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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華文史網 (三)關於東漢孫吳時期長沙郡的經濟、文化狀況
長沙自古便為蠻荒之地。秦始皇初分天下為三十六郡,長沙亦為最南之郡。因而秦末漢初,已為貶黜之所。項羽初尊懷王為義帝,後欲『使使徙義帝長沙郴縣』(【史記•項羽本紀】漢元年四月條);賈誼被貶為長沙王太傅,『既辭往行,聞長沙卑濕,自以壽不得長,又以適(謫)去,意不自得』(【史記•賈生列傳】)。這些已為人所熟知,無須贅述。直至東漢、孫吳,情況似乎仍是如此。【後漢書•吳漢傳】記建武十八年(42年)蜀郡守將史歆等反,光武帝遣吳漢等討平之,稱:『誅其渠帥二百餘人,徙其黨與數百家於南郡、長沙而還。』【吳書•吳主傳】太元二年(252年)正月條云:『立故太子和為南陽王,居長沙。』同書【吳主五子•孫和傳】云:『封和為南陽王,遣之長沙。』又【妃嬪•何姬傳】云:『太子和既廢,後為南陽王,居長沙。』然而,是否可以據此認為,秦漢至孫吳,長沙地區就一直沒有發展呢?答案應該是否定的。
首先,從戶口變化上看,長沙地區是有很大增長的。【漢書•賈誼傳】記賈誼上疏有云:『長沙乃在二萬五千戶耳。』這是西漢文帝時(前179~前157年)長沙地區的戶數。【漢書•地理下】長沙國條記有十三縣,『戶四萬三千四百七十,口二十三萬五千八百二十五』。這是西漢平帝時(1~5年)長沙地區的戶口數。說明經過大約一百六十多年,長沙地區的戶數幾乎翻了一倍。【續漢書•郡國四】長沙郡條記有十三城,『戶二十五萬五千八百五十四,口百五萬九千三百七十二』。這是東漢順帝時(126~144年)長沙地區的戶口數。說明經過不到一百五十年年,長沙地區的戶數幾乎翻了六倍,口數幾乎翻了五倍。據【太平御覽】卷二六○職官部良太守上引【東觀漢紀】云:『宗慶字叔平,為長沙太守,民養子者三千餘人,男女皆以「宗」為名。』按『宗慶』一作『宋度』。【北堂書鈔】卷七四設官部太守中引謝承【後漢書】云:『宋度遷長沙太守。人多以乏衣食,產乳不舉。度切讓三老,禁民殺子,比年之間,養子者三千餘人,男女皆以「宋」為名也。』長沙地區戶口增長,顯然與地方官員禁民殺子,鼓勵生育有關(吳簡人名何以頗多雙姓,似乎也可從宗慶或宋度事例中得到某種啟示)。至於【晉書•地理下】長沙郡條僅記有十縣,『戶三萬三千』,那是自孫吳以來,從長沙郡分置湘東、衡陽、安成等郡後的結果,不能反映長沙郡戶口增長的真實情況。
其次,從經濟變化上看,長沙地區是有很大發展的。【後漢書•循吏•衛颯附茨充傳】記茨充於光武帝時(25~57年)為桂陽太守,云:『教民種殖桑柘麻之屬,勸令養蠶織屨,民得利益焉。』注引【東觀記】曰:『元和(84~87年)中,荊州刺史上言:臣行部入長沙界,觀者皆徒跣。臣問御佐曰:「人無履亦苦之否?」御佐對曰:「十二月盛寒時,並多剖裂血出,燃火燎之,春溫或膿潰。」建武(25~56年)中,桂陽太守茨充教人種桑蠶,人得其利,至今江南頗知桑蠶織屨,皆充之化也。』我們知道:桂陽本屬長沙,桂陽郡系漢高祖時從長沙郡分置。因此,從桂陽地區的經濟變化,可以預測長沙地區的經濟變化。雖然荊州刺史在茨充教桂陽郡民種植桑麻、養蠶織屨之後四五十年,途經長沙,見到觀者仍然赤足,但從隨後『人得其利』及『至今江南頗知桑蠶織屨』云云來看,只能說明所見赤足並非普遍現象。後來,【新唐書•地理五】潭州長沙郡條記土貢首為『絲葛、絲布』。【元和郡縣圖志】卷三○江南道潭州條記貢賦為:『開元貢葛布十五疋,元和貢絲布十五疋。』(【通典•食貨六•賦稅下】長沙郡條僅記『貢葛十五疋』)由完全不懂種植桑麻、養蠶織屨,到以絲葛布疋為本地貢品特產,是要有一個發展過程的。此外,【後漢書•岑彭傳】記光武帝時,曾因軍事行動,『發桂陽、零陵、長沙委輸棹卒』,注云:『棹卒,持棹行船也。』可見其時長沙等地區航運業已較發達。又,【隋書•地理下】長沙郡長沙縣條云:『有銅山、錫山。』【新唐書•地理五】潭州長沙郡長沙縣條云:『有金。』而據前引【元和郡縣圖志】長沙縣條云:『銅山在縣北百里,楚鑄銅處。』可以推測:長沙地區的冶金工業也有較長的發展歷史。
最後,從文化變化上看,長沙地區是有很大進步的。我們知道:著名詩人屈原的作品,以及【漢書•藝文志】所記『長沙王群臣賦三篇』,都不能真實反映荊南諸郡的文化狀況。能夠真實反映荊南諸郡文化狀況的,是【後漢書•循吏•衛颯傳】記衛颯於光武帝(25~57年)中為桂陽太守時所云:『郡與交州接境,頗染其俗,不知禮則。颯下車,修庠序之教,設婚姻之禮。O年間,邦俗從化。』也就是說,直到東漢初期,荊南桂陽郡才知辦學育人及婚姻禮法。長沙雖為荊南諸郡『馬首』,情況亦應大致相同。但過了不久,就有很大進步。同書【郅惲傳 】記郅惲於光武帝末任長沙太守,云:『先是長沙有孝子古初,遭父喪未葬,鄰人失火,初匍匐柩上,以身I火,火為之滅。惲甄異之,以為首舉。』(【東觀漢紀•古初傳】『孝子』作『義士』,不切)【北堂書鈔】卷七四設官部太守上引華嶠【後漢書•郅惲傳】亦云:『惲拜長沙太守,崇教化,表異行。』這似乎可以說明,經過多任太守修庠序之教,傳儒家禮法,已經取得一定成效。此後,又經多任太守及令長的以身作則,崇德恤民,如:清姚之S【後漢書補逸】卷一○云:『吳郡徐相為長沙郡守,常食乾飯,不發煙爨。後亡,遺言不受贈,有一匹私馬,賣以買棺。』(【太平御覽】卷五五一禮儀部棺條、卷八七一火部煙條引謝承【後漢書】略同)【太平御覽】卷八九一獸部虎上引謝承【後漢書】云:『豫章劉陵字孟高,為長沙安成長。先時多虎,百姓患之,徙他縣。陵之官,修哉,u月,虎悉出陵界,去民皆還。』同書卷二六六職官部令長條引華嶠【後漢書】云:『周規除臨湘令。長沙太守程徐二月行縣,戎釹刂蔚饋9嬉苑醬合蚺┟穸嗑縹瘢不欲奪人良時。徐出督郵,規即委官而去。徐憮然有色,遣功曹齎印綬檄書謝請還。規謂功曹曰:程府君愛馬蹄,不重民力。徑逝不顧。』(【冊府元龜】卷七○一令長部公正條載同)使長沙民庶獲得了一個較長時間的良好的修養教訓的環境。【後漢書•獨行•範式傳】記範式於安帝時(107~125年)到京師,『受業太學』,有『諸生長沙陳平子亦同在學』。安帝時已有長沙人士受業太學為諸生,則順帝時(126~144年)的達官大臣中,有長沙祝良以洛陽令為九真太守,長沙劉壽以光祿勛為司徒,也就不值得奇怪了。在此之後,直到孫吳時期,長沙人士入朝為官就更多了。這無疑是教育與中原接軌,文化與中原同步的結果。這也是研究吳簡所應注意的。
( 作者:王 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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