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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汉末吴初长沙郡纪年(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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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衣 發表於 2011-7-8 08:5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来源: 中华文史网
(三)关于东汉孙吴时期长沙郡的经济、文化状况

    长沙自古便为蛮荒之地。秦始皇初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长沙亦为最南之郡。因而秦末汉初,已为贬黜之所。项羽初尊怀王为义帝,后欲“使使徙义帝长沙郴县”(《史记•项羽本纪》汉元年四月条);贾谊被贬为长沙王太傅,“既辞往行,闻长沙卑湿,自以寿不得长,又以适(谪)去,意不自得”(《史记•贾生列传》)。这些已为人所熟知,无须赘述。直至东汉、孙吴,情况似乎仍是如此。《后汉书•吴汉传》记建武十八年(42年)蜀郡守将史歆等反,光武帝遣吴汉等讨平之,称:“诛其渠帅二百余人,徙其党与数百家于南郡、长沙而还。”《吴书•吴主传》太元二年(252年)正月条云:“立故太子和为南阳王,居长沙。”同书《吴主五子•孙和传》云:“封和为南阳王,遣之长沙。”又《妃嫔•何姬传》云:“太子和既废,后为南阳王,居长沙。”然而,是否可以据此认为,秦汉至孙吴,长沙地区就一直没有发展呢?答案应该是否定的。


    首先,从户口变化上看,长沙地区是有很大增长的。《汉书•贾谊传》记贾谊上疏有云:“长沙乃在二万五千户耳。”这是西汉文帝时(前179~前157年)长沙地区的户数。《汉书•地理下》长沙国条记有十三县,“户四万三千四百七十,口二十三万五千八百二十五”。这是西汉平帝时(1~5年)长沙地区的户口数。说明经过大约一百六十多年,长沙地区的户数几乎翻了一倍。《续汉书•郡国四》长沙郡条记有十三城,“户二十五万五千八百五十四,口百五万九千三百七十二”。这是东汉顺帝时(126~144年)长沙地区的户口数。说明经过不到一百五十年年,长沙地区的户数几乎翻了六倍,口数几乎翻了五倍。据《太平御览》卷二六○职官部良太守上引《东观汉纪》云:“宗庆字叔平,为长沙太守,民养子者三千余人,男女皆以‘宗’为名。”按“宗庆”一作“宋度”。《北堂书钞》卷七四设官部太守中引谢承《后汉书》云:“宋度迁长沙太守。人多以乏衣食,产乳不举。度切让三老,禁民杀子,比年之间,养子者三千余人,男女皆以‘宋’为名也。”长沙地区户口增长,显然与地方官员禁民杀子,鼓励生育有关(吴简人名何以颇多双姓,似乎也可从宗庆或宋度事例中得到某种启示)。至于《晋书•地理下》长沙郡条仅记有十县,“户三万三千”,那是自孙吴以来,从长沙郡分置湘东、衡阳、安成等郡后的结果,不能反映长沙郡户口增长的真实情况。


    其次,从经济变化上看,长沙地区是有很大发展的。《后汉书•循吏•卫飒附茨充传》记茨充于光武帝时(25~57年)为桂阳太守,云:“教民种殖桑柘麻之属,劝令养蚕织屦,民得利益焉。”注引《东观记》曰:“元和(84~87年)中,荆州刺史上言:臣行部入长沙界,观者皆徒跣。臣问御佐曰:‘人无履亦苦之否?’御佐对曰:‘十二月盛寒时,并多剖裂血出,燃火燎之,春温或脓溃。’建武(25~56年)中,桂阳太守茨充教人种桑蚕,人得其利,至今江南颇知桑蚕织屦,皆充之化也。”我们知道:桂阳本属长沙,桂阳郡系汉高祖时从长沙郡分置。因此,从桂阳地区的经济变化,可以预测长沙地区的经济变化。虽然荆州刺史在茨充教桂阳郡民种植桑麻、养蚕织屦之后四五十年,途经长沙,见到观者仍然赤足,但从随后“人得其利”及“至今江南颇知桑蚕织屦”云云来看,只能说明所见赤足并非普遍现象。后来,《新唐书•地理五》潭州长沙郡条记土贡首为“丝葛、丝布”。《元和郡县图志》卷三○江南道潭州条记贡赋为:“开元贡葛布十五疋,元和贡丝布十五疋。”(《通典•食货六•赋税下》长沙郡条仅记“贡葛十五疋”)由完全不懂种植桑麻、养蚕织屦,到以丝葛布疋为本地贡品特产,是要有一个发展过程的。此外,《后汉书•岑彭传》记光武帝时,曾因军事行动,“发桂阳、零陵、长沙委输棹卒”,注云:“棹卒,持棹行船也。”可见其时长沙等地区航运业已较发达。又,《隋书•地理下》长沙郡长沙县条云:“有铜山、锡山。”《新唐书•地理五》潭州长沙郡长沙县条云:“有金。”而据前引《元和郡县图志》长沙县条云:“铜山在县北百里,楚铸铜处。”可以推测:长沙地区的冶金工业也有较长的发展历史。


    最后,从文化变化上看,长沙地区是有很大进步的。我们知道:著名诗人屈原的作品,以及《汉书•艺文志》所记“长沙王群臣赋三篇”,都不能真实反映荆南诸郡的文化状况。能够真实反映荆南诸郡文化状况的,是《后汉书•循吏•卫飒传》记卫飒于光武帝(25~57年)中为桂阳太守时所云:“郡与交州接境,颇染其俗,不知礼则。飒下车,修庠序之教,设婚姻之礼。O年间,邦俗从化。”也就是说,直到东汉初期,荆南桂阳郡才知办学育人及婚姻礼法。长沙虽为荆南诸郡“马首”,情况亦应大致相同。但过了不久,就有很大进步。同书《郅恽传 》记郅恽于光武帝末任长沙太守,云:“先是长沙有孝子古初,遭父丧未葬,邻人失火,初匍匐柩上,以身I火,火为之灭。恽甄异之,以为首举。”(《东观汉纪•古初传》“孝子”作“义士”,不切)《北堂书钞》卷七四设官部太守上引华峤《后汉书•郅恽传》亦云:“恽拜长沙太守,崇教化,表异行。”这似乎可以说明,经过多任太守修庠序之教,传儒家礼法,已经取得一定成效。此后,又经多任太守及令长的以身作则,崇德恤民,如:清姚之S《后汉书补逸》卷一○云:“吴郡徐相为长沙郡守,常食干饭,不发烟爨。后亡,遗言不受赠,有一匹私马,卖以买棺。”(《太平御览》卷五五一礼仪部棺条、卷八七一火部烟条引谢承《后汉书》略同)《太平御览》卷八九一兽部虎上引谢承《后汉书》云:“豫章刘陵字孟高,为长沙安成长。先时多虎,百姓患之,徙他县。陵之官,修哉,u月,虎悉出陵界,去民皆还。”同书卷二六六职官部令长条引华峤《后汉书》云:“周规除临湘令。长沙太守程徐二月行县,戎钕刂蔚馈9嬉苑酱合蚺┟穸嗑缥瘢不欲夺人良时。徐出督邮,规即委官而去。徐怃然有色,遣功曹赍印绶檄书谢请还。规谓功曹曰:程府君爱马蹄,不重民力。径逝不顾。”(《册府元龟》卷七○一令长部公正条载同)使长沙民庶获得了一个较长时间的良好的修养教训的环境。《后汉书•独行•范式传》记范式于安帝时(107~125年)到京师,“受业太学”,有“诸生长沙陈平子亦同在学”。安帝时已有长沙人士受业太学为诸生,则顺帝时(126~144年)的达官大臣中,有长沙祝良以洛阳令为九真太守,长沙刘寿以光禄勋为司徒,也就不值得奇怪了。在此之后,直到孙吴时期,长沙人士入朝为官就更多了。这无疑是教育与中原接轨,文化与中原同步的结果。这也是研究吴简所应注意的。


    ( 作者:王 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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