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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华网论坛 其实从情理与世界史上大多数事例而言,相反的结论恐怕要合理得多:农业时代的外贸需求一般主要是奢侈品需求,强大帝国的这种需求(可以货币支付的需求)往往高于衰弱国家,因而容易形成更大的逆差。初级工业化开始后大宗产品供给与大宗原材料需求同步增加,但如果它是与没有投资需求的传统农业国进行贸易,则它的大宗原材料需求会比大宗产品供给更易实现,从而也造成大量逆差。秦汉唐宋与罗马属于前一种情况,而18世纪前后的西欧属于后一种情况。但两者都不表明它们的经济不如其贸易对象。勿宁说,在前重商主义条件下,明清时代中国对外贸易之从此前的历史性逆差转变为顺差,倒更有可能是她开始逐渐转为相对落后、相对“边缘”化的体现。
以外贸顺差的有无及多少作为经济发达水平的核心尺度乃至唯一尺度,这是典型的重商主义标准。这样的标准在某种经济结构中可能是合理的,但在另外的背景下这种标准就会显得荒诞。无论在农业时代的“前重商主义”条件下,还是在自由贸易的“后重商主义”条件下,前者如把明清的“顺差”看成“世界体系中心”的证明,后者如把今日美国的“逆差”看成它的“边缘”化。而“前重商主义”与“后重商主义”都还是就市场经济本身的发展程度而言。如果放在根本非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比如说在J. 希克斯所说的“习俗-命令经济”的背景下,这种标准就更成问题了。
然而许多人在进行“中外比较”或“古今比较”时,往往忽视这种背景的区别,从而导致许多随意性极大的结论。这个毛病不仅弗兰克为然,也不仅研究中国问题的西方学者为然,中国学者也常犯类似错误。
例如曾经有一种也是来自海外汉学而如今在国内流行的说法,认为古代中国具有比西方更发达的自由主义精神和自由贸易传统。这样说的唯一根据是:据说当时西方关税税率比中国为高。但且不说这里的税率数字是否无可争议,只需要指出:即使在关税壁垒已成为自由贸易主要障碍的今天,仅仅以关税税率来衡量贸易的自由度也是有问题的。例如,波尔布特治下的柬埔寨根本就不征关税,你能说它是贸易自由的典范幺?
以关税税率高低来衡量自由程度,犹如用外贸顺差大小来衡量经济发达程度一样,有时会产生怎样的谬误。一种评价体系都是在一定前提下才能存在,而这种前提取决于给定的制度背景。弗兰克的这本书没有考虑这一点,而这并不是仅他如此。在汉学与中国学领域,这种问题是很多的。照我看,如果要说什幺“西方中心论”的话,这种以西方背景下产生的问题(顺差多少,关税税率多少和国家资助多少)作为衡量标准用之于其它背景的做法倒真正是不折不扣之“西方中心论”的。
二.反对“进步主义”的历史观
并非职业经济史家的弗兰克写作此书,不是出于考据的爱好而是出于历史观的冲动。而他的历史观之最大特点,我姑且归纳为“非’进步’的全球或全人类整体史观”。它一方面与“文化类型史观”相对立,另一方面又与“进步的整体史观”相对立。
对中国人来说,这种历史观最大的启示还不是他对“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的拒绝,而是他对“文化类型史观”的否定。众所周知,80年代以来的“文化热”中这种史观的影响是多幺大。
大致而言,传统时代流行的是强调宿命、神意、正统价值观的传统史观,启蒙时代以后,理性主义潮流下“进步的整体史观”逐渐兴起,它强调人类历史的统一性、可解释与可理解性,乃至可预期性,其说包括价值理性的善(“进步”)恶(“反动”或“落后”)判断,以及工具理性的“客观规律”论或“科学历史观”。唯物主义的社会形态演进史观是典型的两者结合:它既有“进步”优于“落后”的强烈价值取向,又相信“进步”取代“落后”是一种物理学式的客观进程。但理性史观也可以不采取这种二合一的形式:它可以不承认有“历史规律”但坚持人文主义的“进步”价值观,也可以摈弃人文主义价值而相信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冷酷“规律”。
如今这种史观在中国与西方都在衰落--在西方是由于“后现代”的理性主义退潮,在我们这里则是由于以这种史观为牌号的行为失去了信誉。于是韦伯、施宾格勒与汤因比式的“文化类型史观”流行一时。它否定统一的人类历史发展而代之以共时态的各种“文化”(或“文明”)大陈列,强调各种文化价值的不可通约性而淡化了普世人文价值的信念。这种史观在文化是否有优劣之分的问题上存在两种态度:承认文化有优劣之分,即以播化论取代进化论,这在把文化定义为民族性的情况下,有由文化优劣论演变为民族优劣论的危险。而彻底的文化相对论(文化无优劣)不但有无视普世价值的危险,而且它等于既拒绝进化又拒绝播化,至少对于不发达国家而言它决不是好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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