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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華文史網 不只是社會發展緩慢的古代中國,近代英國君主立憲制的確立也經歷了幾百年的時間。由此可知,對於任何一個全新的政治制度,要想達到基本成熟的程度,不管自身如何努力,如果沒有足夠長的時間,不經歷足夠多的反覆曲折,是難以想像的。
3、藩王之廢
明朝的封藩制不僅造成了包括靖難之役在內的四次宗王叛亂,而且給中央財政帶來極大的負擔,是明末經濟崩潰的一個重要原因。有此前車之鑑,清之廢藩從主觀上來說已是必然。但同樣是脫胎于氏族部落社會,滿清爲什麼能做到遼、金、元等歷史上所有少數民族政權都做不到的事呢?
首先是因爲中國的政治體制和法律制度,經過明朝近三百年的發展,在完善和健全程度上已經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峰。對於剛剛草創自己的文字沒幾年的落後民族來說,這種魅力幾乎是無法抗拒的,這點從滿洲剛入關時對待【大明律】的態度就可看出來,他們幾乎是完全按【大明律】行事的。因此,借前明之力,滿清王朝的起點遠遠高於其它少數民族政權。
其次則是與滿洲自身的結構有關。滿洲與遼、金、元等有一個不同,就是作爲部落頭領的八旗旗主,其獨立性相對較差。突出表現在,旗主不是象遼、金、元等的部落首領那樣分散在自己的領地內,象一個小朝廷似地對領地進行統治;而是八個旗主都集中在都城,接受皇帝(大汗)的直接領導。這可能與滿洲初興時,活動地域不是很遼闊有關(我們不能想像在蒙古族生活的廣闊草原上也實行這種管理方式)。努爾哈赤死後,四大頭領之一的二貝勒阿敏曾向四貝勒皇太極表示:願意擁戴他爲新汗,條件是允許他率所屬鑲藍旗"出居外藩"[51],被皇太極以"若令其出居外藩,則兩紅、兩白、正藍等旗亦宜出居於外,朕統率何人,何以爲主乎"[52]的理由拒絕。實際上無論在努爾哈赤還是皇太極統治時期,滿洲的土地、人口、財物雖然被八旗均分,但在政治、軍事上的集中度還是相當高的,其中央集權程度遠高於遼、金、元等少數民族政權。正因如此,終清一世,沒有一例宗王貴族叛亂。這不僅在剛剛脫胎于氏族部落、貴族還享有很大權力的少數民族社會絕無僅有,就是在高度中央集權的漢族社會也是極其罕見的。
至於吳三桂等漢族藩王割據勢力的形成,確實與滿洲對前明投降軍隊照搬自身的封建領主制有關。但這種體制也極大地激發了他們與前明軍隊和農民軍作戰的積極性。四海平定之後,清廷對撤藩的態度是明確的,只是在時間上有分歧罷了。
最後一點,朱元璋大封藩王是吸取元朝權臣做亂的教訓,想用藩王對付權臣。元之權臣做亂有兩個原因,一是封建領主制的傳統使兵權沒有高度集中,貴族擁有私人武裝,二是延續了南宋以來相權膨脹的政治體制。經有明一代削弱相權和分割兵權的努力後,權臣的危害已大大降低,尤其是清軍機處的設立,達到了『不過有庸臣,斷不至有權臣』[53]的目的,可以說即使朱元璋復生,也不會再大封藩王了。
4、丞相之廢
鑑於歷史上文官(指單純依靠通過科舉取得官職的文官)造成的危害較少,北宋初期確立了主要依賴文官輔政的模式(其它勢力也不是絕對沒有機會,到北宋末期,曾被絕對禁止的宦官專權死灰復燃,危害程度到了亡國的地步)。南宋沿著北宋的軌跡進一步發展,相權越來越膨脹,同樣對君權及其繼承造成嚴重危害,比如南宋權相史彌遠『獨相』二十六年,後果是『柄臣濁亂天下久矣,……柄臣與其徒皆攫取陛下之富貴而去,而獨留其大敝極壞之朝綱。……』[54]能對君權造成威脅必然也能對其繼承造成威脅。當史彌遠發現太子痛恨自己時,便『用陰謀手段,廢除並殺害宋寧宗指定的繼承人趙f,並偽造寧宗遺詔,扶立宋理宗…,宋理宗意外成爲皇帝,甘心作傀儡,』[55]南宋權相、奸相疊出,史彌遠僅是其中之一。
元朝和明初的政府結構繼承了宋的模式,相權與君權的衝突終於導致朱元璋徹底廢除了『丞相』這一官職。然而『丞相』一職歷史悠久,豈能是一次打擊就能摧毀了的。『相權』不久就通過『票擬』的方式發生反彈。內閣大學士一是有權審查所有臣下的奏章,二是有權提出處理意見。只要皇帝稍爲不願意動腦筋,『票擬』就會成爲聖旨正式頒布,執筆『票擬』的首席大學士也就形同丞相了。『內閣制』延續至清康熙年間,其效果正如古人的總結:『內閣之制,在前明有嚴嵩之奸,張居正之專擅,周延儒、溫體仁之邪佞傾國。及至本朝,乾綱自秉,舊染一新。然以聖祖仁皇帝之天稟聰明,猶有鰲拜、明珠、索額圖之小作威福。』[56]
之所以稱雍正皇帝爲中國君主制下最傑出的改革家,不僅是因爲他對皇位繼承制度進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他推行的『養廉銀』制度開現代社會『高薪養廉』思想之先河,還因爲他最終『通過軍機處這一工具,把王朝的政府――內閣,排除於政務之外。並使之成爲『閒曹』而有名無實,結束了秦漢以來『君權』與『相權』鬥爭,促成君主極權政體的形成,把我國傳統的封建專制主義推至極點』。[57]
清軍機處與內閣的區別在於:1、軍機處在名分上並不是國家的必不可少的正式機構,它更象是總督、巡撫之類封疆大吏的幕府,軍機大臣就象是幕僚。幕僚可以在決策中起很大的作用,但它終究只是個『幕僚』而已。而明之內閣是官僚機構與皇帝溝通的必經的一道程序,它與幕僚的區別是,後者是『想問就問,不想問就不問』。2、軍機大臣『無權』。『綜觀軍機處的全部活動,它的職掌基本上可歸納爲辦文牘、備顧問二項。』[58]實質上是『皇帝個人的機要秘書部門』[59]而已,內閣的『票擬』大權自然是想也不用想了。而且,沒有哪項制度規定軍機大臣可以行使某某權力,軍機大臣一般都是兼職,他的正式職務可能是某部尚書,那麼他的權力就是處理部務,但他並不是在行使軍機大臣的職權。一言以蔽之,『軍機處雖爲政府,其權屬於君;若內閣,則權屬於臣』[60]。
軍機處的設立取得了令清朝統治者滿意的效果。『自設軍機處,名臣賢相不勝指屈,類皆小心敬慎,奉公守法;其弊,不過有庸臣,斷不至有權臣』。[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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