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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學] 古代官場的年齡潛規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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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舟 發表於 2011-11-15 09:3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來源: 人民網
西方風俗以詢問女士芳齡為失禮,而中國官場以打探『真年』為禁忌,恰能相映成趣。與靠好爸爸做官者大多虛增年齡的做法相反,通過科舉得官者有不少人自減年齡。就連【儒林外史】中的那個『忠厚人』范進都一減就是24年,那些滑頭滑腦的人該減多少?  


  北宋的一個夏季,一道發自汴京的人事任命,在朝野掀起廣泛質疑。任命的內容是:原吏部員外郎(正七品)文及甫以龍圖閣直學士知陝州。用白話講,相當於一個研究員出任陝州市長。至於為什麼引起質疑,則要從文及甫28歲的年齡說起。雖然這個年紀做官很常見,但是一個28歲的青年幹部得到如此重任,當時的人在驚訝之餘,不免要對當事人的家庭背景浮想聯翩。一打聽,果不其然,原來小文同志是當朝太師、平章軍國重事文潞公文彥博家的六公子。  


  謎底揭開,輿論譁然。門下省諫官蘇轍、王覿在朝會上當面參劾一手操縱這項任命的中書侍郎,說他『非次進用文及甫』的動機是『欲(巴)結文彥博』。由此可見,從古代官員的年齡問題觀察古代仕宦制度變遷,倒是可以作一番有趣的探討。  


  漢朝察舉腐敗催生官員年輕化  


  從史書記載看,秦皇漢武時代的官場大概還不存在年齡問題,最著名的事例如甘羅,年方十二,就以出使趙國有功,官拜上卿。而據【戰國策】介紹,此上卿亦非憑空提拔,在此之前,他已經是相國呂不韋屬下的一個正規官員,任少庶子,職責是協同中庶子負責中高級幹部(卿、大夫)庶生子弟的教育工作。【漢書】卷七十六共收六個昭宣時的二千石高官傳記,其中有五個都是在甘羅這個年齡段就參加工作了,因此可知,當時出任公職,沒有嚴格的年齡限制。  


  年齡成為問題的由來,始於察舉的腐敗。所謂察舉,就是州郡每年要向中央推薦人才的選官制度。常規的推薦科目主要是孝廉和秀才,並稱入仕正途,好比後世進士登第。誰能料到,法久弊生,把持察舉大權的特權階層玩起了壟斷仕途的潛規則:你在甲州提拔我的子弟,我在乙州薦舉你的子弟,等到被舉者也當上握有察舉權的郡守後,再薦舉當初舉我者的子弟……漢明帝永平元年(公元58年),長水校尉樊倏上書反映這個問題:『現在郡國舉孝廉,都舉那些能夠有所回報的年輕人,至於那些有名望有學問的年長者,大多數都無人問津。』說明在這個宗師自主選才、門生循環相報的過程中,孝廉的整體年輕化趨向也愈加明顯起來。  


  但是這種年輕化不僅僅使察舉喪失了選賢納士的本義,對改善吏治也無益可言,所以到了漢順帝時,有尚書令左雄上書說:『郡國每年舉孝廉,都是馬上就要授職施政、教化民眾的,應該選取那些老成可用之人。孔子稱:「四十不惑」;【禮記】稱:「四十曰強,而仕。」請從現在起規定:年齡不滿四十,不得察舉。』這個建議很快就被期望中興的順帝採納,陽嘉元年(公元132年)冬11月,他『初令郡國舉孝廉限年四十以上』,但是對於那些有特殊才幹的,才華如同顏回、子奇之人,可以不拘年齡。這道詔令,很可能是有史以來第一次把儒家的『四十強仕』思想落實為法定製度,後人稱作『陽嘉新制』。  


  兩個月後,138個年齡在60歲以上的年高有才之人被中央統一授予官職,成為『陽嘉新制』的第一批得益者。與此同時,『限年四十』的制度也得以比較認真地執行。實行新制的第一年,有個廣陵薦舉的孝廉徐淑來尚書台接受覆審,負責審核的官員看他年貌遠遠不及四十,徐淑說:『詔書不是說,才華有如顏回、子奇就不拘年齡嗎?所以本郡就選上我了。』經他這麼一說,倒把這位官員給難住了。左雄聽說了,就問徐淑:『當年顏回聞一知十,請問你聞一知幾?』徐淑答不上來,當場就被退回了。  


      唐朝是怎麼選拔後備幹部的  


  唐代歷時近300年,好像沒有制定過一個一以貫之並且能適應各種『出身』的做官年齡標準,但是據唐玄宗開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6月頒發的一個有關改革人事制度的文件所敘,在此以前的大體情況是:『凡人三十始可出身,四十乃得從事。』  


  先從科舉一途看,那些蟾宮折桂的人中,不乏少年,如郭元貞、陸贄、楊嗣復、鄭畋都是18歲及第。但這些都是鳳毛麟角,多少年才出一個。通常情況下,能在20歲至25歲這個時段題名金榜的,就可以稱少年得志了。而享有這種榮耀的,往往也以精英、才子型人物為多。白居易於貞元十六年(公元800年)考取第四名進士時,雖然已經29歲了,但在同榜登科的17人中,卻還是最年輕的,『慈恩塔下題名處,十七人中最少年』,十分得意。這樣看,走科舉一途者,20多歲即獲『出身』是令人羨慕的,30歲左右『始可出身』則是通常情況。所謂『出身』,就是做官資格。想要真正走上仕途,還得經過吏部主持的考試,還要『守選』,就是等待分配工作。這一段時間,等上三五年甚至七八年都很正常。柳宗元21歲登第,正式授官時已26歲;韓愈25歲登第,正式授官時已35歲。如果在此期間發生祖父母、父母去世的喪事,還必須在家守喪,於是從及第到始任官職的間距還要拉長。因此可知,30歲獲得做官資格的人,到40歲才能登堂上任,即當上正式的國家幹部,才是尋常現象。  


  唐代科舉中,尚有專為早期教育成功者設置的童子科。這是漢魏時期就有的傳統,就是12歲以下、至少能背誦一部儒家經典的早慧兒童,可由郡國向中央薦舉,經面試合格,授童子郎,就是『少兒後備幹部』。前文說到漢順帝時尚書令左雄倡議將察舉孝廉的年齡限制確定為40以上,其實左雄也贊成梯隊式的幹部培養辦法,當時有『汝南謝康、河南趙建,年始十二,各能通經』,就是經他本人奏拜為童子郎的。還有,【三國志】卷十五記:司馬朗12歲試童子郎,監試官見他『身體壯大』,懷疑他實際年齡早已超標,於是嚴加盤問。司馬朗氣憤地說:『我這麼大塊頭是天生的,我雖然稚弱,卻沒有羨慕高官的風氣,折損自己的年齡以求早成,這不是我的志向!』兒童背誦一部儒家經典,並非特別難的事,可是因為一旦通過,就是入仕捷徑,因此考場上以大小伙子冒充童子軍的,大有人在,即司馬朗所講的『損年以求早成』。何況那時還沒有骨齡檢測這種技術手段,監試官什麼的則完全可以收買。  


  唐朝舉童子的條件比前代更嚴,年齡多限制在10歲以下,而且必須由最高一級地方行政長官推薦。武則天時,裴耀卿8歲,試【毛詩】、【尚書】、【論語】及第。還有一個王丘,11歲通過童子舉及第,別人誦經,惟獨他自己要求作文,於是聲名大揚。童子獲得做官資格後要等多長時間才能授官呢,我們仍以裴耀卿、王丘為例:裴耀卿8歲及第,『弱冠拜秘書正字』,就是20多歲才授職。王丘則是『弱冠,又應制舉』後,才授職奉禮郎的。但相比30歲獲得做官資格的人,到40歲才能登堂上任的平均水平,舉童子的上崗時間應該說大為提前了,於是『望子成官』的家長都想鑽營這條捷徑,貓膩在所難免。所以到唐德宗時,禮部侍郎楊綰上奏請求廢除這一『僥倖之路』。往後停復無定,可見其爭議之多,大概和今天的『奧數』是否應該舉辦不相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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