新唐书》卷二一五下《突厥传》讨默棘连时有蕃将“燕山郡王火拔石失毕”。“火拔石失毕”即“火拔颉利发石阿失毕”之简称。唐时突厥有火拔部,《新唐书》卷一一○《论弓仁传》:“开元初,突厥九姓乱,弓仁引军度漠,u白柽林,收火拔部喻多w种落,降之。”据《新唐书》卷四三下《地理志》载,唐朝还曾在开元年间以火拔部置火拔州。则火拔为部族名,颉利发为突厥官名,石阿失毕为本名,诸书所称繁简不一,此点断作二人,误。
又,燕北郡王,《旧唐书・突厥传》同,上引《新唐书・突厥传》及《旧唐书・玄宗纪》“北”作“山”,姑存疑。
卷一九九《北狄》六“突厥”下(5452-5455)
西突厥大逻便。初,木杆与沙钵略可汗有隙,因分为二……自处罗朝隋后,射匮遂有其地……初,曷萨那之朝隋也,为炀帝所留,其国人遂立萨那之叔父射匮为可汗,始开土宇,东至金山,西临西海,自玉门以西诸国皆役属之。
《通典》“西突厥”开头部分是由《隋书》卷八四《西突厥传》删削而成。只是在两处稍有改动。第一,开头部分有关西突厥的地域范围未用《隋书》原文,第二,在结尾部分增加了曷萨那可汗及阙达设、特勤大奈等降隋突厥首领在入唐以后的际遇。按,《隋书》中并没有为通常所说的“西突厥”即突厥室点密可汗及其子孙作传,《隋书・西突厥传》的“西突厥”是专指在东突厥内战中分裂的阿波可汗(即大逻便)系统的突厥可汗,而《通典》将阿波系突厥与传统意义上的室点密系西突厥混作一谈,对后世研究西突厥历史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使西突厥历史线索长期无法理清。据史载,曷萨那是被西突厥室点密系射匮可汗打败,走头无路投降隋朝的,《通典》此称“曷萨那之朝隋也,为炀帝所留,其国人遂立萨那之叔父射匮为可汗”,生硬地将两个不同系统的突厥政权的历史嫁接成了前后继承关系。不仅与事实不合,且与上文所称“自处罗(即曷萨那可汗)朝隋后,射匮遂有其地”,亦相抵牾[14]。
又,《通典》在《隋书・西突厥传》基础上做的两处改动,与《旧唐书》卷一九四下《突厥传》完全一致,应是承同一史源而误。
又,“木杆与沙钵略可汗有隙”,《隋书》作“西突厥者,木杆之子大逻便也。与沙钵略有隙,因分为二”,《通典》“木杆”当为“大逻便”之误。
卷一九九《北狄》六“突厥”下(5455)
统叶护寻遣使来请婚,高祖谓侍臣曰:“西突厥去我悬远,急疾不相得力,今来请婚,计将安在?”封德彝对曰:“当今之务,莫若远交而近攻,正可权许其婚,以威北狄。待三数年后,中国全盛,徐思其宜。”高祖许之婚,令高平王道立至其国,统叶护大悦。
《旧唐书》卷一九四下《突厥传》、《新唐书》卷二一五下《突厥传》同。《通鉴》卷一九一武德八年四月略同,惟“封德彝”作“裴矩”。《考异》称:“新、旧《传》皆云封德彝之谋,今从《实录》。”则《实录》原作“裴矩”。《册府》卷九七八载:“八年四月,宴西蕃突厥使。时中国以突厥为患,故遣使与西突厥连和,以备北夷。于是叶护请婚,帝谓侍中裴矩曰:‘西突厥一与我悬远[15],有急不得相助,今来请婚,其意如何?’对曰:‘西蕃悬远,诚如圣旨。但北寇盛强,数为边害,当今之计,须远交而近攻,权可许婚,以近颉利。且羁縻之,待一二年后中国完实,足抗北夷,然后徐思其宜。此盖一时之策也。’帝然之,令高平王道立至其国,统叶护大悦。”《册府》本节内容应即源于《实录》。
《考异》并未深究新、旧《唐书・突厥传》与《实录》记载不同的原因。按,在统叶护可汗与唐朝议和亲之前,东突厥颉利可汗也曾在武德五年与唐朝议及和亲。《旧唐书》卷六三《封德彝传》:“会突厥寇太原,复遣使来请和亲,高祖问t臣:‘和之与战,策将安出?’多言战则怨深,不如先和。伦曰:‘突厥凭凌,有轻中国之意,必谓兵弱而不能战。如臣计者,莫若悉众以击之,其势必捷,胜而后和,恩威兼着。若今岁不战,明年必当复来,臣以击之为便。’高祖从之。”据《通鉴》卷一九○及《册府》卷九九○记载,此事在武德五年八月辛酉,“胜而后和”《册府》作“克捷而后和亲”,文意更显。颉利可汗与唐朝和亲应该是很清楚的。
《太平御览》卷三二七引《唐书》却记载:“武德中,西突厥叶护可汗遣使请婚,又入寇边上。高祖谓群臣曰:‘突厥入寇而复请和,和之与战,其策安在?’太常卿郑元q对曰:‘若击之,则怨深,难以和缉。’中书令封德彝进曰:‘若不战而和亲,夷狄必谓中国畏惧,未若击之,克捷而和亲,此则维恩兼举。’高祖然之。戊辰,西突厥遣使献名马。”对照上文所引可知,这里显然是将颉利和亲事与此后的统叶护可汗和亲两件事混在了一起,误将东突厥颉利可汗议和亲事在了西突厥统叶护可汗名下。《太平御览》引《唐书》下文记载了戊辰西突厥献马之事,《册府》卷九七○亦载“(武德)五年四月,西突厥叶护可汗遣使献狮子皮。又八月,遣使献名马。”戊辰八月十九日。我们推测很可能是因为东西突厥都曾与唐朝议和亲,且东突厥颉利可汗武德五年八月辛酉(十二日)议和亲事与西突厥统叶护可汗献马相距很近,所以在史书中将颉利事误植在了统叶护名下[16]。这样一来,唐朝在武德五年与东突厥议和亲之事,就与后来在武德八年与西突厥统叶护可汗议和亲混而为一,而杜佑误信旧史,又将意思相近的裴矩进谏之语置于封德彝名下,遂进一步将进谏之人也由裴矩误为封德彝。新、旧《唐书・突厥传》从《通典》误。当从《实录》作“裴矩”。
卷一九九《北狄》六“突厥”下(5462)
初,娑葛代父统兵,乌质勒下部将阙啜忠节甚忌之,以兵部尚书宗楚客当朝任势,密遣使赍金七百两以赂楚客,请停娑葛统兵。楚客乃遣御史中丞冯嘉宾充使至其境……(娑葛)遂斩嘉宾,仍进兵攻陷火烧等城,遣使上表以索楚客头。
《旧唐书》卷一九四下《突厥传》同。这是突骑施兴起初期,关系到唐朝西域政策转变的一次重要战役。有关这次战役的主要战场,诸书记载无异,《旧唐书》卷七《中宗纪》《旧唐书・突厥传》、《新唐书》卷四《中宗纪》、《新唐书》卷一二二《郭元振传》、《新唐书》卷二一五下《突厥传》、《通典》卷一九九及《通鉴》卷二○六中宗景龙二年等,都记载是在“火烧城”。如《旧唐书・郭元振传》载:“娑葛是日发兵五千骑出安西,五千骑出拨换,五千骑出焉耆,五千骑出疏勒。时元振在疏勒,于河口栅不敢动。阙啜在计舒河口候见嘉宾,娑葛兵掩至,生擒阙啜,杀嘉宾等。吕守素至僻城,亦见害。又杀牛师奖于火烧城,乃陷安西,四路绝。”所谓“火烧城”不见唐代载籍,岑仲勉先生考证,认为就是于术守捉[17]。按,《册府》卷三六六亦载此事,内容与《旧唐书・郭元振传》相同,惟个别字句有异,当是出自同一史源。如《郭元振传》“元振奏娑葛状”,《册府》作“元振以娑葛状奏于朝廷”,《郭元振传》“元振使其子鸿间道奏其状”,《册府》作“元振使其子鸿间道具奏其状”等等,最值得注意的是,《郭元振传》“又杀牛师奖于火烧城”,《册府》作“又杀牛师奖,放火烧城”。参以战争经过,可知《郭元振传》“于”当为“放”字,娑葛放火烧城,所烧之城就是安西都护府所在之城,并非另有“火烧城” [18],《通典》亦误。
卷一九九《北狄》六“铁勒”(5465)
隋大业元年,突厥处罗可汗击铁勒诸部,厚其税敛……由是一时反叛,拒处罗,遂立俟利发、俟斤契弊歌楞为易勿w莫何可汗,居贪汗山,复立薛延陀内俟斤字也A为小可汗。
“校勘记”称:“字也A,《隋书・北狄传》(一八八○页)、《太平寰宇记》卷一九八同。《北史・铁勒传》(三三○三页)‘字’作‘子’。” 按,《通典》上文记载铁勒诸部分布称:“伊吾以西,焉耆之北,傍白山,则有契弊、薄落职、乙A、苏婆、那曷、乌护、纥骨、也A、于尼护等,胜兵可二万。”(《隋书》同)也A为铁勒部落的名称。“复立薛延陀内俟斤字也A为小可汗”文义含混,不知所云。《旧唐书》卷一九九下《铁勒传》作“铁勒相率而叛,共推契哥楞为易勿w莫贺可汗,居贪汗山北,又以薛延陀乙失钵为也A小可汗,居燕末山北。”《册府》卷九六七、《通鉴》卷一九二贞观元年同。《新唐书》卷二一七下《铁勒传》作“奉薛延陀乙失钵为野A可汗,保燕末山”。《册府》卷九五六亦称:“至曷婆那可汗征税无度,铁勒咸怨,遂以延u之祖乙失以(宋本作“钵”)为野A可汗,居燕末山。”“也A”即“野A”。详以文意,《隋书》、《通典》、《太平寰宇记》、《北史》“也A为小可汗”,当作“为也A小可汗”,《隋书》、《通典》、《太平寰宇记》“字”当作“子”,应正作“复立薛延陀内俟斤子为也A小可汗”。疑《通鉴》从《隋书》误。
卷一九九《北狄》六“薛延陀”(5465-5466)
后铁勒仆骨、同罗共击薛延陀,大败之。太宗以其破亡,遣江夏王道宗、左卫大将军阿史那社尔为瀚海道安抚使。
初,薛延陀w珠毗伽可汗遣使请婚,太宗许以女妻之,征可汗备亲迎之礼,诏幸灵州与之礼会……既而李思摩数侵掠之。延陀复使突利失寇定襄,掠百姓,太宗遣英国公李绩援之,虏已出塞而还。太宗以玺书责让之,可汗乃遣使致谢,复请发兵助军,太宗优诏答而止焉。
按,铁勒诸部败薛延陀,江夏王道宗与阿史那社尔为瀚海道安抚大使,事在贞观二十年;唐与薛延陀议婚诸事在贞观十六年。《通典》置薛延陀败亡事于前,用“初”字来追叙前事,自无不可。但是“遣江夏王道宗、左卫大将军阿史那社尔为瀚海道安抚使”,文气未尽。《旧唐书》卷一九九下《铁勒传》:“二十年,太宗遣使江夏王道宗、左卫大将军阿史那社尔为瀚海道安抚大使;右领军大将军执失思力领突厥兵,代州都督薛万彻、营州都督张俭、右骁卫大将军契何力各统所部兵分道并进;太宗亲幸灵州,为诸军声援。既而道宗渡碛,遇延陀余众数万来拒战,道宗击破之,斩首千余级。万彻又与回纥相遇,二将各遣使谕以绥怀之意,其酋帅见使者,皆顿颡欢呼,请入朝。太宗至灵州,其铁勒诸部相继至数千人,仍请列为州县,北荒悉平。”《通典》“安抚大使”下当有夺文。
卷一九九《北狄》六“多滥葛”(5468)
多滥葛在薛延陀东界,居近同罗水,胜兵万人。自古未通中国。其大酋、俟斤多滥葛共率所部朝见。
“校勘记”称:“共率所部朝见,‘共率’《太平寰宇记》卷一九八作‘自统’。”《太平寰宇记》盖因多滥葛首领本人入朝,与“共率”相矛盾,故改作“自统”。按,《新唐书》卷二一七下《多滥葛传》作“俟斤多滥葛末”,《通鉴》卷一九八贞观二十年作“多滥葛俟斤末”,《册府》卷九七四作“大酋俟斤、多滥曷末”[19]。《通典》“共”当为“末”之讹文,《太平寰宇记》所改非是,“校勘记”失察。
卷一九九《北狄》六“鞠国”(5469)
其国有树无草,但有地苔。无羊马,家畜鹿如中国牛马。使鹿牵车,可胜三四人。人衣鹿皮,食地苔。
“无羊马,家畜鹿如中国牛马”,《太平御览》卷一○○○引《唐书》作“无羊马豕畜。有鹿如中国牛马”,《通典》“家畜”当为“豕畜”之误,下夺“有”字,断句亦从误。又,《册府》卷九六一作“无羊马家畜,有鹿如中国牛马”,“豕”字亦误作“家”。
又,“人衣鹿皮,食地苔”,《唐会要》卷九八作“衣鹿皮。鹿食地苔”,《通典》“食”上当夺“鹿”字。《新唐书》卷二一七下《鞠国传》称“人豢鹿若牛马,惟食苔,俗以驾车”,正得其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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