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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 读《资治通鉴》:秦国的“虎狼之师”是怎样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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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天道化 发表于 2010-11-3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 天涯
据《资治通鉴》记载,荀子在向赵孝成王论述用兵之道的时候,曾经比较过齐国、魏国和秦国三个国家的军队政策。荀子说“齐人隆技击,其技也,得一首者则赐赎锱金。”齐国太注重直接的效果,只要士兵砍下一个敌军的脑袋,就可以到衙门用人头换八两金,而“无同赏”。意思是说,只有砍下敌人的脑袋来才算有功,其他的都算没有功。即使你在战略进攻中确实立下了战功,但没有砍下敌人的脑袋来,也算无功;相反,即使其他的什么也没有做,仅仅把敌人的脑袋砍下来了,也算有功。荀子评价说,这样的军队遇到弱小的敌人,还可凑合着应付;一旦面对强大的敌军,就会涣然离散,如同天上的飞鸟,漫天穿行无拘无束,往返无常。士兵都去忙着砍敌人的脑袋了,谁还会遵守军纪?所以荀子说,这是亡国之军,没有比这种军队更衰弱的了,它与招募一群受雇佣的市井小人去作战相差无几。到了后来,历史上还出现了一种现象,就是“杀良冒功”.把老百姓的脑袋砍下来,回来谎称说杀了敌人,领取赏银。估计这就是战国时期的流毒。
  
  魏国呢?荀子说:“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用现代的话说,魏国采取的是“职称制”。设立一个标准,能够达到这个标准,就能得到永久的荣誉和利益。只要能满腹盔甲,拉开十二石重的强弓,身背五十支利箭,手持戈,头戴盔,腰佩剑,携带三天的食粮,每日急行军一百里,达到了这个标准的就是武勇之卒,即可被免除徭役,并分得较好的田地和住宅。就好像今天评职称,一旦评上教授,你就能分上大房子,拿高工资,而不管你以后还有没有成果。而且一旦上去了,想下来都很难。不是有进有退,而是有进无退。就像我们今天的两院院士,其实那些评上院士的人的成果大多是在评选以前作出的,而当上院士以后,成果多是寥寥无几。因为你一旦评上院士,荣誉、地位、金钱都来了,可以去讲学,当顾问,而且不用担心自己的院士地位被剥夺走。这样的“铁饭碗”的危害更大,就像魏国的士兵,之前可能很努力,当上了“武勇之卒”,可以免除徭役,可以分到田地和住宅。可是一旦评上,就是终身制,国家就要为这些不求上进的人支付大量的开销。难怪荀子说,这些士兵的气力几年后便开始衰退,而分配给他们的利益却无法再行剥夺,即使改换办法也不容易做得周全。所以,魏国的疆土虽然很广阔,收入也很多,但国家的财富却没有增加,实力却不断地削弱。而且,如果用这样的士兵组成一支军队到战场打仗,一开始还可以,但时间长了,这些养尊处优的士兵还会有战斗力吗?所以荀子说,这是危国之军。
  
  而秦国呢?荀子说:“(秦)其生民也狭隘,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势,隐之以厄,忸之以庆赏,鳅之以刑罚,使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斗无由也。” 秦人的百姓生活困顿,但秦国的刑法却是极度的严厉。君王借此威势胁迫百姓出战,让他们隐蔽于险恶的地势,战胜了就给以奖赏,使他们对此习以为常,而战败了便处以刑罚,使他们为此受到箝制,这样一来,百姓要想从上面获得什么好处,除了与敌拼杀外,没有别的出路。也就是说,对秦国的子民来说,唯一改变命运的就是上战场,多杀敌。就像今天的孩子要改变命运就必须要上大学一样。秦国通过国家的制度和政策对此进行了导向。和齐国的士兵拿着敌人的脑袋去换取八两金不同,秦国的士兵看下敌人的脑袋一个,就可以晋爵一级,改变的是在自己国家中的地位和身份,不再仅仅是搞几个零花钱的问题。而且,战胜了要奖励,战败了当了逃兵就要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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