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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學灌水] 史上书画家使用的毛笔:黄庭坚擅用鸡毛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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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衣 發表於 2011-9-29 10:4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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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使用鼠须笔书就的《兰亭序》




  相传,我国的毛笔始于二千多年前秦国大将蒙恬,至今广泛流传“蒙恬造笔”的说法。


  这种中国人传统的书写工具,被历代文人称为毛锥子、管城子、“中书君”;唐代韩愈还撰写《毛颖传》,以笔拟人,为笔作传,“毛颖”也就成为毛笔的别名。


  毛笔品种繁多。素有“毛颖之枝(技)甲天下”盛誉的湖笔,就有200多种。按笔头的材质分,主要有兔毫、羊毫、狼毫和兼毫。


  1954年,在湖南长沙左家公山的战国墓,出土了一套写字工具,其中有一支用上好的兔箭毛制成的毛笔。曹魏时,曹植就有“墨出青松烟,笔出狡兔翰”的诗句。翰,就是长而硬的羽毛。
  紫色兔毛制成的,称为“紫毫笔”。唐代白居易为此写下《紫毫笔》诗:“江南石上有老兔,酥褚泉生紫毫,宣城之人采为笔,千万毛中拣一毫。”


  唐之前的书画家一般喜用硬毫笔,除常用的兔毫、狼毫,还有鼠须笔、鸡毛笔等。


  鼠须笔是老鼠胡须做成的笔。永和九年(公元353年)三月三日,晋代大书法家王羲之与谢安、孙统等41位朋友,宴聚山阴兰亭,席间各赋诗一首,合为一集,请王羲之为诗集作序。


  当时,羲之酒酣耳热,手执鼠须笔,如有神助,疾书而成。结果,这帖《兰亭序》遒媚劲健,绝代无双,成为传世佳作。


  说起鸡毛笔,王羲之《笔经》载:“岭外少兔,以鸡毛作笔,亦妙。”


  宋代黄庭坚就是一位擅长用鸡毛笔的高手。公元1101年至1105年间,黄庭坚第二次遭贬,在荆州,特别是宜州生活拮据,他只好花三钱买一支鸡毛笔,却写下不少佳作。


  这个时期恰恰是黄庭坚的书法臻于精熟,达到个人的艺术极顶。


  此外,宋代钱勰奉命出使高丽,带回猩猩毛笔。这种笔的笔头材质罕奇,钱勰颇为欣赏,赋诗以纪;黄庭坚也有《和答钱穆父咏猩猩毛笔》之作。


  但同代的《鸡林志》也认为“高丽笔芦管黄毫,健而易乏。旧云猩猩毛,或言是物四足长尾,善缘木,盖毛,或鼠须之类耳”。


  元、明、清三代,羊毫笔大行于世。由于羊毫柔软,特别长锋羊毫,颇难驾驭,使用起来颇见功力。


  清初,王澍用羊毫笔写篆书,往往扎起笔头,可是所写的字纤弱无力。甚至,个别书法家干脆弃毛笔而改用薄绸小卷来写篆书,结果大失艺术韵味,笔画形同火柴枝一样。


  而邓石如以长锋柔毫作篆,写出玉筋笔画,圆润苍厚,功夫过人,形成与众不同的特点。


  屈大均《广东新语》载,广东新会陈献章,世称“白沙先生”,喜用茅笔。“所居圭峰,其茅多生石上,色白而劲。以茅心束缚为笔。作字多朴野之致。白沙尝称为茅君,有诗云‘茅君稍用事,入手称神工’。”其字亦称为“茅龙体”。


  还有用熊毛、胎毛做笔的。用胎毛做笔,纪念意义大于实用意义。
  从书法艺术来看,选取不同材质的笔头,使用时彰显特色与个性,无异给作品增添魅力。当然,亦不排除猎奇涉新的因素。


  李树政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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