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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漢末吳初長沙郡紀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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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酒當歌 發表於 2011-7-8 08:5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中華文史網
東漢建安二十六年、魏黃初二年、蜀章武元年(221年)辛丑歲
四月,蜀中傳言獻帝遇害,劉備遂稱帝,改元章武。
同月,孫權自公安都鄂,改鄂為武昌,以武昌、下雉、尋陽、陽新、柴桑、沙羡六縣為武昌郡。
七月,劉備以關羽被殺舊忿,自將攻孫權,軍至巫山、秭歸,武陵蠻夷皆遣使往請兵。孫權遣陸遜率朱然、潘璋、宋謙、韓當、徐盛、孫桓、鮮于丹等拒之,又命步騭率交州義士進屯益陽以為聲援。
八月,孫權慮劉備來攻,遣使稱臣於曹丕。丕使太常邢貞持節拜權為大將軍,封吳王,加九錫。權遣都尉趙咨使魏答謝。
是年,荊州士人新還,仕進或未得所,右護軍、鎮西將軍陸遜上疏乞普加覆載抽拔之恩,令並獲自進,孫權敬納其言。
是年之前,長沙郡有十八縣,依次為:臨湘、攸、下雋、醴陵、劉陽、漢昌、羅、湘南、連道、益陽、臨A、酃、茶陵、昭陵、容陵、安成、永新、陰山。
簡按:三國時期的三位開國之君,以孫權最乏氣節。此前,權已曾數次向曹操稱臣納貢。是年八月,權又向操子曹丕稱臣。【吳書•吳主傳】雖云:『權外託事魏,而誠心不款。』顯示權並非真正向曹丕稱臣。但此十字究竟應該如何理解,卻千載之下仍有不同觀點。【隋書•經籍二】云:『【洞紀】四卷,(吳)韋昭撰,記庖犧已來,至漢建安二十七年。』(但【吳書•韋曜[昭]傳】記曜被殺前於獄中上言僅云:『囚尋按傳記,考合異同,採摭耳目所及,以作【洞紀】,起自庖犧,至於秦、漢,凡為三卷,當起黃武以來,別作一卷,事尚未成。』並無『建安二十七年』六字)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於此條下云:『按建安盡於二十五年,此稱二十七年者,以接吳黃武改元之歲也。……吳未改元之前,仍稱建安之號,故是書止於二十七年。』唐人許嵩【建康實錄】卷一建安二十五年條亦云:『明年冬十月,曹丕代漢稱魏,號黃初元年,而權江東猶稱建安。』竹簡亦屢見建安年號,起建安廿五年,止建安廿七年。高敏據【建康實錄】,先認為孫權確實仍奉東漢建安紀年,未奉曹魏黃初年號,後認為『曹丕改延康為黃初元年,在公元221年,而非220年。』見【讀長沙走馬樓簡牘札記之一】,【鄭州大學學報】2000年第3期,95~99頁。羅新則認為:關於後者,是『許嵩錯誤地把這幾年的時間多算了一年』;關於前者,根據鄂城等孫吳境內出土銅鏡銘文屢見『黃初』紀年,孫權實際是奉了曹魏黃初紀年的,而吳簡及文獻中東漢建安二十六、二十七年這樣的紀年,大概都是後來追記的。見【走馬樓吳簡中的建安紀年簡問題】,【文物】2002年第10期,92~95頁。如此,也似乎更與孫權的性格符合。
備註:武陵蠻夷起事,響應劉備東征,史傳記載各不相同,【吳書•步騭傳】僅稱『武陵蠻夷蠢動,權遂命騭上益陽』;同書【吳主傳】謂劉備『使使誘導武陵蠻夷,假與印傳,許之封賞。於是諸縣及五溪民皆反為蜀』(另參本紀年黃初三年條)。此處從【蜀書•先主傳】。又據【吳書•吳主傳】記載:孫權遣都尉趙咨使魏答謝,曹丕問:『吳王何等主也?』咨答有云:『據三州虎視於天下,是其雄也。』【通鑑】卷六九胡三省注云:『三州,荊、揚、交也。』類似記載還有數條。吳簡屢見『三州倉』,因而或以為此『三州倉』性質應為國家倉庫。見王素、宋少華、羅新【長沙走馬樓簡牘整理的新收穫】,【文物】1999年第5期,26~44頁。武昌,竹簡有載,如:『ξ娜肷淅羥孬虻人貸武昌黃武六年粢准吳平斛米……【整理組注】『文』上上半殘缺,下半從『辶』。』(簡6264)故城即今湖北鄂城縣。又,吳增僅、楊守敬【三國郡縣表附考證】記東漢初平元年(190年)至魏黃初二年(221年),長沙郡僅有十五縣,無最後安成、永新、陰山三縣。無『安成』顯為脫漏。安成,竹簡屢見,如:『其一百廿四斛付安成縣倉吏吳敦Κ』(簡3821)、『乾鍛佐安成區承年廿二見』(簡6704)。等等。據【大清一統志】卷二四九吉安府古蹟類安成故城條:安成,漢置縣,屬長沙,三國吳屬安成郡。縣本有兩鄉,漢縣理西鄉,吳又移於東鄉。故城在今江西安福縣西六十里。此外,【吳書•呂岱傳】提到建安二十年,呂岱督孫茂等十將從取長沙三郡,而『安成、攸、永新、茶陵四縣吏共入陰山城,合眾拒岱』。其中『永新』、『陰山』,史家均未作為長沙屬縣,但均懷疑或認定系孫吳所置。如:【宋書•州郡二】安成太守永新男相條云:『(永新)吳立。』同志湘東太守陰山令條云:『陰山乃是漢舊縣,而屬桂陽。吳湘東郡有此陰山縣,疑是吳所立。』【明一統志】卷五六吉安府古蹟類永新故城條云:『在今縣西三十五里,吳置縣於此。』【江西通志】卷三九古蹟類吉安府永新故城條云:『【名勝志】:吳立永新縣,屬安成郡,至隋郡廢,以縣併入泰和。有故城,在治西二十五里。』【大清一統志】卷二七六長沙府古蹟類陰山故城條云:『在攸縣西北,三國吳置,屬湘東郡,晉以後因之,隋省入湘潭縣,唐復置,尋又省。……』然而均誤。建安二十年,在孫權、劉備『爭荊州』後、『分荊州』前,已有此二縣,而其時荊南地區仍屬劉備統治時期,尚未進入孫權統治時期,顯然,此二縣應為劉備所置。至於此二縣的歸屬:安成郡系由長沙等郡分出(參閱下文),故屬於安成郡的永新,應該原為長沙郡屬縣。竹簡記永新有:『物故干鍛佐永新Χ父紀』(簡7554)、『其六十斛二斗永新故吏許廣ψ諂逢懊住保簡1783)。等等,可以為證。又,湘東郡亦系由長沙郡分出(亦參閱下文),故屬於湘東郡的陰山,也應該原為長沙郡屬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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